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孟奇、张巍、梅琳: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学民与原审被告山东中山建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烟台中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撤销本院(2012)槐商重字第7号民事判决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4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杉、陈勇、隋荣: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梓冰、谢文娟与被申请人曹洪国、原审被告张杉、陈勇、隋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巩世美(身份证号:370121197203278049):本院受理原告韩名扬、原告韩善毅与你抚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78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韩名扬、韩善毅要求判令被告增加原告韩善毅抚养费,在原每月300元基础上增加700元;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自2009年9月至2014年12月二原告的子女抚养费5万元;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自2015年1月至原告韩善毅年满18周岁期间的抚养费73900元;4、判令被告按每月771元支付原告韩名扬自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的大学教育费及生活费262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蔡明珠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蔡明珠借款本金6万元;二、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借款本金6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蔡明珠利息损失;三、被告吴军平对上述一、二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军平向原告蔡明珠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玉田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朱玉田借款本金80万元;二、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借款本金8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朱玉田利息损失;三、被告吴军平对上述一、二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军平向原告朱玉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福珍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高福珍借款本金27万元;二、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借款本金27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高福珍利息损失;三、被告吴军平对上述一、二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军平向原告高福珍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傅广贞诉你及吴军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傅广贞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借款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傅广贞利息损失;三、被告吴军平对上述一、二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军平向原告傅广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山东利财投资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邱勇:本院受理原告赵春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20.6万元及自2012年7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3% 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8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培松:本院受理原告易丽娜与被告公培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强丰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品创贸易有限公司、于广宏、彭方志、段亦军、于冬、段锶洋、尹楠:我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17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井岷(身份证号:371502198410206820):本院受理原告姚荣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13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姚荣伍要求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婚生子姚华瑞由原告姚荣伍抚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俊忠:本院受理刘保平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45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吴俊忠支付原告刘保平工程款67064元及利息损失;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忠国:本院受理原告郭连三与被告王忠国、江明超、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87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连三医疗费10000元;二、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连三残疾赔偿金34012元;三、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连三护理费10800元;四、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连三交通费500元;五、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郭连三精神抚慰金1000元;六、被告王忠国赔偿原告郭连三医疗费30300.21元;七、被告王忠国赔偿原告郭连三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八、被告王忠国赔偿原告郭连三鉴定费2100元;九、被告江明超赔偿原告郭连三医疗费12985.8元;十、被告江明超赔偿原告郭连三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十一、被告江明超赔偿原告郭连三鉴定费900元;十二、驳回原告郭连三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党绪亮:本院受理的原告于晓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谢安波、姚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念民、张传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谢安波偿还原告张传忠借款本金人民币72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7200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24%,从2012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截至起诉之日暂计86688元);2、请求判令被告姚林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圣贤、王涛、陈俊铭:本院受理原告马波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杨圣贤、被告王涛、被告陈俊铭支付原告20万元及利息暂计3000元(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贾友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蒋海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35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路飞、李娜: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洪武: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杜辉:本院受理原告薛兴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薛兴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2、判决被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靖兴建:本院受理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5民初12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靖兴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4305元;2.驳回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靖兴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郭利利:本院受理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5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郭利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4330元;2.驳回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郭利利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遵峰:本院受理原告马德利与被告张遵峰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张遵峰支付原告马德利工程款67264.7元;二、被告张遵峰向原告马德利支付利息,以67264.7元为基数,自2010年9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起诉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孙赢平、韩树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院德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5执71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16)鲁0105执71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孙赢平所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44826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21号阳光100国际新城47号楼1单元502号房产。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郭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郭栋:我院受理原告李志勇诉被告济南郭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326号)。因郭栋有利害关系,本院追加郭栋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济南郭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向郭栋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大伟、于非非、杨勇、马海滨: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303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现福、崔发秀: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康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2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林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凝易固砂浆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文成:本院受理原告沈安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高文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安才借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高文成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洪荣、张凤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区支行诉你们与李月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田新伟、王红莲:本院受理原告邵良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祥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4865.9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4865.9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曹志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189.7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189.7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蔡清洵: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1351.97元;2.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1351.9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学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189.9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9189.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2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潘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7339.9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7339.9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7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季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915.7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7915.7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恩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642.2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3642.2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3815.4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3815.4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义冬: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778.87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0778.8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8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517.9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517.9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吕仁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1228.4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1228.4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方武: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257.2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4257.2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安儒见: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698.8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3698.8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罗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422.2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0422.2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翟志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189.9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9189.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3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闫立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831.3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72831.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7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华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58.3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058.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颜昭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7096.3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67096.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6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491.1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3491.1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104.0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6104.0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海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380.7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3380.7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金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924.97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4924.9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岳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038.6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6038.6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5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8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莫振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871.9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7871.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广保: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202.5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202.5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再磊: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656.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3656.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郑录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415.6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6415.6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2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焦秋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965.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796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苗成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612.0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3612.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534.8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5534.8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2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徐留登: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968.5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5968.5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1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盛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盛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6415.68元、律师代理费42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汝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汝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0778.87元、律师代理费35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高文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高文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3830.88元、律师代理费35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其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孙其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8426.91元、律师代理费43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齐发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齐发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724.88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董舒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董舒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588.07元、律师代理费22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希岭: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希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9667.73元、律师代理费4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段丽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段丽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50322.27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辛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8686.48元、律师代理费22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杨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杨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3058.38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善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孙善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1645.8元、律师代理费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田思双: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田思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3732.06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唐青: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唐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53779.34元、律师代理费58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蔡汝岭: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蔡汝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58709.32元、律师代理费58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徐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44651.79元、律师代理费46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娄瑞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娄瑞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6038.61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金发: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陈金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1734.18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石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石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202.54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洪金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洪金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51777.7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周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周爱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7678.66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沐: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李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8363.86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永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李永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6934.65元、律师代理费45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彭四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彭四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43698.81元、律师代理费48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赵学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赵学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8281.73元、律师代理费26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赵宇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赵宇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45354.82元、律师代理费42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2332.58元、师代理费32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赵青: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赵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6652.36元、律师费4200元及借款本金相应的借款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德彦: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德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9082.01元、律师代理费4800元和借款本金相应的罚息、逾期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森钢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新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森钢经贸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清松:本院受理原告王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2327号民事判决书,裁判内容如下:一、限被告许清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磊借款28700元。二、限被告许清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磊借款利息,该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287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518元,由被告许清松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李同义、马军田:原告山东双泉散热器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马军田对(2017)鲁0113民初372号民事裁定不服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1民辖终10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民辖终107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寿光信通塑业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刘凯生、夏文娟、赵波、刘坤萍、杨乐友、杨跃敏、杨跃峰、张惠青、王振东、胡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皓艺印刷制版有限公司、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寿光市鹏朔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高梅、张天才、赵波、刘坤萍、杨乐友、杨跃敏、张宝岗、张彩凤、王振东、胡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寿光信通塑业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刘凯生、夏文娟、赵波、刘坤萍、杨乐友、杨跃敏、杨跃峰、张惠青、王振东、胡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寿光信通塑业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刘凯生、夏文娟、赵波、刘坤萍、杨乐友、杨跃敏、杨跃峰、张惠青、王振东、胡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信通塑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刘凯生、夏文娟、赵波、刘坤萍、杨乐友、杨跃敏、杨跃峰、张惠青、王振东、胡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寿光市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寿光信通塑业有限公司、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王振东、胡芹、赵波、刘坤萍、杨跃峰、张惠青、刘凯生、夏文娟: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荣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张仁山、胡志成、孟秀玲、胡雷、林瑞娥: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欣源祥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屹晖木业有限公司、郓城荣茂木业有限公司、李雪荣、张效振、张钰、邵来香、王福贤: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屹晖木业有限公司、山东省郓城县欣源祥木业有限公司、郓城荣茂木业有限公司、李雪荣、张效振、张钰、邵来香、王福贤: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晓冬: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 33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松: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 3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3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3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邓来义: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海涛:本案受理的原告翟宝林诉你与孙新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05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被告梁海涛、孙新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翟宝林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360元,由被告梁海涛、孙新芳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博山水泵三厂与被告王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康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燕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方军、王玉娥:本院受理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方军、王玉娥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长信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福瑞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绍倡诉被告淄博金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长信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福瑞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孔凡利、相修平、夏明千、孔凡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霞、魏忠义: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6834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渠玉春、于秀红、于鹏、冯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超华、翟胜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司志军、张勇、张勇、司志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志军、张勇、张勇、司志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6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林、孙媛、吕心兵、吕存灵、孙汝胜: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林、孙媛、吕心兵、吕存灵、孙汝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汝胜、吕素红、孙媛、孙秀丽、孙金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汝胜、吕素红、孙媛、孙秀丽、孙金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绵福、刘绵华、任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柱、于文静、刘绵福、刘绵华、任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6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孟宪锋、刘莉、山东欧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济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翟成彩: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晓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顺利: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武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范建荣: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孙金东: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宋宝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桂亭: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纪培东: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森: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刘克臻: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玥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晓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于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褚福玲、褚福祥、宋永田、褚洪灵:本院受理原告冯贻金诉你们、济宁银行、微山县蔡园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济宁市圣龙物资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鹏程航运有限公司、刘长伟、王兆好、史有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蔡士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广山诉你、付强、卜宪省、杨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37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邹城市沃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王新安: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军海、朱本红、王永国: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49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单伟伟:本院受理原告李东升诉被告宁波市溢家贸易有限公司、胡期望、第三人单伟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5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于春喜:本院受理原告巩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明虎:本院受理原告黄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冲:本院受理原告王玉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修胜:本院受理原告王修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长民:本院受理原告郑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美芝:本院受理原告孔祥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继香、刘廷、葛兵、刘秀珍、王奉国、张艳利、郝同廷、孟灵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罗效飞、刘秀霞、尤博、周静、屈凡杰、刘丹、翟德水、程传梅、唐宪民、马井秀、胡春忠、仲红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新纪商贸有限公司、丁庆贞、杭怀华、山东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凤春、程振合、刘召朋、杨夫花、程振峰、时培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华聚商贸有限公司、张凤华、邹城市宏浩商贸有限公司、杭怀华、邹城市新纪商贸有限公司、丁庆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514号、(2017)鲁0883民初1517号、(2017)鲁0883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凡坡、刘召香、孔凡发、孔祥郭、孔庆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51号、(2017)鲁0883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凡文、汤先英、李军海、高玉美、孔凡玉、刘祥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259号、(2017)鲁0883民初2260号、(2017)鲁0883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诉被告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洪生、兖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兆万佳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国全、张凤华与原审第三人兖州市吉盛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镇人民政府和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4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润东机械有限公司,诸城市昊坤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恒大汽车内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普克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张宜全,邱世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宏润食品有限公司,诸城市龙山阀门有限公司,诸城市圣源良种猪繁育场,许栋海,王军香,赵巨华,钟凯,赵培法: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潍坊润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诸城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诸城市隆翔机械有限公司、莒县兴利源矿业有限公司、王信祥、王艳艳、赵连军、王金海、蔡海波: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潍坊润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诸城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诸城市隆翔机械有限公司、莒县兴利源矿业有限公司、王信祥、王艳艳、赵连军,、王金海、蔡海波: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泰邦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诸城市德惠造纸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宫业兵、宫晓华、赵承升、管秀花、安丰全、李青: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瀚海电脑有限公司、诸城市豪盛纺织品有限公司、诸城市浩远橡胶有限公司、卢卫锋、佟薇、王娟、胡进英、郭术旺、徐庆磊、佟继山、韩吉会: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郭光荣、申建秀、王笃森、朱相芹、郭术旺、胡进英、诸城市益和盛橡胶有限公司: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4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龙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诸城市鸿通水产贸易有限公司、诸城舜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曾旭凤、刘芸芝、曾旭光、李新刚: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5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现伟:本院受理原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诉你(2017)鲁0612民初2739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高伯荣: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诉你(2017)鲁0612民初3110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荔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龙湖置业有限公司诉你(2017)鲁0612民初3111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潘跃武: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天华饲养有限公司诉被告潘跃武、烟台荣华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2017)鲁0612民初3042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徐建波: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盈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浩:本院受理原告李元林诉被告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张浩、张亚君(2017)鲁0612民初2851号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温志华: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长川电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7民初3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李春湖、刘华、姜远东: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徐晓莉、被上诉人王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民终3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得坤:本院受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栖霞市分公司诉你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郑飞、郑达、徐术花、田金翠、徐希生、孙洪华、邵长亮、王宗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5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郭桂彩: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6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黄圣浪、杨椿瀛、付广朋、叶秋荷: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诉被告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山东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5998904.17元及截至2017年2月15日的利息14079122.87元,2017年2月15日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2、判令其余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之日;3、判令原告对莘工商(2014)抵登字第0220号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冠县众诚板业有限公司、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永宾、林敏、张银峰、罗书芳、董云红、马莉娜、朱士广、许永霞、许永勤、林岗、任文亮:本院受理原告聊城鲁西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15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聊城鲁西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5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山东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冠县众诚板业有限公司、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许永宾、马莉娜、朱士广、许永霞、许永勤、林岗、张银峰对被告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聊城鲁西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96800元,由原告负担3148元,被告山东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93652元,被告山东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冠县众诚板业有限公司、山东星瀚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永宾、马莉娜、朱士广、许永霞、许永勤、林岗、张银峰对该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勤荣:本院受理曹彩华上诉杨凤霞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刚:本院受理王长磊上诉山东昌岳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振业:本院受理王长磊上诉山东昌岳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明刚:本院受理王萍、刘莉、张国芳上诉周言军与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建革、聊城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上诉赵本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你们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荣峰: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上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山东卓盛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晋州市顺达汽车运输队、邵正涛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怀举、郭瑞杰:本院受理的原告苏春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1民初236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国怀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苏春香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8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 计算);二、被告郭瑞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秦存兴: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张琳、被上诉人吴连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新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诉你与被上诉人郭军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新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诉你与被上诉人史卫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原告苗静与被告刘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17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刘辉偿还借款37 500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738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徐晓峰:本院受理原告苗静与被告徐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徐晓峰偿还借款52 280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1 108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奕:本院受理原告隋美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2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准予原告隋美容与被告王奕离婚;二、婚生女王秋媛由原告抚养。上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于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魏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焦安伟:本院受理孙明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8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黄墩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宗锋:本院受理时培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朱连英、徐宁: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鉴定机构通知书》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五日内来我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鉴定进行。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鼎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富来沃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易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晓明、葛立霞、刘刚、李娜、蒋英杰、邢爱华: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小康牧业有限公司、日照宏源纺织有限公司、张西梅、吴小军、吴孝云、隋建安、刘锋林、李秀兰: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翟文辉、高玲华:本院受理原告冯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金华:本院受理王宝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经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大海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侯海平、杨会明、于维坤、山东平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大海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侯海平、被告杨会明、被告于维坤、被告山东平记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薛兵儒、来庆花:本院受理原告赵志强与被告薛兵儒、来庆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青岛甬青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青岛甬青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远航轻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53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焦安伟:本院受理孙明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8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黄墩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池海波:本院受理苏循峰诉池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肖骞诉邬中华、李甜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单位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朱纪美与李宜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宜秘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宜秘所有的用于借款抵押的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海曲路水晶花园037号楼0单元301号(A301-A312,产权证号为:日房权证市字第2008111000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日国用【2012】第003316号)商业楼(510.22平方米)进行评估拍卖,后因无人竞价而流拍,申请执行人朱纪美向本院申请以物抵债,本院依法裁定上述房产归申请执行人朱纪美所有抵偿部分债务。因涉及楼房过户,今限持有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照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交到本院执行局302,逾期予以作废。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山东法泰电气有限公司、胡秀海、刘立央、隋金凤: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2民初3234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02月01日08时45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司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诸城市人民法院 郭林、孙淑英、刘艳军、赵红军、刘志强、焦培良: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伟、宋红梅、王运涛、刘保安、韩卫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审判团队综合楼第一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昌豪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华仙甜菊股份有限公司、辛雨、赵帅、刘洪岩、康春玉: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811民初65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1执447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明清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济宁诺诚机电有限公司、陈美平、阮建军: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811民初90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1执447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元泰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市弘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臧宗珂、张蕊、袁守涛: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明珠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811民初106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1执447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冬玲: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李冬玲、杨卫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已对你名下的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阜桥辖区明珠花园茂林商贸北数第九户一至二层1/7-8号轴线(证号:济宁市房产权证济字第021636)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已拍卖成交,因你未提交房产证原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产证交至本院,逾期不交,视为该房产证作废。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侯亚敏:本院受理原告济宁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昂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祥源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鑫西南铝材有限公司、济宁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山东孔府宴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朱振峰、刘满菊、朱茂文、孟春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翠松、谢志奎、济宁新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宏达燃料有限公司、济宁德麟商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君豪煤业有限公司、伊士海、韩宗玲、杨德凯、杨景云、张慧、卢辉辉、赵焕云、张兴奎、陈霞、张宁、胡婧、朱福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寇长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忠艳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承水:本院受理原告冯尚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姜开旺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毕磊:本院受理原告赵成环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飞虎: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91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辛永洁、杨桂连、辛举、姜换井、陈军、余清秀、山东济宁彭祖经贸有限公司、骆大虎、沙利民、赖宗保、方晓云、李莎、蔡永煌、济宁国泰门窗有限公司、济宁市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宁市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同创金属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等五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1144/1143/1142/1141/1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强、顾丽丽、山东晨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建田:本院受理原告宋鹤飞(又名宋小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浙江安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宏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天兴房地产有限公司、金乡县华光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金乡县中大冷藏加工有限公司、李敬峰、李敬彦、李敬耀、李双雷、李双东、孙春兰、杨壁君、逯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财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鑫、郭黎黎、刘玉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等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寇长荣:本院受理原告张春海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梁山梅花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商延力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济宁市成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东梁山梅花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办公室、水泥地面、外棚、桥、不锈钢围墙、空心砖围墙等财产进行依法评估。现作出鲁成评2017081806号价格评估结论书,评估价格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玖元整(2903339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重新评估,同时预交评估费用,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未选择的,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梁山亚达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陈云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济宁市成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梁山亚达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车间、喷砂车间、仓库配电室、门岗、办公室等财产进行依法评估。现作出鲁成评2017091806号价格评估结论书,评估价格为人民币贰佰零玖万玖仟贰佰玖拾壹元整(2099291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重新评估,同时预交评估费用,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未选择的,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王目周/李春莲:申请人刘兴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7年2月17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832执481号执行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三日内履行2015梁民初3908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你的财产强制执行,并依法向你公告济天估170605B号评估报告,你所有的房屋一套,评估价值546858元,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 梁山县人民法院 张磊、孔祥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储学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祝昌盛、吕加祥:申请执行人张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曲商初字第14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特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执1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为限令你们自公告之日5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履行本案义务,5日内无法履行,需向本院提交书面报告并申报财产;(2017)鲁0881执1314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查封被执行人吕加祥位于曲阜市圣水苑小区23号楼2单元1103室房屋一套,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该房屋以清偿本案的债务。公告到期后5日内到本院A304房间选取评估机构并且到期后十日内进行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我院将依法随机抽选专业机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斌:本院受理原告孔令国诉你、山东好易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斌:本院受理原告冯树均诉你、山东好易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斌:本院受理原告裴风军诉你、山东好易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斌:本院受理原告朱建诉你、山东好易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圣仙果品有限公司、曲阜市弘利化工有限公司、丁庆奇、孔庆爱、丁明刚、王昱淇、丁强、孔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1578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国辉、赵中红、孔维东:本院受理原告贾海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薛仰海、陈加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虎商贸集团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更 正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8日刊登在本报第二版与第三版中缝位置,有关(2017)鲁0612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姓名有误,现更正如下:“邹积波”变更为“邹积友”。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于2017年10月26日在本报第2版与第3版的中缝处张宇诉郝苗丽离婚纠纷的公告内容更正为“郝苗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 李明轩(身份证号:370112201411090334)的出生证明,编号:0372336018,2017年11月1日不慎丢失,声明挂失。 国怀举、郭瑞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春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1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国怀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春平借款本金 170 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9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5% 计算);二、被告郭瑞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