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权转让方远东律师事务所与债权受让人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临沂高新区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方将依据(2009)临罗商初字第651号判决书予以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上述债务人山东红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向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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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债权转让方远东律师事务所与债权受让人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临沂高新区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方将依据(2009)临罗商初字第651号判决书予以确认的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上述债务人山东红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向临沂荣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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