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江苏科成有色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江苏科成有色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2 28744742、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出票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拓能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期 2018 年2月 9 日、汇票到期日 2018 年 8 月 9 日、付款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三、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责任编辑:fz00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陈加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陈加生、滕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302 民初 2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济南森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淑霞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白金礼: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盘生、贾思芹、白金礼、刘安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责令被告刘盘生及其配偶贾思芹归还借款本金 37732.87 元及其利息(暂计算至 2018 年 3月 13 日利息为 39220.53元,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被告白金礼、刘安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上述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 15日内,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孙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孙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302 民初 7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可宏、王福曼:本院受理原告刘云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民事裁定书(补正),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郭玉芹、张宝芹、张宝春:本院受理原告赵刚、徐秀芳、蒋珊珊、赵博艺与被告郭玉芹、张宝芹及第三人张宝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卢昭军、韩苓芝:本院受理的原告路式风、张树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401200 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文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 5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5 万元为基数月息 1.5% 自 2015年3月 1日至还清日止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唐海冉、刘东理:本院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执行(2014)济商初字第 406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 执恢 119号之一、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帅,申请执行人孟瑜与被执行人王帅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济民五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公开拍卖,本院依法裁定将你名下位于长清区凤凰路东侧的房产(证号:长 013612)作价 25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孟瑜抵偿相应债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1 执 367 号之一以物抵债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刘臣虎与你公司、孟卉、蒋志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委托山东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鲁方正评估字 [2018]第 325号《 房地产评估报告》,对你公司所有的济南市章丘市官庄镇驻地、309 国道北侧房产证号为章房权证园字第13000032、13000033、13000034 号房产,及以上房产占用范围内证号为章国用(2010)第 21003 号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为 820,84 万元。本院并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作出 (2018)鲁 01执恢 17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对以上房地产进行拍卖。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鲁方正评估字 [2018]第 325号《 房地产评估报告》及本院(2017)鲁 01 执恢 17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对鲁方正评估字 [2018]第 325号《 房地产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评估公司提出。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佳艺:本院受理的李文旭、济南冠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 民终2500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天润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灵威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李树森、罗汉仁: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102 民初 300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4:00(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精越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杜国亭: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0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月 10 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宇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王者见、袁延树、吕爱芹、王洪霞: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0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 8 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倩:我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周传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112 民初 40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孙起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孙起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7)鲁 0112民初【58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2 月 20 日签订的合同。二、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山东临工牌 L6953 装载机一台(车辆识别代号 / 车架号 91093139 ,发动机号为1210X161356)。三、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 300000 元。四、被告孙起龙对上述第二、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道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接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900 元,公告费 600 元,均由被告枣庄市腾兴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孙起龙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润枫园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晓涛与被告威海市润枫园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威海市润枫园林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栋梁:本院受理原告陈新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 19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儒家置业有限公司、李耀光、赵传成、王彬、赵迎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拓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112 民初 2447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11 万元;2、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 6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6 年 1月 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止按月息 3分计算;以111 万元为基数自 2016 年 11 月 2 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息 3 分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3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高德林: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海波与被告高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 0102 民初 6486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郭殿合:本院受理的原告禹新元与被告郭殿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 0102 民初4838 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淑华、韩树泉:本院受理的原告彭妙玲诉你(2017)鲁0102民初 6064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珉、曹艳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云龙与被告王珉、曹艳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02 民初 5804 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勤伟诉你(2017)鲁 0102民初 5976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晶静: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钰与被告李浩、张晶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 0102 民初3974 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轩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兆国诉你(2017)鲁 0102民初 5859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利与被告马刚、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3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索雷: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索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37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鹏、李丽萍: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许鹏、李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0102 民初 61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袁凯:本院受理原告袁江涛诉被告袁海峰、袁爱青、袁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30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连贵、石玉兰:本院受理原告孙凯诉被告张连贵、石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3:3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霍静:本院受理的原告邸天成与被告李振茹、霍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 0102 民初 5284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任敬国、孟妤芬: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振华与被告任敬国、孟妤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02 民初 6564 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政、李娜:本院受理的原告郑连香与被告陈政、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0102 民初 160 号,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涛、任旭梅:本院受理原告楚发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被告刘涛支付欠款18万元整;2 、依法判决被告刘涛支付延期还款利息3600元(计算至实际支付时止);3、依法判决被告任旭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借款、逾期支付利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4、本案律师费10000 元、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公司担保费等费用(以具体发生为准 )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 年 10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杜军:本院受理原告宋丰海、北京恒玖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 0103 民初 60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顾天福、杨英:本院受理原告马进忠与被告顾天福、 杨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骑骏:本院受理原告宋丰海、北京恒玖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冯骑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 0103 民初 60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树卿、侯园园、济南法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成辉与被告李树卿、侯园园、济南法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0103 民初 788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树卿、侯园园、济南法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文与被告李树卿、侯园园、济南法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 (2017)鲁 0103 民初 788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林:本院受理原告宋丰海、北京恒玖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赵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 0103 民初 60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王春源、任立生: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48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年 10月 10 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崔俊良: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348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0月 10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媛媛,王玉超,王惠霞,张连新,王瑞,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田媛媛,王玉超,王惠霞,张连新,王瑞,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116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玉超,王瑞,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玉超,王瑞,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117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 10月 16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瑞,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玉超,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王瑞,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玉超,济南曼源服饰有限公司,济南米嘉服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118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 10月 16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学广、赵峰、赵奎敏、陈学宝、陈学慧: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陈学广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8454.21 元及利息 16145.31 元,本息合计104599.52 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 10月 20 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赵峰、赵奎敏、陈学宝、陈学慧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10月 18 日 9 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毕文:本院受理(2018)鲁 0102 民初3276 号原告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点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涂卜元:本院受理原告刘炳元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 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晶磊森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古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晶磊森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22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10月 15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广辉:原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求:一、判令五被告赔偿原告因火灾造成的损失5365016 元,并判令被告武岳返还房屋租金 148439 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00 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万德波:本院受理原告胡玛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24 民初 40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万德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胡玛利借款本金 115000 元及利息(以本金 115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 1 月 19 日起按照年利率 6% 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 2600 元,申请费 1120 元,公告费 560 元,由被告万德波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太祥、王玉合、刘长平、刘存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被告李太祥偿还借款 10 万元,截至2017年 9 月 20 日利息 28943.50 元,本息合计 128943.50 元,2017 年 9 月 20 日之后的利息另行计付,到借款本息还清为止;2、要求被告王玉合、刘长平、刘存军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梁勇、黄萌荣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8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洋、徐法娟:本院受理原告张倩倩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 59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8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102 民初 3058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程德元、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程德元、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56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55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10 月 12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通赚信息科技(济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俊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6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54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单县明达玻纤有限公司、王英宝、葛敬美、单县路路通电磁线有限公司、程德元、谢爱芳、菏泽山禾食品有限公司、张兴华、单县环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良宽、牛建英、菏泽汇通肥业有限公司、刘振、周林华、戴仁建、肖爱华、程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053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 月 1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延才:本院受理原告刘序呈与被告刘延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10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包公粥婆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献芝与被告山东包公粥婆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民初 16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献红、崔昭君、董淼: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牛氏农产品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钟勇、曹献红、宋玉刚、崔昭君、董淼、马庆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准许上诉人济南牛氏农产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 民终8279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楠,姜涛: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高鲁与被执行人陈楠,姜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前来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洪涛、邹积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厚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 :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15万元;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本金 15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5%计算,自 2016年 1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涛、邹积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厚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 :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80万元;2.被告支付原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损失(以借款本金 80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损失);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晶: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魏晶支付给原告 201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8月 31 日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 6500.8 元;判令被告魏晶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3436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魏晶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启田: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为:依法判令被告赵启田支付给原告 2015 年 5 月 29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5322.4 元,车位服务费 555.7 元;判令被告赵启田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3977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赵启田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一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宝龙: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徐宝龙支付给原告 201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8 月 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 6504.2 元;判令被告徐宝龙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3437.9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徐宝龙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勇: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赵勇支付给原告 201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8月31 日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 4146.2 元;判令被告赵勇支付给原告违约金 5039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赵勇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健健: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张健健支付给原告 2014 年 5月29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 5994 元;判令被告张健健支付给原告违约金3650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张健健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丁子杰: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 :1. 被告支付原告 2016 年 7 月 7 日至 2017 年 8月 31 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2238.3 元;2. 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122.4 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 年 10月15 日 10 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袁沛芝: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4 民初 1236号原告马庆春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疗伤费用及工资补偿 16600元;2.判令被告提前支付下余款项 24700 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 14 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锐:本院受理张珍年上诉邵继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静、赵国强与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邢付现:本院受理牛俊敏上诉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书法、邢连东、刘张起与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丙川、刘明林:本院受理牛俊敏上诉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张起与你们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天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聊城市东昌府区张炉集镇人民政府上诉郭银生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王凤合与你公司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纪勇:本院受理辛增国上诉刘洪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郭新华、吴林静上诉夏万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北铭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做为原审第三人,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怀磊、朱学文:本院受理苑成龙上诉蒋宇璇、李远军与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靳孝龙、赵路然、靳传忠、郭玉海、谷金良、靳道万、靳孝河、赵清浦、田金桥、杨永年:本院受理田红军上诉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靳太安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传珍:本院受理张国利上诉唐延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斌、史乃亮与你作为原审第三人。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金茂天马科技有限公司、郏玉茂、天津市秋腾纺织有限公司、张广祥:本院受理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上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景海:本院受理张书井上诉周忠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黄圣浪、杨椿瀛、傅广朋、叶秋荷: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诉被告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7)鲁15民初79号民事判决,判决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借款本金75998904.17元及利息(2017年2月15日之前的利息为14079122.87元,自2017年2月16日起,以75998904.17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对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项债务,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黄圣浪、杨椿瀛、傅广朋、叶秋荷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项债务在11500万元最高限额内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对于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莘工商(2014)抵登字第0220号抵押设备的变现价值,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在1000万元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5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广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傅广星、陈翠红、傅云华、肖彩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告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广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傅广星、陈翠红、傅云华、肖彩芳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15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广庆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借款本金897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7年2月20日的利息为2780837.2元,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897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对广庆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三、对广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莘工商(2015)抵登字第0196号”、“莘工商(2015)抵登字第0196-1号”、“莘工商(2015)抵登字第0196-2号”载明的机器设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在90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对山东广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370007070294抵押登记书载明的车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在90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实现抵押权后,山东广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向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追偿;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傅广星、陈翠红在广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傅广星出资额6498.75万元,出资占比62.5%,陈翠红出资额3249.375万元,出资占比31.25%)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实现质权后,傅广星、陈翠红有权向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六、傅广星、陈翠红、傅云华、肖彩芳对广庆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分别在11500万元最高限额内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5063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其余被告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福明: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建华与被执行人马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马福明所有的位于阳信县阳城六路以南阳光嘉苑第A09幢1单元402室期房,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一、选择评估专业机构通知书;二、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三、现场勘验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择评估专业机构时间定为2018年9月9日9时,领取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的时间定为2018年9月9日9时30分,现场勘验集合时间定为2018年9月24日9时;上述选择、领取、集合地点均为本院南二楼警务室。请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到场,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送达,不影响评估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滨州润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贵州国锡农资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福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相永涛、李玉莲: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向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4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黄琼、林燕:本院受理原告滨州豪德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琼、林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47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薛兵兵(又名薛冰心):本院受理原告赵云波与被告薛兵兵(又名薛冰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29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瑞、王民生、张琪瑛、巩曰利:本院受理原告李保建、董清章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建军、周曙光:本院受理的原告侯建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滨民三初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吴洪英、王洪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寿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和岩、赵清霞、滨州春悦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淑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医医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1602民初1233号你与被告滨州高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滨州高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宣小光、付建霞、宣大光、毕小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郑园园、王世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作鸿: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徐文美:本院受理的原告邹平县大自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473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邹平县人民法院 牛兆翠:本院受理原告周佃海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魏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洪权:本院受理原告宋宗利与你、马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常洲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货款23850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李彩珍:本院受理原告王德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3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王娜娜:本院受理的康国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棣县人民法院 郭庆芝:本院受理郭井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棣县人民法院 张树榕:本院受理的杨贺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棣县人民法院 郭晓阳:本院受理原告刘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棣县人民法院 王新霞:本院受理原告蔡爱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超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新诉被告王超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康耐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耿殿金诉被告山东鲁宝厨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康耐厨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初恒英、滨州市金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国诉你们及余鹏飞、高学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崔文菊:本院受理范本立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李波、吴学云、张九贤、张新俊、张庄、赵秋菊:本院受理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3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李法银:本院受理滨州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下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济南桐林石化有限公司因承兑汇票不慎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济南桐林石化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票据: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票号31300052/29579163,出票人为山东三河湖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付款行为齐商银行滨州分行,汇票到期日2018年11月15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井明雪:本院受理原告赵兴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春艳: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耿浩然、李海霞: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民终6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邢彬: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玲、被上诉人杨爱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亚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高嵩、武秋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滨中商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期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训旺:本院受理刘宏、王瑜申请执行你尹训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中旭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岱西花园4B号楼2单元4楼东户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184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经过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逾期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你名下固定财产。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石开方、刘文娟、张其峰、张倩倩:本院受理原告德州陵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范润风、于景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范润风、于景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7)鲁1403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王善国、毕研安、王传路:本院受理杨宝明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4民初101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执5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到庭传票及限制高消费令。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邑县人民法院 临邑兴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岳增明、王海燕、马冬旗、岳增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吕灵芝:本院受理原告孟凡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自洋:本院受理原告张林诉你探视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同创木业有限公司、夏津县聚鑫德祥工贸有限公司、德州意派木业有限公司、王永旺、岳兴春、王玉兰:本院受理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光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程保法、李连明、程桂兴: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789号、(2017)鲁1427民初1790号、(2017)鲁1427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蔺新庆:本院依法受理田裔与你民间借贷一案,因你未履行(2011)临商初字第5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查封并评估了你临邑县迎曦大街西首南侧商住楼405室房产,评估价49.19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鲁(中安)房估SFJD-DZ-2018-0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限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将依法拍卖。拍卖日期、地点以拍卖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拍卖执行裁定书由你自行到本院领取。 临邑县人民法院 吴国森:本院受理原告时寿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周希武:本院受理原告周希珍、任智怀诉你和陈春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作(2018)鲁1422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春花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玉宝、张玲:本院受理原告董秀安、代坤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02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吴国军:上诉人许国彬、崔林红就本院(2017)鲁1426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以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马传贵:本院受理原告房滨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5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玉廷: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国泰经贸有限公司、枣庄市丰利车辆配件制造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永硕经贸有限公司、宋雨龙、李欣潼、杨勇、张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国泰经贸有限公司、枣庄市丰利车辆配件制造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永硕经贸有限公司、宋雨龙、李欣潼、杨勇、张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9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立全: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霖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汇江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就(2017)鲁0402民初688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新华:本院受理原告郑翠平与被告谢华强、王新华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昊翔实业有限公司、枣庄壮冠食品有限公司、苏翠婷、王文、田卫建、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蟠龙河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孙英、种衍排: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830、3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秀明、李秀民:本院受理原告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方建:本院受理原告马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荣衍仓:本院受理原告鲁贵学诉你和被告荣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12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周涛、杨士花:本院受理原告郑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277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菏泽市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福海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02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高会柱:本院受理原告左美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崔贵文、田月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6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董绪永、闫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6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申海青:本院受理原告张哲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龚印涛、刘晓宾、郝金富、邱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2日09时(龚印涛、刘晓宾)、10时(郝金富、邱兆云)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国虎:本院受理原告王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5日09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龙殿辉、龙起林、倪保侠: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5日10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大芹、彭文、崔美利: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6日09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利、梁龙刚、徐海蔓: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6日14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慧、宋佳龙、马庆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追加被告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8日14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广田、王玉、宋润峰、张建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修龙、蒋红玉、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9月3日10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健经贸有限公司、杨国桢、枣庄市旭泉贸易有限公司、杨国防、李丽华、宋光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9月3日10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枣庄市颖杰贸易有限公司、李虎、杜何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芃芃 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王娇、丁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智翔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双翔实业有限公司、王伟、王继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智翔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双翔实业有限公司、枣庄市福兴物流有限公司、王伟、王继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刘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0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文秀:本院受理原告白艳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德成、褚维维、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们金融借款合同二案,均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中商初字第807号、(2016)鲁0402民初30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学梅、李书臣、苏学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潘涛诉被上诉人苏学梅、李书臣、原审被告苏学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贾翔、种瑞:本院受理原告贾志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仲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陈新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春花:本院执行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于2017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抵押的房地产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报告已做出,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以内到本院领取《鲁方正房评估字(2018)第321号》、《鲁方正房评估字(2018)第322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如15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志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滨、郭娟诉被告刘志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姜丽:本院受理原告赵玉侠诉被告姜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贺庆:本院受理原告刘林燕诉被告贺庆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团结:本院受理原告李仁君诉被告刘团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武迎坤、张春凤: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才诉被告武迎坤、张春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朱相良:本院受理原告朱永东诉被告朱相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卢英建:本院受理原告任慧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德清:本院受理你与王庆武、贾志坚、贾建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23民初25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逯春燕:本院受理原告解香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王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邵颜颜:本院受理原告魏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3民初1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刘春国、孙蒙蒙:本院受理原告成文才与被告刘春国、孙蒙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刘春国、孙蒙蒙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聚成土壤固化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王海波、张广、杨国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青岛玉潮投资有限公司、丁纪玉、谭婷婷、山东玉鼎投标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启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2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青岛玉潮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临沂启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借款10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二、被告丁纪玉、谭婷婷对被告青岛玉潮投资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各自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被告山东玉鼎投标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山东玉鼎投标担保有限公司在履行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青岛玉潮投资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临沂启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计18800元,由四被告负担。”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綦跃志:本院受理原告梁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许艾志、公维蕊:本院受理的原告高余超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作出的(2016)鲁1302民初512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原判决书主文第三页第十至十二行“三、被告许艾志、公维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高余超到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前岗头社区居委会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变更手续。”更正为:“三、被告许艾志、公维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高余超到有权机构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变更手续.”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密建全、李雨辰: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永达甲醛厂与被告密建全、李雨辰、李宗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临沂永达甲醛厂对(2017)鲁1302民初11807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临沂永达甲醛厂主要上诉请求为:一、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秀美:本院受理原告王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宁、刘伟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及被告济宁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民初417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崔秀英、史衍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民初41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左磊:本院受理原告洪士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店商互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磊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店商互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庞振宁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