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不良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2-济-保全-0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