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
李党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2 民初 19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伦恒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宋智勇、王延生:本院受理原告韩鸿国、赵学正、王育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同:本院受理原告刘春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大洋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文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建扬:本院受理原告尹德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莲芳、郭晓玲、张占伟、李海英、刘志军: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机构代码 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 民初 15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王文祥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02执 3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兴法、陈剑秋、韩世秀、潍坊市世金制衣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8)鲁0702执恢 48 号宋晓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鲁 0702 执恢48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 3 个工作日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瑞医药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8)鲁0702 执 116 号山东齐鲁万和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税号:91370112764802441U)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马进国、潍坊昌鼎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庚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潍坊伟力康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鑫帝都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马进国、潍坊昌鼎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庚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潍坊伟力康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撤销(2014)潍民一初字第 124 号民事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撤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广海:本院受理原告王永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张惠娟、朱洪刚:本院受理原告申庆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2 民初 17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单江鹏:本院受理原告刘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3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青亮、周文吉:关于原告邓永合诉你二人及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建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 1302 民初 174 号民事判决,因被告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及被告山东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齐卫华:本院受理原告苏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 民初 19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良满:本院受理原告苏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 民初 68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立新:本院受理的(2016)鲁 1602 民初 2126 号原告滨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与被告山东邦奥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华瑞工贸有限公司、滨州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蔡新志、马立新、孙诚、蔡会英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滨州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亚军、毕爱军:本院受理的(2017)鲁 1602 民初183 号原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诉被告穆春晓、王静静、赵亚军、毕爱军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告穆春晓、王静静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清霞、王和岩:本院受理原告梁树新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请求判令确认存量房交易托管资金 5 万元归原告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 13 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邹业丰:本院受理的(2016)鲁 1602 民初 2098 号原告张庆利与被告颜明、邹业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颜明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董玉亭、刘建美:本院受理原告常翠荣、常小荣诉被告董玉亭、刘建美、白俊超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2民初 5127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起 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马立新:本院受理的(2016)鲁 1602 民初 2127 号原告滨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与被告山东邦奥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华瑞工贸有限公司、滨州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天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蔡会英、孙诚、蔡新志、马立新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滨州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诉被告张延军、第三人滨州市滨城区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33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桃园建设有限公司济南二分公司:本院受理韩砚波与你、胜利油田滨南社区兴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31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岳海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波海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还款保证金 3000 元、解保押金 4500 元;判令被告支付起诉日至返还日利息 2500 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 20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岳海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滨州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占山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预约保证金 4500 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7 月 20 日下午三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岳海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还款管理费 3500 元、评审费2300元;判令被告支付起诉日至返还日利息1200 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7 月20 日下午四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尹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张翠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40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弘、王东建、黄健:本院受理原告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请求撤销(2017)鲁 1602 执异48 号执行裁定书;被告黄健与第三人张弘、王东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张弘和王东建所有的房产拍卖款的分配依照法律规定制作分配方案;准许原告参与被告黄健与第三人张弘、王东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张弘和王东建所有的房产拍卖款的分配,依法在本次分配中受偿 104657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7 月27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分公司、常爱平、于海民、张义春:本院受理原告滨州黄河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孔凡刚、王树芳:本院受理吕振杰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黄河二路、渤海二十一路客运总站浙江大市场3 号楼B2252 室房产(房权证滨字第 2012030886 号)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 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审判楼大厅西侧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室(财务窗口对面)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润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鲁 M20523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鲁 MD660 挂的重型厢式半挂车等 25 台牵引车/挂车车辆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 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审判楼大厅西侧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室(财务窗口对面)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 30 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梅文平:本院受理李丰永申请宣告你失踪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2017)鲁 1602 民特 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梅文平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许庆军、河南省福鑫防腐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滨城区新华电动工具总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纪在花:本院受理原告高德宏、苏胜英诉被告高兆军、纪在花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34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何睿、冯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与你们债权一案,你们名下的位于滨州市渤海十六路 728 号格林春天 7 号楼 2-1601号的房产一套现已查封,申请人申请对该房产作出评估。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来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蔺海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延芬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分割位于滨州市渤海五路687 号华晨小区 B1 号楼2 单元 402 室房产壹套、B1 32 号储藏室一间(房产价值 27 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8月 3 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姜轶华:本院受理原告吴勇军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7 月 30 日上午 9:0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兴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迎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3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荣鹏:本院受理王俊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 民初 20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刘建鹏:本院受理王小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第 6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下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杨国帅:本院受理原告王朋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民初 19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赵长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蔚利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玉凤、李丽珍与博兴县公安局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杨玉凤、李丽珍、博兴县公安局分别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泰元木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恒宇包装有限公司、山东聚博建陶有限公司、孙中光、付玲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6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宪伟、博兴县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滨州市金政商贸有限公司、滨州恒基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6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顾连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魏北平、李然芬:本院受理原告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 3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延宝、齐希梅、博兴县华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金秋、冯传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2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青岛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博兴县三星面业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 3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众诚包装有限公司、刘俊、胡艳娜:本院受理原告李军飞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高向广:本院受理原告赵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2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派勒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卞爱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魏革: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博昌街道阳光汽车租赁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傅涛、赵国伟、傅娟娟:本院受理原告宋庆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腾达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腾达起重运业物流有限公司、王江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腾达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腾达起重运业物流有限公司、王江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 3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包福林、姜滨田:本院受理原告胡洪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腾达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金波: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云(曾用名张艳枝)诉被告李金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22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北京京诚恒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合举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4 时 0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季朝森:本院受理季俊华诉你与郭祥云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郭祥云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赵红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惠民县鼎泰农牧有限公司诉你、杨爱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31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惠民天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立华诉你民间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1 民初 29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建民、雷和香:本院受理顾本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106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民二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传芹:本院受理赵树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22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杨涛:本院受理原告王真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王真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原告所有,诉讼费用被告承担。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张峰、郭宗波、郭景洪、张绪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16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付连超、汪娜: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棣县人民法院 汤宝峰、孙玉亮:本院受理的仝秀木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棣县人民法院 孙亦松、刘晓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4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傅云山、滨州市云山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光凯与被告傅云山、胡玉连、滨州市云山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91 民初 10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沈红涛:本院受理原告叶巧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8 民初 28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彭明德:本院受理原告彭慧琳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程伟:本院受理上诉人程大玉与被上诉人李美云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 民终 2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德江、张秀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士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杨德江、张秀英:本院受理原告马修秋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杨德江:本院受理原告王玉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杨德江、梁小泊: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杨德江:本院受理原告周玉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邢振云、宋家振、宋家琪、宋家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邢振云、高晓东、李在祥、追加被告宋家振、宋家琪、宋家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2 民初 243 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赵强、张燕艳、陈学朋:本院受理原告徐衍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51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丰坚:本院受理原告赵厚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多次送达一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周广祥、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蒋桂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52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邢风强:本院受理原告邢长礼诉被告王淑珍、第三人邢风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邢长礼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21 民初 30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邢风强:上诉人邢长礼与被上诉人王淑珍、原审第三人邢风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不服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2017)鲁 1521 民初 3062 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请求依法判决撤销(2017)鲁1521 民初 3062 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终止对上诉人邢长礼所有的位于阳谷县郭屯镇姜邢村三层楼房的执行程序或者发回重审;依法判决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王淑珍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 阳谷县人民法院 邵兆福:原告宋晓芹诉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宋晓芹的诉讼请求为解除对宋晓芹银行存款(工资 )的冻结或划扣。因你与本案有直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原告宋晓芹申请,特追加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尹成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纪文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尹成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纪文借款 17 万元;二、驳回原告刘纪文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21 民初 107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张文生:本院受理聊城兴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诉魏恒之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建新、郑珠英、尹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223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0: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彭文涛、吕可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224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忠明、栾军英、宋平祥、张立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2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琼海耕梓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琼海嘉积新启蒙图书发行中心:本院审理的原告潍坊翰林轩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琼海耕梓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琼海嘉积新启蒙图书发行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万战堂、徐爱华、郭开、臧秀梅、徐忠诚、刘元英、韩振成、矫振霞、位孟飞、付辉珍: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万战堂、徐爱华、郭开、臧秀梅、徐忠诚、刘元英、韩振成、矫振霞、位孟飞、付辉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2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江苏万仕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瑞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鞠连生、鞠连新、耿春:本院受理的王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5执1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2018)鲁0785执181号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高令。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7)鲁0785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锐、夏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高锐、夏春燕、高志霞、高志连、高秀清、李先祥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4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伟、王丽娜:本院受理张国栋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绍良、郑秀臻:本院受理张新波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于同全、张健、王书杰、王术来、刘娟、范坤、高密市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高密大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高密市万达劳保用品厂、高密市玉铭金绣品有限公司、潍坊天翼化纤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立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1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宋磊、王丽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8时45分、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韩富强、韩福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强与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赵光明: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4民初84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潍坊凯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龙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4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纪世盛:本院受理张志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玉森: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3民初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大伟、李俊楠、朱大伟:本院受理原告王以龙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汉新:本院受理原告王来友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冯坤、冯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冯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宫纪民、冯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宫建、冯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宫建民、冯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会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昊晋:本院受理原告吴志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赵树成、武丽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冯兆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效萍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谭洪斌:本院受理原告潘广东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旗:本院受理原告杨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9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宇、罗春燕、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范视国:本院执行的孙见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宁阳县东星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东营金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潍城区造福地板采暖安装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2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舜天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林景风、徐东民、董承玲、张蕾、颜梅、王志刚、张继文、杨战德、阎峰、李祖喜、王京欣、潘素云、陈永德、陈树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树理不服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702民初818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7民辖终44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民辖终448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得春、唐海燕、钟玉才: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3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广清、颜欣: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苏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旭、潍坊恒信房产营销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洪智:本院受理原告姜传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吕志捷:本院执行的毛清梅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张高硕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3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修正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山东九瑞医药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郝巧燕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佳华工贸有限公司、诸城金辉塑料有限公司、范视国、高守艳、张宇: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0057931201J)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3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华凤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造福水暖有限公司(91370702786116338D)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洋、徐雪: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苏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1310114350837361F)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91370700732620918N)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曹付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林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卢婷:本院受理原告刘继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丁晓山:本院受理原告韩凤、刘理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欧康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金堂三星建筑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成都市金堂三星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承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滨:本院受理原告刘筠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世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邱美英: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成美、潍坊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之刚:本院受理原告王辉、黄建立、黄成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立民:本院受理原告高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文超、邓桂霞:本院受理原告徐儒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牛喜莹、赵培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865559524E)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伟、潍坊百脑汇电子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文超、邓桂霞:本院受理原告韩洪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彦志、王金花、潍坊市宁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康文峰、李党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26980571717)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承租人:李建勇,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织纺街16号楼7单元602号,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号为天东字第3068号的房本丢失,声明挂失。 山东省检察院信息中心 核准号:Z4510000233001,编号:4510-00279995;核准号:J4510007767802,编号:4510-00122711开户许可证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李成彬、陈芬、李玉欣、李朋波、邹维霞、李朋泽、杨凤秋、李成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各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云芳:本院执行的(2018)鲁0702执恢46号朱文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晓伟、马润欣、高玉、贺珍珍、李荣亮、马焕美、高长动、马焕臻、高长坤、王天彩:本院执行的刘学亮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功、付秀花、姜立波、孙洪升、朱同莉:本院执行的刘学亮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1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么志勇 :本院受理刘建磊上诉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广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傅广星、陈翠红、傅云华、肖彩芳: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诉被告广庆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兴隆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期间,中国建设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下属莘县支行与你们的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原告。本院经审查后,裁定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变更为本案原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5 民初 13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黄圣浪、杨椿瀛、傅广朋、叶秋荷: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诉被告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期间,中国建设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下属莘县支行与你们的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原告。本院经审查后,裁定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变更为本案原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5 民初 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