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明、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4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志龙、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9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文龙、史广兰、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9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崔长玲:本院受理原告周广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崔长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广成欠款568687元、利息102034.42元;被告崔长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周广成自2018年3月1日起,以56868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259元,由被告崔长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可辉与被告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殷西敏、周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辉与被告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殷西敏、周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慧与被告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殷西敏、周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光强:本院受理原告孙西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孙西超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37000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370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3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廷武、巩延凤: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119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被告徐廷武、巩延凤给付原告理赔款21174.37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自2017年5月16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判令各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民:本院受理原告刘滨诉你、被告于金龄、被告王焕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1126号】,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治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丰利达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323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红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丰利达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324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骆兴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丰利达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322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林强、范弘: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荣美(370121196505135145):我院受理原告杨敬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士福、胡涛、张恒、车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四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37、1039、1050、10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芦键、刘书伦、王新建、杨春梅、孟庆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五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53、1057、1059、1062、10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勇、王卫东、郑保国、薛国华、赵书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五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70、1074、1080、1082、1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飞、马广俊、郭俊国、王忠、李红雷、孙献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六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091、1095、1098、1102、1105、1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步建杰、刘婧、付东梅、王树元、马迎胜、黄美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六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111、1113、1114、1115、1117、1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进、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佰特饭店有限公司、济南宝云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士兴:本院受理原告张羲明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58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医疗费18704.65元。二、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残疾赔偿金13240.4元。三、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误工费15000元。四、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护理费15402元。五、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住院伙食补助费4400元。六、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营养费3000元。七、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鉴定费2860元。八、被告李士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羲明交通费4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振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本收、刘宏宇:我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刘本收、刘宏宇诉被告(反诉原告)济南布雷得激光刀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历城民商重初字第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永生:本院在执行刘喜臣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3月19日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你未按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履行义务,2018年5月8日依法对你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中五区16号楼1-601及1-1302室房产委托山东贵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价值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房屋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343.17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在有效期间内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该房屋进行公开拍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新泰市兰得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蓝畴仪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王永刚: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士宁:本院受理原告刘金江与被告张士宁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武玉芬、刘善河: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保胜、于瑞华、刘业金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武玉芬下落不明,刘善河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保胜归还借款本金298737.93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5日利息为121157.86元,以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被告于瑞华、武玉芬、刘业金、刘善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白金礼、陈现荣、白金路: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白金川、白鲁博、白金荣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白金礼及其配偶陈现荣归还借款本金292627.98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5日利息为125216.52元,以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被告白金川、白鲁博、白金路、白金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董福顺、张宗泉、刘延峰、孙照云、张绍朋、高静、董建水、卢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浩林 (370304197009130010)孙银芝(370304197701046544):我院在执行高伟申请执行张浩林(370304197009130010)孙银芝(370304197701046544)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将对查封的博山区河东小区3号房产一套进行价值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你们如下:1、于2018年8月28日早9:00到博山区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2、于2018年9月4日早9点到涉案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估勘验,无故不到场的,将根据《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晓华:本院受理上诉人蔡春强诉被上诉人宋梅艳、山东瑞林置业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李晓华、王旭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了蔡春强的上诉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终11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红、沈鹏: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路支行诉被告林红、沈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8鲁0102民初3479号的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原栋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区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丰照、李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实力房产经济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蔡士江、张振英: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4054号】,原告请求法院:1、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欠款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8日起按借条约定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一切诉讼费用等由两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它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6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丽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2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亓全:本院受理原告信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5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姜岩荣:本院受理原告张敬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36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咸亮: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0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房启升、段春兰:本院受理原告孙传宝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85420元,自起诉之日至付清上述款项按银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暂计100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辛社教、高桂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律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苏雷、于萍:本院受理原告刘格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鲁0102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萍、陈宁: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萍、陈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侯绪梅、秦笃正:原告史凡森诉被告侯绪梅、秦笃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史凡森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10000元并按约定支付1000元利息(每年);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昶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晔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5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自2011年10月26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耿端胜: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398号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你和董永信、董棚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俭忠: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403号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你和王树亮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550号王翠英诉你、马红岩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爱学: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3952号董风文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方正:本院受理的原告范子龙诉你与周亚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晓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贾晓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飞、孙泽旺、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杨飞、孙泽旺、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65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赵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6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献忠、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冯献忠、李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迟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迟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64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月辉、白利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李月辉、白利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9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志鹏、蔡淑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王志鹏、蔡淑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晓艳、宋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刘晓艳、宋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66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以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赵以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6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郑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支行与被告郑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功海、杜风芝: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刘功海、杜风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 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承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李承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雷、任士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李雷、任士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 0102民初274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宜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王宜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健、陈春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支行与被告张健、陈春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 0102 民初274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建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韩建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尹明、张琳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尹明、张琳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海军、杨秀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宋海军、杨秀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樊帆、李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支行与被告樊帆、李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佩佩、章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周佩佩、章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闫玉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闫玉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振江、谭琼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张振江、谭琼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4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 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云云、袁忠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宋云云、袁忠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 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冬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马冬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传亮、崔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张传亮、崔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超、叶今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王超、叶今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成功、贾明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刘成功、贾明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 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晓丽、杨文彪: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王晓丽、杨文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巫浩、吴云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巫浩、吴云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路东旭、王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路东旭、王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邢有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邢有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万怒、林小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许万怒、林小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3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李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272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秋洋、刘真:本院受理原告侯玉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赵秋洋、被告刘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侯玉辉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的利息;被告刘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侯玉辉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的利息;驳回原告侯玉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4300元,剩余1500元由被告刘真负担;财产保全费252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1770元,剩余750元由被告刘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谭建林:本院受理原告刘振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谭建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振芳偿还借款25000元;由被告谭建林自2014年10月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2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刘振芳支付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谭建林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亚彬、王红彬、山东德瑞克仪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红普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民辖终375号)及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贺银成: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4民初5026号原告赵琪诉被告贺银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原告赵琪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解除原告赵琪与被告贺银成于2017年10月2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2.判令被告贺银成返还原告赵琪定金70万元及利息;3.诉讼费用由被告贺银成承担。]、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西客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恒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骜植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顺车轮有限公司、汪西福: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金良、张雪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828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荣庆装饰材料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明、任桂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济南市历城区荣庆装饰材料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明、任桂花价款8512.1元;二、被告济南市历城区荣庆装饰材料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宝明、任桂花以8512.1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9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庞永领、赵海洪: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826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庞占农、齐玉荣: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830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金涛、李秀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827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本院受理原告吕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2018)鲁0112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李福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蒙借款9万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李福广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本院受理原告吕任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2018)鲁0112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李福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仁华借款4万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8元,由原告吕仁华负担50元、被告李福广负担98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武玉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玉彬价款210400元;二、被告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玉彬以2104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5日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武玉彬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枧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邱文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国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5000元;2、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利息(以145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1月30日至还清之日);3、判令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6000元;4、诉讼费、保全费、保全险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成坤、吕翠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成坤、吕翠霞、刘美艳、孙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民初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福孝、方玉利: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方玉云、高恒、刘福孝、高帅、方玉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2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胡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8559.6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559.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季文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1803.84元;2.你于本判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1803.8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1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韩凤春: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8559.6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559.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3569.1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3569.1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贾慧: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60407.3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60407.3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马广俊: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6961.0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6961.0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艳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1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7365.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736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周亚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7008.39元;2.你于本判决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7008.3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隋树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8189.7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189.7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柴艳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7097.1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7097.1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余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2622.6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2622.6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成: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1993.0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1993.0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侯玉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4672.8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672.8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0090.1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0090.1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秀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0090.1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0090.1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谭雅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2644.5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2644.5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3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1459.4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1459.4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8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秀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4654.9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4654.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牛治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3798.17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3798.1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孟宪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3139.7元;2.你于本判决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3139.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魏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157.3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157.3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房玉荣: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04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157.3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157.3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6157.3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157.3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12108.1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2108.1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孔令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30561.07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0561.0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盖永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4169.8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4169.8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马晓卫: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4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敏借款本金22098.3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2098.3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敏公告费260元;4驳回原告孙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雯:本院受理原告朱信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徐宜柱、胡勤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坤与被执行人徐宜柱、胡勤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们至今未履行(2013)微民初字第10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限你们在五日内将位于微山县运河景苑7号楼2单元1楼东户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016943号)的所有权证件交至本院,逾期不交,自动作废。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快捷速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作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26民初3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延亮:本院受理原告陈明钢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淑青:本院受理原告范秀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盛元元:本院受理原告杨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8)鲁0826民初69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陈庆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士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洋洋:本院受理原告马祥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瑞锦:本院受理原告王彦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新技术建筑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丁华、仲维玲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蔡军:本院受理原告耿根福、李献文、耿艳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德伟:本院受理原告石振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边茂领、刘玉苓、马召龙、边贻波: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兖州区润沅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王因镇分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孔凡良: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葛瑞庆、李先燕、吕志勇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908、909、910、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智鹏、高翠兰、张良福、张良胜:本院受理原告朱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守涛:本院受理原告赵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91民初1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新技术建筑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苏华、宋咏梅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兖州市光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高新区王因镇西王因村村民委员会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寻广栋:本院受理原告赵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91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汪凤家、汪震、高金生: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超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宋洪友、周茂秀与被上诉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及原审被告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汪凤家、汪震、高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终3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阜市圣仙果品有限公司、曲阜市弘历化工有限公司、丁庆奇、孔庆爱、丁明刚、王昱淇、丁强、孔娜:本院受理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被上诉人曲阜市圣仙果品有限公司、曲阜市弘历化工有限公司、丁庆奇、孔庆爱、丁明刚、王昱淇、丁强、孔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民终128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庆领、吴金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朱增盛与被上诉人卜国庆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民终1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怀彬、张德青: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孟强、苏云与被上诉人付瑛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民终1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长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高嵩与被上诉人马瑞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4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东营顺达鑫化工有限公司、张保建、王立英、徐涛、屈茗:本院受理(2018)鲁08民初124号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巴 占文、薄纯凤、巴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东营圣亚昌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兰俊书、兰拥军、兰玉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东营市全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青、缪立军、东营市甫润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王东英、张建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东营市全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青、缪立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王希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金国:本院受理原告陈崇盛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及赔偿款 10000 元,并支付自 2017年 1月 27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侯美琳:本院受理原告董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田磊、张丽萍、冯凯: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金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田磊、张丽萍、冯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911执 1373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山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融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大锻冶科技有限公司、张立红、王浩、苏惠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山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融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大锻冶科技有限公司、尚玉芹、赵兴峰、张立红、赵兴伟、王浩、王玉胜、翟海翠、吴秀忠、苏惠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 民初 368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山恒信开关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高金峰、山东三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山恒信开关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金生、山东三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 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鹏盛管业有限公司、张甲海:本院受理的周光敬诉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初12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鹏盛管业有限公司、张甲海:本院受理原告程美华与被告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鹏盛管业有限公司、张甲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7)鲁09 民初 138 号民事判决,主文如下:一、停止对程美华购买的涉案诉争土地的执行;二、驳回程美华关于其对涉案诉争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百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泰安盛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原审原告)邢现宝、原审被告刘明章、原审被告叶建华及原审被告泰安百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7)鲁 09 民再15号民事裁定,主文如下:一、撤销宁阳县人民法院(2014)宁民初字第 2177 号民事判决及(2016)鲁0921 民再 2 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宁阳县人民法院重审。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 09 民再15 号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梅英:我院受理的汪爱民与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圆芳、赵树利、赵树青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17)鲁09 民再 38号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刚: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丽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 民终 256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旺、吴昌金: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邹玉华、王保珍、张霞、王新儒及被上诉人李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3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先锋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东平县立志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环球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达机械工具有限公司、东平县瑞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平县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东平华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卜令琪、侯爱华、井长青、韩树锋、彭秀芳、张龙翔、陈淑红、刘庆瑞、张存志、张守连、刘纯、张峰:本院受理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平县先锋商贸有限公司、东平县立志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环球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达机械工具有限公司、东平县瑞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平县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东平华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卜令琪、侯爱华、井长青、韩树锋、彭秀芳、张龙翔、陈淑红、刘庆瑞、张久玲、张存志、张守连、张峰、张杰、刘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泰商初字第 5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鲁民、施培琴:李元宝因与王军、武鲁民、施培琴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申 3 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驳回李元宝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荣叶、和西平:再审申请人江平与被申请人肖同娟及一审被告梁荣叶、和西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申 13 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驳回江平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德银:张衍成与李洪营、孔德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申 14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驳回张衍成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恒祥:本院受理上诉人蔚县中鸿煤炭发运站诉被上诉人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杨文潮、杨希保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辖终 98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乔洪信: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被上诉人张佳佳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4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成亮、赵文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新泰市阳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齐玉殿、杨茂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 09民终 24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怀河、李怀信: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被上诉人吴付振、吴衍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民终 25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树振、李玉芝: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庆杰、被上诉人郭秀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25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胜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平玲与被上诉人胡成康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 民终 26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的王靖与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王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终 30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王靖与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终 305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王靖与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 09 民终 307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传珂: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蒙阴县运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陈光利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59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被上诉人赵晓燕、巨野祥菏运输有限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60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传起: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云松、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陈卫明、金斗民,原审被告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宏建、李胜维: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6)鲁 0923 民初4145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5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兴昌物资有限公司、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昌乐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7)鲁 0902 民初 759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三真无损检测有限公司、张少征: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7)鲁0983民初 2317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3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鹏、张宪云、张岱刚、董范丽: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丛绍翠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7)鲁 0902 民初795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茂福、苗运霞、马元根、池厚安、邹家林、王怀生、李超、梁吉业、赵斌、孙久荣、范青峰、山东茂福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赵斌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弘圣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卓越塑料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吉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国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霞与李茂福、苗运霞、马元根、池厚安、邹家林、王怀生、李超、梁吉业、赵斌、孙久荣、范青峰、山东茂福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赵斌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弘圣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卓越塑料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吉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国基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异议人山东中科云母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1)泰执字第 35 恢 1-10 号执行裁定书不服提出异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于 2018 年 2 月8日作出(2018)鲁 09 执异 11 号执行裁定书。山东中科云母有限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9 执异 11 号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复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中创高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莉、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山东中创高科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 民终 3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东方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润联贸易有限公司、李波、泰安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润丰物流有限公司、董勇、泰安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泰安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该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于 2018年 5 月 16 日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向你公司邮寄(2018)鲁 09 执异 35号、36 号执行裁定书,因收件地址查无此单位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 09 执异 35 号、36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乃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乃才、被上诉人弭良峰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581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乔善良、王绪财、王雪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娟因与被上诉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乔善良、黄家元、王绪财、王雪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民终 186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上诉人安利军诉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及原审被告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泰安市天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天利达电子有限公司、李伟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 09 民辖终 10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学瑞、张学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杜长和、石强与原审被告张玉芳、石树红、张庆广及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9 民终 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沛林、范宝花:本院受理原告孟庆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银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秀花诉被告郭克征及你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 (2017)鲁 1702 民初 5828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山东银昱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玉敏诉被告郭克征及你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02 民初 5829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范凤丽、王先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728 民初 1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常国桥:本院受理原告韩金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贾少华:本院受理原告赵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 8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程彦娜、薛升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返还车辆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明县人民法院 程彦娜、薛升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返还车辆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18)鲁 1728 民初 2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孙翠芹、孙艳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张保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9月 20日 09时 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孙艳荣、孙翠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保军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9月 20日 09时 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鑫: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瑞东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 10 时 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鑫、杨跃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贾文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9月 20日 10时 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