王秀芝:本院受理原告张绍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范金芝:本院受理原告杨书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信县人民法院 孙玉猛:本院受理原告白春燕与被告孙玉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622民初13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