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洪伟:申请人李震与你、赵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院执行庭委托对被执行人秦洪伟名下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45号元丰观海花园3-3-1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选择需要申请人、被执行人到场参与,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院定于2018年6月11日8时30分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法医室(213)选择鉴定机构,届时不到不影响鉴定机构的选择;并定于2018年6月11日10时30分到该房产处勘验该房产,届时请申请人、被执行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该房产处等候并配合现场勘验,届时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fz001)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刘文忠:本院受理烟台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自2016年5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7609元,并按日千分之三承担逾期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伟娉、姜红霞: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查封通知。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被告孙伟娉、姜红霞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74745.51元;2、判令被告孙伟娉、姜红霞支付利息人民币2859.03元、逾期利息人民币44407.58元(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并支付自2017年12月13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人民币277604.5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总计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322012.12元(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3、确认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有的牌号为鲁YVN156,发动机号为CGW088481的车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孙伟娉、姜红霞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宪振诉你及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长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求申请书[原告诉讼请求变更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长岛农商行、被告烟台拍卖行签订的拍卖书、协议书。二、判令被告长岛农商行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拍卖款及利息,并赔偿原告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11722442.47元(暂计算至开庭前);被告烟台拍卖行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用100万元。]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宪振诉你及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长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求申请书[原告诉讼请求变更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长岛农商行、被告烟台拍卖行签订的拍卖书、协议书。二、判令被告长岛农商行赔偿原告无法养殖海参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人民币300万元;被告烟台拍卖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青海法海商初字第1046号民事判决书,应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17年4月21日依法对停泊在山东省滨州市无棣港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码头的涉案船舶“苏华泰99”号轮予以扣押。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兹定于2018年5月9日上午11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532/13)本院决定对该对轮公开拍卖清偿债务。(该对渔船基本状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登轮看船时间于2018年5月8日上午12时整截止。)凡需买船者,须交纳保证金50万元。凡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联系人:张浩0536-2250816
青岛海事法院 本院受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委托,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0783民初321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8月22日依法对停泊在山东省寿光市羊口港港池码头码头的涉案船舶“鲁寿渔63215、63216”号渔船予以扣押。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兹定于2018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532/13)本院决定对该对渔船公开拍卖清偿债务。(该对渔船基本状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登轮看船时间于2018年5月8日上午12时整截止。)凡需买船者,须交纳保证金50万元。凡与被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联系人:张浩0536-2250816 青岛海事法院 冷保贵、孙艳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及被告奚修波、被告张彩云、被告曲静、被告于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冷保贵: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及被告奚修波、被告张彩云、被告曲静、被告于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易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仲润、青岛泽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仝淑荣诉你们及被告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日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光国、安保辉、傅文、刘光洋:本院受理的青岛西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光国、安保辉、傅文、刘光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4执5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2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宋成勇:本院受理原告赵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3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亚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韦伯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与被告青岛韦伯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世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211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山东建堪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维岩: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宏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2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山东烨盛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喜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一海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单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天泽园饭庄、王日明、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加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忠昊恒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月宝: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诉你及候红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判令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自2018年2月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支付利息、律师费1.5万元,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候红香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求申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桂杰、张丽: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裁定拍卖你们名下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明安路709号3栋1单元602室房产(原胶南市化肥厂家属院);并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已作出(2018)青衡黄房估司字第02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值为504701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瑞专用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于远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29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乐文: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静诉你与顾义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斌: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丁顺云、乔兴涛诉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秦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刚、青岛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晋兆德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一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宋守科诉被告青岛一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47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春芬、吴永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7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忠宝、王继红:本院受理赵宏芝、赵宏认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三份,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栾淑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冷好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静: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程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105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本堂:本院受理原告姜从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勇、巩传香:本院受理原告徐立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勇、巩传香:本院受理原告薛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百利特机械有限公司、魏晓林、青岛加宝莱电器有限公司、张翠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胶州市翔实橡塑制品厂、胶州市第二社会福利厂: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5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胶州市萤石矿、青岛麒麟兽药厂: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0281行审12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江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0281行审88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增林:本院受理原告管玉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朱月新:本院受理原告刘谊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圣爱、王春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与孙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7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于学信、张秀珍: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与沈千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795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家富、宋艳红:本院受理谭吉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鲍清敏、周春晓: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8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曲增帅:本院受理曹进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述军、李翠娟、刘作宝、胡中华、李述坤、阎应君:本院受理青岛天信投资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罗济群、罗文刚、孙莎莎:本院受理王明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世涛:本院受理胶州市马家汽车租赁中心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春兰:本院受理仇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森: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葛燕与你、阎萌、毕琳琳合同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执70号,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房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房产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子龙: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中云支行与王子龙、王子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你未履行法律业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青青岛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王子龙名下所有的位于胶州市兰州西路南方家园小区(胶州湾南方家园)C1号楼1-3层加阁楼9号房产一套进行了评估,现已评估完毕,评估价格为102.04万元。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评估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庆生: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庆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绪喜: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绪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朱晓赟 :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晓赟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卢娜: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卢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桂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桂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成彬: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成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培松:本院受理原告刘政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8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姜一、王晓萌:我院受理原告刘方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芳、高发兴:本院受理原告张凤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芳、高静、高发兴:本院受理原告张凤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进启、高玲玲、高忠林:本院受理的(2018)鲁0285民初1238号原告辛若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广鹏陈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3849号原告李永涛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广鹏陈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3857号原告李纯浩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3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再昌、宫钦许、宫钦斐、李玉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李全昌、魏永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再昌、宫钦许、宫钦斐、李玉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李全昌、魏永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德国、王美真、孙世耀、郭彩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邢太国、郭彩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光明、张秋环、葛振龙、李向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葛振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玉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赵庆良、苏文化、邢太国、郭彩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邢德起、石德彬、张璐、李云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魏永宽、张桂英、吴桂芳、方纯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世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李炳超、杨阿芒、李佳强、李国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石峰、刁竹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于治君、李祝、全文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5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苏新志、陈利伟、李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徐平国、石增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全启丰、孙翠丽、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姜明志、万国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盖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李术坤、张京英、李术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柴聪聪: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7125号原告于刚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栾维恒、刘林:本院受理(2018)鲁0285民初1285号原告李万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玉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赵庆良、苏文化、邢太国、郭彩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光明、张秋环、葛振龙、李向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葛振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德国、王美真、孙世耀、郭彩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姜山支行诉你与邢太国、郭彩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4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兆基置业有限公司、金立昆:本院受理原告逄梅诉你们及被告刘瑞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被告刘瑞英提交的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以及上诉状,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明首、徐立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岐浩诉被告赵继胜第三人刘明首、徐立胜、李宗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袁红旭:本院受理原告王正柱诉你与青岛普莱美克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华登:原告林萍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泰万丰投资有限公司、尚世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闫桂芝: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玉全、张洁洁:本院受理的(2015)崂执字第1120号申请执行人王志成与被执行人青岛中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玉全、张洁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本案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保证该案的执行,本院依法对查封并扣押的,登记在被执行人青岛中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鲁B66X05号汽车一辆,准备对该车辆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变现其财产价值。现有案外人林坤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主张该车辆的所有权并请求本院解除对该车辆的查扣措施。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及听证通知书,通知你们于本公告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崂山区人民法院第25法庭参加听证会。公告期为60日,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衣服兵、衣鹏鹏、衣海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衣冠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衣服兵、衣鹏鹏、衣海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衣冠进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邱若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玉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世纪安华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雷、山东省永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安龙、吕新凤: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芦霞、王忠兴: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3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黄谦、侯方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子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与展慧慧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军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盛德佳悦商贸有限公司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左丽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秋来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宁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和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兰传国:本院受理原告艾散.阿卜杜热西提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健、尹志莉、青岛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尤玉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智慧云建筑有限公司(原山东金鹏纲结构幕墙有限公司)、山东金鹏金属构件有限公司、李金鹏、邓黎、李清利、刁文静: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董晓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松青、王瑞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宪青、林少平: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怡文与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买受人侯涛以984000元的最高价竞得胶州市九龙镇建设路7号61号楼商业网点,因你三人下落不明,现向你三人公告送达(2017)鲁0213执657-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崔继黎: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给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钱振庄:本院受理原告刘继庆诉被告青岛给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钱振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工费112222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深秀、刘彭涛、济南巨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傅深秀、刘彭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97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0号2号楼2单元201户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邵伯镒所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伟建、梁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雅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张伟建、被告梁静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律师费28000元;二、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国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赞尚、青岛银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就(2016)鲁0202民初1831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纪赞尚、被告青岛银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乐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鲁时空数字技术传播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支付原告2017.1.1至2018.12.31的品牌使用费;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春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光凤、陈清铃: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淑策:本院受理原告赵阳诉被告新华锦集团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袁淑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赵阳就(2017)鲁0202民初68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正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玉庆: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拍卖你设定抵押的位于胶州市三杰人家小区5号楼1单元602户阁楼,以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许海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66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许海英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武夷山路118号1栋1单元2002户房产;二、青岛天和不动产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房)估(公)字【2018】第QDR1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83428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武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冠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爱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廷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睿: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丕连、宋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艺、徐元双、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晟泰科贸有限公司、蔡盛辉:本院受理原告蔡仁凡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晟泰科贸有限公司、蔡盛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秀荣、栾效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东方一画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傅建经诉东方一画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投资本金30万元及利息36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本金30万元年利率为24% 自2017年7月1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期间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水木贸易有限公司、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祥贸易有限公司诉你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青岛水木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信用证垫款1040966.80元及开证费4232.15元、承兑费2511.27元、单据费100元、代理费47732元、垫款利息810701元,共计1906243.22元;2、判令王振宇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永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要求被告韩永芳支付原告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物业服务费3903元、滞纳金852.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同科、李美莲、夏振涛、李述美、臧海亮、青岛冠金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裕鸿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青岛海杰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60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振涛、李述美、宋同科、李美莲、臧海亮、青岛冠金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裕鸿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青岛海杰蔬菜专业合作社、夏龙彩、李秀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6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臧海亮、夏振涛、李述美、宋同科、李美莲、青岛冠金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裕鸿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青岛海杰蔬菜专业合作社、臧传桂、高淑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6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栾文杰、慕艳丽、刘翠静、山东金铭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金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智慧机器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202民初651号原告青岛保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栾文杰偿还债权本息;2.原告对抵押物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栾文杰支付律师费;4.慕艳丽、刘翠静、山东金铭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金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智慧机器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平、吴善香、吴炳华、王立娟、林秀微、吴安强:本院受理(2018)鲁0202民初51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张平、吴善香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违约金、赔偿律师费损失;吴炳华、王立娟、林秀微、吴安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浩、赵晓蕾: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青岛国发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丽华诉被告青岛环球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国发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202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青岛环球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权鑫、金玉林: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与被执行人任权鑫、金玉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商初字第306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拍卖执行裁定书。公告期间为60天,限你们于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任权鑫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80号1号楼2单元401户抵押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岩磊、曹秀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曹岩磊、曹秀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商初字第308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拍卖执行裁定书。公告期间为60天,限你们于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曹岩磊名下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坛岛街128号楼502室抵押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世加、邓春晖:本院受理原告孙桂荣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晗:本院受理原告盛正寅与被告刘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美玲、郑荣德、青岛众品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合东方山水嘉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耐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向原告返还质保金48268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0元(以拖欠质保金为基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7年1月1日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暂主张2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既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毕既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向尚: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纪向尚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赫崇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赫崇友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爱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刘爱国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乔丽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乔丽丽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厨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尚藤尚品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厨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岩、李衍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任岩、李衍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26644元;2、被告支付利息17483元、逾期利息20400元,并支付自2017年4月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8GT26的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东、柳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许东、柳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11691元;2、被告支付利息15018元、逾期利息6191元,并支付自2017年8月2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238LM 的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薛进学、张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7239元;2、被告支付利息3798元、逾期利息6516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K0Y11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兆强、苑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魏兆强、苑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2050元;2、被告支付利息710元、逾期利息6785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778SL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庶胜、宫巧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赵庶胜、宫巧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6494元;2、被告支付利息1696元、逾期利息1976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3LM76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倩、郭其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杨倩、郭其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38628元;2、被告支付利息8064元、逾期利息10776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V919K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剑、仇美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孙剑、仇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6107元;2、被告支付利息966元、逾期利息1849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3EX31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基伟、蒋云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林基伟、蒋云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43342元;2、被告支付利息1726元、逾期利息6495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600元;4、如被告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车牌号为鲁B998RM 的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克钢:本院受理原告王奎与被告赵克钢、王存剑、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民委员会、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和被告王存剑提交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770万元;二、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利息1480424.58元(该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0日);三、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以77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逾期月利率9.75‰计算);四、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对上述第一、二、三条判决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追偿。上述给付,限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063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同水:本院受理原告柳吉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限被告崔同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柳吉阳房屋租赁费71500元;限被告崔同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柳吉阳利息损失(自2017年11月9日起以715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计算至欠款实际给付之日止);驳回原告柳吉阳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13元,由原告柳吉阳负担525元,被告崔同水负担158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文燕、王鲁玉、山东沾化瑞福麟首饰有限公司、青州市瑞福麟首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王雨佳、步砚涛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王峰、赵璐倩、王玉庆、王焕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宪锋、刘莉、山东欧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济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9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蔡敏旺、董秋莲、曾尚阳、蔡细文、陈秀莲、姚文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6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耀杰、石汝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9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秀霞、温明江、温志辉:本院受理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进卫(身份证号370121196405053417):本院受理原告许进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5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静(身份证号:370103197907044029):本院受理原告伊善初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丽、柳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388号原告周盛岳诉被告周丽、柳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和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布占曜(身份证号:372522198406230031):本院受理原告王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6427号原告赵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亚勇: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833号原告罗湘海、张俊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振江、苏爱典: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539号原告山东蓝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嫘、济南畅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769号原告郭小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昌斌、吕丽芬: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741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莹: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391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家祯: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东诉你和被告孙国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孙国娟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鲍山法庭(历城区济钢新村)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923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爱民、邵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929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齐海祥、李霞、莱芜市海旭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齐海祥、李霞、莱芜市海旭经贸有限公司、栾兆荣、马传成、马传营、葛庆翠、莱芜市传程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0103民初51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进兰、刘可耀: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7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超:本院 受理原告蔺剑敏诉被告周超(37010319800418151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雷、济南金兴胶辊有限公司、胡明彦、张海梅、孙明明、胡猛、胡冲、陶金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长清区北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雷、济南金兴胶辊有限公司、胡明彦、张海梅、孙明明、胡猛、胡冲、陶金梅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张学柱、李美仙提出书面异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3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登记在张学柱名下平房权证城字第50706号房产的执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化普、吴春明、王兴建、陈加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王化普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91810.28元,本息合计391810.28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吴春明、王兴建、陈加海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5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克仁:本院受理原告单保林诉被告魏继莲、第三人刘克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韩作翠、张建军、吴同芳:申请再审人房立恒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伊长红:本院受理原告王绍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准予原告王绍云与被告伊长红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共计860元,由被告伊长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赵丙奎: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延辰诉你与第三人王忠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元及损失;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及误工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姜广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本案诉讼费、送达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孙其勇、李淑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孙其霞、孙启梅、赵绪芹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被告孙其勇及配偶李淑燕归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暂计算至 2017年10月13日利息为68355.87元,以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孙其霞、孙启梅、赵绪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于翠华、宫风翠、盖永涛: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们(2017)鲁0102民初583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被告宫善足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卜令建:本院受理原告沈祥龙诉你、焦恩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后垒、陈圣继:本院受理原告罗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6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州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裴风芬:本院受理原告胡强诉你离婚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登路:本院受理原告曹东香诉你离婚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颜颜:本院受理原告司清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字37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杜立娟:本院受理申请人杜梅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立娟民间借贷一案,现拟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华易青年城D#楼18层06号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产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924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6日上午10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嘉昊商务中心: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泰安市瑞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泰安市岱岳区嘉昊商务中心典当纠纷一案,拟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泰安市岱岳区嘉昊商务中心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梨园村的面积为6027平方米的土地[泰土国用(2006)第D-0063号]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及现场勘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第2日上午9时进行标的物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孙绪新:本院受理袁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132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许存祥、蔡红: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4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垒垒:本院受理原告尹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14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宗凯、张延春、朱宗坡、李进: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杨富旭申请执行(2016)鲁0991民初29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280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徐福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郎风文申请执行(2015)泰高新民初10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286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石兆强:上诉人孙远东就(2017)鲁0983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中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修建申请执行(2017)鲁0983民初277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18)鲁0983执699号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肥城市人民法院 倪湘湘:本院受理原告贾志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倪湘湘:本院受理原告陈振家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张沛龙、王丽霞: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科诉被告张沛龙、王丽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金科要求你们立即偿还借款37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3民初3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祝传东、祝清伦、祝真科: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祝传东、祝清伦、祝真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郭克平、郭诺、董传国: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郭克平、郭诺、董传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祝汉景、祝清伦、祝静春: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祝汉景、祝清伦、祝静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胡爱国、刘雨薇、程琳、刘体瑞: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胡爱国、刘雨薇、程琳、刘体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董传江、董传振、董孝来: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董传江、董传振、董孝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同良、张久库、朱海涛、常潇: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同良、张久库、朱海涛、常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侯兆渊:我院执行的万付全与山东省成武县富达置业有限公司、侯兆渊、山东天鼎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山东省成武县富达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成武县富达东方城二期A 区20号楼房产一宗(共五套)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3技50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选择本次评估的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结束。 成武县人民法院 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辛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兆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兆龙借款4000000元、利息127999元共计412799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4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兆龙律师费120000元、保全担保费8500元共计128500元;三、被告崔守超、辛月英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款项的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085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400元合计47252元由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辛月英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辛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兆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兆龙借款5000000元、利息99999元共计509999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兆龙律师费150000元、保全担保费10540元共计160540元;三、被告崔守超、辛月英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款项的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8624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400元合计54484元由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辛月英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本院受理原告蓝彩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蓝彩誉借款50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的标准支付自2017年10月24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崔守超对上述第一项款项的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900元,由原告蓝彩誉负担2768元,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共同负担4613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270元合计6270元由被告烟台守超商贸有限公司、崔守超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郝云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孙维延诉你合同纠纷申请执行(2017)鲁0681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0681执5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附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龙口市人民法院 范钦韵:原审原告董洪林与你及原审被告董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1民监2号再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范钦韵:原审原告青岛海联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及原审被告董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1民监3号再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龙口博利恒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炳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世毅: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高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丽萍:本院受理(2018)鲁0681民初122号王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任航:本院受理原告龙口市海明木业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后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389999.22元(自2017年6月21日至10月30日),合计20389999.22元并承担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依法判令原告对第二、三、四、五被告对第一被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后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185798.36元(自2017年6月21日至10月30日),并承担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依法判令原告对第二、三、四、五被告对第一被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李文恒、林水河、李长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后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185798.36元(自2017年6月21日至10月30日),并承担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依法判令原告对第二、三、四、五被告对第一被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安果仙: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白冰冰: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段喜玉: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姜淑海: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金莲美: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芳霞: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鹏程: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海燕: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英: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许秀芳: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衣永莲: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袁安荣、郭彬彬: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杨秋石:本院受理王凯、潘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2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学民:本院受理雷单单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可尧:本院受理李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6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曲成:本院受理于希志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常波:本院受理的你诉被告龙口市石良镇平里院村民委员会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4)龙民二初字第29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振华:本院受理刘殿蛟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2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刁建平:本院受理原告迟凌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为龙:本院受理原告刘惠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6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武可东、武广太、申翡翡:本院受理张明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魏县宝泰农化有限公司因丢失招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承兑汇票壹张,号码为3080005397864191,出票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出票人为龙口海盟机械有限公司,账号为535902012910402,票面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汇票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司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龙口市龙口平安汽车百货店因丢失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承兑汇票壹张,号码为3040005123074704,出票时间为2017年8月4日,出票人为烟台 阿波罗生物药业 科技有 限公司,账号为12653000000327399,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汇票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司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龙口市人民法院 姜宝岩:本院受理姚强诉你与王淑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王淑娟对(2017)鲁0681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现对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邹芳海:本院受理(2018)鲁0681民初839号山东宏润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庆国:本院受理原告周尔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高美玲:本院受理蒋桂明诉你和鲍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程少军:本院受理杨可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振华:本院受理原告栾吉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宫彩虹: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振通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泰安市三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荣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刁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刁春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任恒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东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邹玉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慕小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焕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海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春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徐平:本院受理原告殷国纲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雪松:本院受理原告武成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余德凤:本院受理龙口市南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隋广永、朱相岩、刘会松:本院受理高运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候全晟:本院受理朱绪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2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宋建飞:本院受理朱绪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2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善武:本院受理郑广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臧龙江: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9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河北拓源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栩源: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1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由蕾: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5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于蕾: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8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朋: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8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佳: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8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姚振鑫:本院受理陈希成诉姚振鑫、刘盛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文杰:本院受理张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4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迟连涛:本院受理唐祝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0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烟台新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巨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俊礼:本院受理原告殷国纲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费洪霞:本院受理原告韩忠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韩忠军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崔为亮(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9011124732):申请执行人王恒与被执行人崔为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作出(2017)鲁1102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予以立案执行。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车辆、房产),现通知你们于2017年月日上午9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5室)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你们采取强制措施,并将依法将你们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静、尹言华:本院受理(2017)鲁1102民初6256号原告梁启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62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静、尹言华:本院受理(2017)鲁1102民初6255号原告孙克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62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韩正富: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龙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与孙志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字第5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许磊: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东港区振华电动车租赁店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2民初71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惠鹏: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东港区振华电动车租赁店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谷欣莹、刘珊珊:本院受理原孙培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谷欣莹:本院受理原告孙培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董建科:本院受理原告李竹昌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刘维升:本院受理原告张传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6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王美:本院受理原告邱晓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8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美:本院受理原告荆学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8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张继明:本院受理原告刘汉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20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碁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孙建:本院受理李雪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旺可丰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董波峰、吴云翠、秦花、田强、王均良、闫俊娟、郭江苗、厉平福: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岩:本院受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鲁岚塑胶有限公司、王加明、胡静静: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与日照市鲁岚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绿屋墙体保温科技有限公司、王加明、胡静静、赵海、辛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赵峰:本院受理刘仲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华:本院受理王明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徐超、申亚妮:本院受理张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27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宗锋:本院受理郑全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腾厚蒙、孙孟舟:本院受理许超诉腾厚蒙、孙孟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池海波、王永芬、日照海洋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克文诉池海波、王永芬、李磊、刘娜、日照海洋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1103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磊、刘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周生迎:本院受理苏雪梅诉周生迎、王桂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五莲六和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莲县建材供应公司诉你公司及张念光、于平平、安茂伟、于同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476号案件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团队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鸿岚:本院受理周晓新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0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邓国民、莱州银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莱州市岩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邓国民、莱州银锐船舶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5执892号拍卖执行裁定及招宏评字第(2017)第15号评估报告书。如有异议可在送达期满10内领取评估报告,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评估报告生效,我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 招远市人民法院 邓蕊、李昌国: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莱州市岩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邓蕊、李昌国债权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5执893号拍卖执行裁定及招宏评字第(2017)第16号评估报告书。如有异议可在送达期满10内领取评估报告,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评估报告生效,我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 招远市人民法院 高建强: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国起诉你及高向山、张新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0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学武:本院受理原告姜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043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甘桂云: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薛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14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纳特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田波、马惠: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金永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本院执行局移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宋磊、李红梅申请对山东鑫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位于枣庄市市中区经济开发区长江四路8号院内的钢结构厂房及钢结构厂房东边的全部房屋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郝金富、邱兆勤:本院执行局移送借贷一案,陈波申请对郝金富、邱兆勤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大官庄村143 号房产一处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振:本院受理原告吴继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6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临沂瑞达建材有限公司张振兴刘桂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鲁王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8月09日0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康耐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枣庄仲亿实业有限公司,三托集团有限公司,王广超,渐秀梅: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闫作洋、李饷、李华:本院受理原告程秋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耿维福、刘新珍:关于原告李现录诉被告耿维福、刘新珍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2017)鲁1424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现录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临邑县人民法院 施宇萍:本院受理原告蒋振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任广仕、沈海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宝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谢新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谢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士骞:本院受理原告聂景全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谢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如敬:本院受理原告孔丹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谢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谢建民:本院受理原告张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谢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长军:本院受理原告付素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杨明昌:本院受理原告单士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永金:本院受理原告李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崇新、李秀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724民初1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于传兴:本院受理原告马建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3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白雪、陈兴柱、姚来宾、张春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朋诉张白雪、陈兴柱、姚来宾、张春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38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向原告刘海朋归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令振: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正诉你、肖志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留置送达或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许允风:本院受理原告李从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留置送达或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从建:申请执行人刘祥海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7)鲁1724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名下的车牌号为:鲁RMX887(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鲁RML562(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位于巨野县营里镇孔庄村的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S260157)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技第07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苏巨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付士申请执行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4)巨民初字第20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公司所有的位于巨野县青年路北、腾飞路西A 栋2号商铺门市房一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技字第4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苏巨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付安申请执行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4)巨民初字第20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公司所有的位于巨野县青年路北、腾飞路西A 栋1号商铺门市房一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技字第5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琦、董文博:本院受理原告佀淑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县金芙蓉饮食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巨野舜天科技木业有限公司、巨野润隆木业有限公司、王洪波、王东菊、孙凤珍、单勇、姚秀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矿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健、田崇东、李兵: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朋与被告刘健、田崇东、李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金桥:本院受理原告李福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2017)鲁1702民初47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孙丽:本院受理原告倪廷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孙兴康、许庆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8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圣杰、石正方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凤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永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凤兰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薇:本院受理原告孙玉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杜温福、王秀霞:本院受理申请人孙梓杰申请对被执行人杜温福、王秀霞所有的位于薛城区锦绣华城7号楼1单元102室房屋及储藏室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审判楼3010 房间)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张开祥与被告郭运涛(曾用名郭涛)、张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三妮:本院受理原告田传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春华:本院受理原告田传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30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郅建、王士强:本院受理原告邵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孙景元: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魏振忠:本院受理原告张其武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晋涛:本院受理原告周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红英: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牡丹园支行诉被告邓全想、张红英、邓建党、邓显稳、李宗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02民初56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