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胡万青、文艺、李倩、山东新五行经贸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fz001)2016年10月 25日,我行与济南宇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我行依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济商初字第177号、178号民事调解书对李光、胡万青、文艺、李倩、山东新五行经贸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依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济中法执字第(728、729)-1号执行裁定书对爱特公寓享有的抵债资产一并转让给济南宇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我行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请立即向济南宇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再宇,地址:济南市中区纬四路88号1-201)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责任。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