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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6-28 21:07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6月28日 孙钦源:本院受理的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2017年6月28日

    孙钦源:本院受理的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十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嘉祥县如意原油厂: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春华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18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古广亮、张云:本院受理原告牟善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马先怀:本院受理孙建立与马先怀担保追偿全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白书猛、马洪翠:本院受理原告郭庆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12民初第38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马可:本院受理原告刘金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王恩军:原告许丽华与你离婚一案本院已立案,案号﹙ 2017﹚ 1525民初1620号,现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冠城镇法庭领取,超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于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冠县万达轴承有限公司诉你与汤敬光、柴丽芬、汤占谦、汤国欣、汤敬青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郭维:本院受理原告永济电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张红珍:本院受理原告史银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5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钱家海:本院受理原告付爱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王同玲:原告张开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准许原告张开明与被告王同玲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现通知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冠城镇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董付阔:原告段学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要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孩归原告抚养,婚生男孩归被告抚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冠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方爱书、刘洪英、邹国兴、张宪勤:本院受理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谢秋杰、邵振华、安恩涛: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卢太民、李书文、李海峰、王东光、秦利峰、薛洁梅、武振华、王先荣、闫爱华等13人诉你们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2民初4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郭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战柱、李胜春、郭庆国、郭良社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路学芳:本院受理原告吴延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迎:本院受理原告王言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绍男:本院受理原告付红波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崇新、李秀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724民初141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邢国帅:本院受理原告焦冬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章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丁文帅、佀海云、单龙飞、孔玉霞:本院受理原告冯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王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念峰、张素娟、刘相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魏忠防、徐宪信、邹广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海超、郝成功、姚丹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付兴宇、陆荣涛、姚元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永贵:本院受理原告奚道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谭爱霞:本院受理的原告谢元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谢元仓归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勇生、周瑞、肖金起、赵仁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郭勇生、周瑞、肖金起、赵仁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田全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刘兴旺、孟丽丽、田全荣、刘兴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028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杜春营:本院受理原告万洪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2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秀勇、贾俊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德州交通集团东方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的(2015)禹商初字第8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在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82执4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偿还申请执行人101184.86元及利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并承担案件执行费。

    禹城市人民法院

    王海龙:本院受理原告牛祖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8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陈丽: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圈油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袁建高: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华诉你与刘银枝、袁目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8民初2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胜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秋霞、李秀芝、朱瑞峰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及李秀芝、朱瑞峰对刘秋霞借款本息在75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91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刘秀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张传义、信广福、刘兴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0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孙忠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郭传秀、董永旭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及董永旭对郭传秀借款本息在35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公告

2017年6月28日

  • 日期: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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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鸿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春雨:本院受理的孙金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执9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高民初字第34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耿蕾:本院受理任涛起诉你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赵伟光、张友红、孟祥光、王方莉、史灵金、任成娟、尹松华、李凤香、许孟义、沙见美: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乔光满、曹淑美、乔光才、秦玉凤、毕文亮、丁汝兰、梁志娟、兰金友、乔俊兰: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单连坤、王爱梅:本院受理原告于秀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8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金玉、葛雪丽:本院受理原告任德臣与被告张金玉、葛雪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1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栗祥存:本院受理原告李青山与被告栗祥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志宝:本院受理原告罗传芹与被告高志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于同全、张健、王书杰、王术来、刘娟、范坤、高密市玉铭金绣品有限公司、山东高密大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高密市万达劳保用品厂、高密市北方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立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1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孙淑芳:本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与你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荆孝峰:本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玉家、张玉英、山东御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省博兴县兴旺不绣钢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胜芹、潘洪坤、高密市帝宝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巨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小平、李金玲:本院受理单波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薛福坤、殷素花、秦志国、辛玉霞、孙培福、刘淑仙: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善强:本院受理王学良与你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付庆祥、张保祥、张保全:本院受理高密神将保险厂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军海、朱本红、王永国: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沃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王新安: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9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茂伟:本院受理原告李道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明虎:本院受理原告黄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顾克依、顾克银、邓永连:本院受理原告时迎花、顾静雅、顾静杰诉你们生命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修胜:本院受理原告王修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王现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平德龙:本院受理原告孙秀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延安:本院受理原告卢兴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贾莎莎:本院受理原告付洪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应志、王慧:本院受理原告王平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苏传福、王邵丽:本院受理原告孟凡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史殿福:本院受理原告魏新俭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的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被告为潍城区沈雪仁画廊的公告中,“潍城区沈雪仁画廊、五莲杏石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为“潍城区沈学仁画廊、五莲杏石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山东亘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苏保军,不慎遗失所持律师执业证书,证号:13717199410406466,流水号:10315795,声明挂失。

    冠县瑞昌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产地证书一份,证书号码为:F 163715601570045,AQSIQ160073529,特此声明作废。    韩卫东:本院受理韩素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10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英军、邢世芳:本院受理(2015)寒民三初字第240号王纪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弘铭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峡山丽洋生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牟林春、杨继平、王清霞、崔跟章、李增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蓝黄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华光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贾庆祯、刘高洁、贾建军、程培温、孙美霞、程彬、包常晶、鞠增玉、薛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光勤、刘云、潍坊金煦置业有限公司、马世军、李政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洪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林发坚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已立案并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执异4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宜家家俱会所、张涛:本院受理刘志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丰盐化有限公司、潍坊龙舜化工有限公司、李林、丁建香、孙小飞、徐浩龙、马立伟、徐志强: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金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董兴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15)寒滨商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17年4月7号送达。被告董兴梅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春东、孙国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天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潍坊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潍坊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2月16日受理了申请人淄博君卓机电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号码为31300052/29325507,出票人为山东英华电子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潍坊乐尔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票面金额为贰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6月10日作出(2016)鲁0704民催1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法陇:本院受理原告刘洪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许聪:本院受理原告李洪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郑金华、张振华、青岛爱兮家纺服装有限公司、青岛欧亚豪格工贸有限公司、代伟:我院受理张怀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怀忠、陈好香、王大辉、韩娜娜:本院受理原告郑月成与被告王怀忠、陈好香、王大辉、韩娜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申请撤回了对被告陈好香、韩娜娜的起诉。本院判决被告王怀忠、王大辉返还原告郑月成借款30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3民初50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玉珍:本院受理原告刘相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金峰:本院受理原告杨玉芳、李国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孙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唐东伟:本院受理原告褚连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秋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学文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柳人民法庭领取(2017)鲁0783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爱霞、徐智勇:本院受理李欣荣诉郎建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案你作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秦林、刘汉英、秦海刚、刘美娟、秦泃、隋守红、王爱荣、秦习: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宋艳翠、宋彦华:本院执行的崔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政、胥春宇、韩舒绚:本院执行的于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立恩:本院执行的陈仁臻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立恩:本院执行的陈茂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千里、张宏伟:本院执行的山东盛世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与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侯光明、张胜华:本院执行的崔春晓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永进、裴雪婷、王介昌:本院执行的胥克香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庆:本院执行的张裕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16号、6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吕兴华:本院受理麻海勇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6)鲁0702民初1281号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官孝磊、郭楠楠、官洪东、陈秀清、官洪霞、杨德之: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井强、宫艳娥、庞东平、贾艳芳、于华、张会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于商初字第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宝林、李冰:本院执行的孔怡然与你们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董伟:本院执行的王宁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叶:本院执行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毛英俊、何锋忠:本院执行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滕大龙、滕小龙:本院受理原告赵俊与被告滕大龙、滕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3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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