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7年6月1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6-15 22:45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6月15日 李腾、方玉敏、冯新英:本院受理原告张苏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2017年6月15日

    李腾、方玉敏、冯新英:本院受理原告张苏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郭延朋:本院受理原告戴辉诉你及续春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刘凯、郭亮亮、王春来、解秀新、王进、崔军、赵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凯、郭亮亮、王春来、解秀新、王进、崔军、赵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贾正端 与被执行人赵相民、李桂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4 年 9 月 39 日立案执行,本院已依法裁定查封赵相民、李桂梅名下的位于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原材料片区(和谐佳苑)9 号楼 2单元 1 楼 101 室回迁房一套(储藏室为 2-10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赵相民、李桂梅房产价值鉴定评估报告,限赵相民、李桂梅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汶上县人民法院(2013)汶民一初字第2440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以上房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汶上县人民法院

    马宏甲:本院受理原告徐娜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30 民初 2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茜: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兴与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00 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胡言言:本院受理原告颜景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白建国:本院受理原告王文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徐方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诉你与胡成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秋冬: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诉你与刘吟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建涛、刘妩妩:本院受理原告曲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姚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81 民初 83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卜庆照 :本院受理原告李鹏飞诉王慎伟、第三人你、杨成巧、马松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枣庄监狱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陈保卫、张荣春、微山县星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孔祥贺、张敬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26 民初 30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张存平、张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26 民初303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龙科:本院受理原告罗秀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金刚(曾用名张刚):本院受理原告张茂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陈计兰:本院受理孙甲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相兴周:本院受理原告代学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 民初 3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贵贵、杨容智、张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恒、李贵贵、杨容智、张路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2)邹商初字第 118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恒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庆国、山东圣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任景红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 8月 25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爱民、徐丙坤、单龙、索增勋、刘炳义、唐兆强、崔云磊: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4 时 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玲、燕学亮、张瑞、燕学文: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 时 30 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何富荣、张翠增、李芳芳: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 时 30 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世平、翟建美、韩德、周庆斌、薛宪斌、宁维良: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 下午 14 时 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桂珍:本院受理原告王京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秦和电子有限公司、刘国、赵芹、潍坊市众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嘉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 98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50343.22 元(暂计至 2016 年 8 月 9 日),之后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2、被告刘国、赵芹、潍坊市众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程子兴、于文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 、判令被告程子兴、于文文偿还欠款本金 3249 元,以及利息 204.17元,滞纳金 720.09 元(暂计至 2016 年 5 月4 日),共计4173.26 元。自 2016年 5 月5 日起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及手续费。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程子兴、于文文抵押的鲁Y3B663 轿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3、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翔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潘春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 62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烟台翔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山东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委托服务报酬20010 元。同时由被告周良、被告刘丽莉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潘春娟承担连带偿付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烟台翔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告周良、被告刘丽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山东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案件受理费 307 元,由被告烟台翔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山东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已全额向本院预交,故限被告烟台翔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山东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同时由被告周良、被告刘丽莉承担连带缴纳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毅文 :本院受理烟台环宇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所垫款项 217188.31 元及其相应利息;判令原告对鲁 Y9P155 车辆拍卖、变卖后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耐特云母有限公司、威海耐特新型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烟台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裕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姜中海、姜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南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市耐特云母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 9471697.27 元,利息及逾期利息91064.95元(暂计至 2016 年 12 月21 日),之后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2 、原告对被告威海耐特新型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登记编号为乳工商动抵登字(2015)第 0020号的机器设备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 、被告烟台鸿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裕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姜中海、姜婷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嘉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烟台东科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南方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一洲科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陈景建、黄素燕、王林英、项光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嘉禾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 1115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 168172 元(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日),之后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2、原告对烟台东科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 APEC 科技工业园、使用权面积982.92 平方米、烟国用(2006)第13031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烟台南方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一洲科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陈景建、黄素燕、王林英、项光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赵振发、赵华亭:本院受理原告邓爱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偿还欠款 100000 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高双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11 民初14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卫胜、林韶杰、于礼、林涛: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11 民初 3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北镇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未来钟表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辽宁国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未来钟表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郭其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11民初3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门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本院受理原告陈方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尹继承 :本院受理原告张忠舜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0684 民初 6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浩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初红波、荆玲 :本院受理原告王少玲诉被告初允林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 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振君:本院受理原告宋玉兰诉你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19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周亚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 民初18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金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汇洋食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宋增军 :本院受理原告许乃华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1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山东利客购商贸有限公司、刘见广:关于申请人田克峰与被执行人山东利客购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山东利客购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环球汇金湾国际商务中心 1 号楼 313 室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71016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鲁同泰房评报字(2017)第 F064 号评估报告和(2017)鲁 1302 执1380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魏晓东: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许艾志、公维蕊、郑明荣 :本院受理原告曲秀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于文奴:本院受理原告康金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24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连江 :本院受理原告孙连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32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雪梅:关于申请人临沂市兰山区盛奥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王雪梅所有的鲁 QB118G 轿车一辆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8.5 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齐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临齐价评字(2017)第 01018 号评估报告和(2017)鲁 1302执 861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车辆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宁宁、闫玲玲、董晓东、贾小芳、路立岭、李华英:本院受理原告许超诉你们和柴海龙、张金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起、孙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国诉你们与解春梅民间借贷纠纷、刘荣国诉你们与孙晨光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荣国不服本院(2015)宁民初字第 1489 号民事判决书、(2015)宁民初字第 1515 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内。

    宁津县人民法院

    许宁:本院受理原告孙洪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8 民初 49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韩洪顺:本院受理原告孙桂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郑元刚:本院受理原告李公平诉你等五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齐赵商初字第 15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裕、第三人(陈坤):本院受理刘金东诉张裕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91执 42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振凯: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祭士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03执11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德州市东滶 豪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鑫德讯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谷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403 民初 10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2017)鲁 1403 执字第 34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司自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德州市东滶 豪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鑫德讯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谷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403 民初 1062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2017)鲁 1403 执字第 34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司自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田芳:本院受理丁有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九女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洪亚:我院执行的张友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张洪亚所有的位于成武县蓝水湾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成武字第 11-571号)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一、定于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遇节假日顺延,下同)下午3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选择本次价值评估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机构确定后的第 5 日上午 10 时进行现场勘验。二、评估机构确定后的第 35 日上午 10 时到本院九女集法庭领取评估报告及执行拍卖裁定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三、如对评估报告无异议,异议期满后的下周三下午 3 时,请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选择拍卖机构。四、拍卖机构确定后的第 49日上午 10 时通过网络对上述房产进行第一次拍卖;如需要,于拍卖机构确定后的第 84 日上午 10时通过网络对上述房产进行第二次拍卖。所选拍卖机构等拍卖相关事宜详见拍卖公告。

    成武县人民法院

    魏亚敏:本院受理原告冯建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李继喜:本院受理原告徐建诉被告李继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268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7年 9 月 5 日上午 09时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龚印涛、刘晓宾:本院再审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山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时 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杨传启、李瑞云: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2 民初 457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纯青、张晓平:本院受理原告时荣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9月 5 日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娅琳、孙国:本院受理原告沈玉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民初字第 369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淑兰、张庆廷、张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 39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殷齐雪:本院受理原告蔡海涛诉被告枣庄市明珠建筑有限公司、枣庄春晓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8月 24日 9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广成:本院受理原告王梅诉你及史晓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被告史晓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 民初 253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魏彪诉被告王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 36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郝照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兰坤、吕凤亮、吕凤山、吕美、吕丽诉你与吴敬山、李玉勤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241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天宝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局移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吴熙臣申请对被执行人山东天宝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解放路开元花园 B 区2 号楼(现7 号楼)开元大街 64 号门市 1-2层(枣房权证市中 00360092)、52号门市 1-2 层(枣房权证市中 00360095)房产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定于 2017 年7月 26 日上午 10 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市中区热源保温材料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8 月29 日 14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传江:本院受理申诉人王守明与被申诉人王杰、陈奇与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2 民再 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洪军、梁丽丽、张士柱:本院受理原告阮华龙诉你们及张士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7年 9 月5 日 9 时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忠美:本院受理原告朱抗震、原告朱洪雷诉你及第三人枣庄市接待处不当得利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3192号、(2016)鲁 0402 民初 319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建永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民初 1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昌运、李冰: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4228、42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东海县永华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元亨制衣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18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为明:本院受理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 30 分在本院涧头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田家东、苗得雨:本院受理原告崔兆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玉祥:本院受理原告高晓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滨滨:本院受理原告郭金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 民初 2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建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 民初 18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娟娟:本院受理原告景传磊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彦:本院受理原告王京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 民初 24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万洁:本院受理原告吴东青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褚园:本院受理原告许锦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民初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向:本院受理原告于宝担(又名于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鸿申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薛城区茂盛酒水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徐士勇: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迅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士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2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郝亮吉、孟龙: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迅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郝亮吉、孟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296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艳雪:本院受理原告张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3 民初 263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沙沟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吴延伟、郝荣臣、刘磊:本院受理原告郑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荣润:申请人贾传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在枣庄润源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15% 的股份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4 执615 号执行裁定书、(2017)峄法技字第 109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选择专业机构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第三法庭,在本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以随机方式选择出本次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殷娜:本院受理上诉人常斌诉被上诉人闵令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枣民一终字第5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14)滕民初字第 3055 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常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900 元予以退回。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建栋: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中农研创高科技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曹召建、曹涛、赵成娥、王新莹、任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 民终249-253 号民事判决、裁定书,判决、裁定如下:(249-252)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 元,由上诉人北京中农研创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53)一、撤销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2016)鲁 0406 民初 534 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北京中农研创高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20100 元予以退回。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荆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普兰特板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彤瑞商贸有限公司、滕州市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开勇、张守秀、吴承超、郭强、孙助海、孙柱贵、张喜玲、吴开敬、刘夏彤、吕翠芝: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8月 27日 14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富利:本院受理位登寅上诉聊城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万才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潇:本院受理翟华杰上诉王春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你做为原审第三人,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皇家钱柜商务会所:本院受理原告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以盘:原告陈广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诉称,2015 年 1 月8 日你向原告借款至今未还,要求判令你立即支付原告借款 150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尹成波:原告刘纪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孙向成:本院受理原告孔庆峰诉被告山东滨州城建集团公司、山东滨州城建集团一公司、孙向成、吴克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2697 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秘佃伟:本院受理原告薛海燕诉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秘佃伟、张海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2民初 479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秘佃伟: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滨城区郭向东建筑设备租赁站诉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秘佃伟、张海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479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周新忠:本院受理的崔科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渤海十八路 535 号印象江南 10 幢 3-302 室(产权证号2011030572)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 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 3 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404 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 30 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学华:本院受理的孙永红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渤海六路路口鑫华嘉园 1 号楼 1 单元6楼东户阁楼(产权证号 2010051943)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 3 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 404 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 30 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谢岩滨、张静:本院受理原告石荣军诉被告谢岩滨、张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 4987 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杜孝英、金树军、王义堂:本院受理原告崔光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第二次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惠民胡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刘海兵、刘志勋、王启明、刘光勋、王凯长:根据我行委托潍坊华兴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债权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刘海兵、王启明在我行截止2017年5月19日已结清的不良贷款本金所欠利息468275.96元债权已经全部转移给赵武。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筹措资金向买受人人赵武履行还款责任、担保责任。特此通知。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武2017年6月12日

    艾传美、张永康、杨吉军、王茂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艾传美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合计10万元,利息合计33676.89元(计算日截止到2016年11月20日),共计133676.89元,2016年11月21日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被告张永康、杨吉军、王茂胜对艾传美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朝东: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046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夏克强: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克强借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5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年息24%计算(应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安祥、赵慧:本院受理原告郑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婕借款40.4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40.4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5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24% 计算。原告郑婕对被告陈安祥抵押的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28号鲁能康桥4号楼1501(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天字第209824)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7530元,原告郑婕负担200元,被告陈安祥、赵慧负担733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银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焦提玺、焦丽君、鞠会平、刘鑫: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城邦投资有限公司、临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起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开金:本院受理原告何星诉你与房高峰、冯丹、济南海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美(身份证号:370121197602073921):本院受理原告李元铜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云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张泽明: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3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公司及第三人张泽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证据。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夏立舜、魏金梅、日照市初光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6069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陶文欢、林义夫、王爱芳: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85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贵州、吴倩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亓仲君、张成芬、段伦学、李加水、莱芜市鑫越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8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国平、柯艳花;董建亮、邓军涛;于华峰、李炜涓;赵立朋、张燕;王文中、张太连: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3、100、101、110、120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3、100、101、110、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迎春、朱虹;刘晓霞、刘欣;李洪领、唐共伟;张伟、张明燕、王本刚、郭建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22、123、124、126、128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22、123、124、126、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泽华、孙文波: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112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乐才、冯庆荣、济南四季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401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锋、济南来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399、2400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99、24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文峰食品有限公司、耿广君、吕晓莉: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王怀清、许金芳、济南金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许书军、肖桂英: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温增路、李瑞娟: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福: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段峰强、王雪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蕾: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官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锡炬、翁书芬、汪孟红、毛锡飞: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汝敏、唐微萍: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迅利兴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海鸣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1762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南郊支行诉你们、济南博凯顺达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恒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韩成安、左晨颖、刘乙庆、吴玉芹、张强(张祥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7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本联、牛倩倩: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6344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3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正舜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晓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济生:本院受理原告张倩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金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铄、魏丽、山东赛尔包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卓艺包装有限公司、杨杰、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爱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被告陈斌及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鲁0103民初2757号民事判决,原告就该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丹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郭丹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6732.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6410元及契税284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暂计为30766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文奎、周翠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文奎、周翠菊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6054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7490元及契税303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暂计为32674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谷金刚、李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谷金刚、李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4345.6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5600元及契税272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暂计为29572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恒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恒红、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4842.9元及印花税247元;4、判令被告支付代偿金暂计6699.17元(最终数额以原告实际代偿金额为准);5、判令被告支付代偿违约金(自代偿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代偿金额×1‰×天数);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29821元;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谷文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谷文杰、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6397元及印花税282元;4、判令被告支付代偿金暂计6211.69元(最终数额以原告实际代偿金额为准);5、判令被告支付代偿违约金(自代偿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代偿金额×l‰×天数);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30598元;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胡爱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胡爱菊、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腾空房屋交还原告;3、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4、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67274.9元及印花税336元;5、判令被告支付代偿金暂计5423.24元(最终数额以原告实际代偿金额为准);6、判令被告支付代偿违约金(自代偿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代偿金额×1‰×天数);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36037元;8、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6: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建平、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腾空房屋交还原告;3、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4、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51892元及印花税259元;5、判令被告支付代偿金暂计13971.5元(最终数额以原告实际代偿金额为准);6、判令被告支付代偿违约金(自代偿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计算方法为:违约金=代偿金额×1‰×天数);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28346元;8、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下午16: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傅右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傅右民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16886.1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0年12月4日至法院判决合同解除之日,以562873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暂计为36543元印花税341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庆建、叶永:本院受理原告侯承文与被告杨庆建、叶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福珍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70000元,利息13000元;2、被告吴军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玉田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利息4万元;2、被告吴军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明珠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利息3000元;2、被告吴军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傅广贞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5000元;2、被告吴军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博凯顺达经贸有限公司、韩成安、左晨颖、韩磊、纪宏伟、陈茜、山东海鸣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玉柏、徐震:本院受理原告范美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乔索明: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士河诉被告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乔索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02民初44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原告曹士河的起诉。因原告曹士河不服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431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2民初4431号民事裁定书,改变裁定曹士河为原审适格原告或裁定发回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志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颜昭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华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海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闫立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何友才: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显通诉你与刘长勇、刘培中、孔凡雨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高娟、张洪强、郭泽祥、路姗姗、于加凯:我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68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8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法院

    徐生、李佳莹、徐广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0102民初85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民初36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芝本:本院受理原告葛少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省棉麻有限公司、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张善勇、王福苓、范秀长、李巧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张善勇、王福苓、范秀长、李巧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范秀长、李巧莲、于金龄、王焕伦: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范秀长、李巧莲、于金龄、王焕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甜: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9月25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朋: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9月25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伟: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9月25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曲世杰: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9月25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席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芳芳:原告济南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2017年9月25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袁容群: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中泽: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赫男: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顾天福、杨英:本院受理原告闫敬林诉被告顾天福(370112197803223459)、杨英(370121197706283421)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国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爱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准予原告孙爱霞与被告刘国华离婚2.原、被告婚生子刘星宇由被告刘国华抚养,原告孙爱霞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于每月月底前支付)至刘星宇十八周岁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高文成:本院受理原告沈安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投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赵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忠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124民初929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责令被告归还借款8000元及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笫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菲鹏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张广义、龙秀环、李云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大水(身份证号码:370602198009242117)、于杰(身份证号码:371002198112011542)、邱东军(身份证号码:371082198512275338):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572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凌衍国、李超、贾思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明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一、被告凌衍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明军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以本金5万元基数,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二、被告李超、贾思波对以上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超、贾思波承担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凌衍国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尹军: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艳与被告尹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儿子尹怡然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龚兆平: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霞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4月10人向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向申请复议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载明: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7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鹏、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刘克胜、被告刘冰及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934-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鲁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宽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忠顺亿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伍金国,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4)李执字第2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济南富田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晓昉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济南富田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4月10日向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向申请复议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去的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被申请书裁明: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5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晓昉 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4月10日向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向申请复议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裁明: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6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贻华、蒋敏:本院受理原告王启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限被告李贻华、蒋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日返还原告王启超借款本金50000元;限被告李贻华、蒋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启超逾期利息(自2016年4月13日起,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银霞:本院受理原告李祥坤诉被告济南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申银霞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李祥坤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涉案房屋(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20号4-3-101,房产证号:历城063020)归原告所有,停止对该房产的强制执行,房屋价值150万;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2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新云诉被告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李新云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过户税费;对于被告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原告另行主张;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长荣、徐军、徐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希金诉被告韩长荣、徐军、徐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陈希金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房产证号为历城054838号房产的过户义务;2、请求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杜忠良、杨爱国、杜兴国、仙小利、杜忠元、高步芹、蔡延花、张丙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杜忠良、杨爱国、杜兴国、仙小利、杜忠元、高步芹、蔡延花、张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方帅、王志娟、方庆利、李萍、毕明明、李媛媛、贾旺、李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方帅、王志娟、方庆利、李萍、毕明明、李媛媛、贾旺、李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子昌、方庆甲、郑子美、张运河、郑子芳、王辉、郑伶伶、郑子福、郑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郑子昌、方庆甲、郑子美、张运河、郑子芳、王辉、郑伶伶、郑子福、郑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逊荣、李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葛方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7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刘勉利、王红梅、尹绪法、毕研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程兴海、聂辉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娜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娜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7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唐立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杜敏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13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新纪元电子有限公司、山东久固精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济南润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济南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济南新纪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济南润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0113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后,异议人济南润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异议人济南润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2017)鲁0113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的复议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周辉:本院受理原告房伟诉石绍年、王志国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67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森佳经贸有限公司、翟丽英、张明胜、淄博方园纸制品有限公司、高永晰、于丽、淄博市临淄胜辉化工有限公司、王造辉、孙祖溢、李建美、孙悦、孙祖洋、代伟:本院受理原告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71号、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刚、朱晓丽:本院受理原告李广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一、被告王刚、被告朱晓丽偿还原告李广借款23 3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王刚、被告朱晓丽赔偿原告李广逾期还款利息损失411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桓执字第565号通知:准予申请人徐艳、徐玲、王卫参与对被执行人王娟、孙加君所有的位于桓台县橡树湾小区1号楼二单元五层西户房产(产权证号:08-1905598)一套的拍卖案款参与分配。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滕聿民:本院受理原告耿玉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爱习、高绪鸾:本院受理原告章丘市锦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李爱习、高绪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矿粉款715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董传强:本院受理原告董金远与被告董传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殷若涛:本院受理原告牛会青与被告殷若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黄海彤:本院受理原告黄海彤与被告山东长城暾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2民初2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吕茂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元霞与被告吕茂亮、刘嘉慧、刘玉斌、张桂芝、刘启平、尹莎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2民初42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满运庭:本院受理原告满运庭与被告山东长城暾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2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扈鹏、扈吉国:本院受理原告高蒙蒙诉扈鹏、扈吉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昆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智、孙启永: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4年11月26日受理的山东颜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17年5月23日作出(2014)淄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高青宏远石化有限公司、张树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淄博富世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19日作出(2017)鲁03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淄博虹桥服饰有限公司的异议。淄博虹桥服饰有限公司不服,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和淄博虹桥服饰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鲁03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文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方成、原审被告李文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15元,由上诉人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兰梅: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学东、荆延树与被上诉人王兰梅、张桂芸、孙常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康鼎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联坤置业有限公司、淄博铸信物资有限公司、李祖勤、李瑞芝:本院受理的山东起凤建工有限公司与淄博康鼎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联坤置业有限公司、淄博铸信物资有限公司、李祖勤、李瑞芝追偿权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3执17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局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届时,我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鹏、刘金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杨玉红、曹沛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孟令国:本院受理原告齐敦玉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界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刘世超、吴德欣、刘侠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杨妍与被执行人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杨妍向本院提出追加刘世超、吴德欣、刘侠远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四位公告送达听证通知书,通知你们于2017年8月30日9点30分到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院将依法裁定。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新刚、侯雁、刘桂芬: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第二支行与你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拍卖刘桂芬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131号43、45户房屋,因你三人下落不明,现公告通知你三人于2017年6月16日9时到我院608室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郭霞、刘忠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诉你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息、律师费共计4852.28元及利息和滞纳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85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窦素波:本院受理原告齐广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宗光星、庞彩霞:本院受理原告毛德江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肖昌梅:本院受理原告李信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郭修告: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唐海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0283民初2879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旧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庄绪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罗立潮:本院受理李盖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贵州湘成贸易有限公司、刘会敏、陈琳、贵阳金佳利商贸有限公司、余建华、孟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增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福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执292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平商初字第217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与被告王建、青岛海林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9780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康裕农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正通航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付锁下: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风暖与被告李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追加你为被告参与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治国、赵莉、赵峰、王蓓: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治国、赵莉、赵峰、王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绪亮、刘艳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高绪亮、刘艳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1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刘艳霞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北江路66号8号楼2单元2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4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46.3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绪亮、刘艳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高绪亮、刘艳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15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刘艳霞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庐山路92号6单元2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3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192.4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1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被执行人刘刚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76号1号楼1601室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21.9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苏文、杜俊、郭殿升、励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信通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怀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希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汝超、韩梦雪、张连信、刘素美、谈琛、宁喜梅、张凤梅、马云学、青岛晟鑫钢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656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凤梅、马云学、谈琛、宁喜梅、张汝超、韩梦雪、青岛晟鑫钢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659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谈琛、宁喜梅、张凤梅、马云学、张汝超、韩梦雪、青岛晟鑫钢构有限公司、青岛汇兴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663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航、王忠福、王忠军: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建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22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熙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533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富洲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奥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周文俊、张莉: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79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代联启: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584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峰:本院受理原告毛彩萍诉你证照返还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桂芝: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建东诉你、被告张联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辛悦欣、辛泽强、辛海峰: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辛悦欣、辛泽强、辛海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653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诉状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亚春、陈美烟、林清洪、叶梅春、青岛金首信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林亚春、陈美烟、林清洪、叶梅春、青岛金首信珠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日照阿掖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佳捷包装标识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伏莱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甄建国诉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庆洪: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跃华: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爱玲、王全惠:本院受理原告王其桂诉被告王爱玲、王盛惠、王全惠、王爱珍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民辖终字50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6)鲁0202民初2545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延绥、王春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被告王延绥、王春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玉艳、贺守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被告宫玉艳、贺守虎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廷梅、刘瑞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被告徐廷梅、刘瑞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翠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鑫汇得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翠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栖霞市明源纸箱厂、刘文广: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栖霞市明源纸箱厂、刘文广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金特石化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华荣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杨杨: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艳: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彦明: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圣芬: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虎军: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卓: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丕勋: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守德: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传磊、董茂金、刘梅: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春凌: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锋凯、汪永、肖鹏:本院受理高德林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臻、朱静、赵永平、田中坤、冯秀梅、孙明杰、冯守军、张梅、青岛半岛九天绿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国盛棠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绿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清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今正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被告青岛今正源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旭: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平诉杨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1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泰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永鉴与被告青岛国泰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银太、宋水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13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13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戴正义、宋矫、青岛科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笑妹、柯志松、林巧灵、青岛惠德隆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陆永刚、林中花、青岛远东不锈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维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继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秀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月香、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张锡山、张勇文、黄晓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世伟: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米雪(身份证号:371425 198812100067):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齐河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米雪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德仲裁字[2017]第3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员回执、授权委托书、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回执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如不提交选定仲裁员回执,则于答辩期满次日由本委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点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二楼210室。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30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债权转让通知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