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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电子版053182918609

时间:2017-11-07 22:0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吴霄泉、韩培:本院受理原告王海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
 吴霄泉、韩培:本院受理原告王海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孝生:本院受理原告吴云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宫世娟:本院受理原告王希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洋:本院受理原告郑超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青岛齐鲁建设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桓起租赁站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宝全: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436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叶海芹:本院受理乔兵诉叶海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韩立国:本院受理原告王东林诉被告东营众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韩立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7月4日受理了申请人山东盛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0月2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山东盛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90400041/22065628、票面金额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申请人山东盛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收款人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出票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油建支行、出票日期2017年6月5日的银行汇票一张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山东盛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受理了申请人上海玉正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0月20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上海玉正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31300051/38705526、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垚坤模具有限公司、收款人东营常在工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东营银行燕山路支行、出票日期2017年3月9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9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上海玉正化工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毅:本院受理原告刘军伟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尹彦国、张瑞芳:本院受理纪云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郑春霞、丁庆、刘静、郑春峰、张卫娥: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培平、马少帅、马少泽:本院受理刘红申请执行李培平、马少帅、马少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牟洪光: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孙彦平、王明香诉你方房屋确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磁县天耀洗选煤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姜少霞与被执行孔庆长、烟台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国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5)牟民一初字第68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案号(2016)鲁0612执196号],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孔庆长所持有的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万元股权,现公告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院将依法进行网上拍卖。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吕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都吉国诉被告赵月雷、吕建军、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宋梦生、沙均娜: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鹏与被执行人宋梦生、沙均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77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2017)鲁0612执1775号执行裁定书(查封鲁F33527号大货车)、(2017)鲁0612执17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划拨银行存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自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若在送达后三日内不能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应在三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守涛:本院受理王玉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迟兵: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宏洋置业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英: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宏洋置业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明星: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宏洋置业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爱民: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曲学佳与被执行人于爱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84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限你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7)鲁061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荣健商贸有限公司、王拥军、孙晓健: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日升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裁定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栖霞富禾工贸有限公司、栖霞杨霖食品有限公司、栖霞市富盛果蔬冷藏有限公司、烟台云兴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源峰果蔬保鲜有限公司、栖霞市福东工贸有限公司、烟台伟泽工贸有限公司、王希娟、赵世慧、宋秀峰、赵云兴、吴守波、朱连军、吴明义:本院受理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栖商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晨锦商贸有限公司、鲁晓光、曹灵艳、曹双全:本院受理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及邹华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618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金山弘工贸有限公司、林伟、林春梅:本院受理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61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司书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被告司书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281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之一、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悦、孙伟、周南: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1488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和被告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锌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孙金山、王连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4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倪红卫: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与被告倪红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以原、被告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为由,于2017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作出(2017)鲁0591民初23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34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惠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被告于雪平、潍坊新兴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乾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广饶县东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锐、王秀丽、赵英禄、王秀玲、宋建国、王立芳: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都杰:本院受理原告孙发友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海兵: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大洋劳务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4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原告高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志远、董来庆、李雪涛:本院受理原告国华涛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房义群:本院受理原告马立明诉你、李泮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1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树春:本院受理原告袁上峰诉被告刘树春、袁崇良、王瑞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燕学亮、陈玲、燕学文:本院受理原告张传信诉被告燕学亮、陈玲、燕学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李传信、宿兰英、许自华、李传奎:本院受理原告张传信诉被告李传信、宿兰英、李修德、许自华、李传江、李传奎、李修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逯春燕:本院受理原告汪婷婷诉被告逯春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陈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锋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逯春燕:本院受理原告汪婷婷诉被告逯春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401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韩复兴、刘建林:本院受理上诉人于真伟与被上诉人韩复兴、原审第三人刘建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韩复兴、刘建林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8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蓝天工贸有限公司、东营瑞源特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广玉、赵书杰:本院受理上诉人:卜一凡;被上诉人:东营蓝天工贸有限公司、东营瑞源特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广玉、赵书杰;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327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秀珍、东营启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杜淑坤、周钦海: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被上诉人:朱秀珍、东营启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杜淑坤、周钦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328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鹏通化工有限公司、宋广堂、潍坊市鹏通化工有限公司、范树光、范树森、王治忠、李汉栋、初立、广饶县福润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赵基兴、司春发、东营市博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德荣、赵胜强诉被告东营市鹏通化工有限公司、宋广堂、潍坊市鹏通化工有限公司、范树光、范树森、王治忠、李汉栋、初立、广饶县福润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赵基兴、司春发、东营市博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4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乐民、吴秀梅: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博睿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乐民、吴秀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立明、赵美玲:本院受理的原告车永学诉被告张立明、赵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飞洋: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振喜诉被告李飞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松福:本院受理原告张守信诉被告陈松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魏桂红、陈克刚:本院受理原告魏中章诉被告魏桂红、陈克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原告王东平诉被告张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程方国:本院受理原告曲兵营诉被告程方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奎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因《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1月4日裁定终结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栖霞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9月28日刊登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公告的(2017)鲁0503民初1345号案,公告潘奖励、张国玲更改为朱子鹏。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7月3号刊登的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申请人王庆武与宋如营原审第三人王建义及邵世战、王均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将“2016鲁08民申字第257号裁定”更正为“2016鲁08民申287号裁定”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山东民意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京法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3198710266037,流水号:10008152,不慎遗失,声明挂失作废。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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