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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053182918609

时间:2017-09-21 23:0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卢文海: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居易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卢文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02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卢文海: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居易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卢文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02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迎芝、诸葛祥瑞、王强之、孙长春: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顺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7205号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良满:本院受理原告苏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程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程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程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华剑: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姜华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姜华剑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太坤: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太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张太坤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贺彦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贺彦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贺彦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福华: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福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黄福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润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润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朱润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牟晓庆: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牟晓庆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牟晓庆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喜龙: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喜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张喜龙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罗会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罗会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罗会东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梁润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梁润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梁润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卫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卫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宋卫东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汪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汪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汪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文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代文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代文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薇: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薇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金友: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吕金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吕金友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臧维成: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臧维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臧维成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启运:本院受理原告杨德淼诉被告王启运、杨庆良、杜新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孔毅: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孔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孔毅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元海: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元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元海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永杰: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永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赵永杰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宫建斌: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宫建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宫建斌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吕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吕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德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德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孙德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伟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英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英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王英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书卿: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书卿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赵书卿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左谔顺: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左谔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左谔顺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昱萌: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昱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昱萌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云峰: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范云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范云峰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福昌、吴丽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喜琴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欠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计4061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美青: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秀花、孙秀红、孙秀美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签订的编号青房改售字(2009)第42250号青岛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书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德峰:本院受理原告高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良货款5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耿维福、刘新珍:关于原告李现录诉被告耿维福、刘新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用纸、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侯孟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悦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学廷:本院受理原告苏纪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庆明:本院受理原告牛作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8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普军、王明芝:本院受理原告李启文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8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继喜:本院受理原告徐建诉被告李继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袁建:本院受理原告陈贤群诉被告袁建、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1722民初39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思霞:本院受理原告杨玉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6民初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程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及狄尚海、刘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大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东沙河镇东城塑料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81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奚芹:本院受理申请人魏世光申请对你名下的位于滕州市翠湖天地G2幢1单元2层203室价值进行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伟、张君侠、岳红梅、王克礼: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何加军、李金娥、房军、苏银瑞: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山、孙焕焕、孙晋布、李秀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贵英、褚庆成、褚晓伟、褚爱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褚夫彪、陈馨、褚衍昶、褚涛、陈福成、褚磊: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冯俊忠、付瑞翠、刘传东、刘玉亮: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万圣、万福龙、李凤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被告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万圣、万福龙、李凤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初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士峰(身份证号370421196911154655)、宁连勇(身份证号370481197103156119)、枣庄鲲鹏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青诉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枣庄鲲鹏置业有限公司、马士峰、晏传香、宁连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99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洁(身份证号370481198612120047)、李文龙(身份证号 370405196905084013)、张务谦(身份证号370402197311241945)、韩涛(身份证号370402197603222017)、山东联邦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福嘉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支行诉被上诉人张洁、张务谦、韩涛;原审被告山东福嘉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联邦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李文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3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滕州化工总厂:本院受理上诉人兖矿鲁南化肥厂诉被上诉人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滕州化工总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枣庄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2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秀云(身份证号:370481196205282621)、李波(身份证号:370406197508120077)、闵庆龙(身份证号:370421196404060910)、许建军(身份证号:370481197701107616)、李超(身份证号:37042119670130773X)、杜卫东(身份证号:370481197204060036):本院受理上诉人邱洪梅诉被上诉人刘秀云、李波、闵庆龙、许建军、李超、杜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3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运超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训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尹衍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尹训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79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杭州哈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陈弘与被告陈伟、第三人泰安弘通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哈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陈伟在法定期限内就(2016)鲁0902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玄绪栋:上诉人山东华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就(2016)鲁0902民初385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剑泉网络有限公司、刘剑:原告马吉利诉你们及被告乔善泉、任春阁、王相国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任春阁及上诉人乔善泉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就(2017)鲁0902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永红与被告李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艳肖:本院受理李家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29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伟: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希波: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保太: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保青: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董丽: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弥显: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京波: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贾卫平: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于建学: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元江: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袁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月金: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夫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贾昌礼: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新博: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广文:本院受理原告林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通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其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云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尚海龙、李荣伟、郭延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洪坦、于士荣、唐先树、蒋士苓、刘含强、郭淑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业锐、单联风、丁庆国、韩业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庆永、周广芬、周伟、李景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周留生、赵利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尚梅、袁恒兰、王代霞、王尚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曹景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就(2016)鲁0923民初2856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杜秋红:本院受理原告展鹏飞与被告杜秋红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23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冯建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告冯建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管玲:本院受理原告韩贵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马成梅:本院受理原告仲维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吴绪伟:本院受理徐晓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乙海、石延红、张鹏飞、张鹏鹞、程文娟: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字第61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段庆文、孙奎菊、段军: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87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段军所有的位于泰安市104国道东侧明珠花园2号楼西单元-402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94737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臧建玉、王峰、杨金伟、朱延庆: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字第110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金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恒鼎商贸有限公司、马红霞、宋绍亭、泰安市金博源钢材有限公司、李传波、张添添、马倩倩: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泰安市恒鼎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满北村土地一宗,泰土国用(2010)第D-0122号,面积17210㎡ 、马倩倩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钢材市场四区土地一宗,泰土国用(2012)第D-0155号,面积:2984㎡,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27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玉琳、张庆标: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庆标、张玉琳所有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西侧天元商务大厦主楼1101、1102、1103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91439、191437、191438号;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0)第D-0351、第D-0352、第D-0353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少静、侯新华、张庆标、张玉琳: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庆标、张玉琳所有的位于农机小区2#5单元202室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3348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陈军: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911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7)鲁0911执字第382号。本院审理中查封了陈军所有的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位于泰山区柴家胡同5号楼1单元404室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15545号]一处。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8.81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拍卖)裁定书、房地产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限期清空房屋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限你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我院技术室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不提交视为认可该评估报告。公告及异议期满后,本院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郭伯刚、徐丽、宋军、泰安市国刚建材有限公司、梁孝峰、高兴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岱商初字第96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2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霍兴刚、李纪喜、霍会、孟召勇、宋洪亮、霍兴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吕春梅、赵吉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宋洪宝、李凤翠: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岱商初字第104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2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向征、程娟、史培峰、陈立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飞畅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以东1号车间部分,1-4层部分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54252号]及仓储配料车间,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615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飞畅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以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土国用(2011)第K-0022号】及仓储配料车间外的其他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723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刘政、孙蔚霞、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刘政、孙蔚霞、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韩浩文购买了张序晓名下位于擂鼓石花园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017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1285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登波:本院受理原告宋立影诉刘登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由春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朝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任庆林:本院受理原告鲁孔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5民初4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郭立旺:本院审理原告刘英霞诉被告郭立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许永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清其、李春生诉许永军买卖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李雁清:本院受理原告郭留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任振成:本院受理原告冠县华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刘凤玻: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明芬、王墨芝: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张凤燕:本院受理赵顺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第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李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季兵瑶:本院受理原告殷爱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邴冬冬: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郝金魁: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进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洪伟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公茂合、公培玉:本院受理原告刘安汝与公茂合、公培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2日9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冯加杰:本院受理原告林庭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蒋吕兵、朱同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辉、张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齐星、宫世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田增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245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小江:本院受理原告望江县实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小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3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141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召祥:本院受理原告杨山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受委托,定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莱州市光州东街108号一楼大厅公开拍卖:1、孙国伦不良贷款债权;2、陈锋不良贷款债权;3、王明奎不良贷款债权;4、赵海涛不良贷款债权;5、吕东军不良贷款债权;6、栾春军不良贷款债权;7、栾春军不良贷款债权;8、刘守全不良贷款债权;9、吕庆飞不良贷款债权;10宋晓宏不良贷款债权;11、王丕强不良贷款债权;12、莱州市渤海滑石粉厂不良贷款债权;13曲春平不良贷款债权;14、孙淑云不良贷款债权;15、李岩不良贷款债权3笔;16、崔军辉不良贷款债权;17、莱州市夏邱镇北位村民委员会、山东莱州市北魏福利综合厂、山东省莱州市生力溶剂厂及山东莱州市助剂厂共10笔不良贷款债权;18、胡乃德不良贷款债权。

    竞买保证金、展示事宜即日起咨询(烟台农商行芝罘支行:9060106020142050002603)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8353502260杨先生

    公司地址:烟台市通世南路7号东和科技园山东三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仁里集镇王堂村村民张传金,1958年5月7日出生。其妻田仁秀1965年6月5日出生,原籍贵州省印江县郎溪镇河西村,1989年4月回娘家后一直未归,现张传金声明解除与田仁秀的婚姻关系。

    2017年9月20日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846号附75号房产。竞买保证金17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10月16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市莱山区支行;账号:8 535 3201 0122 0001 08),并于2017年10月16日16时前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13954 5351506267937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3号华夏传媒大厦1307室

    微信公众号:sdfzpm

    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孙雨、王金霞、临沂优佳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韩广娜,张维振、张华清、韩飞、张德胜、孙洪彬、刘爱菊、临沂市真情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慧明居家护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临沂优佳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韩广娜,张维振、张华清、韩飞、张德胜、孙洪彬、刘爱菊、临沂市真情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慧明居家护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临沂优佳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韩广娜,张维振、张华清、韩飞、张德胜、孙洪彬、刘爱菊、临沂市真情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慧明居家护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香玲、王茂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7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王香玲、王茂兴共同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借款本金752550.49元、利息105885.90元、逾期利息63066.58元(计算至2017年3月15日),并支付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和858436.39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被告王香玲提供的牌号为鲁FKY275、发动机号M 5502E02979的车辆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涉案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1301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680元,合计19695元由被告王香玲、王茂兴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车军、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车军、张静共同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借款本金756092.82元、利息118304.75元、逾期利息68834.81元(计算至2017年3月14日),并支付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和874397.57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 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被告车军提供的牌 号为鲁F 95V 87、发 动机号M5502D07863的车辆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涉案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132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680元,合计19912元由被告车军、张静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车军、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7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车军、张静共同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借款本金137790.64元、利息14608.38元、逾期利息28724.90元(计算至2017年3月14日),并支付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和152399.02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 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3922元、财产保全费1426元、公告费1400元,合计6748元由被告车军、张静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肖文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与被告肖福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肖文凯、肖福寿共同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借款本金223945.66元、合同期内利息10981.14元、逾期利息6012.64元,并支付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和234926.80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 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被告肖文凯提供的牌号为鲁Y13S16、发动机号为0387D621的车辆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涉案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914元、财产保全费1725元、公告费1680元,合计8319元由被告肖文凯、肖福寿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家行、于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孙家行、于海英共同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借款本金434165.91元、合同期内利息28916.42元、逾期利息8733.22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1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和463082.33元中未履行部分为基数,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对被告孙家行提供的牌号为鲁YVE897、发动机号为CNR002527的车辆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涉案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8377元、财产保全费2879元、公告费1680元,合计12936元由被告孙家行、于海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葛香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葛香君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借款本金400000元,支付原告罚息14809.85元、复利1.92元,并继续按照年利率8.8275%的标准支付原告上述借款本金及罚息中未清偿部分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罚息和复利。二、被告葛香君赔偿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律师费18092元。三、上述一、二项,被告葛香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对被告葛香君提供的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长宁路369号3号楼414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权证莱字第L008064号)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涉案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7794元、公告费1420元,合计9214元由被告葛香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燕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燕振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27220元、利息7401.24元、滞纳金1776.94元(利息、滞纳金计算至2015年5月7日),合计36398.1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王培诚、王善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们与被告烟台市天宝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2016)鲁0613民初615号判决书中存在笔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6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2016)鲁0613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17168元、公告费1010元,合计18178元由被告王培诚、王善荣、烟台市天宝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716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010元,合计23178元由被告王培诚、王善荣、烟台市天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刘丰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4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刘丰波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29950.01元、利息6682.81元、滞纳金1736.62元(利息、滞纳金计算至2015年9月7日)、挂失手续费100元,合计38469.4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762元、公告费990元,合计1752元由被告刘丰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徐富存: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徐富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林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耀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孙耀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杨兴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杨兴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小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张小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赵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艳春: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郭艳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成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郭成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亚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张亚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金丙民: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金丙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宋永和: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宋永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卫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赵卫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竹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李竹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珊珊: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彬与被告王珊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高凤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13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高凤英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49842.18元、利息12275.24元、滞纳金2947.50元(利息、滞纳金计算至2015年9月7日),合计65064.9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1427元、公告费990元,合计2417元由被告高凤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韩贵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韩贵峰归还理赔款及违约金共计43622.15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陈敏聪: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明华堂、房长花:本院受理原告刘红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季海双: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冷文: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春梅: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柳彦君: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志慧: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罗海建: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桂兰: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宁延庆: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任晓东: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元云: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喜忠: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玉凤: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忠林: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立军: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尚伟:本院对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海清、何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垒、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玉平、刘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仁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福立、周艳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2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冯军、王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文娟、谷继刚、山东易方达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4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玉卿: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敏杰、郝连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绍刚、孙少辉、郑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蒙山、梁迎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磊、丁晓燕、山东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明、临沂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姜红蓓、山东广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韩相福、牛庆花、张庆福、武玉超、韩玉军、沂水县富尔康食品厂、沂水县宝泉食品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宝强、刘伟、临沂鲁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印生、罗菊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布莱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博峰、于宽宽、李永、王继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2895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范世海、刘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孙少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刘宁波、徐晓娜、马福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秋芳、马香莲、刘宁波、徐晓娜、马福英、郇言军、马欣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山东汉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洪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2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金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红锐模板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玉龙、王菲菲: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刘振宇、孙秀荣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日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费1500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东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永泰、潍坊欧宝润油品有限公司、刘振瑞、高福利:本院执行的潍坊经济开发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9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泰、刘丽萍、刘永栋、潍坊欧宝润油品有限公司、刘振瑞、高福利:本院执行的潍坊经济开发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朱宏伟、谭晓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瑞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浩瑞机械有限公司、刘浩、潍坊鹏盛机械有限公司、石文军、武法省:本院受理原告单恒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龙、刘大明、周爱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永岗、唐守荣: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善勇、郭莎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霞、张永生、吕秀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继承、刘燕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鑫源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金联铸造有限公司、潍坊瑞智东铭经贸有限公司、刘雪芹、赵德全、郝维铭: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瑞富:本院受理原告党景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道、巩世叶、徐坤、山东怡兴有机蔬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超超、李凤敏、张帅、蒋凯:本院受理原告徐秀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传波、汤占隆、高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吕建、周娜娜、蔡沙娜、袁姗姗、马春永、刘淑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高飞、高举德、付雪云: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斌、王晓琦: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安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欣:本院受理刘美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青浦监狱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所有参加开庭人员于同日下午13时30分在监狱门口左侧集合,一起安检进入监狱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欣:本院受理王玉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青浦监狱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所有参加开庭人员于同日下午13时30分在监狱门口左侧集合,一起安检进入监狱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欣:本院受理贺鹏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青浦监狱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所有参加开庭人员于同日上午8时30分在监狱门口左侧集合,一起安检进入监狱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闫凤、陈家欣、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嘉时弘毅九鼎投资中心诉你们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青浦监狱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所有参加开庭人员于同日上午8时30分在监狱门口左侧集合,一起安检进入监狱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福庆:本院受理徐英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舒平、潍坊多元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山东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5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宋学信:本院执行的黄金生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9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马纪亭:本院受理原告夏继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2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仪策森、王金美:本院受理原告夏继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2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雷敦政、杜娟、雷广、鞠艳艳、雷传福、王兆云:原告郑丽丽与被告雷敦政、杜娟、雷广、鞠艳艳、雷传福、王兆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时中永、田志月:本院受理原告刘云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0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东儒电脑刺绣厂、范坤、王凌云、高密市修坤手套加工厂、门修坤、李晓龙: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交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宏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密市宏浩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高密市孚日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交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3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寿光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你单位、寿光临港热力有限公司、山东元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元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化永、张华胜、王守华、张玉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执106号限期履行通知书、恒通房法估字[2017]第04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和本院(2017)鲁0791执1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责令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海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润搏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刘伟、张兆国、张丹丹、李志强、马新胜、李静: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罗华:本院受理原告屈丹丹诉你、孙中东、枣庄市锐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冯五宝:本院受理原告郝登进诉你、山东朝阳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邹金良、高同芹、李永红: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种法权:本院受理原告丁仁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欢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吴大军、周海燕:本院受理王勇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大军、周海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勇欠款本金80000元及其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曹海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邱仁、张海娟、邱祥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台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7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谷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梁山交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市恒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名下的鲁HBT59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公司作出的济恒正评字(2017)第149号估价报告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公告送达异议期限届满后3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定拍卖机构并于拍卖之日到拍卖现场参与拍卖,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梁山盛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市恒正旧机动车鉴定 评估 有限公司对 你公司所有 的车架号ED251707、ED276602、ED276606、DD251679红岩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四辆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公司作出的济恒正评字(2017)第153号、152号、151号、150号估价报告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公告送达异议期限届满后3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定拍卖机构并于拍卖之日到拍卖现场参与拍卖,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胡令超、徐敬敬:本院受理的王佑新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32执1704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你们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我院将依法对审理期间查封的你们共有的位于梁山县城县医院内10-6-501室房产(房权证号:201400932)依法进行评估。你们应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到我院技术室协商选定评估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该权利,我院将依法选定评估机构,你们应自选定评估机构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送达后10日内可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申请重新评估期限届满后3日内到我院技术室选定拍卖机构并于拍卖之日到拍卖现场参加拍卖,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拍卖过程中,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公告的报纸。

    梁山县人民法院

    王克沿:本院受理的王兰杰申请执行王克沿买卖合同一案,申请执行人王兰杰同意被执行人王克沿将位于梁山县水泊北路路西(房权证梁字第020596号)房产作价300000元抵偿被执行人在(2017)鲁0832执816号案件中的欠款30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代偿债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厉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届时,本院将依法裁定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梁山县人民法院

    韩存革、孔德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虎商贸集团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郭夫桐、郭水、孔祥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虎商贸集团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山东绿赛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唐国栋、曲阜圣仙果品有限公司、丁庆奇:本院受理原告宫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益晟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勇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史利娜:本院受理原告孔令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天社、王天南:本院受理原告王超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勇:本院受理原告孔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郑岩永、池小艳:本院执行的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曲阜农商银行)与你方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根据曲阜农商银行申请要求对涉案的郑岩永名下位于曲阜市裕隆路129号孔子国际商品交易城95号楼中心商务区西楼17号房产、55号楼福源东九街67号房产、55号楼福源东九街街57号房产进行价值评估。通知你方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到本院东审判3楼A304室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的权利,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随机选择专业机构并依法进行委托。同时通知你方在选择完专业机构后第5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召伦:本院受理原告刘振尧与被告李召伦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179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7)鲁088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步军、孔庆爱: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昭荣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曲执字第1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你方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本院(2014)曲商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方所有的位于曲阜市栖庭水岸10号楼2单元603室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公告通知你方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10时到达本院东审判3楼A304室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放弃选择权利,我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随机选择专业机构并依法委托。同时通知你方在公告期满后第1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果亚:本院受理原告包松安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1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火炬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涛诉你公司与陈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马元银、杜显美、孔祥安、孔现镇:本院受理原告曹启瑞、刘继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苏石妹: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远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祥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黄文锋:本院受理原告付连猛、王道明、王帅、付连运、宋华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立民、赵吉英:本院受理原告刘成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立民:本院受理原告武仲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芳:本院受理原告石信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吴兴媛、刘大珂、张文亚、吴星翰:本院受理原告石信民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清卫:本院受理原告魏建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4101号)以及原告孙保刚诉你民间借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40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绪妮:本院受理原告曹广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天园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王稚斌、山东合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袁兴友:本院受理原告孔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范明、张红:本院受理原告袁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牛建、王明芳:本院受理原告陈以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显超:本院受理原告王现坤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宋士国(曾用名宋家和)、王金峰(曾用名王金地):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振兴建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广建:本院受理申诉人孙丽霞、被申诉人王力与你作为原审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再6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祁海霞、姜光建、张岗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亭支行起诉你们与谭庆华、高日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苗壮:本院受理原告田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2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田超借款3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阳、威海杰马船舶装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飞与被告张阳、刘娟、威海杰马船舶装配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宝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淑莲与被告威海市宝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房成军、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房成军偿还借款299 062.83元、利息、罚息、复利(到2016年10月8日为15 271.45元,2016年10月9日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律师费18 000元;2、原告对文登市职工街56-3号1单元501室房屋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3、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陈定花、顾世伦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陈定花、顾世伦偿付代偿款38227.77元,支付自代偿之日至2017年6月30日代偿损失 7 645.55元,2017年7月1日至实际履行日,以38 227.77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罚息利率计算;2.陈定花、顾世伦支付律师费3973元;3.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文登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迟玉钟、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迟玉钟偿付代偿款20 701.31元;2.请求迟玉钟支付原告代偿违约金4140.2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以20 701.31元为本金、按银行罚息利率计算的利息;3.请求迟玉钟支付律师费2678元;4.请求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上述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郭朝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付原告代偿款50 057.73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代偿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损失:截止2017年7月3日为41 306.53元,自2017年5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50 057.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6 365元;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何书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付原告代偿款30 418.76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代偿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损失:截止2017年4月30日为20 969.89元,自2017年5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30 418.7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4 276元;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广思、买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李广思、买霞偿付代偿款61 500.96元;2.李广思、买霞支付原告自代偿之日至2017年5月31日代偿损失43 844.69元,2017年7月1日至实际履行日代偿损失,以61500.9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3.李广思、买霞支付律师费7191元;4.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请求的50% 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苏俊、冯素霞、威海市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苏俊、被告冯素霞偿付代偿款70 701.07元;2.被告支付自代偿之日至2017年5月1日损失54 528.35元,2017年5月2日至实际履行日,以70701.07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3.威海市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第一项代偿款的50%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818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玮、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孙玮偿付代偿款19168.81元;2.孙玮支付代偿违约金3 833.7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19 168.81元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罚息利率计算的违约金;3.孙玮支付律师费2 715元;4.威海恒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二、三项诉讼请求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屠浩锋、冯艳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屠浩锋、冯艳飞共同偿付代偿款19 480.69元;2.请求二被告支付原告自垫付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损失:截止2017年5月31日为15 436.23元,自2017年6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代偿损失,以19 480.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3.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 370元;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付原告代偿款4 2 780.87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8 556.17元,并支付以4 2 780.87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的违约金;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4274元;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伟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张伟萍偿付代偿款 48 455.86元;2.被告张伟萍支付自代偿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损失:截止2017年6月30日为28 708.78元,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 48 455.8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3.张伟萍支付律师费5 694元;4.请求判令被告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第一项付款义务的50%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必田、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刘必田偿还借款187 435.35元、利息、罚息、复利(到2016年9月14日为 9286.41元,2016年9月15日至实际履行日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律师费12000元;2、原告对位于威海市苘山镇中韩路-32号-305号房屋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3、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林向军、张立钢、张月梅、王洪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林向军偿还原告借款92 483.6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到2017年6月21日为35 967.21元,2017年6月22日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律师费 8 800元;2、张立钢、张月梅、王洪江对上述债务在150 000元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亚军、杨少刚、张福松、佟晓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赵亚军偿还原告借款180 00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到2017年6月22日为13 901.84元,2017年6月23日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律师费12 000元;2、杨少刚、张福松、佟晓飞对于上述债务在270 000元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谢春波:本院受理原告厉志强与被告谢春波、王小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被告王小丽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友国:本院在审理原告赵霖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因你住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卢海、卢毅、曲学丽、王伟伟、威海丰泰茂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才敏与被告卢海、卢毅、曲学丽、王伟伟、威海丰泰茂源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梁祝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梁祝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建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于建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大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丛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陈婷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陈婷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丛永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海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李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平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于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爱强:本院受理原告闫敏与被告王爱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丽超、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张丽超偿还原告借款158654.04元、利息、罚息、复利(到2016年10月4日为9567.65元,2016年10月5日至实际履行日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律师费10000元;2、原告对威海市苘山镇正气路-20-8号-605房屋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3、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白少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佛晓: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宫志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姜虎根: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金光日: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兰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连小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林旭: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岩: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柳晓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苗燕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石建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海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妍妍: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肖晨颖: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爱成: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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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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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淑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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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喜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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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梦: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锋: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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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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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铁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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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义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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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振普、王月焕:本院受理闫宗耀上诉吴善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们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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