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及烟台大宗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双方的股东决定,甲方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乙方,合并完成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注销。合并前甲方注册资本10000万元,乙方注册资本5000万元。合并后存续的甲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方承继,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若对上述吸收合并方案存在异议,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纪蕾 联系电话:0535-6617895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 B座12层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烟台大宗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