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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二)053182918

时间:2017-08-10 21:56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7月25日指定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清算组为山东
    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7月25日指定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清算组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汶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毛庆华;邮政编码:272500;联系电话:15726584866)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康翔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杜强、王文娟、王正程:本院受理原告杨祥廷诉被告杜强、王文娟、王正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申前、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人民政府:本院受理原告柳和平诉被告王申前、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人民政府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2年3月12日裁定受理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根据破产进程的需要,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7月25日指定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清算组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汶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毛庆华;邮政编码:272500;联系电话:15726584866)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山东泰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康翔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杜强、王文娟、王正程:本院受理原告杨祥廷诉被告杜强、王文娟、王正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申前、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人民政府:本院受理原告柳和平诉被告王申前、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汶上县义桥镇人民政府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2年3月12日裁定受理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海龙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根据破产进程的需要,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汶上县人民法院

    米阿支:本院受理原告房提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仓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郭秀宣:本院受理原告苏现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仓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兖州昊源动力电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812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5日内到本院履行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耕(更):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仕实业有限公司、兖州市顺新经贸有限公司、济宁新都经贸有限公司、华喜军、宋美华、周建新、唐秀英、全庆吉、刘成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单位(你)(2017)鲁0812民初253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仕实业有限公司、兖州市顺新经贸有限公司、兖州市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喜军、宋美华、周建新、唐秀英、张德良、王志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单位(你)(2017)鲁0812民初253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伟、宋红梅、王运涛、刘保安、韩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55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永明、苏丽:本院受理的姜金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连胜、王建、王勇、李海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建、高学荣、王勇、李海亭、张连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牛振、郑伟、韩玉滨、董红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仇洪芹、袁井红、纪东建、翟炎光、赵桂英、张茂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27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存连、朱玉云、张开亮、刘衍奎、刘衍同、刘新友、陈春云、邓国珍、李怀勤、刘传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5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联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裕鑫能源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和济宁国泰农机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1902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士滨、李春花:本院受理原告王瑞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范传伟:本院受理原告张聪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祥美、陈祥贵、张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棋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唐红霞、冯明刚:本院受理原告栾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仲继坤:本院受理原告李存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西望:本院受理原告马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传金、刘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郑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米阿支:本院受理原告房提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仓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郭秀宣:本院受理原告苏现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仓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兖州昊源动力电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齐鲁特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812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5日内到本院履行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耕(更):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仕实业有限公司、兖州市顺新经贸有限公司、济宁新都经贸有限公司、华喜军、宋美华、周建新、唐秀英、全庆吉、刘成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单位(你)(2017)鲁0812民初253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仕实业有限公司、兖州市顺新经贸有限公司、兖州市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喜军、宋美华、周建新、唐秀英、张德良、王志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单位(你)(2017)鲁0812民初253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伟、宋红梅、王运涛、刘保安、韩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55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永明、苏丽:本院受理的姜金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连胜、王建、王勇、李海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建、高学荣、王勇、李海亭、张连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牛振、郑伟、韩玉滨、董红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4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仇洪芹、袁井红、纪东建、翟炎光、赵桂英、张茂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27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存连、朱玉云、张开亮、刘衍奎、刘衍同、刘新友、陈春云、邓国珍、李怀勤、刘传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812民初235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联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裕鑫能源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和济宁国泰农机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1902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士滨、李春花:本院受理原告王瑞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范传伟:本院受理原告张聪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祥美、陈祥贵、张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棋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唐红霞、冯明刚:本院受理原告栾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第6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安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仲继坤:本院受理原告李存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西望:本院受理原告马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传金、刘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郑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广印、苏瑜、吕宜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姗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中路支行与你及被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11民初3745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郭黎黎、马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们及济宁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373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明顺、田莎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们及济宁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37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莹莹、候加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们及济宁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373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祥源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天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畅润经贸有限公司、济宁锦发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宁西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济宁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孟春英、刘满菊、朱振峰、朱茂文、朱小霞、陈留才、刘燕清、吴红艳、卜庆琪、谭震、朱秀云:本院受理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1民初67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明坤化工有限公司、常立明、袁俐、韩利华:本院受理原告赵春荣诉被告李均锋及第三人济宁市明坤化工有限公司、常立明、袁俐、韩利华、山东巽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高福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11民初69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原告赵春荣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针对上诉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正升:本院受理原告王世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闫怀展、马海军、张芹、张广兰、颜成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36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培喜、王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36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全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36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丁庆贞、赵新、尹波、孔光:本院受理原告徐文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凡丹:本院受理原告郑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龚翠红:本院受理原告韩井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志远、王英、李健、王保青、闫呈忠、侯计荣、冯兴华、邹城市静远商贸有限公司、邹城市兴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樊现林: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蒋邦元:本院受理原告张广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宝家、张冬洪、韩西坡、杨广锋、王彦军: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刚、山东榴都集团枣庄玉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榴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安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商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兴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佃景:本院受理原告陈召娥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惠苹:本院受理原告刘进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时迎成:本院受理原告黄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郭长松: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庆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宪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周传姣:本院受理原告陈广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海弟:本院受理原告王新军诉被告李海弟、焦桂栓、孟凯凯、李波、寻广齐、李小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8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1日在山东法制报上发布的原告山东省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曲尚涛、蔡君、王思远、钟建军、李珊珊、原栋华、姜维枫、王晶典当纠纷一案,原公告的内容更正为:被告曲尚涛、原栋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曲尚涛、蔡君、王思远、钟建军、李珊珊、原栋华、姜维枫、王晶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1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1日在山东法制报上发布的原告山东省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曲尚涛、蔡君、王思远、钟建军、李珊珊、原栋华、姜维枫、王晶典当纠纷一案,原公告的内容更正为:被告曲尚涛、原栋华:上诉人山东省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就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167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本报于2017年7月17日刊登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原告庄东传诉被告叶镤、唐立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的法院公告中,原文中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应为“原告庄东传”。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季若巍,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0371736096)不慎遗失,声明挂失。

    青岛海关公职律师办公室谭已晓律师公职律师工作证遗失,证号13702201260103216,流水号30019728,现声明挂失作废。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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