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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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4日法院公告电子版053182918609

时间:2018-01-04 22:20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郭莹、杨路: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郭莹、杨路: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启航、青岛金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张启航偿还欠款本金649479元及相应违约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40% 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暂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利息为223726.03元;2、被告青岛金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滕松吉、潘柯如、青岛广丰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建永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5147元及逾期还款利息623645.5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12月31日暂计算至2017年10月17日);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7年10月18日至实际偿还全部借款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30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敦乐、郑春花:本院受理原告于计伯诉被告张敦乐、第三人郑春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并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24% 计算);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鲁松: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静: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青海: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启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召健: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凯: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白敏: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在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振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作仁: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淑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吉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修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胜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付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丰赤: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成程: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进启: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在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晓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林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建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樊建政: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顺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仁秋: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军、鲁丽、殷雷、于雪、韩红、杨绍祥、青岛韩氏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青华园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仕裕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红、杨绍祥、韩军、鲁丽、殷雷、于雪、韩加金、李秀娥、青岛韩氏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青华园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仕裕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殷雷、于雪、韩军、鲁丽、韩红、杨绍祥、青岛韩氏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玉连雪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青华园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仕裕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玉来与被告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乔玉来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宪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宝德: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然: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英慧: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喜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萍萍: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瑞雷: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艳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宇翔: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爱玲: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嘉琴:本院受理原告陈学军与被告郭嘉琴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00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准原告陈学军与被告郭嘉琴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爱鹏:本院受理原告王思军诉你、李爱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路荣胜、文士东、路亚明、路志才、路荣玲、袁名锦、路荣亮、伊江明、路建冰: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8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浩、孙雅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拓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立诚:本院受理原告杨梁与被告济南拓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立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2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济南拓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梁支付5325元;二、被告济南拓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梁支付经济损失1500元;三、驳回原告杨梁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普亮:本院受理原告沈其磊与被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蔡普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沈其磊偿还借款10万元;二、被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沈其磊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息20%为标准计算,自2012年4月1日至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沈其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彭跃进:本院受理原告孙梦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3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隋萍: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蔺陈亮、周广春: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芬芬、夏理相: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蕾、曹恒娟、李珃 、济南东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婷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蕾、曹恒娟偿还原告王婷婷借款2624595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被告李珃 、济南东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王婷婷对抵押的济南东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日精-ASB-注拉吹一体机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迎胜:本院受理张庭利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9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马迎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庭利欠款79308.33元。二、被告马迎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庭利欠款利息,以79308.33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张庭利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新涛:本院受理原告栗嘉伟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不准原告栗嘉伟与你离婚。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栗嘉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允涛、李雅玲、马雨萌、陈梅:本院受理原告林晓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马允涛、李雅玲、马雨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晓东借款8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年利率24% 为限)。被告陈梅对上述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胜业超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丘市家乐园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潍坊市尚沃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安丘市供销大厦有限公司、叶秀荣、张晓勇、韩洪娟、李希花、张叶、张书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云、李欣、侯燕、李海洋、马静、刘霞、宁雷亮、董兴强、周慧、泰安市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荣旭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利业钢材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方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云、李欣、侯燕、李海洋、马静、刘霞、宁雷亮、董兴强、周慧、泰安市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荣旭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利业钢材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方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云、李欣、侯燕、李海洋、马静、刘霞、宁雷亮、董兴强、周慧、泰安市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荣旭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利业钢材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方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云、李欣、侯燕、李海洋、马静、刘霞、宁雷亮、董兴强、周慧、泰安市万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泰安荣旭钢铁有限公司、泰安市利业钢材有限公司、泰安市东方兴业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克华:本院受理原告张承斌你买卖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4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克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承斌彩票款30500元。案件受理费582元,由被告张克华负担。保全费370元,由被告张克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国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866号原告范亚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厚君:本院受理原告吴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苏厚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峰借款8600元;被告苏厚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峰借款逾期利息(以借款86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且总额以5000元为限);驳回原告吴峰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元,诉讼保全费170元,由被告苏厚君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苏博:本院受理原告刘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4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苏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宁借款27147元;苏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宁借款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苏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宁借款逾期利息(以14147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按年利率3% 计算;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按年利率3% 计算);驳回原告刘宁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9元,由原告刘宁负担669元,由被告苏博负担63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北海北京啤酒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卢堡麦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海北京啤酒有限公司、北海金汇实业公司买卖麦芽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院做出的(2017)鲁0113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不服,提出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林默、何伟、林荣耀:本院受理冯鲁平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观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悦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曹光农、王新磊、徐荣之:本院受理山东颐安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中悦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曹光农、王新磊、徐荣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字第5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市国方家电有限公司、岳文建、赵海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及孟令国、赵秀芳、德州祥洪电器有限公司、德州市祥云家电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堃瑶牧业有限公司:原告郭丙乾与被告济南堃瑶牧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2330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彭爱民:上诉人淄博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7)鲁0306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田延喜: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伟诉你与被告张振忠、陈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7年11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现因被告张振忠不服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本院(2017)鲁0113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张振忠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北京睿力恒一物流技术股份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500053 27260065、出票日期2017年5月23日、出票人冠县福路德路桥设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鲁盟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1月2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月2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北京睿力恒一物流技术股份公司持有的号码30500053 27260065、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北京睿力恒一物流技术股份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东方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东方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汇票、号码1050004320645400、票面金额伍万元整、申请人山东东方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出票日期2017年8月25日、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廊坊祥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廊坊祥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1 44559473、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出票人五莲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五莲润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0月17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4月17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立岭: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宋芝: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衍利: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周艳: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俊: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术杰: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陈术花: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刘志明: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匡永喜: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玉华: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克福: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吴汉跃: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金明: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杜龙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徐桂珍: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孙建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济南领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永刚诉你公司及被告王玉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商河县人民法院

    钟洪强: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秀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2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孙防修: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孙翠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淄博路路通车辆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所有的车号为鲁CE3355号奥迪牌小型轿车予以鉴定,评估价:35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路评字(2017)第1169号评估报告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如未有异议,期满后限你们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郑建才诉你与王芳、孙加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陈木文:本院受理原告张军忠与陈木文、王银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艾丽:本院受理原告王绍博与被告刘艾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秀:本院受理原告蒲先鹏与被告刘秀、刘金鹏、孙风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正晋特钢有限公司、青州市天泰德隆铸造有限公司、董金寿、李金、林传祯、王家洲:本院受理原告邹平福明焦化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正晋特钢有限公司、青州市天泰德隆铸造有限公司、董金寿、李金、林传祯、王家洲、柯雪利、吕心尚、吕心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群:本院受理原告杜若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陆明月:本院受理你与李明、柳文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范恩军、沂水县千山曲轴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森特医院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森特医院、山东丛川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夏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泽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周飞宇、洪梅、刘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瑞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陈远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陈远东就(2017)鲁03民初63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保、刘新花:本院受理上诉人孟保与被上诉人刘新花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双方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3民终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O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明芳、石光泉: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牛俏俏与被上诉人王明芳、石光泉、邱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3民终22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士峰、宁连勇、枣庄锟鹏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青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原审被告枣庄锟鹏置业有限公司、马士峰、晏传香及宁连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9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亚敏:本院受理原告纪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国、兰明菊,张百灵,张宏泰:本院受理原告王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小明:本院受理原告朱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高超、李梅、王鹏、高焕强、赵恒英、孔凡伟、张静、李维贵、朱云、李志强、李艳华、枣庄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天方面业有限公司、廖洋洋、黄彦芳、司君、屈园园、王祥泰、孙启凤、姚英焦、高刚、张永、修英贤、张浩轩、赵长艳、张保明、赵伟、管庆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十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分别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1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402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新华、张鸣宇:本院受理原告张福龙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7)鲁0402民初335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0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福龙诉你与梁宗爱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402民初3350、335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华洪秀、李成立:本院受理原告褚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5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梁化廷: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化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神工宏全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联达轻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延俊:本院受理原告屈会文与被告张延俊、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3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邵斌与被告王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孟涛: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时秀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时秀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2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莉:本院受理原告杨传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常兆仿:本院受理原告张裕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程洪军、王梅、平邑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滕矿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颖,王士峰,王荣艳,李玉梅,王士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菏泽郓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彩丙,徐永春,王永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孔丹丹、刘怀远:本院受理原告周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朱金生: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9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红、梁瑞昌、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7)鲁0402民初438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1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存平、杜兆普、刘纷:本院受理原告黄庆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褚衍栋:本院受理原告董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屈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崔海梅诉被告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初24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润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滕州润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李雨龙、王长东、秦玉红、姚淑强、李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诉你们与被告滕州三联商社家电有限公司、滕州市鹏翔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王逢、李颜荣、王志勤、宋士娥、李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滕州三联商社家电有限公司、滕州市鹏翔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王逢、李颜荣、王志勤、宋士娥、李政就(2016)鲁0402民初4620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4620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住友置业有限公司、张杰、黄长青:本院受理原告陈玲诉你们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晁飞、李新红、夏翔、王传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1日10时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内蒙古采源煤业有限公司、翟振峰、段秋风:本院受理原告汪运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德宏淀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光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牛以峰、牛振山、王德凤: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海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927、928、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启光、张立国:本院受理上诉人贺敬荣诉被上诉人赵启光,原审被告张立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陵臣、王玲:本院受理原告黄希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5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刘陵臣、王玲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黄希侠借款本金400000元;被告刘陵臣、王玲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按月利率2% 给付原告黄希侠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履行之日止,本金为400000元的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雷胜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0405民初10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王伟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雷胜明劳动报酬10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杨昌志:本院受理原告王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0405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杨昌志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王义借款60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孙启增: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枣庄顺发贸易有限公司、徐振华:本院立案执行的(2016)鲁0402执265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与枣庄顺发贸易有限公司、徐振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枣庄鑫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案件号为(2017)鲁0402执他30号现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执他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武家勇:本院受理原告王亮诉你与被告郭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作玲、王开平:本院受理原告张静、梁毅诉你们与第三人刘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金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均锐、王艳云:本院受理原告雷井海诉你们工程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雷井海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民初字第35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亚东、孙业伟:本院受理原告孙茂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如琳琳:本院受理原告王斌诉你与被告生昌英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41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洪军:本院受理原告阮华龙诉你及被告张士柱、梁丽丽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张士柱、梁丽丽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市中民初字第78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如琳琳:本院受理原告王斌诉你与被告生昌英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生昌英就(2016)鲁0402民初412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秀菊:本院受理原告宋焕金诉你与被告孙中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市中民初字第3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忠明、李其荣、张永成、时洪刚: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永、杨梅、孙福伟、孙夫礼、孙法汉、孙夫伟: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朱静、李强、王情、张强、刘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宋井凤:本院立案执行的(2017)鲁0402执473号,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枣庄市希望世纪职业培训学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宋井凤为被执行人,案件号为(2017)鲁0402执他29号现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执他2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德民:本院受理原告李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不得进行结婚登记。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国良: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卫东、宗萍:本院受理原告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满超:本院受理原告陈兴亮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振:本院受理原告郭芹与被告王振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俊东,陈才华,枣庄和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士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郭修国、刘桂苹:本院受理原告齐玉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延举:本院受理原告宋桂红与被告王延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可可:本院受理原告徐会与被告张可可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石华:本院受理原告颜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凯宇王慧: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宏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华安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奚仲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莉娜,王祥,尹伟,王成,张成伟,于翌芳: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昌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枣庄德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祥,王莉娜,王成,陈焕,张鹏,倪志芳,张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德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奚仲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鹏,倪志芳,张于,张成伟,于翌芳: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奚仲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北斗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张成伟,于翌芳,樊金龙,徐晓菲: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姜洪广:本院受理原告刘杨杨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城头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孙崇虎:本院受理原告李贵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城头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与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相邻排水及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初字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西办公楼修复费用 1365582.08元,东仓库拆除重建费用1591884.42元;二、被告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南经验房及相关房屋的拆除重建费用1930781.45元;三、被告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场内、外排水沟设施,沥青路面,绿化恢复的费用951102.93元;四、被告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退让土地收益损失184402.28元;五、被告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金损失2829737.6元;六、驳回原告滕州市万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诉给付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加峰:院受理上诉人李金和与被上诉人李文、原审被告陈加峰、刘文举、孙晋星、李建、原审第三人枣庄市涌升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峰、欧阳秋梅:本院受理上诉人朱怀玉与被上诉人张霞、原审被告王峰、欧阳秋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春: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波与被上诉人周长侠、原审被告张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广娥、周广泉、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锡彦与被上诉人邱绍敏、原审被告周广娥、周广泉、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杭高祥东:本院受理原告曹世一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宋玉亭:本院受理原告枣庄联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枣庄市山亭区劳动服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宋玉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巧菊、杨知会、枣庄天旭塑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中敏、陈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威斯特车业有限公司、张晓舜、张力、张萌、闫莹: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与被告山东威斯特车业有限公司、张晓舜、张力、张萌、闫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洪妮、山东国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神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盛实业有限公司、张路、徐猛、宁连勇、刘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杨洪妮、山东国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神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盛实业有限公司、张路、徐猛、宁连勇、刘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胡勤海:本院受理上诉人韩帮帅、韩帮顺、韩帮坤、韩建岭与被上诉人倪玉柱、原审被告胡勤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2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183元由上诉人韩帮帅、韩帮顺、韩帮坤、韩建岭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开云、彭宗凯、彭小琳、彭宗莲、任宪娥: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开珍与被上诉人邓斌益、张开云、周长国、王玉霞、彭宗凯、彭小琳、彭宗莲、任宪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上诉人王开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庆兰、滕州市圣润秸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段正苓与被上诉人周庆兰、翟允英、滕州市圣润秸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7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段正苓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3680元减半收取1840元,由上诉人段正苓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亢娅丽、马兆海、吴保芳、蔡成梁、郝若虚、黄立华、黄勇猛、刘星湳、袁忠明、种道跃:本院受理原告温哲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十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分别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839、1840、1842、2078、2079、2080、2081、2082、2085、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玉富、王学霞、枣庄市市中区中运体育用品商店:本院受理原告郭曙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勇:本院受理原告候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9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钢:本院受理原告贾晓娟诉你及被告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罗友余:本院受理原告韩宝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8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蒋广新、石电民: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蒋广环与被申请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亭支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申7号受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永振、刘萍:本院受理原告贾爱章、贾利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187号、(2017)鲁0402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海洋、董文静:本院受理原告朱宗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杜君立: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冬诉你、枣庄海盟运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9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牛德山、张印法、朱志于、杜庆飞: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海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926、930、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满宗祥:本院受理原告枣庄中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明、张慧: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恒发饰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见:本院受理原告宋照海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见、孙政原:本院受理原告王爱民诉你们与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变更诉讼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正: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伟、时焱:本院受理原告周传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宋士文、张坤元:本院受理原告王若琦诉你们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传票送达之日起第五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李强、朱静、张强、王情、刘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被告陈德启、魏连美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因被告陈德启、魏连美不服本院(2016)鲁0404民初1625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薛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方锋:本院受理原告贾传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 鲁0405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郭方锋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其10日内给付原告贾传海借款30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张抢抢:本院受理杨勤诉你离婚纠纷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5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准许原告杨勤与被告张抢抢离婚。二、婚生子张盛由原告杨勤抚养,被告张抢抢每月给付原告婚生子抚养费300元。(抚养费支付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婚生子18周岁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涧头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李德山:本院受理枣庄市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涧头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秘佃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薛海燕、原审被告张海波及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民终195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长宁、赵霞:本院受理赵振刚申请执行滨州华辉投资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新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海洋、姜钦敏、刘会村:本院在受理滨州黄河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滨州市金海商贸有限公司一案中,已作出追加你为被执行人的(2017)鲁1602执异118号执行裁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史梅: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永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惠民县金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丁学英、刘华村、山东省惠民县鑫瑞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宣水、樊金水、山东省惠民县鲁鑫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明亭、张明环:本院受理了原告山东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惠民县金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丁学英、刘华村、山东省惠民县鑫瑞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宣水、樊金水、山东省惠民县鲁鑫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明亭、张明环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泰元木业有限公司,孙中光,付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惠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丁宝华:本院受理王延河诉你、王雪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王雪峰不服(2017)鲁1621民初187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冯炳俊、赵红莉、郭玉峰:本院受理原告郭尚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亮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风志、尹群秀、王兆勇、王立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胡殿坤:本院受理原告石桂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胜奎、孟桂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尹延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1427民初27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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