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6年9月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09-06 21:49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朱清模: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朱清模: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锦辰商贸有限公司、恒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陆文友、马玲、陆鲁、马素贞、马富霞、马建芳、马桂峰、马桂云、王景山、陆文龙、赵宁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兴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宝霞、刘士强、刘金金、王树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聚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魏建伟、孙俪、金迪锋、何培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兴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静、韩飞、张兰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兴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纪花、王西全、王佃松、杨京英、王玙 潘、王璐玚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半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陆文友、马玲、王景山、陆文龙、赵宁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兴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韩宝才、罗庄区宝才油脂经销处、山东蒙曦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树府: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夫玉、刘恩荣、张现法、马成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枣沟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前程:本院受理原告吴清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理想家居有限公司、徐传涛:本院受理原告陈素青诉被告临沂理想家居有限公司、徐传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吕芳、李龙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萍、穆计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秦海平、孙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延伦、孔祥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涛、王亚晓: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董菲、胡立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白亮、武光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士华、李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吕士全、姚尊义、谢春全:本院受理原告许效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常淑军、张绍征:本院受理原告许效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光:本院受理原告许效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邵士民、徐加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韦屯支行与付传献、张丽娟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966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吉英、邱会伍、齐玉莲、徐义义: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李吉英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鲁Q110ZS东风日产奇骏汽车。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114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6)鲁1302执字第202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坤、马敬彩、董晓波、张荣芳: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陈坤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鲁Q316ZA 凯迪拉克汽车。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215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6)鲁1302执字第202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善涛、公维华、李景芳: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张善涛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鲁Q259Q5奥迪汽车。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234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6)鲁1302执字第202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善平: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震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临兰民初字第7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平:本院受理原告左宝玉诉被告张守信、张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商初字第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靳晓飞: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利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1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义虎: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495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银祥: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270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周宁、孔伟、高文桂、顾洪英、孙建、孔宪燕、周长斌、孔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艳、周长斌、孟庆福、孔祥菊、丰绪虎、颜廷梅、高文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庆霞、刘奉友、付洪全、周庆梅、刘海龙、贾新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安民、陈桂敏、卢正甲、殷允慧、李洪年、上官茂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裕源石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曲阜市裕源石化有限公司、孔祥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曲阜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高华文、韦童童、郭淼:本院受理原告陈士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吴同贞、高峰、孔令刚:本院受理原告陈士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国梁、魏峰、胡奎:本院受理原告陈士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曾凯、孙波:本院受理原告夏元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绪顺、刘倩倩、陈述海、董素芳、吴德波、陈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涛、丁风、周广义、孔令英、陈怀星、孟祥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侯洪峰:本院受理原告孟景才与你、张运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7民初4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谷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侯洪峰:本院受理原告孟景才诉你、张运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孟景才就(2016)鲁0827民初425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鱼台县人民法院

    樊宪春:本院受理济宁市公路管理局鱼台公路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逾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鱼台县人民法院

    苏建华: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桑胜国、孔淑霞与被申请人苏建华、济宁北汇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邓盛全:本院受理原告习红燕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30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元波、陈光文:本院受理原告聂县辉与被告张元波、陈光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30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汇盈商贸有限公司、杨国华、王继龙、苏长龙、谷继华、孙丹丹、王振民、常景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与被告汶上县汇盈商贸有限公司、杨国华、王继龙、苏长龙、谷继华、孙丹丹、王振民、常景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30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同山、陈秀平:本院在执行钟道立与王同山、陈秀平(2014)汶执字第61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群鸽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及开庭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9时在本院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定。

    汶上县人民法院

    丁建农、许锡平、刘汉更:本院受理原告王忠荣诉你们建设工程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75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金乡县人民法院

    许英姿、徐会明:本院受理原告毕文增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孙虎: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龙、鲁艳辉、张淑云、杨茗凯诉被告彭元光、孙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4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金乡县人民法院

    郝敬桥、尹洪尚: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鑫帅洗煤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光慈:本院受理原告史尽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2016年9月1日刊登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被告曹琛琛的公告中,开庭时间“9时00分”应为“9时40分”。特此更正。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