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瑞德嘉商贸有限公司、刘世超、吴德欣、刘侠远:杨妍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 2015 李商初字第 1003 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3 执异 7 号执行异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
(责任编辑:fz001)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史玉华、孙成好、王大升:本院受理原告相世明与被告史玉华、孙成好、王大升、高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83 民初 98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明洋、綦云: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明洋、綦云:本院受理原告孙盟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马晓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83 民初14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德发:本院执行的刘培生与刘德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83 执 1717 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7)鲁0283 民初 729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周鹏、樊玲、青岛洛嘉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兰彬东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83 执 1789 号执行传票、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执行局第九执行团队领取执行传票、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在送到之日起七日内如实申报财产。你应向法院缴纳案款 1337076 元及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执行费15771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任增安:本院受理原告张秀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3 民初16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杜桂文、王非英、张升杰、宗先红、郭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杜桂文、刘美强、付光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方正无缝钢管厂:柳凯、雷云聪与你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拟对你公司位于平度市开发区青房地权平自字第 11048 号房屋一处、位于平度市香店工业园平房私字第 42209 号房屋一处、位于平度市香店工业园(2003)字第00039 号土地使用权一处、位于香店街道办事处驻地平集用(2006)第 00012号土地使用权一处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选择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法院摇号室选择评估机构。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宋荣进、路建波:本院受理原告沈长基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房地产使用权买卖契约》、宋荣进向原告赔偿双倍定金 1.5 万元,路建波承担连带责任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路法庭第313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姜培忠 申请宣告姜培成死亡一案。申请人姜培忠称,姜培成于 1999年 5 月4 日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姜培成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姜培成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姜培成情况,向本院报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浩杰、丁天凤:本院受理原告孙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侯涛:本院受理原告岳瑞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民初 65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中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隋振彭、李亚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三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中盛公司向原告支付 3732094.42 元及自2018 年1月 1 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隋振彭、李亚军对以上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隋振彭、李亚军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六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 李建耀 宣告被申请人李永利死亡一案,经查李永利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李永利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英男、刘思瑞、青岛汇今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志、罗孝宏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房屋售房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 45 万元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路法庭 313 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房海霆:本院受理原告杜群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原告杜群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0 元,由原告杜群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3 民初 87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萌:本院受理原告毛元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闫明:本院受理原告宋光梅诉你、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 民初 39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艳秋、周晓、连忠心:本院受理原告李琴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彩云:本院受理鞠顺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84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敏、姜胜波、张云超、史小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艳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治军:本院受理的魏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3533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合众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合众民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春虎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203民初 3174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桂华、王蕊:本院受理原告刘德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40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培涛: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290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培海: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28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华正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红: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300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树平: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30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曲晓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5295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超: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29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衣服让: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529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曹月芹: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5302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530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佳男、于宝军:本院受理原告贾二民诉于佳男、于宝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皎:本院受理原告贾二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青:本院受理原告项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佳慧:本院受理薛帅与你探望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尹京绪、李文孝:本院受理原告周晓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蔡宝利:本院受理原告李宝良诉你及丁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代银:本院受理原告张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浩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蔡明、康韶:本院受理原告姚瑞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洁琼: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强: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430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海涛: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玉清: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7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肖华: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0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玉成: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603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冬冬: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605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顺华: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60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志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连敏: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602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琳: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4604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丽霞: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89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金海: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592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卜祥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4600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蓝猫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5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维:本院受理原告孙欣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太力健本草肉灵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雪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03 民初 6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5 月 24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郑程文 申请宣告失踪一案。申请人郑程文称,王建会于2007 年 10 月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建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建会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建会情况,向本院报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康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支付原告购房款 417500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45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4 户房屋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15 年 8 月 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161851 元,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45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3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 112176 元,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5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5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 112176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民初45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7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 218502 元,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5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9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40976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4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2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 112176 元,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4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1 户房屋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15 年 8 月 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218502 元,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45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10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43087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4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8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42896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5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与原告之间就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项目 3 号楼 10 层 1006 户房屋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于 2015 年 8 月6 日解除,判决你支付原告赔偿金 112176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民初45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许振友: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保障中心诉许振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被告返还已超期占用的“西仲路 22 号”房屋,面积约 110 平方米;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的房屋使用费 16665 元;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833 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民一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坤刚、刘晓艳、王悦聪、王娟、李明星、韩春花、青岛华丰隆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岛龙湾福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薛坤刚、刘晓艳、王悦聪、王娟、李明星、韩春花、青岛华丰隆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岛龙湾福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202 民初 32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亚君、薛文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王亚君、薛文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 民初 25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英杰、李桂云、山东东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莱州市泰星隆工贸有限公司、曲柏豪、高俊艳、曲万奎、陈丰华、任英杰、李桂云、山东东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202 民初 25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高金绪、金瑞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陆继承、匡瑞香、青岛泰之峰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唯美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洋、王馨悦、刘炳富、杨玉萍、青岛崇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福荣麟工贸有限公司: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刘洋、王馨悦、刘炳富、杨玉萍、青岛崇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福荣麟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202 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立忠: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如逸就(2017)鲁 0202民初 493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怡: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如逸就(2017)鲁 0202 民初 493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海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崔海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 1954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崔海霞名下位于胶州市龙州路龙州花园小区 4 号楼2 单元 702 户房产;二、青岛泰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泰城估(2018)200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13.4412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玉章:本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10217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孙玉琴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之日起 3 日内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协助申请执行人孙玉琴办理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75 号丁香港花园 D 区1-2 层、横轴12-13 号房纵轴 D-A 号房屋 50% 产权份额的过户手续,支付申请执行人诉讼费用24280 元。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信诚铸机有限公司、青岛黄河铸造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苏文华、孙公斗: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信诚铸机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黄河铸造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被告苏文华、被告孙公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利息850506.56元(暂计算至 2018年 4月 10日)至世纪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有关的一切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大伟、孙继燕: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郭大伟、被执行人孙继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执异84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洋工艺品有限公司、毛瑞先: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鑫洋工艺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毛瑞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执异79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蜜佳鞋业有限公司、鲁扬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蜜佳鞋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鲁扬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执异 88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善国、潘建花: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言许与被执行人宋善国、被执行人潘建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 执异 89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边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辛克海、杨安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云霄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海边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辛克海、被执行人杨安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 执异 78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润宁福霖商贸有限公司、马先锋: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江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润宁福霖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马先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执异63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利鸿商贸有限公司、杨红、杨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利鸿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杨红、被执行人杨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执异 634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涛、戚昌妮、青岛凯琪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赵涛、被执行人戚昌妮、被执行人青岛凯琪达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执异 63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路嘉飞、丁蔚: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葛高飞与被执行人路嘉飞、被执行人丁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执异 639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长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信莱伟业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烟台行健经贸有限公司、被告烟台莲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毛训军、被告李长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虞万芳、项贤强、王宁宁、修正太、张迎芳、青岛亨润来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富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青岛均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林玖号资产管理中心、青岛东方盛林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玖汇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艺峰、郑海蓉:本院受理原告张森诉你退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55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逸影城有限公司、李延安、鹿伟、青岛飞沃商贸有限公司、李鹏、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62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端环:本院受理原告宋岭峰诉被告冯守军、冯秀梅、冯守强、第三人曹义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三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2、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店商互联(青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生荣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秋寝装有限公司、秋英哲、李美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滨海人家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青岛金秋寝装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剩余借款 22.4 万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秋英哲、李美花对本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逯良忠、寻亚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医秘方研究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新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智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超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智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发亮、张长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民初 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魏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民初 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晓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202 民初 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光辉、陈梅云: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 民初 21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青娟:本院受理原告李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 民初 57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源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娜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60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晓君:本院受理原告霍燕诉被告王晓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 1.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 681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新炜:本院受理原告赵安德诉被告李新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 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11 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涛、苏晓亮:本院受理原告赵洪亮诉被告于涛、苏晓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 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5 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希森、袁翠翠、王伟、白广勇、聊城市东昌府区厚德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 0102 民初 506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卫动物医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卫平、徐兵、马海叁、郑金娥、王志敏、吴广凤、魏道亭、张民美: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0102 民初 513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汉通电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2 民初24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傅勇:本院受理原告李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0102 民初 125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曹文昕:本院受理原告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被告李江波、乐陵市兴农农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78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褚长征: 本院受理的 2018 鲁 0103 民初 430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禾、王琥:本院受理的 2018 鲁 0103 民初3731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忠江、靳丽红、山东富金山商贸有限公司、黄元斌、孟丽萍: 本院受理的 2018 鲁 0103 民初4313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纵横天下旅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18)鲁 0103 民初 4616 号原告李月金诉你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毅:本院受理的 2018鲁 0103 民初 4749 号山东佳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祁由振、郭莎、祁璐花、张秋玲: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 4255 号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曲广平、杜会娟、济南金源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杜拥华、梅长清、杜忠信、潘素爱: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 4319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翔宇商贸有限公司、洒波、洒洪芹、李长安、洒荣壮、孔相伟、宋绪鹏、于玲:本院受理的 2018鲁 0103 民初 3948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马进: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03 民初27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泉乐韵美电子有限公司、袁帆、闫早娟: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赵鑫、张信娟、济南睿辰众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赵鑫、张信娟、济南睿辰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起上诉,因此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济南分行及被告赵鑫、张信娟、济南睿辰众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共二份。限你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峰、商猛、何丽、枣庄慧福堂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楼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志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 民初 1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桂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 民初 7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唐县东阳精密机械测控有限公司、聊城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高唐润泽家纺有限公司、孙斌、郭经美、蒋书阁、崇霞、张红芳: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7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8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聊城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高唐县东阳精密机械测控有限公司、山东高唐润泽家纺有限公司、孙斌、郭经美、蒋书阁、崇霞、张红芳: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7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8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高唐润泽家纺有限公司、聊城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高唐县东阳精密机械测控有限公司、孙斌、郭经美、蒋书阁、崇霞、张红芳: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8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聊城市川野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达钢球有限公司、李小琴、金其田、许杰之、邢雪华、孙怀民、庞爱英、齐俊青、齐红霞: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8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9日 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恒达钢球有限公司、聊城市川野轴承有限公司、李小琴、金其田、许杰之、邢雪华、孙怀民、庞爱英、齐俊青、齐红霞: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8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9日 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冠祥板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德鑫板业有限公司、张彦、朱春华、刘华春、高书霞、王吉国、李居广、张梅菊: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9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月 10 日 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国威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宇曼迪专用车有限公司、代春景、潘凤民、钱德峰、闫书环、钱纪强、赵书停: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39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 10 日 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陈雪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陈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民初 3531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19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常发板业有限公司、钱金辉、牛艳磊、赵汝常、周书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常发板业有限公司、钱金辉、牛艳磊、赵汝常、周书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民初 3512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14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常发板业有限公司,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管秋菊,赵风忠,钱金辉,牛艳磊,赵汝常,周书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常发板业有限公司,山东聊城国强塑料有限公司,管秋菊,赵风忠,钱金辉,牛艳磊,赵汝常,周书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15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 月18 日下午 14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山东弘达轴承有限公司、王海军、梁敬霞、赵庆达、林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山东弘达轴承有限公司、王海军、梁敬霞、赵庆达、林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3516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2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金纬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恒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晨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范杰思、王霞、范兴虎、谢海英、王化举、郭学明、郭海霞、张子山、郭海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华通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金纬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恒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晨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范杰思、王霞、范兴虎、谢海英、王化举、郭学明、郭海霞、张子山、郭海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32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8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弘达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林霞、赵庆达、王海军、梁敬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弘达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林霞、赵庆达、王海军、梁敬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49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穆凤程、蔚文国、赵俊红、张银生、赵俊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穆凤程、蔚文国、赵俊红、张银生、赵俊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民初 3550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19日下午 14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天龙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冠县九洲电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神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福路德路桥设施有限公司,李庆,周孟江,梁延芳,周孟朝,贾月华,卢耿昌 ,李涛,卢耿泽,王秀叻: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天龙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冠县九洲电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冠县神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福路德路桥设施有限公司,李庆,周孟江,梁延芳,周孟朝,贾月华 ,卢耿昌 ,李涛 ,卢耿泽,王秀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29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18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张银生,赵俊青,蔚文国,赵俊红,穆凤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张银生,赵俊青,蔚文国,赵俊红,穆凤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3518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10 月 19 日下午14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冠县鑫冠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翰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宋新胜,樊甲民,翟付荣,赵广其,李秀玲,李儒君,卢佳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冠县鑫冠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翰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宋新胜,樊甲民,翟付荣,赵广其,李秀玲,李儒君,卢佳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3546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陈雪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 ,陈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47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9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陈雪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中兴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峰泉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振国轴承有限公司,杜振国,孙艳菊,潘桂朋,韩凤桥,吴瑞超,潘桂菊,吴俊立 ,陈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3530 号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9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祥增:本院受理原告李杰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12民初 66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判决被告刘祥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杰工程款 67500 元;案件受理费 1488 元,由被告刘祥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波、刘艳艳:本院受理原告杨振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 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112 民初 771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限被告张波、被告刘艳艳于本判決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振水借款本金 2 万元。二、限被告张波、被告刘艳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振水逾期借款利息(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 1月 1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 6% 计算)。三、驳回原告杨振水的其他诉讼请求。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翟纯明、蒋正英:本院受理原告蒋正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04 民初33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孟昭锁:原告张志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12 民初 6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孟昭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志民房屋定金 11000元。二、被告孟昭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 3 万元。三、被告孟昭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志民律师代理费损失 2500元。案件受理费 888 元、公告费 600 元,均由被告孟昭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袁强、胡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昊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286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四维网联通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鹏: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被告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刘冰、被告刘克胜、被告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王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 793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张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0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张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0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于荣仓、张翠芝、高宝业、孙树堂、于婷: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荣仓、张翠芝、高宝业、孙树堂、于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 民初8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文、訾永祥、杨凤菊、陶恒先、周芹、刘佩利、韩素琴: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文、訾永祥、杨凤菊、陶恒先、周芹、刘佩利、韩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 民初 9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与被告山东迪克服饰有限公司、山东金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伟银凯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锦、刘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302 民初1427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 孔雨申请宣告孔德清死亡一案,于2017 年6 月27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于 2018年 6 月 28 日依法作出(2017)鲁 0103 民特 3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孔德清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文胜: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单文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40503.62 元。二、限被告单文胜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 5656.68 元。三、限被告单文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40503.62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9 月1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95 倍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1722 元,由被告单文胜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12 民初 64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秀辉: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孙秀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 8712.13 元。二、限被告孙秀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 2786.29 元。三、限被告孙秀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8712.13元为基数,自 2017 年3月 2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1.95 倍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130 元,由被告孙秀辉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 民初 64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道磊: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王道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14717.09 元。限被告王道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 2546.04 元。三、限被告王道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14717.09元为基数,自2016年 9 月 2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95 倍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 370 元,由被告王道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12 民初 64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益:本院受理原告宋秀莲、原告李欣、原告李兆山诉被告刘殿功和你共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刘殿功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鲍山法庭(历城区济钢新村 )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岱收: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被上诉人靖长龙、戴照军及原审被告杨岱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 民终 21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鹤丹:本院受理原告常哲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现福、崔发秀: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康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你们作为第三人。原告济南圣康食品有限公司就(2017)鲁 0103 民初7725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盖廷齐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 :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向原告返还购房款 28 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28万元为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由被告程平、杨刘军、戴召俭及第三人李成华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 10 月12日 9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程炜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 :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向原告返还购房款 30 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由被告程平、杨刘军、戴召俭及第三人李成华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程炜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 :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向原告返还购房款 30 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由被告程平、杨刘军、戴召俭及第三人李成华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程平、杨刘军、戴召俭、李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程炜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 :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乡村家园别墅买卖合同无效;2、被告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向原告返还购房款 30 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从付清全款之日到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以3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由被告程平、杨刘军、戴召俭及第三人李成华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 10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国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延波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三羊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郓城金阳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春达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四达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顺兴木业有限公司、王传艳、黄敬香、陈传文、赵爱平、仲全庆、王彦军、陈传雪、魏秀兰: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53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月 22日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郓城中海沥青有限公司、山东禾丰生态肥业有限公司、荣凡生、李文娟、李伟、郑树斌: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353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 22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禾丰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山东郓城中海沥青有限公司、荣凡生、李文娟、李伟、郑树斌: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353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 10 月 22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昌顺机械有限公司、郓城海鹏鞋业有限公司、汤雪芝、罗军、张良先、李风松: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52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10 月22 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郓城海鹏鞋业有限公司、郓城昌顺机械有限公司、张良先、李风松、汤雪芝、罗军: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52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8 年10 月22 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佳荣: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利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02000 元。2、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第一部分自2018 年1 月 12 日起计算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止为8733.33 元(以本金 1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 2% 计算),第二部分自 2018 年5 月24 日起计算至两被告支付完毕之日止(以本金 10 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 2%计算)。3、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 万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韩作平:本院受理原告任绍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12 民初 7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韩作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任绍峰借款本金 12000 元。二、限被告韩作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绍峰逾期借款利息(以12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 1 月 22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6% 计算)。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为先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仲维举诉被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12 民初3545号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71260 元及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0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义成、程秀荣:本院受理原告冯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 10 万元并支付利息(以 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 2 月 11 日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 15 日、30日。并定于 2018 年 10月 15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冠县华瀚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冠县鑫冠机械有限公司,李秀玲,赵广其,李儒君,卢佳丽,樊甲民,翟付荣,宋新胜: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54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月9 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冠县华瀚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冠县鑫冠机械有限公司,李秀玲,赵广其,宋新胜,翟付荣,李儒君,卢佳丽,樊甲民: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354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月9 日上午9时40 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山艺琴行: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艺术学院开发总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 8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易通汽车百货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长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衍战诉你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姜隆楚:本院受理原告秦玉莹诉你(2018)鲁 0102民初 3739 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申请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