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2日
张永金:本院受理原告靳西同诉你船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5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郑济洲:本院受理原告刘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丁翔、徐芳、无锡市江一湖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允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5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郭允政借款300000元。本院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龚建伟、刘莉:本院受理原告苗子健、郭甜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徐善才诉你及被告唐茂红、张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毛智伟:本院受理原告孙中士诉你和李春良、夏明、枣庄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12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4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松明、袁贺: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志诚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玲:本院受理原告刘晓诉你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403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0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成义:本院受理原告周升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190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0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樊晓:本院受理原告徐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磊:本院受理原告殷志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2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利国、朱少燕:本院受理原告孔祥燕诉你们与刘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0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庆兰、陈君装、陈闯: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沈燕、沈本柱、丁凤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巩崇法:本院受理原告陈庚与被告巩崇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2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华山:本院受理原告宋兆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2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付华山给付原告宋兆峰欠款20300元及滞纳金8000元,共计28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祥忠:本院受理原告郑桂玲诉你与被告王顺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祥忠:本院受理原告郑桂玲诉你与被告王顺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郑桂玲就(2017)鲁0402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晋国:本院受理原告张西美、孙晋峰与被告孙晋国、徐世友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徐世友在上诉期限内就(2017)鲁0402民初18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鲲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泉兴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振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高俊集团有限公司、邵士宏、李文俊:本院受理原告秦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西国、王丽:本院受理原告任鹏翔、孙丽艳与被告孙西国、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今日乾通置业有限公司、殷宪振: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万荟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沈建设: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沈建设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3行审82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军亿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宝中煤业有限公司、胡东升、肖永明、肖世兰、肖士清、张雪其、孔德秀: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枣庄市薛城区军亿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宝中煤业有限公司、胡东升、徐海涛、肖永明、肖世兰、肖士清、张雪其、孔德秀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湘丽(周学俭之妻)、周潇楠(周学俭之子):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盛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魏传银: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迅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魏传银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于淑红 刘庆 高振武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顾士华 杨成利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玉霞 张忠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赵宪平 商娜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宗仁 丁蒙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陈东良 徐文萍 枣庄泰国工业园商务管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林玉晶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月明、袁光兰:本院受理原告王承杰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朱国良:本院受理原告邵红霞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连忠:本院受理原告卢海霞诉你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代兵、田国新、李万喜:本院2016年5月25日对原告李殿宗诉你们与张锋、苏大龙、苏亮、薛其祥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梁越、马志燕:上诉人纪长辉就(2017)鲁1491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玲敏:本院受理原告苏东勇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卫: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平、王秀贞、王伟、王怡程诉王卫、刘玉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乐陵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石芳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光三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月明、袁光兰:本院受理原告史福亮与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福刚:本院受理原告刘圆圆与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路兴志:本院受理原告付玲玲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段欣雨、刘玉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诉段兴鸿、范世岭、段欣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俊强:本院受理原告魏秀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娟:上诉人李飞就本院(2017)鲁1426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其对姚双恒、李娟的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光江: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庆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苏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高唐县瑞航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胡殿坤:本院受理原告高唐县瑞航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舒长月:本院受理的原告贾光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文歧、孙萌萌、王开禄、孙守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歧、孙萌萌、王开禄、孙守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霍立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民初776号],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122060.76元及利息、罚息,并要对夏津县舜泉名邸25号楼1单元601室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现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瑞亭、张英明、赵瑞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景谊:本院受理原告刘昭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现新、刘云肖、孙秀爱、时忠秋、王世奇、蔺国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丙旺、肖红梅、李丙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4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振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振如诉被告李振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周善明:本院受理李东义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424民初16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4执227号限制高消费令、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到庭传票及鲁贵评(2018)德(鉴)字第010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将对涉案房产依法进行拍卖。 临邑县人民法院 刘金国:我院受理崔明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爱珠:本院受理梁胜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2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灵寿县松阳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铁牛钢球衬板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苏学梅、李书臣、苏学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潘涛诉被上诉人苏学梅、李书臣、原审被告苏学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霍连生诉你及毕盛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明网:本院受理原告吕玉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侯风成、王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10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苏召军:本院受理原告许春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陈其勇:本院受理原告吕强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胡成喜:本院受理原告宋景桂诉你及孔祥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81民初5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凤山: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铁炉村民委员会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韦节瑜:本院受理原告孙桂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1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宋涛:本院受理原告张以萌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泽坤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展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长江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河北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北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河北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北宜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2017)鲁0881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中冶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兆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鸿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发现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滨、颜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235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兖煤凯达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合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君、袁兴友、山东天圆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王稚斌、袁振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洪运、田海亮、李名芝、邹城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8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翔、花伟:本院受理原告卞西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肖贵花: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邵明勇:本院受理原告陈英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付尚清、刘圣会: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方龙、张昭秀:本院受理原告刘绪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袁凤亮:本院受理原告赵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张云鹏:本院受理原告庞绪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海泰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汤记食品有限公司、蒋金环、韩旭东、韩先楚、蒋金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沃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博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兖煤凯达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张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案(案号:(2018)鲁 0883 民初1106 号、(2018)鲁0883民初1107号、(2018)鲁0883民初1108号),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贾凡水、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温文杰、郭计荣、许孝义、冯遵平、候承霖、李志、段祥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冯瑞冬:本院受理原告段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华猛: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3案(分别为:(2018)鲁0883民初2402号、(2018)鲁0883民初2404号、(2018)鲁0883民初240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璐:本院受理(2018)鲁08民再46号上诉人张小青与你及被上诉人姜继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萍、金乡正昌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磊诉吴强华及你们民间借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爱莉:本院受理段南海及王伟及你民间借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4: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洪果、魏冲:本院受理党庆霞诉王国庆、济宁市房产管理局、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及你房屋登记纠纷;受理党庆霞诉王国庆、济宁市房产管理局、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及你们房屋登记上诉纠纷共两案。{原审案件(2017)鲁0811行初19号、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槟未、李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本金13639.77元、逾期保费3078.19元及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 自2015年11月9日起按照上述理赔款本金及逾期保费总额17052.61元为基数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26元,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伟、姜德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本金6397.09元、逾期保费3143.47元及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 自2015年9月9日起按照上述理赔款本金及逾期保费总额9540.56元为基数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曲永亮、马爱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本金17004.65元、逾期保费3306.06元及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 自2014年6月25日起按照上述理赔款本金及逾期保费总额20310.71元为基数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08元,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门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淑红、王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肖文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鹏、于晓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义东、于雪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 民初 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义东、于雪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 民初 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春梅、王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焦小明、苏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本息23268.78元、保费1775.8元及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986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沈海兰、金应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本息7961.01元及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61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本息10492.37元、保费2138.87元及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676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吴从平、孙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 民初23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本息 31491.02元、保费 3179.17元及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 1226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岩、张裕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11 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本息 21381.83元、保费 1793.24元及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 939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磊(身份证号370682199005013137):本院受理原告祁丽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返还购烟款3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9月3 日上午9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霖丰食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6690元及相应损失;2、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险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延安、鹿伟、青岛海逸影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世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李延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13250元(其中:本金105万元,利息16325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28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8% 计算);2、判令鹿伟、青岛海逸影城有限公司对被告李延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钦宗:本院受理原告吕萌诉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676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丕华诉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758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欢玲:本院受理原告刘彦辰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户口迟延迁出违约金25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贾长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2、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公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琴海阳光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报业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追加你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确认合同解除。2、被告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云南路法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文涛:本院受理原告赵延玫与被告赵延琪、被告赵文涛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确认赵德昌自书遗嘱合法。2、判令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17号1号楼2单元801户由原告继承。3、判令诉讼费由原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市南区逅街餐厅、王德宝: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75349.74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以75349.74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自2016年1月29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澄泽:本院受理原告关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万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完全清偿时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梁永建、姜春生、梁永涛、吕良俊、徐舰、朱月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恒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60号案件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梁永建、姜春生、梁永涛、吕良俊、徐舰、朱月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恒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66号案件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海霞、封钰君、封钰祎 、封安乐、丁兰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庆升: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龚振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被告承担律师费;3、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全部法律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梅雪涛、山东天和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被告承担律师费;3、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全部法律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被告承担律师费;3、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全部法律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磊、丁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2、被告承担律师费;3、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昌乐草原茂园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小明、郑源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陈珠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3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书杰:本院受理原告宋召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赵安山、崔爱花:本院受理原告万宗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精特仪表有限公司、张君山、张云萍、韩增国、刘春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精特仪表有限公司、张君山、张云萍、韩增国、刘春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精特仪表有限公司、张君山、张云萍、韩增国、刘春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克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守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徐飞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同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兆森、盛显英、杜吉格:本院受理原告庞作会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4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杨建光:本院执行的李居公(又名李鞠躬)与杨建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2)平执字第2267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1)平民一初字第35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丰赤、杨扬、杨新禹、徐瑞香:本院执行的李丰波与张丰赤、杨扬、杨新禹、徐瑞香债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执2299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283民初75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立明:本院执行的山东平度利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执3174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283民初56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义喜:本院受理原告唐梓皓、荆朝阳诉你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临沂恒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昌聚材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威煤业有限公司、黄进前、李学芝: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3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单连刚、吴克香、于义葵、纪长明、梁振玲、青岛金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利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清学、张桂茂、袁桂珍、张智满、张金华、王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2、判令被告一偿还律师费;3、判令被告二至六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强、王海艳、王生、张秀华、张连弟、李青、范金磊、薛素霞、青岛瑞恩达海珍品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一、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2、被告一、二赔偿原告律师费;3、被告三、四、五、六、七、八、九对被告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各被告承担本案所有法律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物资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2、被告偿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晓刚、刘航: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新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3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景诗、姜景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新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4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保税区麦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盖特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魏成满: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保税区麦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盖特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魏成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89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山东盖特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4106、4107、4110、4111、4112、4104、4114、4115、4103房产;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80064号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736.4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巍、赵书伟、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64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凤庭、翟诺、周宗德、李琳: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忠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鲁时空数字技术传播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桂兰、丁金娥、刘景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航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鸿德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青岛航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超、冷延涛、陈明芳、王朴军、高四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王朴军、被告高四芹在对被继承人王凯阳财产继承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告王朴军、被告高四芹支付违约金;3、判令被告王朴军、被告高四芹承担律师费;4、判令被告刘超、被告冷延涛、被告陈明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乳山市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青岛保税区东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佑堪有限公司(WOORI CONSUS CAPITAL LIMITED)、上诉人青岛众益德商贸有限公司就(2016)鲁0202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海菊、李春伟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8)鲁0202执1236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海菊、李春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8)鲁0202执1236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该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鲁0202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你们的财产情况;二、(2018)鲁0202执123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李海菊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胶州市常州路东方花园5号楼2单元702西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材料。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巧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珊制衣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葛巧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林生:本院受理原告王永焕诉被告陈迎军、被告陈卡佳、被告陈日新、被告陈林生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栋、杨坤、青岛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宁诉被告刘栋、被告杨坤、第三人青岛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青岛市人民路290号2号楼1408室房屋的过户手续;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茂连、王茜珠:本院受理原告胜利油田利达(青岛)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田茂连、被告王茜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持有的青岛亚美商场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返还给原告指定的青岛大乘正原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判令被告二持有的青岛亚美商场有限公司10的股权返还给原告指定的青岛巨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娜、孙鲁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俊学: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吉刚、李业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娟、尹明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赖林育、蔡延兵: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宇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青岛千禧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鸿峰工贸有限公司、康智鹏:本院受理原告王树亮诉被告修方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追加你们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秋红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姚晓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建云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洁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姚自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铁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世雪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璐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吉利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隆迪纺织有限公司、日照立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继勉、王翠珍: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清焰、郑美香:本院受理原告李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薛钐、薛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3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雅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龙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万思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卓: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彩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袁靖: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叶弘: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志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夏雪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雪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嘉卿: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常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文清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惠置业有限公司、孙玉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川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娜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言升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吴国耀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下午三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先顺:本院受理原告丛方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9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淑萍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粤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美天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粤达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美天投资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卫,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子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与被告展慧慧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展慧慧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臧胜晓、臧福峰、陈吉太: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与被执行人臧胜晓、臧福峰、陈吉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雷方、姜电方、臧福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与被执行人姜雷方、姜电方、臧福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兆汉、姜电方、臧福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与被执行人姜兆汉、姜电方、臧福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兆松、姜电方、臧福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与被执行人姜兆松、姜电方、臧福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臧永波、姜电方、臧福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与被执行人臧永波、姜电方、臧福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北宅支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李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3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金珊珊:本院受理原告崂山区丽达爱乐游婴幼儿游泳乐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35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英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韩敬海: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被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傅永强、任林林和你们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2民初2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耀坤:原告孙明玉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缘多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闫宝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刘忠欣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梁荣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三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荣玉铜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下午二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刘梅红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二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珍星,乔慧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9日作出的(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因你(单位)未能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保全查封并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徐珍星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6号18号楼401户的房屋进行委托评估。经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单价人民币28191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人民币453.68万元(详见评估报告)。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依法责令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财产。承办人:王晓东,电话:0532-88893801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红:本院受理原告孙其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朱秀新、胡惠萍:本院受理原告魏元杰诉你、战万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玉娟、贺银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孟年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7)鲁0104民初4608号民事裁定书后,原告李孟年对该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17)鲁0104民初4608号民事裁定,依法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或指令槐荫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朱沙漠: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原告2007.1.3至2008.4.2以及2009.1.3至2016.1.25物业费11624.6元,逾期滞纳金 10744.77元(滞纳金暂计算至2018.1.3,自2018.1.4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滞纳金,以11624.6元为基数,按年息24% 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信科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夏兰兴: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吴成新、王同君与被申请人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的限公司与你小额贷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再50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18年7月30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龙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龙震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24民初19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郭书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书苓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蔡庆者、陈凤琴: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保全)、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童学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潘登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保全)、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普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孙建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金瀚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2、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8年5月起至30000元借款付清之日止,以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四倍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商祺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曲阜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崔钢、邵璐璐、宋国兴、杨玉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2018)鲁01民初45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一宗、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明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2018年9月5日10: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彦翔:本院受理原告李其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王彦翔向原告偿还借款5万元;2.被告王彦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暂定2万元(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7日起至借款还清日止,按年利率24% 支付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王彦翔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7日,本院根据济南仁丰实业发展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16年4月18日,债务人济南仁丰实业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509806.92元,负债总额2490000.00元,资产负债率164.92%。本院认为,济南仁丰实业发展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5月8日裁定宣告济南仁丰实业发展公司破产。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大磊:本院受理原告陈玉雷诉郑春艳、你、谢大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与郑春艳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律师代理费;谢大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郑春艳抵押的两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你、郑春艳、谢大才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家双: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家双: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老农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宋广海: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伟亮: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延成文: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爱迪: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彭旨胜、彭昊: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世文: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衣瑞芹: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波:本院受理原告陈元振诉你及被告韩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栾玉萍: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栾玉萍房屋行政征收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4行审2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卢小挺: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被告卢小挺(370104197802251319)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朝阳: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 分中心诉被告李朝阳(370104198507185819)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鞠玉海、崔然青: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山 东 省 分 行 诉 被 告 鞠 玉 海(370105196604203318)、崔然青(370105197003243327)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小军、吕怀如: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闫卫民、李菊格:本院受理原告张彬诉被告闫卫民(372929196910134812)、李菊格(372929196606094828)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闫卫民、李菊格、闫培、刘雪红、郑春华、王兆建:本 院 受 理 原 告 张 彬 诉 被 告 闫 卫 民(372929196910134812)、李菊格(372929196606094828)闫培(37292919900625481X)刘雪红(372929199003064885)、郑春华(370830197102050816)、王兆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继佳、吕翠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解淑艳:本院受理原告熊志进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北京优道极致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光耀诉被告北京优道极致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克香(身份证号:370123198509180527):本院受理原告尹仪豪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212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尹仪豪要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1000元,自2013年12月19日起至原告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雷、杜鸾: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执1081-3号执行裁定书、(2016)鲁0102执1081号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朝霞:本院受理原告张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战营:本院受理原告张德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2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英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万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6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济南英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万海货款7085元。二、限被告济南英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万海逾期利息,该利息计算方式为:以7085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济南英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洁(身份证号:429004198209290044):我院受理原告向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顶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月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两被告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冯丽君: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24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杨亚波: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23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孙淑艳: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22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荆娇: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21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高萍霞: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20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周伟伟、武超: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2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19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二人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项刚强、邓俊娇: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18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二人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庆、蔺奎凤: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3民初221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8)鲁0113执717号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二人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负担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孙云龙:本院受理原告光合文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6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孙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光合文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被告孙云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振华:本院受理原告矫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田新伟、王红莲:本院受理原告邵良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田新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邵良国车款50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驳回邵良国对王红莲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龚国富、张幼琴: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龚国富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10084号、21008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西洛河路18号君逸左岸花园3号楼1-202室房屋一套及1-114地下室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5执恢53号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8)第01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8)鲁0105执恢53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龚国富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10084号21008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西洛河路18号君逸左岸花园3号楼1-202室房屋一套及1-114地下室。众合评(鉴)字(2018)第01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龚国富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10084号、21008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西洛河路18号君逸左岸花园3号楼1-202室房屋一套及1-114地下室评估价值为207.71万元。你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常温春: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大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东彦:本院受里(2018)鲁0103民初2732号,原告张申平诉你们民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杜欣: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2671号,原告韩晓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员通知书、当事人诉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新峰: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778号,原告梁大胜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姜吉强、刘蕊: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你们计生行政征收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有异议,限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行政审判庭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德勇、范思丽: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你们计生行政征收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有异议,限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行政审判庭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认可,本院将依法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树营:本院受理原告刘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周传海、李春英、戚光银:本院受理申请人戚坤申请执行周传海、李春英、戚光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拟对周传海名下位于泰安市元宝小区31#营业房不动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房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771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孙永新:本院受理原告武中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烟台建文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受委托,定于2018年6月8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蓬莱市经济开发区金创路南振兴路2号。标的包括:蓬房权证新字第20097362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建筑面积共计约 11662.12㎡ 的有证房产;建筑面积共计约25949.26㎡ 教学楼、宿舍楼等房屋建筑物;登记在蓬国用(2009)第00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面积约114854㎡ 的土地使用权;附属物、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绿化苗木一宗。保证金:700万元人民币。 二、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18年6月7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并凭交款凭证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5-621217713562528972唐先生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49号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以下债务人:1、济南市历城区遥墙引黄灌溉管理站(遥墙街道办事处)2、山东农业科技开发总公司、保证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3、山东省健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4、济南明泉线业有限公司5、济南市东郊耐火材料厂6、济南金菱造锁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制锁厂、香港济江贸易公司、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西郭庄村民委员会7、济南工业产品展销中心、保证人济南市工业物资调剂公司8、济南大都酒店、保证人济南美术总厂9、济南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鲁强经贸有限公司10、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农业委员会(柳埠镇政府)11、济南市历城区黄台渔场12、山东省东方实业集团总公司 2016年10月10日威海市顺迪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营业部对你们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2016年10月10日山东法制报已公告)。2018年5月21日威海市顺迪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我公司(见2018年5月21日山东法制报),现我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齐河县博德商贸有限公司。请上述债务人向齐河县博德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齐河县博德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姚连磊 周涛 联系电话:0531-87080274 住所地: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公 告清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2月3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序号123456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债务人 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玉雪经贸有限公司 烟台德安建材有限公司 烟台盛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栖霞市和兴果蔬有限公司 烟台管家运业有限公司担保人 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范立强 烟台市宝之源置业有限公司、海阳宝之源置业有限公司、陈杰、纪小玉山东德高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王德成、鲁玉秀、李益家、陈丹丹、李辛 烟台源鑫工贸有限公司、罗春华、冯春燕、赵玉美、王瑞祥、孙培娥、林德玉、柳和春、栾少艳 烟台市管家实业有限公司、管晨秀、曲芳芳、管清茂、邹积琴、烟台中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本金54,658,224.8516,683,901.1421,999,999.974,988,205.606,261,934.3813,999,992.91 许光禄:本院受理姜波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明强、杨津骅: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金建:本院受理原告李希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金建支付装修款670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 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临沂太平洋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满桥诉你公司及山东兰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104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巴占文、薄纯凤、巴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 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鲁一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捷力机械有限公司、齐芮瑗、齐大超、沈德同: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619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连银:本院受理原告平邑县九问棚花岗石厂诉你与史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鲁1326民初1892号,史传林不服一审判决现提起上诉,因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 陈金岩:本院受理原告李丹诉你及王刚、张甸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临沂太平洋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国乔诉你公司及山东兰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