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平、马钦雪、杨玉珠:本院受理原告臧庆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责任编辑:fz001)邹城市人民法院
靳明柱,李华,孙国庆,徐晓楠,曲阜市金马工矿机械有限公司,曲阜海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祥梅,孔德震,王雷,刘焕,林燕常,刘海凤: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薄阴德:本院受理原告常芙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薄遵让、张大香、邓爱华、赵丙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孟翠峰、于广海: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贵珍、王贵成、徐春波、郑景利、王树波、王树延、邱兰香: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淑芳、王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高明杰、高永洪、蒋桂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刁旺泉、马新果、杨文诚:本院受理原告河口区鑫瑞资金互助专用合作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3民初2号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玉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王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海兴县京海货运有限公司、闫海龙、山东省阳信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杨思英、海兴县京海危普货物运输队:本院受理原告邢治学诉你们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高伟成:本院受理原告管福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渤:本院受理原告郭连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舒德峰: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华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姜侠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振东:本院受理李子歧、薛树荣诉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李子歧、薛树荣查封你所有的位于东营开发区北一路248号41幢2单元2001号的房屋,我院已做出裁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591财保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票号为3150005120674626,该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内容为:出票人山东新汇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长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出票日期2017年7月27日,到期日期2018年1月27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晓青: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东营盛宇工贸有限公司、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燕东广、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安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济南安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兰美与被告济南安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济南安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张贞兵: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小商品城丹丹睡衣总汇与被告张贞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沙锋: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房庆雷、滨州市渝奕堂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5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沾化华洋农工贸有限公司、孔祥柱: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崔红芳、石露彬: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997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志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被告李志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海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董金刚、李强、李军、济宁市兖州区华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侯来发、王贵华、苏国栋、侯子强:本院受理的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9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纪杨:本院受理原告朱传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林存孝:本院受理原告朱传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庞海柱、庞军、庞西泉、孔凡华、姜西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晓:本院受理原告彭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马元银、杜显美:本院受理原告曹启瑞、刘继顺诉你们与孔祥安、孔现镇、邢庆龙、陈春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10月27日刊登的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被告山东朝洪农资有限公司、枣庄惠源农资有限公司、张秀云、闫玉峰、刘朝洪,枣庄市元化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金阳酒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开庭日期“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应更正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特此更正。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旭,孔令敏,孔呈祥,孔凡娟,魏正军,李传娥: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祥廷,曹天华,孔祥栋,孔令娟,李运代,孔德英,曹广荣,孔祥娥: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东,张立兰,孔祥梅,孔德震,林燕常,刘海凤: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仲强,孙霞,刘承金,李春霞,王计虎,董培燕,孔庆福,魏振荣: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仲强,孙霞,刘承金,李春霞,王计虎,董培燕,孔庆福,魏振荣: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仲强,孙霞,刘承金,李春霞,王计虎,董培燕,孔庆福,魏振荣: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威海楚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耿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公衍杰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杜金成(身份证号码370620197004174539):本院受理执行段守文与你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鲁1092执恢2号执行通知书、(2018)鲁1092执恢2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1092执恢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未自动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查封的在你名下的位于威海市万福山庄194号506室房屋。限你于限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办公室现场选择评估机构,现通知你准时参加。拒不到场参加选择,本院将依法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德启:本院受理原告魏景宇诉被告刘德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浩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许志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按回购协议约定一次性回购天线宝宝股份141852股,单价3.52元/股,共计499319.04元;偿付利息216372元(计算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按回购141852股,3.52元/股,年利率13%计算)并支付原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回购款付清之日止按应付回购款金额13%计算的利息;2、被告许志忠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许志忠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军华:本院受理的杨志博与刘树红、刘庆华、刘军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你名下车牌号为鲁E5787B号北京牌汽车进行评估拍卖,本院依法委托山东金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值为21382元,现向你公告送达山金估字(2017)第01308号公估报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该估价报告书有异议,可于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不再另行通知,拍卖日期以网络拍卖公告为准。拍卖、变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本院将依法作出裁定,不再另行通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学功、田立伟、陈伟东、马敬东、徐友亨、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东营亨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徐学功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借款利息25万元,共计75万元;2、判令田立伟、陈伟东、马敬东、徐友亨、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东营亨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徐学功本金及利息7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4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学功、吴淑华、朱汉明、马敬东、徐友亨、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东营亨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借款利息25万元,共计75万元;2、判令吴淑华、朱汉明、马敬东、徐友亨、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东营亨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徐学功本金及利息7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李建云与马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有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将其拥有的位于广饶县丁庄镇聚缘小区二期2号楼1单元302室楼房一套委托有关机构拍卖,经3次拍卖均流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将该房产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30万元进行变卖处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交款时间为序公开变卖。 广饶县人民法院 郭佳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3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赵新峰:本院受理上诉人韩海峰、张新海、孔合锋与被上诉人冯合峰、赵新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薄佑铭: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钱江置业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薄佑铭、高潮战、吕海云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148号的民事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胜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庆付;被上诉人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胜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122号的民事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利民、莫青云、尹金国、宁新兵、崔金亮、盖本信: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利民、被告莫青云、被告尹金国、被告宁新兵、被告崔金亮、被告盖本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5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盖本信、崔卫东、朱利民、尹金国、刘晋龙、崔金亮、樊娟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盖本信、被告崔卫东、被告朱利民、被告尹金国、被告刘晋龙、被告崔金亮、被告樊娟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毕宜训、崔金亮、崔卫东、宁新兵、尹金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毕宜训、被告崔金亮、被告崔卫东、被告宁新兵、被告尹金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屹薇: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旭丽诉你、高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屹薇:本院受理的原告郭长城诉你、高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屹薇、高健:本院受理原告苏凤芹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尹振宝、冯质艳、尹明星、周淑女、尹明超、张静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3个案件(案号:(2018)鲁0883民初304号、(2018)鲁0883民初305号、(2018)鲁0883民初3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磊、马继兰、汤计伟、孙广红、王小虎、王广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3个案件(案号:(2018)鲁0883民初196号、(2018)鲁0883民初197号、(2018)鲁0883民初1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蒙、季雪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孙纯利、赵守金、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呈玉、孙思花、骆涛、朱玉芹、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沈晨晨、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更生、步玉美、刘景奎、张振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秀珍、葛兵、邹城市平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何荣海、刘宝胜:本院受理原告王龙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宋翔、梁爽:本院受理原告佟兴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49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建国、刘真永、彭伟、刘飞、,石保梁、刘真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真永、刘建国、彭伟、刘飞、石保梁、刘真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真真、刘飞、彭伟、刘真永、刘建国、石保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飞、彭伟、刘真永、刘建国、石保梁、刘真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彭伟、刘真永、刘建国、刘飞、石保梁、刘真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桂兰:本院受理原告隋和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向本院提起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你应当交纳上诉费471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诉费。期满仍未缴纳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家亮、宋均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枣庄市泰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杨玉栋、王瑞芹、枣庄鸿泰制衣有限公司、董运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昊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召水诉你、李春林、山东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山东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2017)鲁0826民初148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微山县人民法院 宋阳:本院受理原告王兴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胡斌:本院受理原告李洋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陈汉凤:本院受理原告鲍承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其伟、李学玲、赵秀敏、张丽莹:本院受理原告姜磊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95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宋翔、梁爽、宋莉、胡坤伦:本院受理原告伊雷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82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仲维曼:本院受理原告种明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现民:本院受理原告佀同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西平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增凯:本院受理原告王士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嫚: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23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满建设:本院受理原告徐同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吕瑞灯:本院受理原告徐同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孙琪:本院受理原告徐同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全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8民再21、22号申请人潘敏诉被申请人李建宏、王立、丁洪涛、李巍、姜彦平及你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杨云国、潘敏诉被申请人李建宏、王立、丁洪涛、李巍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2017)鲁08民申190号、19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华山、张亮、臧霞: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郑新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裁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申299号民事裁定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保米、王玉珍: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建军诉刘建新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4: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龙、孔臻臻: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全伟、邢长菊诉王庆武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0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辉、王彩霞: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春雪与宋宝玉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60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道峰、黄术立:本院受理上述人王银艳因与被上诉人黄计同,原审被告韩道峰、黄术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52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杰寿: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正官庄高丽参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6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六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杜培进、刘进风: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电机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6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六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栖霞市人民法院 所英君、所世光: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所春显与被上诉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被上诉人所英君、被上诉人所世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民终46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培壮、陈建丽、马伟、孔令茹、刘卓、房新红、吴洪磊、戴军华、田东升、王咏梅、烟台安迪商贸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本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蔡培壮、陈建丽、马伟、孔令茹、刘卓、房新红对被告烟台安迪商贸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1779897.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被告烟台安迪商贸有限公司质押的、对第三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的7500万元应收账款,在本案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原告对被告吴洪磊、戴军华、田东升、王咏梅质押的石嘴山市源兴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承担。本院已受理。因你们送达不到,现公告送达(2018)鲁06民初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新战: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兰、李永梅诉你民间借货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532、35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新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永兰借款本金32 000元及利息;被告王新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永梅借款本金16 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莒县人民法院 吴广生、赵兴华:本院受理董国飞诉吴广生、赵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张世富、王丹:本院受理于文英诉张世富、王丹、于贤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被告王丹在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先行赔偿原告于文英医疗费等合计1738元,被告张世富负连带赔偿责任;财产保全费120元,案件受理费25元,均由被告张世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张世富、王丹:本院受理贾新秀诉张世富、王丹、于贤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一、被告王丹在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先行赔偿原告贾新秀车损2 000元,被告张世富负连带赔偿责任;二、被告张世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贾新秀车损22 654元;财产保全费220元,案件受理费208元,均由被告张世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陈伯海、杜美芳、高成全、潍坊鑫鑫玩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杜美珍就(2014)潍商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秀莉: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巩孝平、陈军仓:本院受理原告李传东诉被告巩孝平、陈军仓、孙树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召祥:本院受理原告杨山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巩孝平:本院受理原告李传东诉被告巩孝平、赵建军、孙明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一婷:关于丁春龙申请执行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为129000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赵一婷名下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世纪花园5号楼3-3-1601室房产一套,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43.78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崔冬冬: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2民初1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矫学兆、陈淑敏、矫雷明、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青岛吉奥塑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23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玉华、李小娟、矫雷明、孙泽平、矫学兆、陈淑敏、青岛宣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23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矫雷明、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矫学兆、陈淑敏、青岛成晟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23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栾素云、王守范、刘珍娟、纪爱尚、周瑞云、马立洋、青岛市城阳区顺达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3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滨:本院受理原告张瑞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万乃忠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玉良、周照雪、青岛许信包装有限公司、青岛鑫富海食品有限公司、于普信、万淑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玉良、周照雪、青岛许信包装有限公司、青岛鑫富海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诉讼费用3、原告对被告周照雪名下位于即墨市嵩山一路99号12号楼2-101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珍峰、江守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原建、张玲玲、青岛海得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静梅、张寿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倩倩:本院受理原告朱良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齐、吴冬梅、青岛安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强、李伟、赵鑫伟、青岛格瑞特卫浴设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伯海诉你等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俊杰、冯天华、孙芝青、山东沅之昊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冯建民、马淑云:本院受理原告修海波诉你等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继银、于彩玲:本院受理原告翟炜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平顺: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辛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红: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海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清海: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海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绪香: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良高: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世海: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万元及截止2017年12月13日的利息117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锦伟、张怀荣:本院受理原告王路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秀萍、万军:本院受理原告曹忠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春霞:本院受理原告王红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照安:本院受理原告张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运吉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继诉你与胡玉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彭林:本院受理原告范继诉你们与胡玉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继青、关凤羽、孙宏、黄菊梅:本院受理原告林先明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万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违约金8万元;3、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律师费5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继青、林裕华、孙宏、黄菊梅:本院受理原告林先明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违约金10万元;3、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律师费5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继青、王军、黄菊梅:本院受理原告林先明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万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违约金8万元;3、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律师费5000元;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承文、张金龄:上诉人王建就我院(2017)鲁0202民初3375号民事裁定书提起管辖上诉。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宪领:本院受理原告赵珊诉被告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01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万加拿大元(折合人民币约18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6% 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修明、黎夏、王纪纯、杜维贞、王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纪纯、杜维贞、陈修明、黎夏、王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丽、王纪纯、杜维贞、陈修明、黎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环新型基础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瀚心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芳、青岛绿环新型基础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瀚心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围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克强、管秋芸:本院受理原告江崇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国成:本院受理原告庄小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47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以3847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计算;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邮寄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洪波、胡萍:本院受理原告孙秋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17万元及相应利息;2、确认原告对青岛市市南区北京路27号1栋909户房屋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支付律师费1.5万元;4、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春邦、纪丽梅:本院受理原告王万平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0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借期内利息1.2万元、逾期利息;2、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借期内利息1.2万元、逾期利息;3、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借期内利息0.15万元、逾期利息;4、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借期内利息0.6万元、逾期利息;5、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等均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深圳二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付魁诉被告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49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7年9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方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启航、青岛启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静、国绍堂、青岛益泰丰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艾震:本院受理原告田盛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银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金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张树银: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2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少华(身份证370102197110010810):本院受理原告于文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68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如强:本院受理原告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付珍、崔叶红、邵明河、陈俊荣、邵明洪、邵敏芳、刘刚亭、王玉荣、郭凤斌、宋丹丹、曹县天威木艺有限公司、曹县金得圣工艺品有限公司、曹县隆刚工艺有限公司、菏泽鑫亿阳木艺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344、2346、2347、234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44、2346、2347、2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裁定书、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聪培、张婕、刘小光、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55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陈聪培、张婕、刘小光、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光彬、荆淑艳、陈薛聪、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55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白光彬、荆淑艳、陈薛聪、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小光、张小青: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73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刘小光、张小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翠英: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7995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乡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管辖)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九月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九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7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晨鸿信息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402号原告济南日报社印刷厂诉被告济南晨鸿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令贵: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79号原告付蔷诉被告孔令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窦安岗:本院受理窦越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窦安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窦越自2012年9月起至2017年8月止的抚养费42000元。二、被告窦安岗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支付给原告窦越抚养费1000元,至窦越独立生活之日止,于每月5日前付清。三、驳回原告窦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0元,保全费420元,由被告窦安岗负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建路、王书连、张秋生、陈玉芹、孙建祥、滕俊艳、孙晶、董静、孙建全、刘爱玲: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4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孙建路、王书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138580.9元;被告孙建路、王书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支付原告违约金27716.18元;被告张秋生、陈玉芹、孙建祥、滕俊艳、孙晶、董静、孙建全、刘爱玲对上述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60元,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连春、周继平:本院受理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2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一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0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原告签订的合同编号A:01602002392012二手贷0000227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3365.18元,偿还原告截止到2017年12月21日的借款利息54580.59元,偿还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443365.18元为基数,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原告对被告王晶所有的、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二七南路12号院4号楼1-501室的房屋及储藏室(房产证号:济房权证中字第219687号),享有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案件受理费8490元,申请费3020元有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风新、刘爱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0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原告签订的合同编号A:01602002392015二手贷0000026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4266.26元,偿还原告截止到2018年1月1日的借款利息45906.69元,偿还自2018年1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374266.26元为基数,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原告对被告刘风新所有的、坐落于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黄屯二区10号楼3-503室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天字第260477号),享有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案件受理费7340元,申请费2770元有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慧敏:本院受理原告张进职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你偿还原告张进职代交的物业费、电费、空调费共计65213.77元;案件受理费1910元,其中由你负担1610元,申请费945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爱军、王冠男、王智鑫、济南瀚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召朋与被告王爱军、王冠男、王智鑫、济南瀚驰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7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爱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侯召朋借款本金90万元;二、被告王爱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召朋借款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2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6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5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三、被告王冠男、王智鑫、济南瀚驰商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一、二项确定的被告王爱军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爱军追偿;四、驳回原告侯召朋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604元,申请费5000元,均由王爱军、王冠男、王智鑫、济南瀚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魏月风、李宝兰、徐志刚: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马梅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云至长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原告耿珺 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谭乐: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谭乐(37010319750218503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国英、孔繁荣、徐善超、李庆山、孔祥水: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徐国英、孔繁荣、徐善超、李庆山、孔祥水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38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徐国英、孔繁荣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9万元;二、被告徐国英、孔繁荣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5月20日的利息33663.31元;三、被告徐国英、孔繁荣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徐善超、李庆山、孔祥水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3.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国英、孔繁荣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绿灯行小微企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中大矿用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神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阳谷胜辉电缆厂、李月震、李为方: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洪泉诉被告山东绿灯行小微企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中大矿用电缆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神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阳谷胜辉电缆厂、李月震、李为方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字第5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月宝:本院受理朱甲伟诉邵月宝、王亭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字第5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代立军:本院受理宋丰海、北京恒玖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代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字第5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桂环、吴延平、班风玉、孔范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李桂环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6745.28元,本息合计126745.28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吴延平、班风玉、孔范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班风华、孔明、班风军、吴元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班风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99万元及利息80431.44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2、2017年10月21日之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由班风华继续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3、被告孔明、班风军、吴元友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班风华、孔明、班风军、吴元友。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5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学秀、杨学勇、李宗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杨学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5922.69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2、2017年10月21日之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由杨学秀继续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3、被告杨学勇、李宗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杨学秀、杨学勇、李宗成。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5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聊城浩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兴宇乐轴承有限公司、丁银山、魏焕玲、王月鍷、杨桂菊、窦文龙、王纪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广源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九隆升果品土产有限公司、冠县顺达福利轴承有限公司、管建国、段书广、彭云廷、宋欣、陈庆尧、李书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万通轴承有限公司、冠县芳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李成宽、韩新庆、王洪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久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郓城海鹏鞋业有限公司、郓城惠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郓城昌顺机械有限公司、郓城恩银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卡德维润滑油有限公司、郓城大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张良先、李风松、汤雪芝、罗军、黄淑君、马双银、张尽全、周晓红、王绪南、魏凤环、张东来、焦秀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杰:本院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铁成与被告吴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清平、陈学会、刘少栋、李延、李宗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陈清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306338.40元,本息合计606338.40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4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陈学会、刘少栋、李延、李宗友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4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永平、裴海涛:本院已受理于绪云的申请,决定执行本院作出的(2016)鲁0112民初6291号民事判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收到本公告后即刻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赔偿申请执行人于绪云医疗费10500.88元、误工费12393.4元、护理费2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500元、财产损失1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4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用。传票内容:你应在收到本公告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执行工作局南二楼207室接受询问。执行裁定书内容:本院已法冻结于永平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如有异议限你在收到本公告后十日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划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阎乃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希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润石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鸿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张毅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并委托评估、拍卖你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华阳路67-1号高新商务港1号楼1-501室,房产证号为高(051913)证号项下的房产,用以清偿债务。2017年6月26日,经过第三次拍卖,买受人贾廷花(身份证号码:372430196601154244)以人民币2006100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华阳路67-1号高新商务港1号楼1-501室,房产证号为高(051913)证号项下的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贾廷花所有。因你公司未主动履行交房义务,买受人贾廷花申请强制腾房。本院于2018年1月23日依法强制腾房并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贾廷花。对房内废弃物品,如不清理,将影响到买受人贾廷花对房产的合法权益。现通知你公司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华阳路67-1号高新商务港1号楼1-501室房产内的废弃物品于2018年4月1日前清理完毕,逾期由买受人贾廷花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华峰、山东汇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于华峰于本判决生效之目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38292.15元;二、被告于华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到2018年1月12日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13340.44元;自2018年1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以238292.1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商业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三、被告于华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之内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7548.98元;四、被告山东汇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三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150元,申请费1920元由被告于华峰、被告山东汇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代敬忠、杨永芹、解加宝、杨永学: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代敬忠、杨永芹、解加宝、杨永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60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洲门业有限公司、郭旺: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峰与被告郭旺、山东大洲门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13民初1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质证)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召集庭前会议,如不按时到庭参加,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洪智、闫芳、余洪勇、任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洪智、闫芳、余洪勇、任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洪智、闫芳、余洪勇、任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达驰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洪智、闫芳、余洪勇、任琰追偿权纠纷一案后作出(2017)鲁01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山东东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东红:本院受理原告王道静诉被告平阴县不动产登记局、第三人平阴县第一中学、张林、张森房管行政登记一案,因本案与你有利害关系,原告申请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已经允许。相关法律文书,本院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送达均未能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24行初3号案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的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马洪菊、王相军、王相杰:原告梁以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领取,超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裕新包装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卢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28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山东莘县祥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润东诉你及被告李学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杨传祥:本院受理原告张之法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李延红:本院受理原告赵广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王鲁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升刚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王安毅、袁志红、王安理、刘翠红、李保国、姬长香、泰安市盛祥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张永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到法院技术室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肥城市石横镇润园小区1号楼商用门头从西向东第2套,2号楼商用门头从东向西第1、2、3、5、6、7套及相应土地进行评估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邵莲芝、山东慧石兰香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山东慧石兰香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鹿焕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11民初437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德朋:本院受理原告庞昌林诉你、李振水、王桂路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1621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长红:本院已受理吴胜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泰永丰起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豪艺椰棕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田帅、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邵洪本:本院受理了原告王凤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铧镒板簧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通顺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金岳煤业有限公司、李苍: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与被告山东铧镒板簧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通顺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金岳煤业有限公司、李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旭东、李桂芳:本院受理原告陈慧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4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国峰、苏梅青:本院受理原告丁元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9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郑园园、王世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4日15:4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德朋:本院受理原告庞昌林诉你、李振水、王桂路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1621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刚诉被告阳信县人民政府、被告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第三人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与你公司其他之诉一案(2016)鲁16行初18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王洪刚、阳信县人民政府的行政上诉状。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红晨、李东华:本院受理原告朱保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连如:本院受理原告王宜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朱建新、王恩高: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赵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郓城申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郓城县人民法院(2017)鲁1725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刘占停: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郓城县人民法院(2017)鲁1725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兴文:本院受理原告王保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庆伟诉被告枣庄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徐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另被告枣庄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翠真、枣庄鸿波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37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化龙:本院受理原告丁德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培军:本院受理原告苏小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徐红丽:本院受理原告徐园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勇、王吉水:本院受理原告于计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魏传银: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迅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秦真、赵士水:本院受理申请人枣庄威铭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秦真、赵士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评估被执行人秦真、赵士水所有的位于薛城区泰山路909号门市房(枣房权证薛城字第344701号)当前的市场价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黄应文:本院受理原告孙中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90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巩海侠、张建、徐兰亮、张帮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昌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曾现来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6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兰平:本院受理原告李超诉被告梁雪及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梁雪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088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402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晁飞:本院受理原告黄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227270635、票面金额叁拾万元整、出票人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收款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付款行青岛银行枣庄分行、出票日期2016年12月23日、到期日2017年6月2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月30日作出(2017)鲁0402民催1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中伟、时焱:本院受理原告许长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4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9010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伟、时焱:本院受理原告陈爱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4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9010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孟祥银:本院受理原告刘井华诉被告林西臣、林传奇与你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马庆州:本院受理原告杨文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杨全市(杨全伟):本院受理原告陈庆领诉被告曹友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4民初1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宋加国:本院受理原告孙佳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4民初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德闯:本院受理原告贾小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绿地林果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文歧、孙萌萌、王开禄、孙守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歧、孙萌萌、王开禄、孙守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玉清:本院执行局移送李中雨与你执行一案,李中雨申请对你名下位于夏津县锦纺街东侧胜利路南侧园丁小区1号楼1单元102室房产(证号为德夏房权证夏津县字第2016060218号)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协商选择专业评估机构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评估机构名称及委托评估期间相关事宜等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志忠:本院受理原告姜立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会升: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城鸿信装饰家具材料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振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方朝旺、明晶、陈鹏、周绪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和(2017)鲁1427民初54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盛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和建:本院受理原告孟宪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1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