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锋、张娟、孙淑丽、王平、韩霞、于泳、谭婷、郭彬:本院受理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陈全滨:徐兆卿与田金强、丛延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徐兆卿不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2017)鲁0703民初103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6月6日8时45分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乃秋、宋郑洲:本院受理刘广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强、孙晓萌:本院受理刘广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友婷:本院受理刘广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乃秋、宋郑洲:本院受理刘广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陈学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陈文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单正雨、徐治娟:本院受理原告孙晓亮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6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仁泽:本院受理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45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宋玉奇、王丽华:本院受理崔建君、马新华诉你们及刘玉芳、陈华玉、牛媛媛、临沂恒诚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宋玉奇:本院受理许福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宋玉奇:本院受理段庆玲诉你及许福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宋玉奇:本院受理柏承林诉你及成秋利、许福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青州市华晨橡胶有限公司、潍坊永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贾守民、张清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781民初7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成林、李正平、崔秀芝、窦璐玮、青州市双宝包装镀膜机械有限公司、青州市昆玉窗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宝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781民初10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淑琴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781民初12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孙永、蒋冬艳、山东峰鸣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培温、刘宏国、孙美霞、山东犇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贝通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人秦红军、潍坊峰鸣工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潍坊儒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上诉人秦红军、潍坊峰鸣工贸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双方权利义务均按原审判决执行。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院送达(2018)鲁07民终51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胜刚、李素芹: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1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欣懌、孙宁宁、于丽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州支行诉你们与潍坊九木商贸有限公司、刘中训、刘永磊、刘红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永磊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11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欢、山东亨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宾、郑明娟、郭曙光: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与孙见明、于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长江铝业有限公司、程世江、刘玉娥、程世山、吴瑞丽、潘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山东华岳达铝业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7)鲁0791民初57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山东华岳达铝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丰华冷藏厂:本院受理刘迎迎申请执行潍坊市寒亭区丰华冷藏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鲁三一资评字[2018]第1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金一、王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海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37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金一、王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海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3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金一、王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3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鞠辉廷:本院受理原告王召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小明: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肖小光:张勇与肖玉环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肖玉环不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2015)寒民三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6月12日8时45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波、高密市明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汝钦起诉你及邱凯、高密市华鲁建筑公司、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潘昌晓:本院受理孙公涛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岳锋、翟继香:本院受理徐龙龙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大伟宫霞:本院受理仪名海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科昌冷藏有限公司、高密惠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迟卫东、杜金光、王翠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郑建华、兰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秦剑:本院受理原告薛晓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52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红芳:本院受理原告宋合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40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张晶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桂杰、连清臻、毛大涛、刘淑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潍坊同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善会、徐桂珍:本院受理原告程旭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赵泰祥、李玉芹:原告吴钦磊与被告赵泰祥、李玉芹、袁瑞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8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山东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振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佐庆、张国城:本院受理原告张克兵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52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门相池:本院受理原告周明堂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7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张龙诉你转质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3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执行的付慧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4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文光:本院执行的付慧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昌昊置业有限公司、潍坊鸿瑞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贞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相丹丹、孙桂秀:本院执行的吕福臣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第三个工作日到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志涛、马池美: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0057931201J)与你们民间借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2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高永利、陈冬梅、高梓豪:本院受理原告宋华亮诉被告高永利、陈冬梅、高梓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毛英俊、何峰忠、潍坊金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社会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0695402349L)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3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魏华山:本院执行的王全杰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信伟、吴国伟:本院执行的王少伟与你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2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武法香、郑文斌:本院执行的王洪梅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5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道、巩世叶、徐坤、山东怡兴有机蔬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0865559524E)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豪:本院受理原告林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占平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郎丰忠、郎丰宝、武锦凤:本院受理原告丁大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朋、李继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本院执行的高翠香、陈璐、陈浩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2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念、孙道敏: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10月9日刊登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原告任建松与被告王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更正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本报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的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公告中,“孙百用”应为“孙百翔”,“柱峰”应为“桂峰”,“邓川”应为“郑川”,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杜建忠所持律师执业证不慎丢失,执业证号:13701201410557739,流水号:N.10466683,声明挂失作废。 济南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公章编号3701127094133;财务专用章,编号3701127094133。声明挂失。 山东兆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守乐,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证号13702199410718337 流水号10465706声明注销并作废。 袁海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3民初6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延民: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3民初6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