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责任编辑:fz001)各莱阳市西洋参科学技术研究所债权人: 经莱阳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莱阳市西洋参科学技术研究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 莱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所破产财产共实施1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1 次分配,确定于 2017年 1月7日(周六)实施,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元。其中,破产费用及公益债务 409513.6 元;计算至2006年8月27日,欠付职工工资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 1945458.2元,实际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1190486.4元,清偿率为 61.19% 。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 特此公告。 莱阳市西洋参科学技术研究所管理人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