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国、孙翔: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26114元,罚息6642.72元,违约金2287.6元,共计35044.32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月新、朱超、李桂莲: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2080元,罚息9940.82元,违约金3208元,共计45228.82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泽华、王晓风: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28872元,罚息6214.75元,违约金2887.2元,共计37973.95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菲菲: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撤诉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9624元,罚息2248.29元,违约金962.4元,共计12834.69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锡琼、管爱萍: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9804元,罚息1586.2元,违约金980.4元,共计12370.6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怡景楼香港九七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维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12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237631元,退还餐卡并返现金69231元,利息43724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睿:本院受理原告孙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位在首、赵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勇、唐吉良、青岛澳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栋、刘涛、于清喜、李婷、刘勇、卢艳、青岛东广辰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勇、卢艳、李栋、刘涛、于清喜、李婷、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清喜、李婷、李栋、刘涛、刘勇、卢艳、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兴英、聂元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雪、许国祥:本院受理原告赵蓓蓓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2、判令你们偿付律师费1万元;3、判令你们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兵、张丽君、济南华晋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艾雷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启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丁启学危险驾驶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8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3)高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恒刚、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孔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于恒刚、宋红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孔雷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以本金46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950元,由被告于恒刚、宋红梅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于恒刚、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孔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于恒刚、宋红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孔栋借款本金7300元及利息(以本金73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于恒刚、宋红梅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福泽: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王福泽危险驾驶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28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刑初字第5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加岗、何鑫鑫: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王加岗、何鑫鑫敲诈勒索、赌博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290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刑初字第71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新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于新新盗窃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19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4)高刑初字第45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曾茂: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曾茂盗窃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1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4)高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903801.52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文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 000 000.00元及截止到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1 270 454.59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刘文兴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1 522488.49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金昌兴通信设备贸易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刘文兴、孙晓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2 580 564.68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刘文兴、孙晓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文兴、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文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70万元及自2016年12月22日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孙晓燕、刘文昌、刘风云、陈祥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刘文兴追偿;原告可就被告淄博嘉隆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06-1002227、06-1002229)及淄国用(2006)第D01179号土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有权向刘文兴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志仁、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0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福康食品有限公司、邹平紫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孙凡汝、孙慧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雁、卢芳、李重德、崔龙泉、李光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雁、卢芳、李重德、崔龙泉、李光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37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长军、姚英、黄宝银、张德海、张乐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高长军、姚英、黄宝银、张德海、张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2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孝身、李延双、王俊身、王秋身、王宪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孝身、李延双、王俊身、王秋身、王宪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峰、高颖颖、王勇、高锡武、高鸿学: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高峰、高颖颖、王勇、高锡武、高鸿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54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1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盟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高新开发区金牛建筑工具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勇、高阴合、孟凡玲、邢延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超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传贵、柏永娥:本院受理原告丁恩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世峰、吕志霞、程尚涛:本院受理鸿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供秩、安爱荣: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崔旭、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秉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通达耐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2 25541988、票面金额叁拾万元整、出票人济南万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济南万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2月16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8月16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汇票、号码10500043 20375118、票面金额肆拾万元整、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1月17日、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汇票、号码10500043 20375119、票面金额肆拾万元整、申请人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1月17日、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店区付家镇石家村新型砖厂: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店区付家镇石家村新型砖厂与被执行人淄博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该案长期未能执结,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案指回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省法院审查后以(2017)鲁执监5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且委托我院送达相关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执监57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张忍、张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尊勇诉被被告李裕贞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徐文河:本院受理原告王万想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代春光: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刘士海、刘士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兴旺: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米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滕州宝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阳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孔伟、王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米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滕州宝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阳市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孔伟、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博特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孙善坤、侯秀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东大能源有限公司、新泰市韩庄经贸有限公司、王占东、弓兆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明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灿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衍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荣贵、王金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毛显河、曾雪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冬萍、陆文秀、吴开敏、廖晓颖、曾小芳、薛冬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开敏、廖晓颖、曾小芳、薛冬玉、齐冬萍、陆文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昌润科技有限公司、郭润坤、王兆云、郭梓烽、李泽芳、曲健、魏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2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征石油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被告山东壹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红玉、张照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汪孟红、毛锡飞、崔杰、陈国平、柯艳花、济南鸿钦达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环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华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26、2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缪步溪、庄冬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3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4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6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秋杰、吴彩花、巩德宝、代彩红、薛立明、张少华、潘忠意、陈慧芳、门军国、梁淑霞、蓬莱市新溢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0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王晓甜、高亮、王文、孙爱民、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嘉宇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明华果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门军国、梁淑霞、潘忠意、陈慧芳、巩德宝、代彩红、张秋杰、吴彩花、薛立明、张少华、蓬莱市联农利丰果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机床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彬、梁首滨、滕州赛阳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141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1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丽芳、济南雪绒花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马连春、高琴: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57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5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汪孟红、毛锡飞、崔杰、陈国平、柯艳花、济南鸿钦达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环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华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新军、田淑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聚金、林小霞、山东酷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连春、高琴、济南雪绒花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郑丽芳: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57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建新、王晓甜、高亮、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有限公司、蓬莱市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63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民初 1635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海龙、陈桂华、葛兴亮、王晓甜、高亮、齐建新、王文、孙爱民、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齐建新、王文、孙爱民、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6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文、孙爱民、王晓甜、高亮、陈桂华、葛兴亮、张海龙、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鲁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胜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0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04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秋杰、吴彩花、巩德宝、代彩红、薛立明、张少华、潘忠意、门军国、梁淑霞、蓬莱市新溢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3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0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亮、王晓甜、齐建新、莱芜市泽丰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诚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晟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济南亮东商贸有限公司、蓬莱市亮东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6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颜成波、陈静: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70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70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翠霞、郭本钊、玄纪考、李兴珍、陈焕长、朱翠云、孙延刚、董芹、莱芜市盛达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双益高科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裕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浩伟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696、1698、1736、173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96、1698、1736、1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钟文河、周翠珍、崔洪宪、石明兰、孙延坤、苏桂芹、马洪振、朱鹏、莱芜市盛华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树民冷藏加工有限公司、莱芜市赢文河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振兴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012、2019、2024、202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12、2019、2024、2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纪松、李纯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3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3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纯文、桑秀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8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淑芹、黄瑞民: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9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9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庆绪、杨希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2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永娟、陈君业: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民初38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慎东、黄晓燕: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5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52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爱文、朱丛芝: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5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5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燕、冯文哲: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4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民初44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长明、张春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4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4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钟文东、孙桂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4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4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恩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邹平县玉碳商贸有限公司、邹平福业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邹平县铭扬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通顺实业有限公司、都春燕: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46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健、董勤强、赵金华、张秀山、赵桂荣: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465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静静、张国超、任路路、李娟、济南本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420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昝爱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064号原告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展航经贸有限公司、张芹、焦守海、郑元忠、焦玉荣:本院受理的(2017)市商初字第1484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市商初字第1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金吉、蓝丽珍: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国涛、张兆敏: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文锦关、金菲菲: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时耐院、王子颖、马竞凤: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利华、范建福、许慧珠、郑林: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世行、李花、司玉芳、王雷、济南行行行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春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与被告李德、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风丽、盛春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们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崇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胜春、马代宾、林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73、3074、30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文、梅贵君、韩银萍、葛人栋、马显婷: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78、3079、3080、3081、3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辉、李景波、路彬、杨晓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83、3085、3086、30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向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鸿栋:本院受理原告金鸿林、金鸿芬、金鸿卫、金洪勤、金洪鑫与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麦动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方圆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立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与钟卫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新北方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润杰集团有限公司、李春和、唐厚军、丁晓敏、史会华、李海霞、戴连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济南新北方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润杰集团有限公司、李春和、唐厚军、丁晓敏、史会华、李海霞、戴连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432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侯耀、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诉人侯耀、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就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7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褚文博:本院已受理原告刘鸿贞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光林、姚丽环: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慧、顾业忠、吕志华、徐峰: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洋洋:本院已受理原告倪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宝荣:本院受理原告孙红丽诉孙元山、孙元泉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分割继承济南市市中区乐山南区12号楼2单元402室的房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证据一宗。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储军、王燕、济南金马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山东明珠怡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鹏、高胜萍:本院受理原告赵秀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秀琴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8月19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不超过年息24%为限)]。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建国、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汤怀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及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汤怀荣借款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24% 计算);驳回原告汤怀荣的其他诉讼请求。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毅、张琪昕: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伟借款33.5万元。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艳:本院受理尹燕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杨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偿还原告尹燕钵借款7万元。二、被告杨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尹燕钵借款利息,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原告尹燕钵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文刚:本院受理陈耀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崔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陈耀平借款235488元。二、被告崔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耀平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235488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原告陈耀平对被告崔文刚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789E9的奥迪牌小型轿车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第一、二项范围内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陈耀平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尚凯: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刘尚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6万元。二、被告刘尚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泽平: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46000元。二、被告张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4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亓超: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6万元。二、被告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延民: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赵延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185000元。二、被告赵延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18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郜忠良:本院受理宋丰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郜忠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丰海借款6万元。二、被告郜忠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宋丰海借款利息和违约金,以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宋丰海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卫国、郭燕:原告孙瑞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10月16日,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孔凡利、相修平、夏明千、孔凡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渠玉春、于秀红、于鹏、冯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受理原告李希更 诉被告张琨(370104198008251914)、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玲、钱向坤、钱高坤: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历城民商初字第2486号、2487号、2488号、2489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战胜:本院受理原告于爱平、邵珠敏诉你及第三人张绍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昆、牛娟: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2民初7159号原告山东力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昆、牛娟以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均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山东力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7159号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四项,裁定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208522.8元;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办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玲: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航顺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大唐科技有限公司、孙延江、孙延岭、常宁、李圣顺:本院受理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本院(2014)历商初字第2371号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执恢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鲁明和房地产估字17-6099号、鲁明和房地产估字17-609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东晨大街100号上海花园25号楼1-1702室涉案房地产评估总价为1151960元、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东晨大街100号上海花园2号楼1-1604室评估总价为1737782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上述房产。本公告在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祖恩贵:上诉人刘维起就(2017)鲁1726民初1409号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鄄城县人民法院 牛红燕、黄广喜、胡金兰、魏玉江、黄晓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侯爱平:本院受理刘文东、刘加静、韩兴明申请执行你(2016)鲁0911执589号、482号、502号、1003号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三日内到法院技术室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你与张峻豪共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昌盛路西1号、2号房产,所有权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3808,共有权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213809号,进行评估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韩波勇:本院受理原告王迎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5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朱连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广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622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山东豪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亚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日照中润顺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马先华、牟高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豪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亚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科力达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马先华、牟高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增师:本院受理原告王彦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田陈蕾:本院受理原告许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建欣、朱丽:本院受理胡世民诉刘建欣、朱丽、刘从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3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宗效、孙殿霞、密建全、李雨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海燕诉你们与刘政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临兰民初字第5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志群、张云秀: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72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支付工程监理费20537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夏幸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曰德诉你与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加云、邢士朋: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2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杜长青、李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严福浩与被告杜长青、李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46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冠耀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璐媛诉被告陈韦韦、赵灵彦、临沂冠耀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欣:本院受理原告刘焕刚诉你、杨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 鹏 ( 身 份 证 号370611197005060019):本院受理原告陈宗娟诉你、于晓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偿还借款300000元。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好怡搜进出口有限公司、杜剑、吕寿高: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保税港区全球购进出口葡萄酒展示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文虎:本院受理原告梁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赵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85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方代茹: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980元同时自2012年10月16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违约金及罚息给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永高:本院受理孙俊波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偿还欠款155562.80元,利息13611元(截止到起诉之日)。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周东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力世工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判令被告偿还货款本金55109元,并按所欠货款总额月息2% 计算偿付延付金26452.32元(暂计至2017年6月5日,并自2017年6月6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金全部付清之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永林、孙盛洲: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德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王永林偿还欠款72000元、利息17280元(暂计至2017年6月5日,并自2017年6月6日起仍按月息2% 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并由被告孙盛洲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呈骏机械有限公司、莱州市德合源贸易有限公司、马开吉、邱祥敏: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呈骏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复利212725.38元(暂计至2017年2月20日),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莱州鲁航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中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滕洪臣、王进梅、王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复利89252.10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莱州鲁航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中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滕洪臣、王进梅、王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0万元,利息、复利97541.36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其余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继鹏、高娟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王继鹏、高娟娟、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执461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一、被执行人王继鹏、高娟娟、烟台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本金96115.19元,律师费6000元及利息(另计);二、给付案件受理费2562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1506元(暂计)。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曲和文、倪艳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欧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敦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华、高洪兰、高洪秋诉你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梁孟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怡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姜凯(身份证号:370686198902081317)、吴文晴(身份证号:370686198907141729):本院受理原告王彦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润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勤能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普源涂料有限公司、山东浩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慧利(身份证370628197811151764)谭成林(身份证 370602197506031615)宋修权(身份证370602196307252357):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洋园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文哲、烟台市科健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福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赵宁宁(身份证370685198701112221)、金林广(身份证3706231973092668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下午十五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因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对破产企业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已经完结。2017年6月26日,烟台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6月30日裁定终结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我行(以下简称“我行”)拟转让以下债权,特发布此公告。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我行资产管理部联系洽商,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天,联系人:荣先生,联系电话0533-5208320,通讯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58号,邮编256300,监督举报电话:0533-6969167。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借款单位于春雷孙曰光管传华杨长明管付春张新利贺照军郑德平借款余额0.0028,503.910.00100,000.0001480000欠息金额 79948.64 71073.38 61295.4764155.89发放日 2008-5-21 2008-3-31 2007-7-21 51,749.16 44,516.77 73,546.55 28,390.80 20081013 20131113 20071128 20081029到期日 2009-5-20 2009-3-21 2008-7-212011-01-17 20091012 20141112 20081127200910282012-01-16担保单位于春发王学岗管更 杨延军,杨长林, 杨忠国朱建国张现森 法院公告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秀兰、王丽、金莉、李白玉、李泳、韩蕾蕾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湘秋:本院受理原告孙拥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姜峰:本院受理原告李会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姜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德助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祝嗣兴:本院受理仝清朋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8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邢学君、张庆锡: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晓龙、徐海峰、肖忠华: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山:本院受理原告徐忠五诉你及安丰源、冯秀富(2016)鲁0211民初12656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一、三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二、三被告承担利息(从2012年10月18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三、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于贵利:本院受理本院受理李春景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潍坊市晨鸣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公告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锦田、王佩华、单提春: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铁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学果、毕恩惠慧、王欣玉: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铁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芝波、张琪: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铁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佩华、王欣玉、王金光: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铁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贤伟、陈伟、杨福温: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铁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0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思亮: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红石崖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云岐:本院受理的曾欢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3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张瑜与被告许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范伟、刘涛:本院受理原告范萍与被告范伟、刘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红霞:本院受理你与袁升林、梁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监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红霞、袁升林、梁丽:本院受理原告宋红霞与被告袁升林、梁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再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尹辛、綦文婷、綦永刚、张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鑫宇、刘丽、郭洪鸣、郭钦军、李杰:原告顾沛轩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东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章辉:原告徐万团诉解宁宁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亿信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伟浦:原告张淳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长洲、刘新亮:本院受理原告曲爱霞诉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十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张东卫、山东中卫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曹县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威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爱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青岛陆桥恒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丰波、孙晓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伟、朱丽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薛朝愉、刘丽琴、青岛龙逸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陶晓敏、张细燕、青岛龙逸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元云、山东小珠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正善:本院受理原告王行长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君:本院受理原告曹淑云诉你和王祖辉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十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鲲鹏伟业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广联发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林永红:原告宿奎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菩提文化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本院受理原告李荣荣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东亚广视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东亚广视传媒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杜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与被执行人杜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所地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执7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杜强名下的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18号3栋2单元402户房屋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通知你单位于送达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4:00到本院司法鉴定中心参与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即视为放弃权利。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沈庆国申请宣告赵玉香死亡一案,经查赵玉香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赵玉香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文龙:本院受理原告赵丰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辉、郇庆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浩、封美艳: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7民初927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贾瑞云:本院受理青岛市四方区中部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诉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谷风歌、孙岩: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傅立静、孙仁福、刘远兰、刘新国与被执行人刘晓、赵佩、谷风歌、孙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对被执行人谷风歌、孙岩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6号房产进行评估,并已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予以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林鸣先:本院受理原告林文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刘德成、于霞、刘荣斌:本院已受理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刘德成、于霞、刘荣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刘德成、于霞、刘荣斌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7法庭(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勤建:本院已受理申请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对你的《关于洛阳路34号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被征收居民孙勤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审查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登州路22号丙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嘉林:本院受理原告于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连禄、邹云玲:本院受理原告刘立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英先:本院受理原告陶秀英、于洁、于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易文武、宋奕:本院受理刘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7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琨:上诉人王海成就(2014)北民初字第482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东盛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银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王资: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川德机电设备工程公司装饰分公司诉被告青岛银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确认青岛市合江路1号北门8号房屋归原告所有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穗馫 橼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7民初10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许玉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妍妍、王立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及被告青岛天一仁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郑太龙、宝龙集团(青岛)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温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及被告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红旗:本院受理原告刘晓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4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袁著礼: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4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常学军、张健、山东亭云实业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兴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常学军、张健、山东亭云实业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邓小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维坎诉你及王君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及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君伟:本院受理原告高维坎诉你及青岛新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方磊:本院受理青岛恒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方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3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秋平:本院受理青岛恒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秋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3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娜娜:本院受理青岛恒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曲娜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3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汤波、柳翠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楚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建设、张巧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均丛、李增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贺守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勇、陈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彩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许战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廉青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雪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禹辛、张飞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自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明首、徐立胜:原告赵继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2月9日作出的(2014)崂民二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赵继胜于2016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并于2016年10月24日依法扣押登记在被执行人徐立胜名下鲁B97M55号小型汽车一辆。现案外人王岐浩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鲁B97M55号小型汽车一辆的扣押。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淑霞:原告梁家昊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吕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在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伟、王军锋: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叶亚玉、陈水圭: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永兴:本院受理原告曲鹏翔诉你与刘宝珍、季文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王欣钰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邢莹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建胜: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美玉、赵振法: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平、曹发秀: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凯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雅东文化体育有限公司、刘雅楠、刘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雅东文化体育有限公司、刘雅楠、刘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厦门好兆头橱柜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欧迈家居有限公司)、厦门好兆头家居有限公司、陈加栋、陈加盛、黄晓红、朱雅容:原告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兰传国:本院受理原告艾散·阿卜杜热西提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天华:本院受理原告杨淑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元双、殷秀华、青岛万科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葛明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许清松、孙晶、许青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孔令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民生、王培茂: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明鹏、段洪花、赵广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永秀、于辉、孙思瑞、孙正龙、青岛秀辉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鑫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青岛诚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宗龄、张俊铭、孟晗、李雨、李贵、烟台宏领俊妮服饰有限公司、龙口市鑫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郭洪明、李芳、耿学群、刘玉太、李莎莎、青岛海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市国泰机械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鹏、孙善杰、孙明东、孙国胜、王秀霞、房彭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玉香、郭大平、王玉点、莱州市文昌南路宏达商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林须爱、欧月兰、王沛然、李俊峰、刘竹君、王跃祥、青岛亿达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盛世源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孟霞、刘建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洪军、徐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义平、青岛顺盛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佳凤、裴浩勇、青岛顺盛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邵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及被告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颐鼎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凯旺工贸有限公司、袁磊、徐帅、方延文、王伟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与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何剑、张玉良:本院受理原告刘焕春诉被告何剑、张玉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隋永存、郭莹就(2016)鲁2011民初1072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古镇口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姜龙波、崔炳美、任辉宇、历砚宝、姜强: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珠海支行珠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维恕:本院受理原告别清英诉被告王维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隐珠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忠萍、张忠杰、邢松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城关支行为与被告张忠萍、张忠杰、邢松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黄商初字第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俊生、张岐宝、逄红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城关支行为与被告张俊生、张岐宝、逄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黄商初字第1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桂登、房清革、崔桂发、李炳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城关支行为与被告崔桂登、房清革、崔桂发、李炳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黄商初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星连、王家成、胡建: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香江路支行诉你们和被告孙传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红萍、郁卫忠、刘必荣、韩萍、周丽平、周绍华、杨丽红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炳林、陈升花:申请执行人陈君霞与被执行人刘炳林、陈升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2012)南民初字第301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炳林、陈升花未履行本案义务,我院依法对查封陈升花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楼4单元1003室进行评估。经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评估其价值为人民币650972元,我院委托青岛益亨拍马行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公告拍卖该处房屋,2017年5月9日,陈君霞(女,1971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 99 号 603 户,公 民 身 份号码:370221197103023546)以65.097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现将该结果送达被执行人刘炳林、陈升花及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相关权利人可向本院主张权利,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于侠:本院受理原告王佩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张玉磊、臧素萍:本院受理丁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建仁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3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634037.5元及利息损失(以1634037.5元为本金,自2016年9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506元,公告费900元,共计20406元(原告已预交),由你公司负担,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琳: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初诉你劳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闫伟:本院受理原告闫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林宁、青岛荣辉金鼎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金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水圭、叶亚玉:本院受理原告于文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冰瑜:本院受理原告焦文泉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违约金7854元(2017年3月7日-3月27日共计21天);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4元(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30日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计算)并计算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微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刁丕照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青岛微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153号2102户房屋腾还给原告。现依法向你两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83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红燕:本院受理孙建茂诉你与刘刚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红燕:本院受理宋德峰诉你与刘刚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红燕:本院受理宋正军诉你与刘刚追索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斌:本院已受理申请人郭祖乐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郭斌失踪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特5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宫勤志、刘海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诉宫勤志、刘海梅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造纸厂职工持股会:本院受理原告刘世欣诉青岛天隆纸业有限公司和你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相波、谭秀日:本院受理原告刘文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857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童、杨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远军:本院受理原告崔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福泰实业有限公司、孙晓梅、刘吉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流南路支行诉你们及被告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刘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刘伟在法定答辩期间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管辖权进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依法处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森、杜凤花、青岛康桥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729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2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路延东: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你的青北市监标处字(2016)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行审42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增来: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隽、林生炜诉被告迟增来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告迟增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张大伟、周咏梅、王志强:本院受理本院受理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鹏、王玉石:本院受理原告李如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0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石、潍坊昊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如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初字第30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肖玉玲、刘宗承: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312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曹铠铄、李娜、周洁、曹振: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崇增、李乃辉、王启秀、李芬玉、郑秀芹、青岛瀚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30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即墨妙府老酒有限公司、姚冬梅: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业辉: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烟台乾罡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亚雷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宝、黄晶晶: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安正、赵春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安正、赵春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春梅、慈刚: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兆霞、翟会军:本院受理原告甘肃泰盛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30423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被告田新铭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培军、杨雪梅、赵炳合、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徐磊、孟令喜:本院受理原告吴敬杰、王淑娥诉被告赵培军、杨雪梅、赵炳合、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徐磊、刘春蕾、孟令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刘春蕾就(2015)南商初字第2077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海舰队司令部直工处、赵庆、李明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艾利尔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北海舰队司令部直工处、赵庆、李明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文玺:本院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文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鹏:本院受理原告蓝雪臻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延峻:本院受理原告林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凤茹、王一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160467.47元并要求对提供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李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伟强、王丽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王伟强、被告王丽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善姬、金仁善: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朱善姬、被告金仁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旭: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永平就(2015)南民初字第1125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崇增、李乃辉、王启秀、李芬玉、郑秀芹、青岛瀚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南商初字第30613民事判决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阿进、赵伟、赵阿臣、王秀兰: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被告赵阿进、被告赵伟、被告赵阿臣、第三人王秀兰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及青岛龙凯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28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猛、尹雅伦、王莹、济宁市骏琪美容有限公司、青岛骏琪美妆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10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案号为(2017)鲁0202执1282号。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董猛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15号B座805户房屋。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霞、张锦运、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5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陈霞、张锦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2、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祥翔、张清浪: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祥翔、张清浪、林雪琴、林顺安、王丹、于沅庭、于盛庆、李涛群、李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雪琴、林顺安、许祥翔、张清浪、王丹、于沅庭、于盛庆、李涛群、李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永恒:本院受理你诉原审被告沈劭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监3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202民再5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青岛海诺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耦联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海诺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1)南商初字第200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责令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公司存放于吉林市耦联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械设备(HZF-15振动流化床干燥设备一套、聚合反应釜四台、中间储料釜一台、研磨系统一套、HZL-2500型双螺杆造粒机一台、高压输料风机一台)。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闵盛郁(MINSTEVESEONGWOOK)、张幸福(HAENG BOCK CHANG)关于申请执行人金永泰(KIM YOUNG TAE)与被执行人闵盛郁(M INSTEVE SEONGWOOK)、张幸福(HAENG BOCKCHANG)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5)南民初字第10879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出(2016)鲁0202执2649-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解除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7号1号楼1101户房屋的查封;二、为申请执行人金永泰(KIMYOUNGTAE)办理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7号1号楼1101户房屋的过户手续。现依法向你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第7日上午9时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领款手续。承办法官:李志新,联系电话:0532-80880912、80880922。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志洁、谭如瑾、青岛德尔特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及被告于佳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于佳仪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104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世辉、马君庆、魏兆论: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许世辉、马君庆、魏兆论、华正中: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文意、王文芝:我院受理原告魏德鑫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文意、王文芝:我院受理原告朱康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桂珍:本院受理刘发元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冠正:本院受理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元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鼎顺置业有限公司、王琳:本院受理李先华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沃海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任玲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青岛公信永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鲁B999JC号奔驰牌汽车评估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资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资产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依法拍卖该车辆。本资产评估报告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鹏:本院受理的原告付迅宝诉你与刘波、郝晗、青岛鑫佳缘商贸有限公司(2017)鲁0281民初317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103室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的原告付迅宝诉你与孙鹏、郝晗、青岛鑫佳缘商贸有限公司(2017)鲁0281民初317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103室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清刚、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淄博监狱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明月:本院受理原告鞠坤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98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毛永亮:本院受理原告武治河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二楼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岩: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就(2016)鲁0203民初622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申永焕:本院受理原告曹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纪蓬波、毛增琪:本院受理原告谭宝兰、刘爱芝、鲍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振英: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继芳:本院受理原告李蓓蓓、代秀兰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608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伟、刘芳:本院受理原告齐晓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言礼:本院受理王海鹏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2300000元及利息966000元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厉彦池、张芙蓉、青岛创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天池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秀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厉彦池、张芙蓉、青岛创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天池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秀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厉彦池、张芙蓉、青岛创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天池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秀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马辰、邹晓婷、苗东、顾大芹、马英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马辰、邹晓婷、苗东、顾大芹、马英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参来康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纪义君纪飞纪滕:本院受理原告董皓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钱远智、许远廷:本院受理原告马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新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为坤、李春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健、闫仲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六洲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628514.7元,并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贵阳、曹靖雯:本院受理原告郭维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57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借款本金122000元、违约金36600元及利息;2、判令支付律师费8000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秦敏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84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2、判令支付利息;3、判令支付律师费13000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5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潘魏豪、孔祥浩: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撤诉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71416.89元,罚息15372.61元,违约金7141.69元,共计93931.19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学升、李君: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9216元,罚息14515.86元,违约金3921.6元,共计57653.46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希波、翟晓燕: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共计12832元,罚息3236.9元,违约金1283.2元,共计17352.1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7日,自2017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800元;诉讼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因下列借款人没有根据与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日照市岚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们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村支行 单位:人民币元2017年7月6日借款人周家玮侯松峰李业东周详龙李绪成李绪成李为元苗仲根发放日期2015-6-122015-1-132015-1-122015-1-102015-4-232015-4-92015-12-32014-11-14到期日期 2016-2-162015-11-25 2016-1-22016-1-3结欠金额 120,000.00248,700.00 269,800.00280,000.00 50,000.00 150,000.002016-4-32016-4-32016-11-202015-11-3250,000.00495,603.54担保人周扬强,胡善亮牛夫富,侯传密许杰,李祥业周鹏,孟伟李其早,李浩李其早,李浩何茂涛,李永利 苗仲民,张传法, 王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