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尹贵宝、孙晓岩: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5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胥淑花、黄金友、潍坊金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5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冯忠香、于志忠、潍坊丽都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4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潘孝蓉、徐文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4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陈贝贝、陈立明、张树玲: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5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一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航:本院依法受理杜强诉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战功、胡建叶、王沙沙:本院受理原告王尧增诉你们及董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兴华新概念包装有限公司、查传伟、孙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宝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王翠:本院受理黄理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存录:本院受理原告张广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37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彭志刚(曾用名:彭岩、彭圣龙):本院受理原告宫一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2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后垒、陈圣继:本院受理原告罗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展长忠、冯爱萍:本院受理原告藏玉芹诉你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衍喜:本院受理原告孙秀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乔允河:本院受理原告周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振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军:本院受理原告董兰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守元:本院受理原告郭忠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许昌克:本院受理原告郭忠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武世建、赵倩倩:本院受理原告胡志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久宾:本院受理原告胡志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群艳:本院受理原告宫艳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殿才、山东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戚一轮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曹玉英、陈树东:本院受理原告刘桂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宋来涛:本院受理原告徐加胜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运芳、丁连哲、丁吉德: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中心医院诉你方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21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鲁东: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41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苓、卢利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第33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茂社、朱世华:申请执行人侯召强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朱世华名下的位于东平县城东山路南首、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2007字第8609号房产进行了二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申请执行人侯召强同意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17.44万元接受上述房产以物抵债。本院做出(2016)鲁0923执4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作价17.44万元,交付侯召强抵偿债务17.44万元。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执47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平县人民法院 冯昌林、张照波:本院受理原告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永侠、冯昌林、张照波、山东德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对被告程永侠的借款30万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云霞、彭道壮:本院受理的原告郝杨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为兵:本院受理的原告聂景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县银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令伟与你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司归还借款 29.3 万元。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巨野中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强、田德良诉你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司归还借款120万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成之、闫岩:本院受理原告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归还借款143265.53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并对抵押房产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翠玲、郭元磊、王备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4 民初 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应允、王圣光、郭兆刚: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宗清民、刘尊乐、让银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成之、闫岩:本院受理的原告高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4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飞翔:本院受理原告付兴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成之:本院受理原告姚念平与你、姚念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博:本院受理原告谭生任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24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栋:本院受理原告于法雨与被告王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3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午2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义德:本院受理原告解红岩与被告孙义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1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钦勇、赵明龙:本院受理原告解红岩与被告李钦勇、赵明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1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宝密:本院受理原告徐福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24民初4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薛巨伟:本院受理原告熊进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24民初3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丁海阔、申金兰:本院受理原告王为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化磊:本院受理原告解红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存可、刘执永:本院受理原告宋成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诉讼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吴强:本院受理原告菏泽润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杨瑞林、泮月娟、吴强、青岛保利远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名单、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016)鲁1724民初386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岳建立:本院受理原告张合社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18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春:本院在审理原告李道友与被告张明、刘桂娥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向本院书面申请追加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春霞:本院已受理于亮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乐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丁龙龙: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玉龙、王菲菲:原审原告刘振宇、孙秀荣与原审被告李玉龙、王菲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审原告刘振宇、孙秀荣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法再审本案,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民0702民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再审本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裁定书、参与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淑平、刘兴龙、潍坊宝驰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孟子、潍坊宝驰置业有限公司、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锋顺、宋琳琳、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瑞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闫庆华、黄凤林、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宝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钟桂艳、马登超、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宝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秀军、吴娟娟、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希文、宋美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申请执行(2015)潍城商初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114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冯恩保、徐华:本院受理张俊正申请执行(2016)鲁0702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183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朱德强、孙延民:本院受理原告单清海诉被告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朱德强、孙延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淑玉、张成连、王书芳、张卫东、刘娟:本院受理原告武国栋诉你们公司决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63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晓静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3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才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马晓斐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3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曹桂芬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周琳琳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3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曹欣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登坎、任俊坡、任学坡、贾强飞、牟利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平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字第19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向军、范学信、魏刚:本院受理张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2执恢70号之一拍卖通知书。本通知载明:接潍坊华兴拍卖有限公司通知,本院执行的你与王向军、范学信、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定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对被执行人魏刚所有的位于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文化路301号美丽华小区24号楼1单元402室房产一套(备案合同号:YS00069962)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时培星、龙军英:本院受理原告寿光鸣硕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增强、陈晓峰、庞玉娇:本院受理原告王继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邵旭:本院受理原告段友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武小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文顺、王峰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建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永明、马长秀:原告山东诸城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然宝、王月香、高明林:本院执行的彭立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执555号执行通知。责令你们履行(2016)鲁0782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龙升:原告于进胜诉你及诸城市杨春建安有限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朱解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鹿钦洲、孙培芬:原告臧运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朱解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永久:本院受理上诉人丁艳与被上诉人王勇、李永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终3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未领取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夕水、王桂芳、王夕杰、王清亮: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树叶、宋瑶新、李树青、台文生: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刑存方:原告山东银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6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桂苑家居有限公司、王润华、于海燕、诸城市双冠绣品有限公司、陈建红、卢亚军、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段正华: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龙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4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政臻、王守明、马彬、王炯新、王建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2017)鲁0782民初101号其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将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日)上午9时30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兰栋:本院执行的李洪梅与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鲁富资评报字(2016)第ZFY01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及(2016)诸执字第1972-1号执行裁定书。该评估报告书认定拍卖资产的评估价值为87526元,裁定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张兰栋所有的位于诸城市龙都街道西吕标村黄泥沟西坝崖养殖小区(4.05亩)地上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如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本院将以87526元为拍卖底价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洪宝、祝金栋: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密市鑫德鞋业有限公司、山东富元肥业有限公司、侯少武、孙锡花: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民初1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特重工有限公司、张海明、王红霞、青州市鑫海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成涛、于志香、于宝之、于立华、于建华、蔡翠英:本院受理原告刘爱红、于志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固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诉人王宝山、鞠运娟就(2015)开商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方元:上诉人张海峰就2015开民初字第160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海龙:本院受理原告戴建海与被告刘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6)鲁0791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涛、白玉: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邵连贞、李新朋、肖启朋、王霞、肖云河、牟晓娜: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8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高忠、谭延鹏、褚继远、王艳芬: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理建、孙荣祥、孙理宁、刘阳阳: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晟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潍坊市亿绸工贸有限公司、陈广粉、刘兴军、张成花、范子秋、杜世清、杜世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晓燕、郝兰峰: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黑石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晓燕、郝兰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044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褚世全: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黑石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与褚世全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069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孙臻臻、张会普、胡灵恩、尹海燕: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王萍诉被告孙臻臻、张会普、胡灵恩、第三人尹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善成: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贾明富诉被告李善成装置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7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赵玉蕾、陈炎林: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爱诉被告赵玉蕾、陈炎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52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扣押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山东园城建设有限公司、淄博万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北京西门创新几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邹伟伟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67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伟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国新诉被告刘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素美、李传森: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福栋诉被告王素美、李传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32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芦金智、李维岗: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良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路宏碁工程配套有限公司、王平、田淑蕾: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金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孙淑丽、杨龙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付兴华诉你们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金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杨金光: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郑丽诉你们及张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奎民三初字第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戴永新、韩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孙文成诉你们与被告潍坊宁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丰成、潍坊福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丰荣、张喜行、张广斌、潍坊润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梁永辉、潍坊滨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王烽军:本院依法受理潍坊市奎文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