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安凤儒、王耀庆:本院受理原告孙钦志诉你等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南民初字第70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3030005124549589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3月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0005124549589,出票人青岛宇恒电器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1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2月14日,出票金额300106元,收款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付款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本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正华、陈素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与被告刘正华、陈素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锦凤: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诉你及第三人刘桂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青岛市市南区逍遥二路20号3号楼2单元301户房屋的过户手续;2、判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抵押无效;3、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邓小鲁:本院受理原告鲁商置业青岛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邹鹏、左华、邵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赢力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58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邹鹏向原告偿还典当本金200万,利息14400元。被告左华、邵佳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悦晓、朱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告与被告肖悦晓签订的《个人额度贷款合同》;2、被告肖悦晓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3、原告对被告肖悦晓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朱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其它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付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欠款本金、利息等;2、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其它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月英、陈靖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退税款损失人民币120353.62元;2、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3、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春霞、青岛青啤海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谷海东、丛峰、任守海、吴连英、青岛赢时通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大任富城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新文、孙云霄、青岛宝梭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771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忠梓、高亚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文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千鑫装卸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吉祥伟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鑫润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运通源物流有限公司、冯明千、张海霞、邹自强、肖倩: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未付租金;2、被告一支付逾期利息;3、被告一支付违约金;4、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八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军伟、韩美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齐道凯、刘艳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淑珍、矫红蕾: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强、刘延延: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阎玉霞、赵培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友富、牟晓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艳、娄路承、许雯、刘晖、青岛融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远德建设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一、二、三、四向原告支付违约金97.5万元、律师费100万元;2、判令被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原告对位于崂山区海江路2号6号楼102(复式)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世光、李淑云、秦瑞坤、王秀欣、刘强、苑红娟、刘世建、刘素花、青岛世纪瑞嘉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刘世光、李淑云共同偿还原告借款800883.3元及截至2017年9月18日的利息、罚息147424.22元;2、判令刘世光、李淑云支付原告违约金8008.83元;3、判令刘世光、淑云承担律师费45000元;4、判令被三、四、五、六、七、八、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费等由九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晶先、纪业香、青岛慧优众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慧优众川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王纬琦: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7113.71元及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二、被三、被四、被五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颜廷荣、高桂香、青岛慧优众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慧优众川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王纬琦: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3354.98元及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二、被三、被四、被五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五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子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2、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赔偿金及违约金;3、被告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艳、张吉玲、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2、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赔偿金及违约金;3、被告青岛捷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2、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龙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2、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长伟、唐曼丽:我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世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4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肖长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48139.18元、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代偿款利息人民币789.76元、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被告付清上述代偿款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唐曼丽对上述代偿款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1023元、公告费900元,共计1923元,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山东太力健生物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清功与被执行人山东太力健生物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思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太力健生物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胶州市营海镇卞庄村南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已完成,并出具鲁弘估字【2017】第230号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杜怀强、赵彦培:本院受理原告尚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金凤: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华诉你及唐起先、青岛市市北区金玉家园房产信息部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玉华要求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的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丁原胜:本院受理原告韩总宪与被告方和亭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9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方和亭、第三人丁原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青岛市长山路8号1单元103户房屋完好腾还原告韩总宪;2.被告方和亭、第三人丁原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韩总宪房屋占用费,自2014年4月至腾还房屋之日,按照每月1100元标准计算;3.案件受理费1125元,公告费900元,均由被告第三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董正国: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恒亮: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毛振飞: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岚: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西亮: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超先: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祝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德才: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明竹: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邹鹏: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志强: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荆治清: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祝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牟春吉: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章: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政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庆锋: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瑞迁: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重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佳润: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卫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锦海: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卫东: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葛新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利峰: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邵海滨: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何先初: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曙敏: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明明: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兆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洪良: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恩辉: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苏东:本院受理原告郭宏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有伟、贾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发和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1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雷雷、贾玲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发和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曹义彪、刘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乃显与被告曹义彪、刘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韩可会、李爱妮:原告祝章利与被告韩可会、李爱妮、朱京玉、马翠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培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学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8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圣惠经贸有限公司、吴震、吴惠萍、于敬清、任春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伟传与被执行人于敬清、任春荣、青岛圣惠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刘伟传向本院提出追加吴震、吴惠萍为本案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听证通知书、听证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第二链条厂、青岛即墨工贸联营商标厂、刘显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浩益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第二链条厂、青岛即墨工贸联营商标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济南浩益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8年1月25日作出(2018)鲁0282执异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刘显光为(2015)即执恢字第1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闫立国、初荑、闫娟、张孝里、闫立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学江:本院受理原告王家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红与被执行人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8年2月2日作出(2018)鲁0282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青岛新华尔工贸有限公司为(2010)即调执字第502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庄晓廷:杨群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邱洪勇:本院审理原告于永涛诉被告刘艳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卫卫:本院受理原告朱思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乔守涛:本院受理原告付世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59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宏军、王岩波:本院受理原告李云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梅、青岛江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振、王瑜臻:本院受理原告孙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039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肖永朋、王陈梅:本院受理朱念靖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五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闫志福:本院受理原告于永爱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成双:本院受理姜淑红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39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芹志与被执行人即墨市大信镇小信村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了即墨市大信镇小信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的房产一宗。凡涉及以即墨市大信镇小信村村民委员会为被告的未清偿债权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逾期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齐晓光、刘美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春杰、王鹏飞、昌月杰、史翠香:本院受理原告赵鹏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宋修浦:本院受理原告张守贵诉被告即墨市移风店镇林家疃村委会、第三人宋修浦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董光辉、刘笑红、董胜利、从现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3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翠令与被申请人杨本合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于2017年2月13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作出(2017)鲁0282民特5号民事判决,宣告杨本合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允祥: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欧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5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朱辉、卢勇:本院受理原告邢卫忠、刘贤辉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丕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聚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中天胶粘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元双、殷秀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即墨善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振源家具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毛宗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富锴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辛俊先:本院受理原告王高业、姜爱兰、闫丽敏、王玉霞、王鹏先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杨正梅:本院受理王大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闫艳丽:我院受理原告王维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于答辩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泉州路15号)立案二庭速裁办公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袁伟、赵维:本院受理原告高明、高艺、王淑梅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6507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春:本院受理原告律爱玲、赵文娅、赵炜埼、赵宗岚、谢秀霞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周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廷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8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左鑫:本院受理原告程晓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9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魏兆先:本院受理原告郝永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7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亚丽、刘清臣:本院受理原告张来信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9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亚丽、刘清臣:本院受理原告张伟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9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世进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盛友诉你与李秀芹、常蕾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字第7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吴成金、崔军:本院受理原告葛玉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7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逄晓:本院受理原告柏慧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6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巩传香、周茂升、周勇:本院受理原告史建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6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解纲、陆萍、张世祥:本院受理(2018)鲁0281民初330号原告郑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解纲、陆萍、张世祥、张玉森:本院受理(2018)鲁0281民初331号原告郑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茂鑫:本院受理张君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东亮:本院受理任桂英、宋兰香、殷奎彬、辛希祥、杜秀棠、董见娥、王翠英、胡俊英、陈廷香诉你劳务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明光、刘月美:本院受理万德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费敬存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炳富:本院受理青岛市联恒地产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2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林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李林称下落不明人李小梅于2004年9月离家出走再未回家,从此杳无音讯。经查:李小梅,女,汉族,1981年5月2日出生,住胶州市大平地街 120 号甲,身份证号 码:370281198105020083,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下落不明人李小梅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报告。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学栋、张瑜:我院受理原告青岛宝佳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邢建辉:本院受理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邢建辉:本院受理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仁瑞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泰普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李文先、张桂苹、王波、李绍田、李文香、曹伟刚:本院执行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与青岛仁瑞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泰普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李文先、张桂苹、王波、李绍田、李文香、曹伟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293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6)鲁0281民初96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青岛仁瑞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座落于胶州市九龙工业园营里路东、纬西路南的土地、房产(权属证号:地号1-14-38-18、房权证胶自转字第50950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祥龙喷绘材料有限公司、周茂全、周雷、刘桂彩、青岛锦煜盛涂层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添彩木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与青岛祥龙喷绘材料有限公司、周茂全、周雷、刘桂彩、青岛锦煜盛涂层材料有限公司、青岛添彩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2940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6)鲁0281民初51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周茂全名下位于胶州市寺门首路小区6号楼6单元101户房产(证号:房权证胶私字第82487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鑫永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王青鹏、张凤夏、孙俊岗:本院执行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与青岛鑫永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王青鹏、张凤夏、孙俊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2939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6)鲁0281民初96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孙俊岗名下位于胶州市澳门路333号海湾天泰金融广场小区4号楼办公301的房产(权属证号:胶房地权市字第20148093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苗增春、李从霞:本院执行的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与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苗增春、李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1993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7)鲁0281民初9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苗增春名下胶林证字(2011)第(40)号的林地使用权,面积177.41亩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苗增春:本院执行的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与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苗增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1593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7)鲁0281民初158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苗增春名下的位于胶州市青州东路76号站东小区8号楼3单元401、402户房屋(房产证号胶房地权字第20144250、20144251号)进行评估拍卖(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对上述房产享有有限受偿权)。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盛康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开源胶州热电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姚桂贞、王世登、姜华原、青岛华英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雅惠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宁、刘振宇、张增来、张秀翠:本院受理的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曲志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培智、杨素梅、赵如冰、孙云舜: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胶州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美利达工贸有限公司、刘汝伟、高旭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胶州市金晟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67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新韩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盛鑫达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6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勇、臧巧云:我院受理原告隋永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勇、臧巧云:我院受理原告隋昌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勇、臧巧云:我院受理原告隋永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勇、臧巧云:我院受理原告隋世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肖永生、赵希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谢维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温广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丁玉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胡建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毛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闫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添才:本院受理原告姜永军诉你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即墨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梁玉斌、梁泽善、刘秋霞:原告朱建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莱阳市浩飞商贸有限公司、姚有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济青泰顺达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苏丽娟、谈述战、董文清、鞠振宇、陈瑞芝:本院受理原告王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姜素琴、王月玲、王桂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之源水产有限公司、王延刚、王月玲、青岛领航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海、姜素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房磊:本院受理原告裴冬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鲁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鲁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余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余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余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登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军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拓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牛海英诉你公司及张铁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3民初1991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张铁轮的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林众邦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顺贤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方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50万元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江俊:本院受理原告江从彬诉你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喜武、薛焕霞: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孙喜武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2、判令被告薛焕霞、青岛天一仁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第1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房地产享有抵押权并依法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鲁紫莲、丛新会、青岛永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永通华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利多邦涂料有限公司、青岛永通拓展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被告一、二支付借款剩余本息及利息、罚息复利;2、被告一、二支付违约金;3、被告一、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4、被告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志勇、唐荣丽、青岛汇友木业有限公司、李昌伟、杨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被告一、二偿还借款剩余本息及利息、罚息复利;2、被告一、二支付违约金;3、被告一、二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4、被告3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德昌、李飞燕、杨照利、王永兰、王源为、杨照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9917.93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明、张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永军、张美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董永军、张美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长夏、刘世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与被告葛长夏、刘世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刘瑞盛、赵玉春:本院受理原告郑敏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已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2103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符兮、被告侯方欣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和制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青岛青和制袋有限公司、青岛宏祥生物技术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包装印刷物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491号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和制袋有限公司:上诉人青岛宏祥生物技术制品有限公司就(2017)鲁0202民初349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京浩矿业有限公司、路从刚、李珊、李桂英、李雪、王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联众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的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林伍拾壹号资产管理中心、青岛东方盛林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玖汇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亚琳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76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三被告返还投资本金及逾期利息305437元;2、三被告支付律师费30543.7元;3、诉讼费用等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伟、张显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伟、张显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伟、张显华、王磊、任春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伟、张显华、王磊、任春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泮杰、张艳、杨敬初、万蕾、张传浦、刘玉娟、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张可林、李玉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泮杰、张艳、杨敬初、万蕾、张传浦、刘玉娟、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张可林、李玉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传浦、刘玉娟、杨敬初、万蕾、泮杰、张艳、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传浦、刘玉娟、杨敬初、万蕾、泮杰、张艳、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敬初、万蕾、张传浦、刘玉娟、泮杰、张艳、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杨敬初、万蕾、张传浦、刘玉娟、泮杰、张艳、青岛睿天针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焕特塑胶有限公司、青岛豪尼制衣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国秀、纪仁君、赵秀芳、赵秀宝、青岛福乐美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海娜调味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孙国秀、纪仁君、赵秀芳、赵秀宝、青岛福乐美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海娜调味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淑琴:本院受理原告孙笑冬诉被告秦淑琴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学洋、杨莎莎:本院受理原告孙笑艳诉被告李学洋、杨莎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瑞英、潘贻民:本院受理原告刘艳文诉被告王瑞英、潘贻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林拾陆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东方盛林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慧男诉青岛盛林拾陆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东方盛林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投资本金及未支付的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620500元;2、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费的费用62050元;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培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朋朋: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代月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晓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娟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钟少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王加元:本院受理原告马吉莉与被告王加元、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于2017年10月23日作出了(2016)鲁0102民初1466号民事判决书,因向你公司邮寄被退回(王加元系他人代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430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雨薇:本院受理原告徐敏诉被告李军、张雨薇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2018年9月7日李军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本院已作出驳回其对本案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长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原、被告离婚;2、儿子张晟涵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程祎 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30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60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孙静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30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60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于飞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30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60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盖廷齐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28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28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60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