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薛梅对日照东粤花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薛梅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日照东粤花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债权(截至201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11,271.0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882.83万元,利息7,388.19万元)转让给薛梅,该资产包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薛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此公告与该资产包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者其承继人立即向薛梅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薛梅 2017年4月5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