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照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日照城福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现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约定书。你方应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将依据本委仲裁规则约定的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的仲裁员名单送交本委,逾期由本委主任指定。 2、自前述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3、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17年3月2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本委仲裁庭,逾期将缺席裁决。 4、日照仲裁委员会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7楼,联系科室:业务科(727室)。 日照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郑国凡: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嘉晨木材加工厂与蔡红江、郑国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民终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嘉日煤炭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兖矿东华煤焦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鉴定机构通知书》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五日内来我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鉴定进行。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已裁定受理卢春魁申请债务人山东天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天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山东天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年10月25日之前向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与烟台路交叉口贵和大厦704室;邮政编码:276827;联系人:翟秀娟18263301327,刘进昂159541318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天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天成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西兵、郑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咸惠、于秀娥:本院受理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书。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 日照金喜来经贸有限公司、日照邦发贸易有限公司、宋春年、尹德桂、陈文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1348号、1350号、1351号、13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先后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9时30分、10时、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凯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敏帮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司昔玉:本院受理原告梁花廷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魏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林发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圣:本院受理冷丙高与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02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爱林、刘秋月: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青岛甬青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青岛甬青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本院受理日照远航轻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青岛甬青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本院受理日照丰彩包装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宋宏义:本院审理原告丁兆全与被告宋宏义、王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王莹不服本院(2016)鲁1102民初4265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敏:本院受理原告日照远航轻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敏、被告李仕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1102民初2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柴松花、史同飞:本院受理张石鼎与柴松花、史同飞、王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陈祥周: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2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束庆龙、赵尔雪、刘为全、束庆法:本院受理原告刘汉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束庆龙、赵尔雪:本院受理原告刘汉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孙绪京:本院受理原告朱彩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40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碁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徐后起:本院受理原告杨洪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2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碁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朱庆兴、刘志玲:本院受理张石鼎与朱庆兴、刘志玲、朱晓龙、张伟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焦安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墩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崔为亮、刘军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守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许传宝、许家彩、许传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莒县志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被告莒县志达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于维坤: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被告侯和用、于维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宋伟成:本院受理原告惠志远诉你、马龙强、刘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日照市东港区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军刚:本院受理原告杨丽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高雅静、苏昀:本院受理原告张超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秦绪娥、陈为民、陈为同: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秦绪娥、陈为民、陈为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