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加磊,公民身份号码:230229198509175317,由于你在应聘时提供应聘岗位所必需证件系虚假材料,并在工作期间因所持押运证为伪造假证被昌乐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查处,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且在公司垫付罚款做出处罚通报后,已连续旷工 28 天。你已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做出予以辞退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15 日内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东营市宏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东营冠通劳务有限公司以下派遣职工:
张 海 波( 身 份 证 号 码 :372328198604212712)、陈其强(身份证号码:370503198609192214)、李世政(身份证号码:372925199004072718)、孟 秀 娥 ( 身 份 证 号 码 :37292519910218756X)、谢思远(身份证号码:372925198808162933)、王佳慧(身份证号码:370502199111052423),私自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我司多次联系未果,现公告告知张海波于2016.09.30、陈其强于2016.02.28、李世政于 2016.12.31、孟秀娥于2016.12.31、谢思远于2016.12.31、王佳慧于2016.10.31分别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于2017.04.30前来我司办理离职和社保转移等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公司联系电话:0546-8250915 东营冠通劳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