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本院受理原告许德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29 民初 44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马正玲:本院受理原告赵燕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胡玉峰、曹廷坤、王现存、汪旻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胡玉峰、曹廷坤、王现存、汪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亨特时代广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方与原告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泰安市至尊金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本案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 民初 271 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文博:关于你与汪东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临民一初字第 75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在你名下的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凤凰花园(现更名为沂堂社区)全部房产。2017 年 2月 20 日,申请执行人汪东海向本院提出评估、拍卖部分涉案房产的书面申请,本院依法委托临沂佳诚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凤凰花园(现更名为沂堂社区)5 号楼28 套房产及 28 个车库进行评估,评估总价款为 212.42 万元。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临佳房估 (2018)第 0239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兴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29 民初 5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巨野县玉麟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新隆印刷版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91 民初 124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兵军、张京芬:本院受理原告颜井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培信、王桂莲:本院受理刘加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 民初11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庆保:关于申请执行人孙晓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你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郭庄小区 11 号3 单元 201 室房产及储藏室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17.21 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佳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临佳房估(2017)第 1842 号评估报告和(2017)鲁 1302执 5814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侯沛玉、侯波:本院受理原告符小强诉你们及被告田家奎、田庆克、临沂市长成木业有限公司、凌在语、临沂市群坤木业有限公司、田庆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174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玉秀、陈达、陈萍:本院受理原告张均花诉你们及陈之星、刘学义、陈德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王东方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恩建复合板有限公司、刘恩建、仇广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庆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72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昆山一鸣快运有限公司、刘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商城王永昌托运部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302 民初 88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尹娟、李向蒙、苏孟国、尹海秀、王坤业、临沂龙兴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2017)鲁 1302 民初 7979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马龙海对本案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马龙海的主要上诉请求为:“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 1302 民初 7979 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淑环:本院受理原告王力诉被告王洪平、第三人王峰与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曹光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兴胜油气销售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 (2017)鲁 0983 民初40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苑书辉、张桂芝、苑贞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与被告苑书辉、张桂芝、苑书泉、苑贞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民初 15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宁津大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大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金鑫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刘志军、高永芝、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山东兰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光市临港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马广俊、李君:本院受理原告李贯俊与被告马广俊、李君、张治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张治禄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395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
寿光市人民法院
郑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寿光市圣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吕成业、张兰芳、李文远、李永远、刘海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50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0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昌邑市金鸿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永志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2015)昌商初字第7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吴英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祥龙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吴跃全与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封全胜、封泉香:本院受理原告孙晓伟诉被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卫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文珍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民初4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孙梅珍、董学松、尹玉芹、潍坊智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鲁0703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04月27日08时45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利兴达木业有限公司、裴钦:本院受理原告邵德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法泰电气有限公司、胡秀海、刘立央、隋金凤: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终6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桂宝,孔德英,张桂银,赵得兰,孔德强,孔德美: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正文,王霞,赵正涛,温振燕,陈凡雷,马洪霞: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玉军,张玉焕,张玉涛,毛景华,张义朋,杨付梅: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孙金安,孔德玲,孙彦和,高运兰,孙永元,孔宪真: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廷英,郑勇,孔令珠,孔令茹,郑丙江,孔令荣: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丙宏,王焕云,王学辉,宋玉苓,孔祥根,颜廷英: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福洪,孔兰,王福胜,贾丽华,孔俊,邱银芳: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福洪,孔兰,王福胜,贾丽华,孔俊,邱银芳: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俊,邱银芳,王福洪,孔兰,王福胜,贾丽华: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济宁市天利物资有限公司、赵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支行诉被告济宁市天利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磊、马云龙、刘惠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被告马云龙依法提起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欧鹏钢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品珏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1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诸暨市永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骆春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山推科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易林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2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天津元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原天津元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众合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开松: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兖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兖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敬霞、济宁市长沟葡萄酒有限公司、济宁市好卖得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树法、董永良:本院受理原告侯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旭日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美丽星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建华区宇通农业机械经销处、赵茂林、孙红、齐齐哈尔市大顺农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东梅、陈华、山东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培峰:本院受理原告戴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玉姣:本院受理原告任景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3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金乡县森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德刚、周艳秋、济宁裕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仍亮、刘文娟:本院受理上诉人金乡县森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德刚、周艳秋与被上诉人山东财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济宁裕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仍亮、刘文娟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民终5960号民事裁定书及(2016)鲁08民终5960-1号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乡县迈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秦明义、孙军建诉你及业章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守海(刘东升)、张林林:本院受理徐志强诉张建平及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希蛟、刘国意:本院受理上诉人尹长存、陈道海、张广军诉山东真正建筑装置品制造有限公司及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上诉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0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红学:本院受理原告金昌艾与你及孔庆芳、彭增平、彭胜祥、张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6)鲁1326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孔庆芳不服,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3民终4295号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本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邑县人民法院
孙姚坤: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张修道,临沭县统一货运有限公司,孙姚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民终2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相杰、陆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思甬诉你们陆相杰、陆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2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杨连银:本院受理原告平邑九间棚花岗石厂诉你与史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并定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临沂震元纸业有限公司:我院办理的〔2018〕临技字第9号山东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临沂震元纸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该案中临沂震元纸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兰山区枣沟头镇俄庄村证号为临兰国用(2009)第219/220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机械设备外委托评估。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二楼拍卖大厅办理对外委托事宜(协商有关事项、选择专业机构、质证有关材料、通知参加现场活动等),并携带身份证件或派员持授权委托书等按时到达。根据法律和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被通知人逾期不至,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有关活动的进行及效力,并由被通知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俊森:本院受理你方与马秀臣、孙宝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民终7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义荣、高清坤: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天龙世缘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45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崔红学:本院受理原告金昌艾与你及孔庆芳、彭增平、彭胜祥、张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6)鲁1326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孔庆芳不服,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3民终4295号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本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邑县人民法院
秦华、徐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时晓东与被上诉人罗法林、原审被告秦华、徐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终5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务人临沂市文化印刷厂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该厂严重资不抵债。经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审计,该厂企业账面总资产1466429.38元,总负债5714241.17元,净资产为-4247811.79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申请人临沂市文化印刷厂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2月2日裁定宣告申请人临沂市文化印刷厂破产。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绍宏: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敏与被上诉人石绍宏、原审被告刘国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民终5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英明:本院受理吕高振诉你及吕高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于2018年1月16日做出(2017)鲁1326民初598号民事判决,吕高胜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
韦方美:本院在(2015)沭执字第1135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王统言的申请,依法委托临沂嘉利得房地产评估咨询测绘有限公司对在诉讼过程中查封的韦方美所有的位于临沭县沭河西大街阳光居小区20号楼4单元402室房产一套进行了价值评估。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嘉房评(2017)(估)字第01229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仕信:本院受理原告苗成林、刘子坤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324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世保: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与临沭县统一货运有限公司垫付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宋振敏: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544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云雪杰、张振美:本院受理原告赵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6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为华: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5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常光东:本院受理原告凌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5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凌丽与你离婚。婚生长女常新怡、长子常栩由原告凌丽抚养,被告常光东支付抚养费每月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费县人民法院
阿娜:本院受理原告李绵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26民初58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张廷远(男,公民身份证号:372833196801083912):本院受理原告高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29民初6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郡启(公民身份号码:371329199005261512):本院在(2017)鲁1329执1206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张育富的申请,依法委托临沂盛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临沭县城区冠山路瑜景苑小区4号楼11层2单元2-1101室,-1层-142室(产权证号:临沭房管局预登字第31653号)的房产一套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299384.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盛邦评字2017第102702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8年1月8日刊登的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是陈付立、王广兴、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东朱埠村民委员会、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后石梁头村民小组、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石梁头村民委员会的公告,因原公告漏写案号,现添加案号为“(2015)临民一初字第23号”,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北京月盛世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税号:9137010MA3ERUN517)所持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不慎遗失,发票代码:037001700107,发票号码:03244133、03244134、03244135、03244136、03244140、03244143、03244144、03244145、03244146、03244147、03244150、03244151、03244152、03244153、03244156,共计十五份,以上发票声明作废。
山东辰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夫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2200010972607,流水号:10012595,声明挂失。
太原千禧科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华管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海南中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宁津大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大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金鑫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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