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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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8-07-02 22:4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袁梦雪:本院受理青岛金瑞商业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及洪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袁梦雪:本院受理青岛金瑞商业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及洪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永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优道极致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与被告王德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你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于2018年1月26日裁定按你方撤诉处理。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788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00分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友振、候典粉、王东宁、李开敬、高艳、冯希朋、王双、王元光、梁桂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友振、候典粉、王东宁、李开敬、高艳、冯希朋、王双、王元光、梁桂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东宁、李开敬、孙友振、候典粉、高艳、冯希朋、王双、王元光、梁桂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东宁、李开敬、孙友振、候典粉、高艳、冯希朋、王双、王元光、梁桂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元光、梁桂霞、王东宁、李开敬、孙友振、候典粉、高艳、冯希朋、王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元光、梁桂霞、王东宁、李开敬、孙友振、候典粉、高艳、冯希朋、王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黄茂林:本院受理原告济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茂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30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许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力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永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18)鲁0830民初1077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戴卫民: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才与被告戴卫民、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苑庄镇延地粮食购销站:本院受理原告张来新、孙振荣、孙香菊、马芝杰、马家华、马加本与被告汶上县苑庄镇延地粮食购销站买卖合同纠纷六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30民初418、419、421、422、425、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赵洪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敏敏与被告赵洪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高书东与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高书东的申请,作出(2015)汶执字第19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请求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査。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查明:被申请人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经过执行程序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本院执行转破产材料符合受理条件,于2018年5月29日裁定受理高书东对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为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开正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建筑设计院四楼;邮政编码:2720000:联系电话:侯涛(13053782788)张勇(13791701871)、0537-320108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中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中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汶上县中诚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8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汶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投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汶上县人民法院

    因债务人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本院于2018年6月4日裁定终结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汶上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本院根据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滕州分所审计,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36659.95元;经管理人审查核实,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2923560.77元。本院认为,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18年6月4日裁定宣告汶上郭仓井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汶上县人民法院

    赵守金:本院受理原告张芝生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顾克平:本院受理原告许海龙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瑞金:张祥均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鲁0883民初90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公告送达(2017)鲁0883执2127号执行裁定书和济宁市恒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济恒正评字(2018)第074号评估报告书,认定徐瑞金所有的鲁HDJ367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评估价值为7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之日起3日内履行义务。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次日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开拍卖。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东卿: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铁路新兴商贸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猛猛、张培年:本院受理原告米庆兰诉你们及李延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市光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亚林: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4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邱清芳:本院受理原告吕国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石翠兵:本院受理原告王雪玲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闫吉玉、范怀菊:本院受理原告王凤宁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岳冲:本院受理原告张贻华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闫吉玉:本院受理原告王其伟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忠远:本院受理原告邢佃庆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盛烨: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相启旺、相龙超、赵佃刚、赵计城、郑体红、孙亚周:本院受理原告李庆银、李怀民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孙传平、朱红:本院受理原告马士河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代凯、韩军、梁国良:本院受理原告孔凡坤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胡兴顺:本院受理原告李盛军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西卡乐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徐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程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国平、赵祥凤:本院受理原告樊凤喜诉你们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619号、(2018)鲁0883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东:本院受理原告刘运诚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金乡县金光工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鱼台圣宏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诉你、鱼台县佳客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鱼台县供电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7民初142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鱼台县人民法院

    祝远强:本院受理朱东亚诉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乡通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祝远强、张艳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民终1304号民事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海波:本院受理王桂梅诉田玉新及刘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民终1305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超:本院受理山东蒜都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诉尹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民终150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新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向阳与被上诉人张代启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民终19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理赔本金8048.43元,利息227.06元,违约金13029.62元(暂计至2018年1月9日,之后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合计欠款总额为21305.62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李宝英: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理赔本金10939.04元,利息308.54元,逾期保费1500.21元,违约金14959.28元,合计欠款总额为27707.07元(违约金数额按照合同约定自理赔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刘金龙: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理赔本金34642.42元,利息788.01元,逾期罚息76.7元,逾期保费3461.49元,违约金55142.571元,合计欠款总额为94111.19元(违约金数额按照合同约定自理赔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冬英:本院受理姜宏华诉你及陈君平、傅云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查封通知、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依法确认原告与第一、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2、判令第一、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吕世伟:本院受理朱延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24万元;2、判决被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加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3、本案诉讼费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济宁锐源超声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解除2015年4月22日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中安瓿超声波洗瓶机、甩水机、对开门干燥烘箱的买卖合同;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上述机器设备的货款112150.78元,二次吊装费用6500元,合计118650.78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君晟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孙振君、李延萍:本院受理杜广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三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4000元,其中40000元自2016年9月30日按年利率24%计息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15200元,共计692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星辉: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及烟台众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判决你立即向原告偿还透支本金75196.44元、利息1571.29元、违约金3897元(暂计至2017年6月26日),以上合计80664.73元,同时,自2017年6月27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利息、违约金等;2、请求判决被告二对你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请求判决原告对你提供的车辆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4、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贾俊朝、高艳春: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们及烟台久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主张:1、请求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透支资金本金65347.17元、利息1121.63元、违约金2628.23元(暂计至2017年10月25日),以上合计69097.03元,同时,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利息、违约金等;2、请求判决被告三对你们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请求判决原告对你们提供的车辆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4、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岩: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理赔本金10167.69元,利息224.66元,逾期罚息61.74,违约金12419.46元(以代偿数额10454.09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标准自2014年10月9日起暂计至2018年1月9日,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上述标准计算违约金),合计欠款总额为25132.21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吴忠良: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吴忠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院执行庭委托对被执行人吴忠良名下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宁海大街728号内10号楼2单元101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选择需要申请人、被执行人到场参与,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院定于2018年8月27日8时30分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法医室(213)选择鉴定机构,届时不到不影响鉴定机构的选择;并定于2018年8月28日10时00分到该房产处勘验该房产,届时请申请人、被执行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该房产处等候并配合现场勘验,届时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此公告。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郑敏、董昱: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被执行人郑敏、董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院执行庭委托对被执行人郑敏名下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566号11号楼1单元1402号不动产价值及屋内装修进行评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选择需要申请人、被执行人到场参与,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院定于2018年8月27日8时30分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法医室(213)选择鉴定机构,届时不到不影响鉴定机构的选择;并定于2018年8月27日10时00分到该房产处勘验该房产,届时请申请人、被执行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该房产处等候并配合现场勘验,届时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此公告。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赵红言:本院受理原告林旭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13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准予林旭波与被告赵红言离婚;二、婚生子林子涵由原告自行抚养教育;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840元合计1140元,由原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淑君、孙永林:本院受理原告高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13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孙淑君、孙永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5317元(自2016年2月23日至2017年11月30日、按年利率6% 计算),并支付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高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6元,由原告高伟负担369元,被告孙淑君、孙永林负担1237元;公告费840元,由被告孙淑君、孙永林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孙富山:本院受理原告张夏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鲁0613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夏云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2000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程玉风:本院受理原告李俊焕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8)鲁0613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29867.55元、误工费10200元、护理费907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1800元、残疾赔偿金95651.4元,合计146809.95元的70% 部分计102767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87元,由原告负担1344元,你负担2243元;公告费1120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葛桥:本院受理于瑞波诉你及梁建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梁建松对(2017)鲁0613民初15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现向你送达(2018)鲁06民辖终155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613民初1503号案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琳媄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再勇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所收的家装保证金50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贺鹏: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72005.35元(截止2018/02/23,欠款本金65903.05元,利息197.88元,费用5904.42元),利息、费用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刘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传强与被告刘英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13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杨传强与被告刘英离婚”。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华天庭:原告山东潍昌绿色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山东金帝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0613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山东潍昌绿色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汤学福、贺洪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建强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你们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327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0683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华令:本院受理原告任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丰好、宋彦珍:本院受理原告许秋美、宋志国、赵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们给付原告许秋美、宋志国、赵艳化肥欠款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569号民事判决,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丰好、宋彦珍:本院受理原告许秋美、宋志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们给付许秋美化肥欠款87100元,给付赵志国化肥欠款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565、567号民事判决,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永波:本院受理原告牛海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6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给付原告欠款383500元及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黄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胡力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63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91464.61元及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所尚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3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寇丕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3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焦桂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及莱州顺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268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邱双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三阳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众鑫包装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82075.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福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31135.93元及按年利率24% 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善杰:本院受理原告殷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殷松在诉讼过程中向本院申请撤回了对你的起诉,本院已裁定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683民初2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修述鹏、牟妍、尤丽、牟维超:本院受理原告赵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银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赵银娟、第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丰收:本院受理原告付英次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295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防动、段凤娥、利津华牧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东营市汇财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徐爱美: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099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娜娜、王振:本院受理原告史璟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329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秀平、管娜、刘文峰、管静:本院受理原告庞静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259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朱维俊(朱致庸):本院在受理原告胜利油田营海油气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日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冠华: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金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清波: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区博鸿建材经营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武琳: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纯涛、王新柱、张月峰:本院受理原告商小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世强:本院受理原告杨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敏: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姜鲁宁:本院受理原告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灵国、赵爽爽:我院在执行申请人李建军与被申请人马灵国、赵爽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李建军的申请,需对被执行人马灵国、赵爽爽名下的位于东营区南一路瑞都花园18幢1单元502室房产价值依法进行评估,拟备拍卖变现。因你下落不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9时00分到东营区人民法院113对外委托办公室(节假日依法顺延),依据《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册》选择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届时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工作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曹占龙、缪宗娥:我院在执行申请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曹占龙、缪宗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需对被执行人曹占龙、缪宗娥名下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590号6幢房产的价值依法进行评估,拟备拍卖变现。因你下落不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9时00分到东营区人民法院113对外委托办公室(节假日依法顺延),依据《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册》选择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届时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工作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阳、郭婷婷: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与东营市恒嘉商贸有限公司、陈曦、赵淑娟、陈阳、郭婷婷、曹海、周亚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陈阳、郭婷婷所有的位于东营区淮河路216号安兴南区18幢2单元2-202室(房屋所有权证: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84224号、第184225号)房屋一套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序程序,直至评估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边艳红:我院在执行申请人岳小峰与被申请人边艳红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岳小峰的申请,需对被执行人边艳红名下的位于东营区西三路8号1幢4单元502室房产价值依法进行评估,拟备拍卖变现。因你下落不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9时00分到东营区人民法院113对外委托办公室(节假日依法顺延),依据《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册》选择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届时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工作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曦: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与东营市恒嘉商贸有限公司、陈曦、赵淑娟、陈阳、郭婷婷、曹海、周亚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陈曦所有的位于东营区济南路7号26幢2单元2-502室(房屋所有权证: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83911号)房屋及东营区商河路62号1310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序程序,直至评估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礼军、庞亚利:我院在执行申请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礼军、庞亚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需对被执行人王礼军、庞亚利名下的位于东营区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无-901、无-902、无-903、无-904、无-905五套房产的价值依法进行评估,拟备拍卖变现。因你下落不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9时00分到东营区人民法院113对外委托办公室(节假日依法顺延),依据《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名册》选择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届时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本案的工作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贾文华:本院受理原告王荣真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244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聂爱颖、孙宝:本院受理原告周丽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289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国庆、张国勇:本院受理原告徐纪尊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551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维军: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39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贺灯旺、樊廷修、樊宪国: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4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学明、东营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牛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4709号退出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万意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张新村、周艳芝、王朋龙、周光选: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072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万意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张新村、周艳芝、王朋龙、周光选: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073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金富、张美丽、广饶金宏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376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金富、张美丽、广饶金宏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02民初237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守峰:本院已立案执行你与苗忠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03执3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实施三团队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波: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永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继升付还借款61 3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张冬冬: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明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不准原、被告离婚,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美丽、朱建芳:本院受理的原告范秀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宋瑞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世涛诉你、陈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宋光富: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加春诉你、宋广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池海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宗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03执432号司法询价报告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如果对询价报告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及执行裁定书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公开予以拍卖。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于红芝:本院受理原告时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8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张万昌:本院受理原告李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8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宋金昌、王宁:本院受理原告勾传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8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兴民:本院受理原告王帅诉你为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晶晶: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勇、李小锁: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鹏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刘勇、张清松、李小锁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建伟:本院受理原告荣连勇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观勇:本院受理原告郑良龙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天坤、陈岭岭:本院受理原告张怀勇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登海:本院受理原告张连玉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杜春明、张圆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们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莹、周国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们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海磊、王福松、郑文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国滨、王学珍、王海磊、王福松、郑文静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友存:本院受理原告李波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展甲锋:本院受理原告齐德玲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左清华、李风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吉剑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俊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宋林池、宋玉行、路长泉、宋金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松:本院受理原告张彬诉被告张松、李敏、黄向民、谭文强、宋学民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汪广辉、王琳:本院受理原告王忠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莱芜市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熙明与被上诉人莱芜市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济南辰坤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民终27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柱:本院受理原告王远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236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3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3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安忠:申请执行人王知和与被执行人李安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120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该案现已立案执行,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件,为保证该案执行,我院已依法查封李安忠名下的鲁SHL786号捷达牌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手续、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3.02万元)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责令你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理已查封车辆。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卢明书:本院受理的原告司冬梅诉被告卢明书离婚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6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纯彬、辛继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徐靖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1203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刘纯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徐靖宇借款30000元;辛继军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黄瑞刚:本院受理原告李传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传宝石子款59479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3民初1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昭:本院受理原告宋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6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军田:本院受理原告刘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孙长增:本院受理原告宋京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蒋玉春、孙召英:本院受理的原告蒋玉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丁绪来:本院受理的原告弭光前诉被告丁绪来、张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张征不服(2017)鲁1202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牟筱冰:本院受理原告杨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爱华、潘密林:本院受理原告石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丁建堂、魏淑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拥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峰(370919196801091513):本院受理原告亓振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2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瑞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莱芜市亿星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莱芜银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谢飞、谷秋花、李华、陈云、王磊、朱玉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4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浩:本院受理原告刘明、侯传利、刘洪波诉黄金海、韩剑桥、刘昌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黄克平:本院受理(2018)鲁1202民初1983号原告孙申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潘长峰(371202198105030818):本院受理原告吕雪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许京贵:本院受理原告许京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郭顺、郭立文:本院已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1202民初211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郭顺、郭立文偿还所欠贷款本金139264元及利息;2.对郭顺提供的郭顺名下位于莱芜市钢城区双泉路152号35号楼东503的抵押物折价、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开庭日届满。并定于提交答辩状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雪美、谭乐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雪美、谭乐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202民初2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王雪美、谭乐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本院认为中确认的利率计算);二、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王雪美、谭乐顺名下房产(房产证号:莱房权证莱城区字第0098924号,土地位于文化北路69号,土地证号为:莱芜市国用2007第0603690221号)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的金额以最高保证金额525000元为限(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三、驳回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忠涛:本院受理(2018)鲁1791民初1055号原告崔风利诉被告张忠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庆海诉被告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你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及被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迪、齐富民:原告万根胜与被告张迪、齐富民、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技102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以《人体损伤伤残程度分级》为标准,对原告万根胜伤情的伤残等级(如构不成伤残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护理时间及人数进行鉴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二下午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构选择室参加选择鉴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鉴定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选择鉴定机构名称,直至鉴定终结。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家旗:本院受理原告侯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守才、赵风菊:本院受理原告李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继军:本院受理原告陈学广诉你和苏州园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彭国华:本院受理原告田海军诉你与于闯伦、山东省华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洪海:本院受理王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3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鄄城福聚发制品有限公司、张常聚、王兰芹、张亚: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菏泽市鑫宇发制品有限公司、鄄城金泰发制品有限公司、窦金广、梁兰芝、刘家涛、孙明丽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932号和(2017)鲁179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秋娅、徐兴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鼎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星原铁塔有限公司、菏泽恒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中湘、孙良庆: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洪建:本院受理(2018)鲁1791民初1214号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诉王洪建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苑尚国: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和郓城县江北化纤有限公司、苑尚英、郑景阳、王立波、张素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苑尚国、苑尚锋、王亚明、王敏、汤彩云、祝彦修、郑金斗、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郓城县郓百唐塔商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同仁典当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诉你们和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王洪英、陈殿杰、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对本院(2017)鲁1791民初2419号民事裁定不服,提出上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岳晓琳:本院受理原告成晶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鲁1791民初13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宝泉:本院受理原告闫德建诉被告晁瑞各、郭宝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臧稼轩、凌勇、陈景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岛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海见、宋俊环、陈建伟、董建良: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季军:本院受理原告张继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达慧城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1791民初1143号原告山东地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菏泽达慧城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鑫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杰、寻素伟: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文洁:本院受理原告李水河诉陈文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永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全景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梁冰、何洋: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和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王雅芹、许允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海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及被告山东德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利达碳素有限公司、菏泽大树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鲁庆杰、周晓静、王尚同、杜凤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加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三毛物流有限公司、王建军、马桂云、程发军、赵雁霞: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菏泽天宇塑业有限公司、王东亚、王亚林、李桂萍、刘秀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鞠传果、张帅、张建秀、郭淑芳、北京天天美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翠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本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元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东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4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鲁中建设总公司滨州建设开发分公司、德州建设开发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六安市富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民初3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陈宏:本院在执行(2013)岱执字第251号申请执行人郝传旭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安市三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孙永波、陈宏租赁合同纠纷、(2013)岱执字第252号申请执行人段宗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安市三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宏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中,案外人李清梅、利害关系人陈梦凡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本院分别作出(2018)鲁0911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0911执异97号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驳回李清梅的异议申请、驳回陈梦凡的异议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11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2018)鲁0911执异9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丁方锐: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天润人和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民初4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于卫兵: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学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庆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辛常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淋洁: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史本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传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孝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晓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日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仁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威: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乙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向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双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德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钟开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段铁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春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唐洪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起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联信物流有限公司、李海霞:原告国伟诉被告青岛珩福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周晓勇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判主要内容:不得追加原告为2013北执字第1517号案件被执行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提出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起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联信物流有限公司、李海霞:原告周晓勇诉被告青岛珩福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国伟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判主要内容:不得追加原告为(2013)北执字第1517号案件被执行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提出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方宗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卫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从从: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繁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照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秋万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德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鸣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牧桐网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杨振、纪晓洁、王强、金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晓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姜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巩树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官峰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位军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丁亚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涛涛: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元成: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明辉: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艳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关淼: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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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晓韶: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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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永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亮亮: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晓明: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树伟: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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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洋: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开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伟礼: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治起: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燕焕丽: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建东: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林须爱: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民强: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连勇: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军: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云星: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翠丽: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顺涛: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贾雁: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建波: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涛: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砚强: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永奇: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常万才: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洁: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云霞: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占平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其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诉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1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对(2009)四商初字第536号判决书判决的青岛东胜石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债务301 561元及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对王秀琴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浩:上诉人王经洪就(2017)鲁0203民初198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鹏、时优囡:本院受理原告王晓舜诉被告潘鹏、时优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剑:本院受理原告吕文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3733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谢俊超:本院受理原告王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洁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翟宏平、朱孟萍: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翟宏平、朱孟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山东荣真律师事务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4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纳可可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优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宽:本院受理原告辛桂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迟晓艳: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易投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东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路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修立、单颖: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南方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昌隆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刘荣佳、刘荣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左华、邵敬明:原告康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房艳青申请宣告龚玉山死亡一案,于2017年5月21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8年5月22日依法作出(2017)鲁0212民特4号判决书,宣告龚玉山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利德健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李克庆、魏兆飞、梁福顺、魏兆云: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3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银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漆洪波诉你公司及徐文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漆洪波向本院提出上诉,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鹏、宋淑英:本院受理原告王绪才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12民初3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阳,聂少杰:本院受理原告吕忠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惠特物业管理中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诉你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雪屹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作山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柴振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殿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月宝: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汇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及庄玉荣、金晓、金月娥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1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付原告借款本息等共134万余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丁明高与郑猛、翟风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案外人孟钰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梁赤恒:本院审理的原告薛建亭诉你以及被告白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借款本金51.57万元、利息72.16万元,加上之间起诉的借款本金113.65万元,本息合计237.38万元)、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济南佳胜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原告青岛润方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76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博:原告山东阳光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80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鲍爱民、王承炳:本院审理原告邢振国与被告陈照芳、薛海燕、薛金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的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古镇口法庭104审判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旭阳恒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维佳塑编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5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东海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1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1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能达燃料有限公司、章辉、修玉强、王亚丽:本院受理上诉人解宁宁就(2017)鲁0202民初309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国华、徐桂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邹殿涛、樊友凤: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炳强、柳清芬、诸城市泰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舜禾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崔萌萌、马晓明、崔佳佳、闫依春、崔锡旗、董爱秀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评估拍卖崔佳佳名下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3号4号楼2单元102户及胶南市温州路198号15栋3单元1001户房屋。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芹英、于海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评估拍卖陈芹英名下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13号5号楼2单元202户房屋。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叶祥、张伟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评估拍卖陈叶祥名下青岛市富源三路5号602户房屋。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焦振山、邵帅、青岛双景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版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安波、冯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国版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安波、冯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青岛国版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5741910.8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安波、冯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原告对抵押房产的变现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详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永红:本院受理广德农银前海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济南弘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中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永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六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贷款11633410.6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律师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对第二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六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详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齐可华、孙莹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8)鲁0202执123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齐可华、孙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8)鲁0202执1235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该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鲁0202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你们的财产情况;二、(2018)鲁0202执123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齐可华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胶州市胶州东路54号内1号楼西单元702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材料。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颜富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生、张秀华、张连弟、李青、王强、王海艳、范金磊、薛素霞、李鹏、韩雷、陈梅耀、青岛瑞恩达海珍品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王生、张秀华、张连弟、李青、王强、王海艳、范金磊、薛素霞、李鹏、韩雷、陈梅耀、青岛瑞恩达海珍品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0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88089.81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守功:申请执行人邱小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守功占用的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山村的4.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地块上江守功自建的所有厂房,经三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邱小青同意以第三次流拍价接受该土地的使用权及该地块上江守功自建的所有厂房抵债。因你下落不明,现通知你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领取该厂房内的腾空清理出的物品。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拒不领取,本院将依法处分该财产,处分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万杰:本院受理原告朱丰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中心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圣晟林船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宏兴昌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2民初11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亚波、李冰、李超、孙炼沙、青岛博硕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潘学友:本院受理原告夏丽诉被告潘学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2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誉洲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通力电缆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2民初3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任冬梅: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即墨善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即墨振源家具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0282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艾度传媒有限公司、青岛金佳包装有限公司、姜斌、韩晓鸣、王金宝、郭云霞、金光谟、李日霞:本院受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姜龙文、邹建锋、青岛润泰诚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鲁0285民初144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龙文、邹建锋:本院受理的(2018)鲁0285民初1251号原告马士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清松:本院受理的(2018)鲁0285民初2406号原告王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昊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刘文建、任晓明:本院受理(2018)鲁0285民初3123号原告张景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招武、李辉:本院审理原告丁雷与被告任招武、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85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学荣:本院受理原告杨水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5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济南鑫鲁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缘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铭、张秀春: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同欣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鑫鲁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缘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铭、张秀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91执82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民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01民终322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圣博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圣博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东圣霖实业有限公司、丁俊、崔梅、张炜: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永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2017)鲁0102民初334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树泉、张敏:本院受理原告项庆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起诉要点:责令被告立即支付借款1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邵明华、于志军: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2200元利息31968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月利率2% 支付利息;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玉珍:本院受理原告高洪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借款6万利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段喜庆:本院受理原告段德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判令被告段喜庆于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段德伟借款本金3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速裁二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淄博迈翔织业有限公司、方德成: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迈翔织业有限公司、淄博蓝深泵业有限公司、山东淄博万国锻造有限公司、方德成、焦雯雯、李克志、国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岳俊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你作出的博环罚字[2017]第58号行政处罚决定非诉执行一案[(2018)鲁0304行审79号],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你缴纳罚款1000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执行书副本、听证会传票、(2018)鲁0304行审保79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调解室举行听证会,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莲: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王桂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凯: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冯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冬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单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涛: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庄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燕文静: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燕文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8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世清: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张世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子威、孙殿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王子威、孙殿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迪: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王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立迅、高岭: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洪欣与被告杨立迅、高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生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建美、张玉贵:本院受理的原告金忠民与被告王建美、张玉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泰都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凤栖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泰都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钰、金晓彤: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09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葛人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10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锡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10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鞠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0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付成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309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利洋煤业有限公司、于家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万利洋煤业有限公司、于家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初654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康娜:原告郭勇诉你与被告济南中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5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郭勇与被告康娜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0002489的《房屋买卖合同》。二、限被告康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郭勇已付购房款68万元,三、限被告康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勇违约金54万元。四、限被告康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郭勇中介费损失2万元。五、限被告康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郭勇律师费损失4万元。六、驳回原告郭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602元,由原告郭勇负担15746元,被告康娜负担6856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2160元,均由被告康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玉磊:本院受理原告张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清晨诉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房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郭洋:本院受理的原告程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怀勇、马丽: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亮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霍立芸、靳志勇:本院受理的原告舒冠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靳群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谭晨: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晓艺: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艳: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发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承花、邱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发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建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首创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0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银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及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张舜、邓振亚、杨祥、蒋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7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建设、山东远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及山东姜仔鸭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山东弘兴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杨祥、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72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艾鑫:本院受理的原告韩颖紫诉被告艾鑫、山东保利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孙林源、邹红、徐功录、王文连: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2017)鲁0102民初59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沃尔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沃尔华管业有限公司,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沃尔华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山东沃尔华管业有限公司,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杨慎伟,宋畹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德立信液压有限公司就(2018)鲁0102民初1397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进行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延春、田磊磊、王加伟、李召武: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第一被告田延春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9242.36元及利息19544.16元,本息合计88786.52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2月20日,此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田磊磊、王加伟、李召武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上述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颜昭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全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2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颜昭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全玉借款3万元。案件受理费555元由颜昭辉负担。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洪莉:本院受理原告杜秀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8)鲁0112民初774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杜秀英的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许洪莉偿还借款11500元,利息从2015年9月21日借款之日起,按月利2% 一直到本金全部还清为至;诉讼费由被告许洪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潘守善(身份证号:370112196911068017):我院受理原告褚风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不准许原告褚风云与被告潘守善离婚。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兴吾、田玲娜: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与被告张兴吾、田玲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2、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借款期间利息60000元(1、以100万元为基数,借款期限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7月2日,按照月利息2%计收为40000元;2、以500000元为基数,借款期限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18日,按照月利息2%计收为20000元);3、依法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1、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3日起至被告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止,按照年利息24% 计收;2、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9日起至被告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止,按照年利息24%计收);4、依法判决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永刚、韩乃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朗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李永刚向原告支付代偿款62240元;2.请求判令被告李永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6804.8元;3.请求判令被告李永刚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共计8247.6元;4.请求判令被告李永刚向原告支付担保费用20000元;5.请求判令被告韩乃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郭翠英、肖成富、张强、段方启、王淑云、刘丽、青岛昊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启东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昊坤富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妮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2017)鲁0102民初5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淼、滕春苗:本院受理原告姜朋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鲁鹏: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631号,原告张荣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涛、张奕: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4496号,原告信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杰、山东川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吾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自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03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爱红、李玉彤、李吉海:本院受理原告许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圣地龙帛服饰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张佃新、褚万军、马庆军、周子红: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地龙帛服饰有限公司、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张佃新、褚万军、马庆军、周子红: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稼良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万宁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圣地龙帛服饰有限公司、褚胜利、吕绍慧、张佃新、褚万军、马庆军、周子红: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洪顺:本院受理原告孙桂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军、路霞:本院受理齐河美东工贸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荣英:本院受理华明诉你、潘建、潘晓蕾、张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陈怀国、陈光山:本院受理原告曹希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汝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树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宋秀梅:本院受理尹秀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2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曹洪德、曹洪玮:本院受理赵爱芬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按期履行(2017)鲁1422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22执21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限期履行通知书和(2018)鲁1422执214号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曹洪德名下所有的 山 东 宁 津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账 户 :914100000018600083026股金108500股评估拍卖。本次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确定评估机构通知及确定勘验现场时间通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第1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本院办理有关选择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报告送达、网络 司法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等评估、拍卖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和义务(参加选择确定评估机构、知晓已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知晓评估拍卖过程中各个阶段工作进程安排的权利,主动配合本次执行、评估、拍卖顺利进行的义务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宁津县人民法院

    孟庆恩、德州德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云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民初146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朱风燕、李永恒:本院受理原告尚立强、柳莹莹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民初16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解同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136号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万金章: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民初986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张岳先、杨月春偿还借款1.8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要求你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现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书峰、申存云:本院受理原告房忠岩与被告李书峰、申存云、马立国、李路路、石传峰、赵秀华、于善民、于俊霞、马宽波、翟新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473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崇岭、李桂英、朱金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崇岭、李桂英、朱金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宫华英、王俊兰、刘金国、潘桂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宫华英、王俊兰、刘金国、潘桂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延华、张延平、万金章、韩永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延华、张延平、万金章、韩永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功峨、刘小静、张景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功峨、刘小静、张景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宋金玲、李永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1403民初563号〕,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原告主体变更,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主体变更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于凤东、杨丙军、韩东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7民初1029、1030、1031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士武、李书峰、陈国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2506号、(2017)鲁1427民初2507号、(2017)鲁1427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英芹:本院受理原告郭兰英诉被告侯法鑫、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郭凡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纪春明、乔倩倩、马洪宝、纪新燕:本院受理原告德州陵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1403民初11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董俊玲:你与苑学坤抚养纠纷一案,苑学坤已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本院技术室已接受少审庭移送,现通知你于2018年8月27日、8月30日、9月10日此三日上午9:00依次进行:选取鉴定机构并领取鉴定机构确认书、取样、领取鉴定报告,届时请到本院技术室报到参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禹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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