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053182918609
时间:2016-09-05 23:17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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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任置业有限公司、刘勇: 王慧慧对山东华任置业有限公司和刘勇享有债权412.8538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自 2014年6月6日计算至付
山东华任置业有限公司、刘勇:
王慧慧对山东华任置业有限公司和刘勇享有债权412.8538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自 2014年6月6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任商初字第 697、698号民事调解书,案件已执行立案,执行案号 (2015)任执字1055 号。2016年5月24日,王慧慧将(2015)任执字1055号执行案件项下的部分债权分别转让给燕飞、王德平和李秀荣。具体为:一、170万元债权及170万元对应的利息转让给燕飞。二、76万元债权及76万元对应的利息转让给王德平。三、30万元债权及30万元对应的利息转让给李秀荣。四、剩余的债权136.8538万元及对应的利息仍归王慧慧享有。
回款后,低于276万元的部分燕飞、王德平、李秀荣按照上述一、二、三条债权比例进行分配,高于276万元低于412.8538万元的部分归王慧慧所有,高于412.8538万元的部分燕飞、王德平、李秀荣、王慧慧按照上述一、二、三、四条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特此通知。
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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