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月英、陈靖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紫晶鲁菜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宝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3346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51110.5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栾兆竹:本院受理原告张雁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3560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88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律师费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付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悦晓、朱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子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古金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博古金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维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京光、齐美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龙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小群、范晓: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战敏: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振海: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忠辉: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圣强: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福林: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世在: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欣培: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付强: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龙: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江: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强: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培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代月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晓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朋朋: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娟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慕米良、高薇薇:本院受理原告袁德志诉被告慕米良、高薇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梦之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斌诚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返还装修款;2、赔偿原告装修期间房租、员工工资、住宿费及营业损失等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德远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李海娜:本院受理原告李华伟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安进出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魏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联升餐厅视频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律师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泽会议培训有限公司、李萌、李泽:本院受理原告吴秀莲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偿还不当得利本金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律师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林,山东新佳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3民初91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长城建设珠海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纪霞与被告淄博博山锦阳建工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长城建设淄博有限公司、广东长城建设珠海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3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宝琅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凯博经贸有限公司、李刚、唐霞、闫广博、曹玉花:本院受理上诉人中东石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支行,原审被告淄博宝琅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凯博经贸有限公司、李刚、唐霞、闫广博、曹玉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3民终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安琪尔电动车厂有限公司、淄博百盛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房玉强与被上诉人林树杉及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驳回房玉强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3民终7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立明: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建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答辩期间内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我院作出(2018)鲁0321民初283号民事裁定书予以驳回。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伊兰花、淄博盛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与于乃众、周洪玲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21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耿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评估你名下位于桓台县云涛生活区80号3单元402室的房产(产权证号:08-1017085)一处。自发起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江秀乾:本院受理原告闫德斌与被告江秀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沂源县人民法院 朱庆明:本院受理原告周玉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源县人民法院 李效法、张振花、李爱彬:本院受理原告熊自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鲁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源县人民法院 桓台润丰食用菌有限公司、邢兆永、马铭婕:本院受理原告陈文德诉被告桓台润丰食用菌有限公司、邢兆永、马铭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桓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周仕香:本院受理原告梁明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323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沂源县人民法院 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陈加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陈加生、滕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滕怡不服我院作出的(2017)鲁0302民初267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高同敬、贾艳齐、王守玉、邵建青、刘玉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石方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112民初181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塑胶公司、济南海发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杨传涛与被上诉人济南市塑胶公司、被上诉人济南海发商贸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被上诉人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8)鲁01民终50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青芳、何青贵、何青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何青盛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何青盛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何青盛的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国祥:我院受理的原告杨雪松诉被告徐文宾及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5日作出一审(2017)鲁0112民初338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徐文宾不服提起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徐文宾的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2017)鲁0112民初3381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徐文宾的判决,重新审理改判;2、上诉费、公告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新:本院受理上诉人孙爱波与被上诉人张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民终2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茂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玉诉你公司期货交易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01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宁、郑元超、王春红、贾宁、郑惠敏: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被告郑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3987号】,原告要求1、依法判决六被告共同归还本金769557元;2、依法判决六被告共同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769557元为计算基数,自2014年5月3日起至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所得;3、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一切诉讼费用。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史永江、包学英: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家波、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592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佳轩置业有限公司、刘西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戈云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佳轩置业有限公司、刘西祥(2018)鲁0102民初3705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佳轩置业有限公司、刘西祥:本院受理原告王保锐诉被告济南佳轩置业有限公司、刘西祥(2018)鲁0102民初3706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米磊、李金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米磊、李金艳共同共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73100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29号3号楼1-402室房屋一套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5执514号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8)第026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8)鲁0105执514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米磊、李金艳共同共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73100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29号3号楼1-402室房屋一套,众合评(鉴)字(2018)第026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米磊、李金艳共同共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73100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9号3号楼1-402室房屋一套评估价值为117.36万元。你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文婧: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刘文婧名下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2966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8-1号楼2601室房屋一套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5执515号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8)第2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8)鲁0105执515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刘文婧名下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2966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8-1号楼2601室房屋一套,众合评(鉴)字(2018)第2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刘文婧名下的济房权证天字第229663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8-1号楼2601室房屋一套评估价值为200.74万元。你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朱嵘: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朱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借款本金183545元;二、被告朱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借款利息114.53元。三、被告朱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本金183545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四、被告朱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代理费11463元;五、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 公司有权对被告朱嵘所有的讴歌MDX3664CC黑色越野车(车牌号为皖AT711L)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382元,由原告济南北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1422元,被告朱嵘负担4960元。现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宏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赵宏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借款本金49075.74元;二、被告赵宏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49075.74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三、被告赵宏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代理费3438元;四、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有权对被告赵宏海所有的哈弗牌黑色汽车(车牌号为皖AQ6175)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786元,由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400元,被告赵宏海负担1386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宣礼园: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宣礼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借款本金22646.58元;二、被告宣礼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本金22646.58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三、被告宣礼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元;四、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有权对被告宣礼园所有的吉利牌黑色汽车(车牌号为皖AS2467)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50元,被告宣礼园负担75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钱龙飞: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钱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借款本金24882.49元;二、被告钱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24882.49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三、被告钱龙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元;四、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有权对被告钱龙飞所有的宝骏牌白色汽车(车牌号为皖ABJ173)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80元,由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50元,被告钱龙负担83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355号民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晓红、王朋、李国文、付玉民、山东金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文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祥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成巩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师文军诉被告吕书龙及你们案外人执行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原告师文军对该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殿福:本院受理李清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储晓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1337号】,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053元及利息538元(以55053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8日起按年利率24% 计算,暂计算至2017年11月7日),并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2823元;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邮寄费等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储晓宇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仁卫:本院受理的原告于俊洁诉被告马仁卫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不准于俊洁、马仁卫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于俊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宾: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敏诉你离婚纠纷(2018)鲁0112民初5136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李嘉骏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周广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周广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985.24元及罚息、逾期违约金;驳回原告孙敏其它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祝旭: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06.7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606.7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06.7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606.7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祁俊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359.0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7359.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4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家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297.2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2297.2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周刚: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判决不准原告刘建卿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4民初4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