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设立人决定终止山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现公告如下:一、自公告有效期满之日起,本所全面停止执业,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前列均含正副本)、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介绍信、所函、业务合同等证件、印章、资料全部失效。二、山东律师事务所已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为组长。请债权人在登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三、公告有效期与申报债权期一致。 联系人:XXX 山东律师事务所
山东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号XXXXX)已决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山东XXX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