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举:本院受理原告杨同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329 民初 2249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0 时(节假日顺延)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责任编辑:fz001)临沭县人民法院 袁溪:本院受理原告曹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 2630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 时(节假日顺延)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临沭县人民法院 彭振卫、临沂市金巍铝塑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银雀山支行,被上诉人临沂市金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尚永夫,原审被告临沂红福宇商贸有限公司、何佳鑫与你们(2016)鲁 13 民再53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国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你(单位)与山东天辅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临商初字第 18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山东天辅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 2016 年6 月 15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 13 执 16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后强:本院受理原告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楼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秦佩合: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秦佩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所有的位于日照市郑州路东侧楼房(房产证号为日房权证市字第 20110406062 号,土地座落及地号为郑州路东侧16-(105)-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日开国用(2006)第 0841 号 )的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你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董纪强、许衍宝、赵忠武、赵中文、董纪华、赵廷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2民初 529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丁元华、邸小验:本院受理原告殷元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1 民初 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于善高:本院受理原告秦爱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民初101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陈淑进、葛平刚、刘加祥:本院受理原告高世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辛本军:本院受理原告刘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91 民初 38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日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宇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5 年8月 12 日受理了申请人赵庆峰遗失承兑汇票一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6 年6月 16 日依法作出(2015)日开民催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西华: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日照浩益运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对你位于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费家湖村山场的山场承包经营权及附着物一宗的价值进行评估,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摇号室选择专业机构,并于摇号后的第一个周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专业机构名称。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陈志远:本院受理原告隋丹若与你及被告房绍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北京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海、单金凤:本院受理原告单玉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令你们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9 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招城民初字第 7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济南运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盛经济发展总公司:王聪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海小区 22座 1 单元1603 号房产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本院已受理。因被告送达不到,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 06 民初 35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 15 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红蕾、邢送强、鲁燕、卫广军、烟台市福山区志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周育红、朱瑞超:于建文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王红蕾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360888.89 元,判令其余被告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本院已受理。因被告送达不到,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民辖终 28 号民事裁定书,及本院(2015)烟民一初字第 144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 15 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8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平:本院受理原告路秀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龙娜:本院受理原告张发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令你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付给原告张发殿人民币 20000 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520元、保全费 200 元、公告费 56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5 民初 3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康蔚达:本院受理原告牟明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 日,定于答辩期满的次日上午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刊登的(2016)鲁 0103 民初1769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新路支行诉杨晓毅、牟琳、济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案号“(2016)鲁 0103 民初 1769 号”更改为“(2016)鲁0103 民初 1773 号”,开庭时间更正为 2016 年11月 8 日下午14时,特此公告。 本报 2016 年6 月 16 日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被告邱武刚、 马德连的公告中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应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特此更正。 本报于 2016 年8月 8 日 (总第 6328期 )刊登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告中送达法律文书原文为“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7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应更正为“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 30893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声明。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5 月 9日刊登在本报的公告中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池哲龙、 奇英姬担保追偿纠纷一案,“ 2016 年 7 月 7日”,应更正为“2016年9月 7 日”。特此更正。 遗 失 声 明 承租人, 李秋霞。 天桥区毕家洼 63 号楼 2 单元401 ,合同号 4614 ,济南市直管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