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洪玲诉段瑞华、徐宁、徐婧、徐娟、潍坊综合保税区汶泉街道办事处北徐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段瑞华、徐宁、徐婧、徐娟追加你为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91 民初 290 号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辉:本院受理原告董丽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 民初5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小卫、陈燕: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金马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791 民初 1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东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建国: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张驰与被执行人潍坊东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建国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你所有的 1、约 110 亩藕池;2、藕池中的藕;3、围墙、铁门等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拍卖。一、2016 年 10月 10日 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后第三日9 时进行现场勘验。二、2016年 11月 11 日9 时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三、2016年 12 月2日 9 时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四、2017年1月 5 日10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若流拍,于2017年 2 月 2 日10 时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以评估价值下调 20% 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若再次流拍,于 2017年 3 月 2 日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值下调 20% 为保留价进行第三次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黄龙吉: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刘小军与被执行人黄龙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昌乐县城福州商城 D21 号门头房(房产证号:鲁潍昌房权证乐私 01 字第2200742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一、2016 年 10月10日 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后第三日 9 时进行现场勘验。二、2016 年11月 11 日9时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三、2016 年12月2日 9时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四、2017 年 1 月5日 10 时,同年 2 月 2 日10 时,同年3月 2日10 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青岛联宇建筑安装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昌乐龙昌建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振宝:本院受理原告刘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乐城民初字第 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振磊:本院受理原告刘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乐城民初字第 3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田恒玺: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乐商初字第 7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红美:本院受理原告刘新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25 民初2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嘉润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丁炳如、李德春及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民初 3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红美:本院受理原告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25 民初 6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建国、徐桂荣、昌乐县国启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3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建国、徐桂荣: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3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郑明芝、吴秀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25 民初 3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陈贡仙:本院受理刘村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 (一楼速裁法庭 )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郭树芳:我院审理的刘满琴与郭树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刘满琴申请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定于 2016年10 月13 日到昌乐县人民法院二楼摇号室选择法医鉴定机构,如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不到场视为送达,本院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淑欣:本院已受理刘连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25 民初 5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龙:本院受理原告辛希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11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桐纲、王树祥:本院受理原告孙金城、王继龙诉被告张桐纲、王树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山东万事达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中兴塑料有限公司、刘翠玲、赵立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寿光市恒信置业有限公司、付乐亮: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 14 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田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蒋明艳:本院受理原告刘恩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田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金山、张秀焕、张宝城:本院受理山东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山东经典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海默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经典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驳回原告山东海默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潍民一初字第 56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新:本院受理原告牟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91民初 4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 2016年 7 月 6 日第 4 版刊登的潍城区人民法院的申请人为“ 潍坊经济开发区鲁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被公告人“刘永泰、刘振瑞、高福利、潍坊欧宝润油品有限公司、潍坊东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为“刘永栋、刘永泰、刘振瑞、高福利、刘丽萍、潍坊欧宝润油品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本报于 2016年 7 月 18 日刊登在 4 版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申请人为李红博公告中,其中“ 本院第五审判庭”应更正为“山东省潍北监狱”。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金伟 所持身份证(2010年2月 20 日签发)不慎丢失,身份证号码:370826198711052518,声明挂失。 山东坚龙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联合矿产(天津)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 (2015)寒滨商初字第 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乃进:本院受理原告刘春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3 民初2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现代家电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林业综合服务公司、潍坊益群糖果厂、山东潍水酒厂:本院受理原告孙学广诉潍坊现代家电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林业综合服务公司、潍坊益群糖果厂、山东潍水酒厂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金宁波、王爱霞、刘京科:本院受理原告吕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吕玲已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 498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盛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程仕东、李增花、程培温、孙美霞、孙永、陈卫玲、李瑞文、谭维:本院受理原告潍坊经济开发区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0703 民初 4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欧益龙、蒋一凡、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伯松诉欧益龙、蒋一凡、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伟、王翠、孙东生、李国云、刘宁、李烟生、陈永安、刘方、马林海、刘静、寿光市刘伟蔬菜购销处: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83 民初 105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马林海、刘静、孙东生、李国云、刘宁、李烟生、陈永安、刘方、刘伟、王翠、寿光市林海蔬菜购销处: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83 民初 10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长安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寿光市红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桑国周、李永梅、杜文洋、李素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6)鲁 0783 民初 1696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召兰、孙桂娟、孙桂燕:本院受理丁大伟申请执行(2012)潍城民初字第 1276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702 执784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胶东、王红霞(曾用名王秋红)、陈宝剑、张振中:本院受理王慧申请执行(2013)潍城民初字第 78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2 执恢 203 号执行恢复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刚:本院受理潍坊浩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2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潘同亮:本院受理原告徐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董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2 民初 1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16)鲁 0702 民初 130 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龙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诸城市瑞金工贸有限公司、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陈体财、常桂兰、高瑞录、刘瑞: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法泰电器有限公司、胡秀海、刘立央、隋金凤: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坤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诸城市晶盛塑胶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新华、温炳香、代彦孝、张信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诸商初字第 574 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张信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爱兰、逄建罡: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诸商初字第 215 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胡英、胡振利:本院受理原告李文与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82 民初3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皇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赵录其、刘淑玉:本院执行的付京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2执 01681 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们履行(2015)潍商终字第 664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赵录其、刘淑玉偿还申请人付京永货款 492461.94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姚炜密:本院受理原告王保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陈德红,陈秀娟,刘友林,王砚霞,王光忠,周世臻,齐世宽,王友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诸相商初字第 1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衣术芳,王春花,衣衍华,赵培江,衣艳冰,陈金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茂田、耿丽、张茂顺:本院受理原告李宝玉与你们、张树明、张荣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82 民初 10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贾悦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伟、尹志奎、王进军、陈贞兰、高明田:本院受理原告齐玉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滨、王婷婷、王林兵:本院受理原告齐玉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金武、王培云: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美玲、王情刚:本院受理原告李霞、孙贤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诸城民初字第 1164 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不服本院判决,提出上诉,本院按你们上诉状地址邮寄通知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通知 [具体内容:因你们提交的上诉状中上诉人为王美玲、王情刚,但上诉人签名处只载明王美玲,亦只提交王美玲身份证复印件。现限你们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重新提交上诉材料及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到庭进行送达地址确认,若委托代理人到庭需提交相应委托代理人手续(委托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出庭函手续),同时向本院立案庭交纳上诉费 7300 元,并向本院城关法庭预交送达费 200 元,逾期未重新提交上诉材料及不交纳上诉费、送达费用,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该上诉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