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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债权转让通知公告送达查询

时间:2022-05-24 23:08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所拥有的(2021)鲁 0212
  •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所拥有的(2021)鲁 0212 民初627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了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5月19日,编号为平银(青岛 )个循抵字 (2018)第(RL20180530000162)号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余额558439.75元,针对上述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合同、担保合同及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信文定举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与陈晓英(“受让方”)签署的编号为【CQJA-CXY-WHZYX-QD001】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民事判决书((2019)鲁 0202 民初3226号、(2021)鲁 0202 民初3555号、(2019)鲁 0202民初3231号、(2019)鲁 0202 民初1782号、(2021)鲁0202 民初3553号、2021鲁 0202民初2213号)、民事调解书案号((2020)鲁 0202民初1732号)及执行证书案号((2019)鲁青岛市中证执字第 7号)载明的借款人及其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抵押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和抵押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为5883795.53(大写:伍佰捌拾捌万叁仟柒佰玖拾伍元伍角叁分)。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晓英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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