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德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6年 12 月20 日上午 10 时按现状在德州法院拍卖网(http://dzzy.dpauc.com)举行拍卖会,竞买人需按照公告中的报名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同时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变现大厅设有网络拍卖场所。本次拍卖标的:德州市三八路嘉城尚东 C 区 2 号楼1 单元 5 层 501 室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鲁德字第 S91044 号,楼房面积 196.13 平方米,2号车库面积 34.04 平方米,5 号储藏室面积 10.60 平方米)参考价:1248300.00 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12 月 19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6 年 12月 19 日下午 16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6 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交纳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行德州东地北路分理处,账号:1612016029200010105)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对竞买人提供相应操作培训,因保证金交付时间原因造成竞买人未能培训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4 — 2328101 18605347239 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 1026号 德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 告
德州三惠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平原华益工艺品公司:
我院执行的德州宏银民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平原华益工艺品公司、德州三惠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选取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到2015年5月15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08室选取评估机构,请届时参加。你方不到场视为放弃此项权利,我院将随机选取评估机构。并定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进行现场勘验。请届时参加,你方不到场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请于2015年5月29日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2015年6月9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评估报告生效。我院将于2015年6月19日前依法裁定拍卖涉案标的物。请于2015年6月23日上午9时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08室选取拍卖机构并领取《确认拍卖机构通知》,届时不到场视为放弃此项权利。我院将随机选取拍卖机构。具体拍卖时间以拍卖公司公告为准,本院不再另行公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3月 13日 债权转让公告
张华、德州海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德州市福禄达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赵本龙诉张华、德州海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德州市福禄达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德中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华偿还本金870 万元及利息,德州海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德州市福禄达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3 年12月 12 日赵本龙与朱洪 杰 (身 份 证 号 :372401197307262220)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德中民初字第 1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债权转让给朱洪杰所有,朱洪杰受让赵本龙债权后,赵本龙的权利义务由朱洪杰继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