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兵、杨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张志磊、张永升、张钦奎、张钦雪、张钦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4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双卫、孙增友、丁福启、李友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4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2018年7月27日 寿光华诚嘉和经贸有限公司、寿 光捷航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翔物流有限公司、王秀东、潍坊顺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 )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永志:本院受理于秀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3 民初 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汇力达钢管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宝顺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民初 29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小明: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03 民初 6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寿光捷航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大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潍坊三松食品有限公司、闫岩、王秀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安丘市玻璃厂、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日14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金之汇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兴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 )期满后第 3日 8时 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付乐亮、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刘新刚:本院受理原告许永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 )期满后第 3日 8 时 45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小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光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民初 10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劳荣树、宋荣芬、劳荣根、山东省阳信县利涛工艺有限公司、袁立涛:本院受理的 (2017)鲁 1602 民初4219 号原告滨州市众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阳信丰源科技有限公司、劳荣树、宋荣芬、劳荣根、山东省阳信县利涛工艺有限公司、袁立涛、阳信县宁安科技有限公司、魏建平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421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怀朋、王翠芬:本院受理的 (2018)鲁 1602 民初 11号之一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山东汇皓利食品有限公司、怀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602 民初 1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霞、卢军振、舒凤:本院受理的 (2017)鲁 1602民初2794 号原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279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段振民、段龙龙:本院受理原告崔真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 11月 20日 14: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谢金峰、刘相荣:本院受理原告于志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08: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隋鲁梅、董波:本院受理原告张秋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0:0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蒙、董慧:本院受理原告霍凯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1 月 19日 14: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谭红艳、王希华:本院受理原告夏凤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 11月 19日 08: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付海东、鲁红玲:本院受理原告牛艳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1 月 20日 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树棋、田海峰: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 11月 20日 10:0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杜聪聪:本院受理原告刘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月19 日 08: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贞: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月19 日 10:0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于洪洲:本院受理原告赵炳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月19 日 14: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段磊、管璇、杨恒营:本院受理原告杨世凡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请求 1.依法解除对滨州市渤海十一路 918 号祥泰麒麟阁 35 号楼 1-1401 号房屋的查封保全措施;2.请求依法确认上述房屋归原告所有;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2 月7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齐群群、侯云超、肖文君、傅风华、崔国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常鲁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35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曹聪:本院受理的原告顾伟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民初 1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董冰、董璐璐、董玉亭: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3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国玉:本院受理原告曹景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 民初37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宗利:本院已受理董爱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马基勇、李堂华:本院已受理刘德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人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众祥装饰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6 民初 14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石光海:本院受理原告刘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神乐:本院受理申请人邹学山申请宣告你公民死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6 民特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桥荫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王管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桥荫建设有限公司、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杨磊、宋光全、孙清华、任何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3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曹守华、王俊霞、张卫华、成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高吉卫、崔新利、李学忠、王万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4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孙子兵法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润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阿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腾达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民初 3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包福林:本院受理原告胡洪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 民初 3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徐志刚、淄博安润德经贸有限公司、曹伟伟、张静: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徐志刚、淄博安润德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内蒙古太格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该票据记载:出票人为山东东冶金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票据号码为 4020005221932766、收款人为山东省博兴县众成板业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 2017 年 8月 8 日,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8 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请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博兴县人民法院 韩心兵、陈热:本院受理原告尹胜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实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3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韩克坤: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博昌街道新视窗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云涛: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博昌街道新视窗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立龙、刘云翔:本院受理原告刘艳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奇奇:本院受理原告郝芳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相晨:本院受理原告程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赵春辉、张玉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博兴县晟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常沙 :本院受理原告刘增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邵卫东、郭爱、刘洪永:本院受理原告崔文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周克庆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孙江、刘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博兴县中实板业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4 时 0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崔康、刘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堰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伊春市乌马河区通运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盟科汇营销服务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刘国庆: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全直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7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堰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伊春市乌马河区通运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盟科汇营销服务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刘国庆:本院受理原告苏群峰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堰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伊春市乌马河区通运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市盟科汇营销服务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刘国庆:本院受理原告杨哲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艳华、吴国庆:原告张克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0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淑平、陈鲁宾:本院受理原告牛耿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立辉、解桂荣:本院受理原告李勇与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6 民初 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明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彭文俊、张素兰:本院受理了原告黄学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韩店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高东申请宣告高金东公民死亡一案,于2017年7月 22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现已届满。高金东仍下落不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于2018 年7 月23日依法作出(2017)鲁1626 民初 6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高金东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淄博王海亮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邹平县周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向阳:本院受理原告滕恒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 民初 4482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丰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本院受理边昭军与你及王银芝和山东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6 民终 8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双顺:本院受理原告刘可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徐福华:本院受理原告马士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王新国、房贤溪、马新刚、马新国、谢春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新国、房贤溪、马新刚、王新国、谢春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新刚、房贤溪、王新国、马新国、谢春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明军、付友军、刘建强、付广来、周曰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庆路、马居国、马永保、马建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奎军、马召军、马召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马召军、马奎军、马召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艳亮、张在禄: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在禄、张艳亮: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郎永霞、张艳亮、张在禄: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1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兴宝、刘兴伟、苏宝: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强、张永伟、张志军、张志远、张生: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时5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苏洪成、苏明委、孟祥强、孟祥庆: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永伟、张强、张志军、张志远、张生: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尹召起、孟祥京、苏洪知、苏明福: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在伟、张国霞、苏恩军: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侯永顺、侯曰亮、侯永财、高义兴、侯志敏: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1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侯云彪、侯志东、侯云光、侯顺庆、侯顺涛: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侯曰富、侯志鹏、侯曰德: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华宝、王从敏、王从杰: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乐东、隽恩昌、王照庆、隽大勇、许仕德:本院受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英吉、张新永、于新国、高学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于新国、张英吉、张新永、高学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邵国珠、潍坊市德胜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3执恢311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按照(2015)寒民三初字第153号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自登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潍坊市德胜置业有限公司登记在王芳名下的位于潍坊市坊子区长宁街以北、行政街以南4467号德胜新城东区1号楼2-202、4-401房产(证号:坊子预售证字第00004467号)进行评估,并于本公告期满后第15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将随机选择,并于选择机构后第10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现场进行勘验评估,并于现场勘验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认可该报告书。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6/06直至该网络拍卖程序结束,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建辉、徐雪亮:本院受理张志强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8年7月25日刊登的荣成人民法院公告中,荣成市荣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原联系人为王芳,联系电话为18660366756,现更正为联系人:王晓军,联系电话:15554478329。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王春雷,身份证(证号:370102197802133715)不慎丢失,声明挂失。 平度胜德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正本(证号215020111227)遗失,声明作废。 青岛世杰广告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转账支票,支票号:08301496,金额:4277.16,声明作废。 因平度新胜利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为215020221275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书》正本丢失,现特此声明作废。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颜彦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200210840597,流水号10816387)不慎遗失,现声明挂失作废。 孙有杰:本院受理原告商令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8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田小羽、范开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兰春秋:本院受理原告赵西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群霖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黄明山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1122执6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2018)鲁1122执61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莒县人民法院 孙庆成:本院受理原告谢文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女孩孙得慧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财产依法分割。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洛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费洪霞:本院受理上诉人韩忠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11民终1354号],因通过邮寄、直接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已受理原告冯启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1121民初16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4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董好军:本院受理原告赵林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121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宋学强、薄群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鹏、田勇:本院受理(2018)鲁1102民初2651号原告王振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邦瑞:本院受理原告杨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02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贾杰先: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姚清觉:原告刘历广与你和韩敬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石臼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沙文芹、沙来芳:本院受理的原告沙文明与你们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涛雒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淑君、孙振华、何金宝、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一抹绿茶业有限公司、日照鑫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夏文博、孙凤: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峰、宋芹、日照政坤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明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何金宝、夏文博、孙凤、叶景东、孙秀: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君澜服装有限公司、日照市瑞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日照雅恒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厉平福、郭江苗、曹士军、许君、曹馨予、焦安磊、李宗丽、庄鹏、卜宪峰、庄丽萍: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旺可丰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万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聚福物流有限公司、冯启林、董波峰、吴云翠、秦花、田强、王均良、闫俊娟、郭江苗、厉平福: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景东、孙秀、夏文博、孙凤、安淑君、孙振华、日照名耕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传花:本院受理刘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91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鑫奥特商贸有限公司、日照艺霖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日照佛煦经贸有限公司、日照冀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赵龙军、于春雷、张荣香、张永进、吕东霞:本院受理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91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邹红久:本院受理安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美:本院受理原告邱晓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美:本院受理原告荆学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董建科:本院受理原告李竹昌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玉坤:本院受理原告邓奎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邓奎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1277号案件邓奎武提交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孙有杰、李起、山东桂华锦鸿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们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9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刘淑珍、安晨:本院受理(2018)鲁1102民初816号原告张元青、安宝川、安丰格、安向华诉你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龙龙:本院受理(2018)鲁1102民初446号原告宋祥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学士:本院受理原告王典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可名:本院受理原告肖光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03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可名:本院受理原告陈同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03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马召坤、马奎军、马召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