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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岚山区81918609

时间:2016-07-17 15:37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岚山交警快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 在 204国道岚山区虎山镇加气站路段处,我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个人躺在路上,人可能是不行了,你们快来看看 4 月 26 日 13时许,日照市公

岚山交警快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 “在 204国道岚山区虎山镇加气站路段处,我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个人躺在路上,人可能是不行了,你们快来看看… … ”4 月 26 日 13时许,日照市公安局交警岚山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随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

    经医院医护人员确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已当场死亡,民警立即封锁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此时,事故处理民警发现,事故现场除了二轮摩托车碎片外,并无其它碎片残留,但死者尸体损坏严重。 民警判断,一定是与外在物体有强烈碰撞才有可能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害后果。随后,民警调取有关监控录像,终于发现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锁定嫌疑车辆后,民警电话联系到肇事车主,告知其有关事故情况,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当天下午4时许,肇事车辆驾驶人王某驾驶肇事车辆来到岚山大队事故科交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牟海龙  郑福敏】  

日照岚山区法院执行救助暖人心

 
    去年以来,日照市岚山区法院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人身和精神损害赔偿、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以及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53件,发放执行款 175.5万元。针对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43案46人发放救助款 21.8万元。2月3日,在春节临近之际,法院又对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导致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3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4.07万元,帮助这些困难家庭过一个祥和、幸福、快乐的春节,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关爱,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仇国伟  胡婷婷  

日照岚山区法院6天成功调处三起建设拆迁案

    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法院仅用6天就成功调解三起东湖一村涉养殖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刘某等三人 1999年至2000期间,分别从东湖一村村委会租赁了三处土地用于养殖,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刘某等人租赁土地后,长期拖欠租金并部分改变了土地用途。日前,因山东钢铁日照精品基地建设需征用上述土地,东湖一村村委会欲与刘某等人协商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但协商未果,一直未达成一致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015年11月30日,东湖一村村委会将刘某等三人诉至岚山区人民法院。岚山区法院安岚法庭承办法官组织刘某等人与村委会调解,在法官依法依理的劝导下,刘某等人当即表示同意配合政府拆迁工作。2015年12月6日晚 19时许,刘某等人终于与东湖一村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拆迁协议正在落实中。岚山区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赢得了当事人、虎山镇党委政府及拆迁指挥部的信任和赞誉,有力推进了山钢建设工作。高阳  曹建华  

日照公布2015年度“十大要闻”“十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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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齐鲁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胡科刚)近日,日照市中级法院举办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要闻”“要案”评选活动,评选出 “要闻”10个、“要案”10个。该活动旨在展示2015年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成果,进一步弘扬法治理念,提升社会公众学法知法用法水平。

  十大“要闻”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来日照调研指导工作;市委出台意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中院全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东港区法院首试全媒体直播庭审;东港区法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岚山区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莒县法院大力推进执行警务化建设;莒县法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五莲县法院“正心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开发区法院推行审委会委员挂庭办案制度。

  十大“要案”分别是:刘海洋特大贪污案;仲冬冬等16人特大贩卖毒品案;周家兴等20人特大拐卖儿童案;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刘跃进故意伤害、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案;袁二平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庞玉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秦四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孙某与方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荆兆奉寻衅滋事案。

  附:2015年度全市法院十大“要闻”“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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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 闻

  要闻1: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来日照调研指导工作。12月17日,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一行,在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陪同下,专程来日照调研工作。周强先后视察了日照港集团、东港区人民法院及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强对全市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发展”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日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要闻2:市委出台意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11月9日,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 队伍建设、装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持。这是继2007年市委出台《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意见》后,专门以市委名义就人民法庭工作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

  要闻3:中院全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中院主动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全省法院较早设立了金融审判庭,加大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参加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活动,年内,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企业借款等案件2056件,同比增长20.52%。组织开展商事审判专项调研,及时主动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要闻4:东港区法院首试全媒体直播庭审。2月3日,东港区法院与日照齐鲁网合作,首次采用全媒体方式,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视频+图文”全程同步直播,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脑、手机等多种终端同步收听收看开庭实况。以此为标志,开启了全省基层法院通过全媒体方式直播庭审的先例。目前,该院已建立了全媒体直播长效机制,定期择取群众关注度较高、普法宣传意义较大的典型案件面向社会直播,年内,该院共全媒体直播案件6起,网友点播量达24万余次,留言480余条。

  要闻5:东港区法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东港区法院加大工作力度,打造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先后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改造诉前调解中心,制作诉讼服务“二维码”,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岗”,在派出法庭设远程立案窗口,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该院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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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闻6:岚山区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近年来,岚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法院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也是继东港区法院、莒县法院、五莲县法院之后,全市第四家被授予该称号的基层法院。

  要闻7:莒县法院大力推进执行警务化建设。莒县法院积极推进执行警务化建设,着力破解“执行难”。将执行局和法警队归口管理,由一名院领导统一指挥调度,成立20个执行小组,通过凌晨出击、加班加点、错时执行、假日出警等多种举措,集中开展“治老赖、立法威、护诚信”“民生大执行”等行动,执行工作实现突破式发展。全年共执结案件1500余件,实际执行率71%,执行到位8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要闻8:莒县法院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莒县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参与组建交通、劳动、医疗三大专业化调处中心,依托10处人民法庭,实行人民法庭“全案全责制”,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纠纷源头性、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要闻9:五莲县法院“正心文化”建设成效显著。五莲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到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以“正心”为主体,“廉、和、信、礼、德”五处法庭文化为一体的“正心文化”体系,以“正心”扬正气,培养法官法治情怀,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法院队伍连续35年无严重违法违纪,《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要闻10:开发区法院推行审委会委员挂庭办案制度。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出台了《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挂庭办案的暂行规定》。所有审委会委员明确办案数量,根据各自业务特长,挂靠1—2处业务庭审理案件,年内,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审、执结案件近400件,发挥了表率作用,促进了办案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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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 案

  要案1:刘海洋特大贪污案。2010年5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刘海洋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及机关党委工作期间,利用经手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职务之便,采取让他人虚开发票,或自己虚开发票,虚列报销单据、虚开借据并伪造相关领导签名的手段,骗取公款13 895 150.6元,用于个人挥霍。8月27日,中院以被告人刘海洋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贪污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要案2:仲冬冬等16人特大贩卖毒品案。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仲冬冬、鲁绪清等16人先后多次在广东、江苏赣榆、日照等地贩卖毒品。其中,被告人仲冬冬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1 400余克,并非法持有毒品,其他被告人还容留他人吸毒、非法买卖枪支。11月19日,中院以被告人仲冬冬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被告人鲁绪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罚。

  要案3:周家兴等20人特大拐卖儿童案。自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周家兴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在山东省潍坊市等地多次为四川籍务工人员苏某等人居间介绍,向他人贩卖刚出生的婴儿。其中,被告人周家兴实施拐卖儿童作案18起,拐卖儿童19名。12月31日,中院以被告人周家兴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李希兰等其他3名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法香等其他16名被告人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管制一年至二年不等刑罚。

  要案4: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案。8月17日,中院依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经清算资产3亿元,负债30亿元,从资产负债规模看,该案系我市迄今为止最大的破产重组案件。同年10月29日,中院裁定宣告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破产。这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实施后,中院受理的首起执行不能转破产案件,为化解“执行难”提供了新的思路。

  要案5:刘跃进故意伤害、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案。被告人刘跃进及其子刘某认为我市某医院在对其亲属厉某某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存在过错,系医疗事故。2014年7月,在与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被告人刘跃进先后两次组织数十人到医院门诊楼前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等,扰乱医院秩序。7月28日,刘跃进持刀捅刺了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协警、保安等人,致一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轻微伤。2015年5月,东港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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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案6:袁二平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2014年2月份起,被告人袁二平、梁海彬租赁五莲县某植物油厂的厂房,在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硫酸生产酸化油,产生大量含酸废水。后袁二平、梁海彬让被告人丁昌伟、袁安亮将20余油罐车共计300余吨含酸废水拉走,倾倒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高兴镇河沟内,造成了环境污染。6月4日,岚山区法院以被告人袁二平、梁海彬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污染环境罪,丁昌伟、袁安亮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刑罚。该案系全市首起因污染环境被定罪的刑事案件。

  要案7:庞玉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2013年11月,岚山区法院依法审结厉某诉庞玉峰离婚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二人离婚,现代牌伊兰特轿车一辆系厉某婚前个人财产,归厉某所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庞玉峰一直占有轿车拒不归还给厉某。后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5月28日,法院执行人员在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一楼区西侧执行该涉案轿车时,庞玉峰强行阻拦法院执行人员导致执行未果;后庞玉峰又将轿车开至江苏省赣榆县其亲戚家中藏匿。2015年1月15日,岚山区法院以被告人庞玉峰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要案8:秦四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015年5月底,被告人秦四堂先后两次从山东省胶州市营海镇某盐业公司处购买大粒盐、粉碎盐等工业盐800公斤,在五莲县中至镇尚家官庄村、下何家沟村等地向村民销售,供人食用,先后销售工业盐共计114.35公斤,后被盐务部门查获。经检测,其销售的工业盐中碘含量均不符合食用盐中碘含量标准。10月14日,五莲县法院以被告人秦四堂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要案9:孙某与方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孙某与方某、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寿光市人民法院2009年依法判决方某偿还孙某借款1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方某、于某均未还款,孙某向寿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长期未能执结。2013年,案件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方某、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2015年7月,方某在乘坐飞机时被拒乘。后,方某主动联系孙某,履行了判决义务,并到法院交纳案件执行费,请求撤销对他的信用惩戒。2015年7月29日,孙某向五莲县人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本案因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最终得到执结。

  要案10:荆兆奉寻衅滋事案。被告人荆兆奉因反映宅基地、口粮田等问题,多次到不属于信访接待场所的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美国驻华使馆周边等地区非正常上访,经北京市公安机关教育、训诫、行政处罚后,仍数次进京非访,在上述地区起哄闹事,并在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0月10日,莒县法院以被告人荆兆奉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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