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卫民、李 菊格、刘雪红、闫培、闫卫青、济南晶泓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24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24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济南前景印刷有限公司、济南凯盛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王沛、陈嫣慧、祝凯燕、胡桂勇、姜青翠、杨贵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24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191 民初 233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丽云:本院受理原告郑丰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丰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华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孙崇浩、文海玉、孙崇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112民初 2235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被告济南丰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300万元,利息 95.491438 万元,本息合计 395.491438万元(利息截至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还清之日止);二、判 2017年12 月 20 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3、判被告济南华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孙崇浩、文海玉、孙崇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五被告承担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公告费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9月 3 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其岳、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郭涛:原审原告石宝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再 13 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其岳、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郭涛:原审原告石宝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再 14 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61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 :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52124.26 元(其中代偿本金 51034.01 元、代偿逾期利息 1078.02 元、代偿逾期罚息 12.23 元);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 5618.24 元;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16年 6 月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 61742.5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3、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62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 27567.03 元(其中代偿本金26990.19 元、代偿逾期利息 570.25 元、代偿逾期罚息 6.59 元);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 1852.99 元;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 29420.02 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3、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静、崔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103 民初 58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金东、王立芳、济南明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0103 民初 70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雯雯、鲁鹏:本院受理原告孙海龙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 鲁 0103 民初 72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春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国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马国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2587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欣静、济南品泽商贸有限公司、李健、李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渤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依法判令被告济南品泽商贸有限公司返还租金187000元,赔偿损失50654元,合计237654元;被告刘欣静、李全、李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路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路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2588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曹义龙:本院受理原告邢秀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283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壹万元;2、支付约定利息壹万柒仟捌佰元(以1万元为基数自2011.11.26-2018.4.26按2% 月息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宁凡花、宁波:本院受理上诉人高鹏信与被上诉人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原审被告宁凡花、延东亮、逯克亮、宁金香、宁波、彭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7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原告耿珺 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祖青:本院受理原告赵波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4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常文灿: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诉被告薛冠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89号】一案,根据被告薛冠合的申请,本院依法将你追加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诉被告薛冠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85号】一案,根据被告薛冠合的申请,本院依法将你追加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诉被告薛冠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81号】一案,根据被告薛冠合的申请,本院依法将你追加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小鲁:本院受理原告陈方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不准原告陈方平与被告杨小鲁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志祥: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温泉空港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空经济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高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2民初1707号原告山东翔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宁瑞锋:本院受理原告刘善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8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宁瑞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22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利息:以22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止,按月息1% 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以22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11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24%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东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善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8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刘东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8.9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止,按照月息1%计;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4月12日止,按年24%利率计算;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3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止,按年24% 利率计算;以9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7日起至2014年6月11日止,按年24% 利率计算;以8.9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6月12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谢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刘善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谢鹏飞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本金80000元;二、被告谢鹏飞向原告刘善锋支付利息、违约金,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连凯:本院受理原告刘善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于连凯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本金600000元;二、被 告于连凯 向原告刘善锋支付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2月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周栋:本院受理原告刘善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周栋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本金120000元;二、被告周栋向原告刘善锋支付利息、违约金,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恋青:本院受理原告刘善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8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孙恋青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101000元。二、被告孙恋青支付原告刘善锋利息、违约金,自2014年3月9日起至2014年5月7日止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8日起至2014年5月29日至以135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101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任国报:本院受理原告刘善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任国报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63000元。二、被告任国报支付原告刘善锋利息、违约金,自2014年3月6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止以17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30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止以72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8日止以64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9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6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姜振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善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姜振国偿还原告刘善锋借款225000元;二、被告姜振国向原告刘善锋支付利息、违约金,以22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自2013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刘善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朗晴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李勇、王惠生、钟玉兰、郑丽芳、郑继军、毕然:本院受理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及济南谷海经贸有限公司、李景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限被告济南朗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借款本金2985492.6元;二、限被告济南朗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逾期还款利息(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的利息为369644.77元;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985492.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 计算);三、限被告济南朗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违约金15万元;四、被告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济南谷海经贸有限公司、李勇、李景霞、王惠生、钟玉兰、郑丽芳、郑继军、毕然对上述一至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济南朗晴经贸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0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原告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3月3日解除;限被告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租金及占用费123998.46元;驳回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93元,由原告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负担692元,由被告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90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鹏、杜晓玲: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被告张鹏、杜晓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2606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天奇: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被告王天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2605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和成、马明珍:本院受理原告段广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毛文志:本院受理申请人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你工商行政处罚一案,本院经审查,作出(2018)鲁0124行审30号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相关法律文书,本院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送达均未能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24行审30号案行政裁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 孙宝祯、张福奎、任红、王新田:本院受理原告李光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247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给付货款9万元;2、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446.8元(自2017年11月19日起至付清之日按年利率4.35%×1.5另计);3、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原告支付的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沈月武:本院受理原告刘同明诉你姓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河南银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安博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银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丰铸钢有限责任公司、李新、郜芳: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与被告山东远丰铸钢有限责任公司、李新、郜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民初4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徐延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郜忠霞、付崇营、赵成银、郜宗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232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截止至2018年8月20日,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十时在山东省聊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俊伟、李光栋、饶喜银、李丽、马学花、王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毕重凯、济南毕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炜刚诉被告毕重歌、毕重凯、济南毕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胡涛:本院受理的原告马艳诉你(2017)鲁0102民初437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马艳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37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林昌斌、吕丽芬:本院受理原告余新福诉被告林昌斌、吕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成炳:本院受理原告雷霞与被告张成炳、山东泰和华远商贸有限公司、丁秀明、第三人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0102民初407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丁秀明、山东泰和华远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胡珀、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光与被告胡珀、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阳:本院受理原告李力雄与被告李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管西芹:本院受理原告金山金水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管西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焕真、丁继国:本院受理原告朱明行诉被告于焕真、丁继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院执行刘殿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王成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26号龙岱花园小区5号楼4单元102室房产的查封,本院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执异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26号龙岱花园小区5号楼4单元102室房产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卢秀功:本院受理原告刘仁隆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168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工资18000元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卢秀香:本院受理原告刘兆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155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工资6万元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义、李群、山东邦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转换程序)、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姚玉梅、于瑞峰:原告赵彦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赵彦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姚玉梅、于瑞峰归还垫付款44900元及利息;2.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郭岐军:原告陈家军诉被告郭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陈家军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恒生地产有限公司、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民终1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金龙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宪华诉被告山东魅力四射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金龙地产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颜炳文:本院受理潍坊盛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潍坊瑞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委托山东万邦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你位于临淄区一诺路36号商业用房及临淄区恒生国际星城2号楼3单元2层东户房产进行评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万邦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的拍卖共两次,降价共两次,第一次降价不超过30%,第二次降价不超过20%,你应在临朐县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日期前5日内到法院领取拍卖通知书,并按时参加拍卖活动。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东波、邓永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孙家海、孙治法、孙治学: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孙治法、孙治学、孙家海: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孙治学、孙家海、孙治法: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温志洋、冯天成: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成强、王永富、王永磊、韩元: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梅、刘党勤、谭荣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路玉亮:本院受理原告李学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孙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宏亮、潍坊市志军化肥销售有限公司、陈桂英、王志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华军与被告王宏亮、潍坊市志军化肥销售有限公司、陈桂英、王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4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山东恒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岱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东华:本院受理原告宫献常、张瑞芹、辛连军、董丰美与你、李炳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3300、3301、3306、33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刘艳双:本院受理原告蒋志柳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4民初133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3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慈溪世强橡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5月12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慈溪世强橡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持有的号码为31300052/29921902,出票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出票人为昌邑市永富弹簧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海澳电器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5580元,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2月28日的潍坊银行昌邑支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慈溪世强橡胶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昌邑市人民法院 潘光利:本院受理李代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建波:本院受理孙晓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彭涛、傅深秀:本院受理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11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范新民:原告明立忠与你、宋英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我院定于2018年7月27日9时0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彭来福、魏小凤、尤相臣、栾金枝、尤联坡、刘会霞、杜乐瑞、苗秀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13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贾以林、梁秀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14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冷杰、冷家冰:本院受理原告于道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高密市人民法院(2017)鲁0785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军、毛丽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隋腾、高秀妮、山东拓城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新福、李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及潍坊盛天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立军、徐万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及潍坊盛天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丽娟、刘世文: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段存霞:本院受理原告于新强起诉你及颜娟、刘正明、王霄峰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魏德清、杨春红:本院受理钟绵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昌乐县鼎恒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爱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市双宝包装镀膜机械有限公司、李正平、孙晨:本院受理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芳、孙坤坤、孙广卫、张秀云、孙广会、陈其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1民初46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1楼弥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芳、孙坤坤、孙广卫、张秀云、孙广会、陈其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1民初46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1楼弥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志芳、孙坤坤、孙广卫、张秀云、孙广会、陈其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1民初46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1楼弥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董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金桂芝、孔艳艳、孔微微、孔繁华诉你及陈金禄、刘宾飞、郑文利、东营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5819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钟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李同仁诉你及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4650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赵胜利:本院受理原告孙瑞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山东永力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德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继成、吕希爱、文斌、文继功、郭新娥: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3执76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履行(2018)鲁0783民初40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交纳执行款14117716.00元及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费81517.7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寿光市人民法院 范朝富:本院受理原告徐周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寿民初字第458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淑杰、葛廷信、齐晓芳、韩伟、李小珍、梁兴亮: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6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冬科:本院受理原告沈鸿亮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6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潍坊佳华工贸有限公司、张宇、罗春燕、范视国、高守艳: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军训:本院受理杨术富诉潍坊圣凯工贸有限公司、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上述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峡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岳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郎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郎益元、郎需市、郎需利:本院受理原告马玲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4民初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孝元: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29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曹立平、张学妮、张学刚、王玉娥、杨向东、王兰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栗有为:本院受理原告李瑞雪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4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岩、杨涛:本院受理原告代勋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4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秀珍、陈新明:本院受理原告牟家勤与被告张秀珍、陈新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庄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10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1302民初173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守彬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05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1302民初17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宝红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何洪蕊: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宝红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诸葛聚堂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凤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唐国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铭梅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希田:本院受理的原告季相松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02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春之恋木业有限公司、马永华、刘晓娜、杨海娜:本院受理的原告史夫启诉你(2018)鲁1302民初300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图宏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孙广友: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4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林健、庞燕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伟嘉汽贸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1302民初4454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郡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2208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法定节日顺延)9时00分在银雀山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彭培松:关于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原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新华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临沂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彭培松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后十居委166号三层楼房、501号三层楼房、枋滨路23号3号楼2单元501及配房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27.80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临诚信评字[2018]第03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2015)临兰执字第164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邦太物流有限公司、鞠成柱、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成都博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2018)鲁1302民初3698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起诉状中诉讼请求:1、请求临沂市邦太物流有限公司、鞠成柱连带偿告109240元货款损失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卞月月:本院受理原告刘克章诉成文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方文金:关于葛继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山东坤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方文金所有的位于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一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384902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山东坤源估字(2018)第1178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和(2018)鲁1302执849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付成宝、宋平平:本院受理李莉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宗君、许加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丁海英与被上诉人李宗君、许加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民终21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克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滕修峰与被上诉人毛红军、原审被告房克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民终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为枚:本院受理陈忠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1121民初13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潘玉梅:本院受理孙法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1121民初13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川:本院受理原告郭刚诉张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张川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胡永红:本院受理(2018)鲁1102民初2398号原告党建东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范育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周立国、日照旭日水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占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旭日水产有限公司、周立国:本院受理刘克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吴广生、赵兴华:本院受理董国飞诉吴广生、赵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5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文庆:本院受理的王惠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5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办公楼A50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李兴余:本院受理原告葛中华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1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新战:本院受理原告孙乐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鲁1122财保38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王龙辰、张西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274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莒县龙跃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张萌萌:本院受理原告张治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赵廷香、何绍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27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苑忠义:本院受理原告孟凡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碁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张庆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招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宋军良:本院受理王培宁与你人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国强,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被告李国强,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457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彭洪禹,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被告彭洪禹,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460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连淑卿:本院已受理宋正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2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人和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邱世刚:本院受理荣成好运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崔伟伟:本院受理荣成好运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龙,钱桂英,孟海青,彭永胜,王绍华,于刚,张晓东,王本军,于月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与被告张龙,钱桂英,孟海青,彭永胜,王绍华,于刚,张晓东,王本军,于月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279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原告彭晓忠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1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原告彭晓忠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82民初31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崖头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丁振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4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香云:本院受理原告张福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82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崖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姚华伟、于兆兰申请宣告姚桂用死亡,于2017年5月22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8年5月23日依法作出(2017)鲁1082民特5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姚桂用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勇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执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8)鲁1082执7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评估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石岛龙云路133号楼626室的房屋。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申红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执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8)鲁1082执7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评估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石岛云龙路133号楼624室的房屋。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雪里:本院受理原告梁玉玲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威海天元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玉斌与被告荣成市成山镇河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邢立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诉被告邢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湖北明志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弘扬自动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莱山区顺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一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吉贞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92民初1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房长凯:本院受理原告张荣明诉你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袁学智: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国诉你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如彬、李路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陈秀英、王学伟、陈祥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温付军、温培森、张俊刚、孙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鑫盛木业有限公司、山东康得利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山东德乐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永信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严点建:本院受理原告岳邦忠、王爱和、仲崇才(又名刘明)诉被告禹城市丰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平原县王凤楼镇人民政府、严点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禹城市丰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本院(2017)鲁1426民初35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秀坡、袁明娟:本院受理原告李绪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2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虎章、张秀燕:本院受理原告李绪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225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德州豪门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德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李瑞远、朱昌和:我院受理原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周广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杜甲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姚敬敬:本院受理原告汤应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5民初4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程善亮、杨金涛、杨兆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17)鲁1427民初1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庄德生、姜报兴、姜义斌: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姜义斌、庄德生、姜报兴: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姜报兴、姜义斌、庄德生: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高秀良、赵新荣、赵金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高秀良、赵新荣、赵金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584号、(2017)鲁1427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兆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王兆华、李庆普、王兆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575号、(2017)鲁1427民初2576号、(2017)鲁1427民初2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爱购商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韩文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丙明、张桂英、李美华: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四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民初839号],原告起诉要求张丙明、张桂英偿还借款19.90万元及利息、罚息,要求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向你们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的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孙克振、李迎迎、赵长青、孙克廷: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克振、李迎迎、赵长青、孙克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45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鲁1427民初2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彬、孔玉兰、王云岭、张勤峰: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彬、孔玉兰、王云岭、张勤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兆海、王桂英、王代红、张荣: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兆海、王桂英、王代红、张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孙金水、张福英、孙克廷、孙明坡: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金水、张福英、孙克廷、孙明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50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鲁1427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永尧、刘金娥:本院受理原告雷朝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志忠:本院受理原告姜立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克红、王天全、王永恒: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刘克红、王天全、王永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周忠虎、韩叔琴、周忠新、周忠豹: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忠虎、韩叔琴、周忠新、周忠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郭尚保:本院受理原告赵平江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邵振华、崔小平、孙爱民:本院受理(2018)鲁1427民初203号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邵振华、崔小平、孙爱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27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许士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从利与被告许士强离婚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魏宪政、李淑慧、候庆双、姚成清、侯庆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5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郭清梅:本院受理原告司福群诉你及伊正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9日作出(2016)鲁1422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诉人伊峥华认为该判决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向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2月25日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德检民(行)监[2017]37140000084号民事抗诉书,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9日作出(2018)鲁14民抗2号民事裁定指令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庆云县昭钰塑料再生加工有限公司 候助成:崔保国申请执行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经本院查找,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106号民事裁定书中查封的物品价格评估报告书{明信价评字(2018)LF5-8号}关于候助成、庆云县昭钰塑料再生加工有限公司财产价值的价格评估结论书。该宗物品价格评估为118840元大写拾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元。限你们自本告发出自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送达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丙建、徐来军、张瑞平: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张丙建、徐来军、张瑞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786号、1787号、17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彬、王金良、刘光喜: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王彬、王金良、刘光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811号、(2017)鲁1427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增春、潘增国、王现友: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潘增春、潘增国、王现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598号、(2017)鲁1427民初2599号、(2017)鲁1427民初26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谭为敬、谭为水、谭为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1792号、(2017)鲁1427民初1793号、(2017)鲁1427民初1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登保、周文芝、于佃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1726、(2017)鲁1427民初1727、(2017)鲁1427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严道佐: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宁津县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刘维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成武香约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士立:本院受理原告张清峰、毕菡蓁诉被告菏泽市牡丹区宏远家电经销处及第三人张哲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本院依法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民初第1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宪振、杨春梅:申请执行人杨甲友申请评估张宪振、杨春梅所有的位于禹城市金凯大厦东西楼1单元6楼西户楼房一套(房产证号0001890),本院技术室已接受执行局移送,现通知你于2018年8月1日、8月8日、8月31日此三日上午10:00依次进行:选取评估机构并领取评估机构确定通知、对现场进行评估勘查、领取评估报告,届时请到本院技术室报到参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禹城市人民法院 刘坚波:本院受理王玉雪诉你(身份证号:370921198605103012)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中心开庭审理此案。 禹城市人民法院 陈顺利:本院在执行彭延星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你名下位于禹城市市中花园1号楼1单元402室楼房一套。山东明和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鲁明和房产估字18-069号评估报告。现向你公告送达山东明和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作出鲁明和房产估字18-069号评估报告和(2017)鲁1482执恢8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上述楼房)。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你对本房产估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禹城市人民法院 周礼斌:本院受理原告张德昌诉你与被告孙宝群、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02民初44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孙玉芹:本院受理原告刘鲁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刘景元: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丛登峰与被上诉人刘庆国、王希光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5民终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与聊城兴兴食品有限公司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15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117000元、利息、复利(2015年4月20日之前的利息为15238433.93元,2015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扣除已付利息162500元);二、被告聊城兴兴食品有限公司对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01907元,由被告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聊城兴兴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建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虞培培与被上诉人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庄支行及原审被告李飞、狄国兴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一、撤销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2016)鲁1522民初476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5民终28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冠县胸科医院、李庆荣:关于聊城市绿森苗木科技有限公司与冠县胸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冠县胸科医院医疗设备一宗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限届满后本院将依法选择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不再另行通知。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朋、李慧、李爱荣: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燕祥来与被上诉人李朋、李慧、原审被告李新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被告李新元在一审判决后上诉人燕祥来提起上诉之前死亡。李爱荣系原审被告李新元的法定继承人,本院依法追加李爱荣作为原审被告参加本案诉讼,现向李爱荣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向李朋、李慧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举证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李明国、刘华、姜刚: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华、欧阳光友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6)鲁0983民初2060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进:本院受理原告裴荣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103 民初 719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鹿焕明、胡华娟、薛峰、李福林: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鹿焕明、胡华娟、薛峰、李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103 民初 8093 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红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627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13461.3元(其中代偿本金 13176.38 元、代偿逾期利息 281.81 元、代偿逾期罚息 3.11 元);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 2761.14 元;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 2017年2月 3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6222.44 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3、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石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刘宪军与被告石秀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13 民初35 号民事判决书:“一、准予刘宪军与石秀娟离婚;二、刘宪军与石秀娟的婚生女刘恩惠由刘宪军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三、石秀娟有探视刘恩惠的权利,每月探视一次,刘宪军有协助石秀娟探视的义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杜拉维特物资有限公司、山东蓝建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车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李昱、赵梦: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山东杜拉维特物资有限公司、山东蓝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车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李昱、赵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民初65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袁刚:本院受理原告许咏梅与被告袁刚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北京其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创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宏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其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创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