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仲: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龙口市人民法院 姜俊明: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崔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洋诉被告崔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刘志温:本院受理原告崔希华诉被告刘志温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2月7日受理了申请人泰安金山口封头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3150005120096604恒丰银行龙口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3月9日作出(2017)鲁0681民催9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玉涛:本院受理张洪平诉你与王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希杰:本院受理原告李纯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希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常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希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书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希杰:本院受理原告吴启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世毅、于立淼:本院受理原告周开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高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世毅:本院受理原告王亚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高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龙口市康德果蔬有限公司、于春梅:本院受理原告郑新庆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高兴跃:本院受理原告姚绪军、王寿钢(曾用名王寿刚)诉你及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鲍志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莉: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赵延军: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韩玲玲: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洪进:本院受理你诉曲学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你向本院提供的地址及电话号码多次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均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宋付立:本院受理王永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浩:本院受理烟台明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万利:本院受理张乐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2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海明:本院受理原告鹿迪、曲明基、杜启凤诉被告王海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安丰荣: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炳东: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琳: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胡桂英: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0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霓卿: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1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爱春: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丽: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0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颖: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冬: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韩兵: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1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井娟: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暘: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邵珠勇: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唐丽峰: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田玉侠: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凤娟: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1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海欧: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祉翔: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吴红英: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徐华卫: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2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于国兵: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曼: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淑华: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7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赵云祥: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禇利伟: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石在强:本院受理温孚仁诉你、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4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龙口船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季中海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甘肃福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西宁远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甘肃龙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白兆雨、朴今善、郭文斌、冯永跃、安阳、张喜庆、王琰:本院受理张涛诉你、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孙威、原审被告何莲、原审被告李坤、原审被告白兆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民申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春安、王庆美、李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远通线缆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查封、扣押财产清单、查封公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华中金泉商贸有限公司、杨自贞: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格瑞食品有限公司诉你方(2018)鲁1302民初1641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玉梅: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长奕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64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李秀与被执行人诸城市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经济联合社(原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诸城市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经济联合社(原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村民委员会)坐落于诸城市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经济联合社(原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房屋七间,建筑面积约128.52㎡,并委托拍卖,经三次拍卖均未成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诸城市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经济联合社(原诸城市枳沟镇薛家庄村民委员会)办公室房屋七间,建筑面积约128.52㎡ 。二、变卖价格:人民币27141.50元(第三次流拍拍卖保留价)。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四、应买方式: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17年9月27日(2016)鲁执恢569-3-1号执行裁定书变卖财产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当在执行法院通知缴款之日起七日内将价款汇入本院开户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六:多人应买时的处理:多人应买时,以执行法院收到书面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应买顺位,执行法院同日收到多份应买申请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应买顺位;应买人未在执行法院通知缴款期限内足额缴款的,后一顺位的应买申请人顺位递升。联系电话:0536-6160300 传真电话:0536-6160300 诸城市人民法院 陆夕广:本院受理原告庞现春、陈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8年2月1日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告中“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彭林:本院受理原告范继诉你们与胡玉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更正为“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彭林:本院受理原告辛秀美诉你们与胡玉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青岛瑞茂工业品有限公司遗失中国-澳大利亚产地证一份(两页),证书编号:AQSIQ162595122,产地证号:A183702032900001。声明作废。 山东省平阴县公安局民警乔旭东,所持警官证,警官证号:139748,民警杜来虎所持警官证,警官证号:012193,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