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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三版四版电子版

时间:2018-05-15 21:28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匙庆浩:本院受理原告王书香诉被告匙庆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7 民初 22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庭
    匙庆浩:本院受理原告王书香诉被告匙庆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7 民初 22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滕尚湖、辛广芹:本院受理原告卓书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马连欣:本院受理原告盛宪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飞飞:本院受理原告赵文峰与被告王飞飞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陈月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26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侯文正、王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1427 民初 564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侯文正、王朋共同偿还本金5 万元及利息、罚息;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德州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车武波、李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第一被告偿还贷款本金 366.4 万元及利息、罚息;要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1 日上午 10:00 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志岭、赵玉芹、韩奎刚、李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斌、黄平平、刘长华、李志亮、黄金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 民初 24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春岺 、徐红娟、马立超、赵希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春岺 、徐红娟、马立超、赵希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民初67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刘春岺 、徐红娟共同偿还本金 190000 元及利息、罚息;被告马立超、赵希刚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明林、孙兰香、范玉梅、孙家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于明林、孙兰香、范玉梅、孙家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 民初 624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于明林、孙兰香共同偿还本金 20万元及利息、罚息;被告范玉海、孙家可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吕兆义、李艳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吕兆义、李艳芝、张书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1427 民初 5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吕兆义、李艳芝共同偿还本金 150000 元及利息、罚息;被告张书杰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振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2 民初 3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马连宝、李倩、李念廷、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连宝、李倩、李念廷、张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1427 民初 74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马连宝、李倩共同偿还本金 15 万元及利息、罚息;被告李念廷、张斌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郝志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彦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卢彬彬:本院受理原告路彩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8)鲁 1422 民初 62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可:本院受理原告赵孝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孙秀:本院受理赵富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正泰棉纺有限公司、夏津县润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夏津县天翔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王为相、李广英: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五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1427 民初 453 号],原告起诉要求夏津县正泰棉纺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200 万元及利息、罚息,要求其余四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向你们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袁明春:本院受理陶振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3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正泰棉纺有限公司、夏津县宝佳利油脂有限公司、王为相、李广英: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四被告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1427民初 454号],原告起诉要求夏津县正泰棉纺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80 万元及利息、罚息,要求夏津县宝佳利油脂有限公司、王为相、李广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对夏津县正泰棉纺有限公司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现向你们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德州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中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车武波、李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第一被告偿还贷款本金 320 万元及利息、罚息;要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9月 11 日上午 9:00 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匡祝林: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少臣与被执行人匡祝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7 执 12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德城民初字第 2053 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德州天勤实业有限公司、李玮: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少臣与被执行人德州天勤实业有限公司、李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7 执 12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财产申报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德城民初字第 331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卡乐汽贸商城、姚恩仙、李召军:本院受理原告范传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8月17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玉龙:本院受理王为强诉你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宗可永:本院受理原告马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和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山东聚德药业有限公司、齐河县京福酒业有限公司、齐河晟昊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山东德明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洪福诉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潘中延、齐河县鲁建铸造有限公司、齐河东佳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鲁明汽车滤芯制造有限公司、齐河华茂纺织有限公司、齐河华鲁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齐河众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建国、郭良忠、李明城、王寅生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潘中延、齐河县鲁建铸造有限公司、齐河东佳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鲁明汽车滤芯制造有限公司、齐河华茂纺织有限公司、齐河华鲁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齐河众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建国、郭良忠、李明城、王寅生均不服本院(2017)鲁 14 民初200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付民、王红卫:邵勇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一案,本院已裁定评估拍卖你们共有的位于禹城市群贤居花园小区 12 幢楼 3 单元 201 室房产(房产证号:鲁禹字第 0034689)。现公告通知你们到本院技术室执行网络拍卖办选择并确认评估机构和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参加现场勘察,领取评估报告和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通知书,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参加拍卖事宜(联系人:庞永阁,电话:7266090/13583489758)。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 15 日内不到,即视为自行放弃上述权利。

    禹城市人民法院

    腾寿松、腾寿家:本院受理杨元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安叙:本院受理杨元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吴桥双盛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刘井礼、刘孟胜:本院受理的原告临邑县金秋棉业加工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4 民初 23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段海涛、李英娥:本院受理原告张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728 民初 263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菜园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幸民:本院受理原告王胜军、常忠峰、王培录、王培英、王玉旺、杨金砖、王留柱、崔保国、王国振等九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8 民初 297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菜园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干杰:本院受理原告仝建华诉被告刘干杰、孔庆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5民初6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李连如:本院受理原告王宜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鲁 1725 民初 691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卫东:本院受理原告童翠菊与被告刘维西、张卫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为(2018)鲁 1725民初 162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商事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的第3日上午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山东郓城九州华泰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保健与被告山东郓城九州华泰玻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 1725 民初 227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冯伟、胡美苓:本院受理原告梁西平与你们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党金盈:本院受理原告裴广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81民初5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裴磊: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家秀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馍馍庄街十八巷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30 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顾井山、张力、赵中亚、屈庆国: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土产杂品总公司诉你们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289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邢氏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乐鑫五金加工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81 民初1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李凡超、李建君:本院受理原告葛召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安、邵辉、张亮、邵鸿: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0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安、孙宝平: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0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安、宋正英、张亮: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0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辉、邵明安、宋正英: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孙忠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金宇钢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娄锋、殷红:本院受理原告杨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3 民初2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韩涛: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与被告李兆东、孙成亮、韩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2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侯坤:本院受理申请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申请对被执行人侯坤所有的位于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北侧安侨公寓综合楼 B 座第三层房产一处(证号:枣房权证枣字第00274729)及坐落于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号:07-01-173-11)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7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昊东:本院受理原告曹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25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建斌、代利:本院受理原告李明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 月 13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茂远:本院受理原告龚文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2 民初 139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褚衍伟、孙华玲、邱永、刘鸿雁:本院受理原告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 2018年 8 月3日 9 时 4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修华、车贤勤、李桂林、牛路路: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8 年8月 3 日 10时 2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昌明、孙浩、梁昌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2018 年8月 3 日 11 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褚欣、李加振、刘力铭: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2018 年8月 3 日 14 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成元、孙守兰、单佩: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2018年 8 月 1 日9时 4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许祥、胡为为、许兵、韩建科: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 2018 年 8 月3日 14时 4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吕奉国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7月 27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伟:本院受理原告杜元庆、祁现旺、化明清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43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李继森、孔德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家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 民初 233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玉民、尹玉霞:本院受理原告杨列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 民初 174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其山:本院受理原告王尤蕾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81 民初20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文霞:本院受理原告朱永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 民初 219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狄传祥:本院执行济宁市圣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执 2104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的 7 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滕州市人民法院

    邵明锁、朱成千:上诉人张忠启就 (2017)鲁 0481民初 4314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滕州市人民法院

    夏令方:本院受理原告孙金良(曾用名孙焕水)与被告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夏令方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81 民初 1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福全、陈桂莲:本院执行山东信华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81 执50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的 7 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亿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张红、刘涛、高岩、闵剑、康凌申请对山东亿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中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机构选择室)组织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届时,请派员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宝源置业有限公司、卞梅建、靳贻同:本院受理孙纪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源置业有限公司、卞梅建、靳贻同:本院受理王海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宝源置业有限公司、卞梅建、靳贻同:本院受理王立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天津世界之窗科技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91 民初 34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岩:本院受理五矿地产(泰安)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耀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双驰汽车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91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泰州市华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科德电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91民初 4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支付货款 9.07万及违约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光玉:本院受理曹善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袆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泰安汇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誉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安汇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嘉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凯诉你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于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金鑫: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崔金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超: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孙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鲁新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鲁新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京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崔京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被告王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宗婵: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郭宗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维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丁维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岩: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良安、徐晓玲、张又安: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张良安、徐晓玲、张又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新尚、刘新秀: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纪新尚、刘新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霞、刘晨光: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霞、刘晨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庆锡: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蔡庆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振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臧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淼: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成: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宏善: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卫: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晓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建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明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毛贺: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剑: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献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向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秋芝: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瑞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准: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鑫: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慧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光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荆秀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秀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邵明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吉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谷志秋、陈晓霞: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兴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1000元并按年利率6% 支付自起诉之日(2018年4月18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鲍海青:本院执行的吕怀国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303执1450号执行通知书、传票和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本院(2015)张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封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荣丰食用菌有限公司、广饶县悦丞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鹤园食品有限公司、封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就本院(2017)鲁01民初151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叔水、张秀玉: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召成、孙红花: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邢得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269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0万元;2、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8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3% 自2017年10月1日始至付清之日止;以3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5% 自2017年10月1日始至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英:本院受理原告冯德鲁与被告韩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辉:本院受理原告蒋广霞与被告周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沈鹏、林红:本院受理原告潘维华诉被告沈鹏、林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6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北岳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刚:本院受理的原告于红军与被告山东北岳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刚、耿锁荣(2017)鲁0102民初500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雪: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中华、江英雷诉你(2017)鲁0102民初215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建与被告中国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亮、李世宁:本院受理原告金树柯与被告李亮、李婷、李世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毅:本院受理原告陈颖与被告张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02民初62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 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新利、张慧芹: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诉被告王新利、张慧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4: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广敏:本院受理原告刘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令你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孝英,邹永华、高林、高永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张孝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81231.47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贷款还清之日);二、被告邹永华、高林、高永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自公告之日60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沈秀菊:本院受理原告赵德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1772号】,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86500元,利息3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偿还之日止按年息6%支付利息;2、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逸宸与被告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陈刚、陈明辉、张慧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90号上诉状,上诉内容为:1、撤销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作出的(2017)鲁0102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希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希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众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八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联邦恒升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冠县晨鸣精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冠县昌利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祥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冠县中圆轴承有限公司、杜甲顺、马焕芝、冯东江、王恩英、刘子军、陈书群、崔振书、卢学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冠县晨鸣精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冠县昌利轴承有限公司、冠县恒祥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冠县中圆轴承有限公司、杜甲顺、马焕芝、冯东江、王恩英、刘子军、陈书群、崔振书、卢学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戴甦 :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768号,原告高丽萍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曰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兴燕: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392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姬光贞: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391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薛梅: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389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海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苏海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纪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冯纪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李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蒋海龙:本院受理原告于宪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2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于宪泉与被告蒋海龙离婚。二、原、被告之女于文静随原告生活,由原告自行抚养。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于宪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康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燕与被告济南康瑞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5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顺福、李焕梅、董元芝、怀洪梅、赵顺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赵顺福、李焕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31886.08元,本息合计111886.8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1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贷款本息还清为止;被告董元芝、怀洪梅、赵顺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8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博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蓝立商贸有限公司诉山东迪岸传媒有限公司及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曰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亮丽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刘友兰:本院受理原告马文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2028号】,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济南亮丽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8万元;2、判令被告济南亮丽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利息暂计至2018年3月13日为31848元,嗣后以实际拖欠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2分计算利息);3、判令被告刘友兰对以上诉讼请求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坤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物业费2968元及违约金148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文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物业费2651元及违约金1325.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侯福东:本院受理原告李术英诉你共有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112民初2716号),因无法向你直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返还原告拆迁款76万。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任年超(生于1990年1月16日):本院受理原告常婷与被告你、刁立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刁立明不服本院(2017)鲁0112民初391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4月25日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人刁立明上诉称:一、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112民初391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一审原告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兰、于承东: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民初 1734号济南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春苗: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3336号尹彬诉你、张利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范昌波: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3365号王金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下午 14时(遇节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爱全;陈勇;于安鹏:本院受理的 2018鲁0103 民初 3534、3535、3536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北楼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明伟:本院审结的朱桂名与你及陈世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4月17日,朱桂名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年5月7日,本院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调联解通知函[(2018)潍再审转联调字第198号],并定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时0分、5月25日上午10时0分、6月5日上午10时0分,组织双方在本院昌城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联调联解,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联调联解通知,请准时参加。

    诸城市人民法院

    日照万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别鸿远:本院受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及日照北方茶世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王柘、林立、别鹏远、丁海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京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世元、于日秀、王允军: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世元、于日秀、王允见、王允军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8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兴涛、王兴建: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正法、王春梅、王兴涛、王兴建、王世宽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8月16日9时31分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杨友坤: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利合、严守彩、杨友建、于志军、杨友坤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8月16日10时01分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丁明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仁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莒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徐今太(曾用名徐金太):本院受理原告周升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10日16时00分在本院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程记伟: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康军修、张秀苹: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及日照富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倪元田、倪居田、李西兴: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及日照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平治电子有限公司、郭帅、日照政初经贸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好姿美容院、刘信一、李英、黄丽明、战怀春: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1102民初1739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程光、高艳: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葛安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法院执行裁定,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依法予以拍卖。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程光名下的位于山东省沂水县刘南宅天枢阁B区6号楼4单元302室房产一处,以清偿债务。

    莒县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逸凡诉你们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签订的《海军东山干休所改造项目内部认购书》;2、判令被告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诚意金150000元,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诚意金200000元,两被告并从收款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的四倍支付原告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两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房屋差价)损失2505000元)]、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2018)鲁0602民初1727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刁艺平诉你们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签订的《海军东山干休所改造项目内部认购书》;2、判令被告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诚意金150000元,被告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诚意金100000元,两被告并从收款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的四倍支付原告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两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房屋差价)损失2471600元)]、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2018)鲁0602民初1726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赵秀农、赵焕共、王凤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1、被告赵秀农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16204.72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2191.17元(计算至2017年7月21日),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被告赵秀农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等;同时由被告赵焕共、王凤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赵秀农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八村南街5号内5号房产一套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郭肇斌、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欧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敦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汝佼诉你们及被告张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00元、利息1600000元;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由被告张红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郭肇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00000元,并由被告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担保函载明的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房产清单附后);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800元、公告费7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7500元,由你们共同负担80780元,并由被告张红梅对其中138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告郭肇斌负担6800元,并由被告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担保函载明的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牟福恒:本院受理原告丛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6500元及利息3131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牟言辉、宋美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1、两被告共同偿还欠款31785.5元(暂计至2017年5月30日,其中借款本金23432.98元、利息5937.18元、滞纳金841.79元、手续费1573.55元),同时自2017年5月31日起至两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手续费;2、确认原告对被告抵押的鲁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由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华云:本院受理王永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烟台瑞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烟台瑞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烟台润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原审被告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烟台瑞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烟台瑞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烟台嘉兴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共四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家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常胜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同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隆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晓燕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全城汽车维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烟台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单位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11执421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限你在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查封你单位所有的存放于烟台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院内的车架(半成品)35个、钻床(破旧)一个及废钢铁一宗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上午9时30分(逾节假日顺延),烟台全城汽车维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烟台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鉴证评估机构选择,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三重钢结构有限公司、李宏、廖秀: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冉宪玲、李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孙荣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6464元及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冉宪玲、李爱军: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商城库伯特服饰销售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5388元及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冉宪玲、李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张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9188元及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临:本院受理的原告寇金艳、文春建诉被告刘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法定节日顺延)9时在银雀山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康德伟:本院受理原告刘书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676000元及其利息;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谭会林:本院受理原告周龙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80000元;二、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胜利:本院受理原告孙洪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洪叶、张永邦:本院受理原告刘同文起诉你们及张国柱、牟曰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28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利津县人民法院

    烟台北洋科技有限公司、孟繁平、孟庆波、孟庆涛、王树秋、金延君、李传欣、烟台南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味全乐食品有限公司、柳淑英、柳平平: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们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议。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兰诉你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字第26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王修玉付给原告赔偿款扣除已付款5000元,余款129341.48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对上述赔偿数额负连带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付忠东诉你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1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王修玉付给原告赔偿款扣除已付款12000元,余款53477.69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对上述赔偿数额负连带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李春华诉你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12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王修玉付给原告赔偿款926486.6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潍坊市寒亭区顺通货运中心对上述赔偿数额负连带赔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方国基、方丽萍: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莱星地膜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5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二被告付给原告欠款73582.9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宋兆文、于艳萍:本院受理原告吕宜懋诉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萍、单用梁: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港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晓丹:本院受理原告卫志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田伟栋:本院受理原告徐世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颖: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凤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董大伟、王治美:本院受理刘松华诉你们与刘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刘丽对(2015)龙龙民初字第757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现对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刘德利:本院受理原告刘建成诉你与王守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黄涛杰:本院受理刘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宋振云:本院受理孙爱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峰伟:本院受理陈金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龙口市宏达有限公司、龙口市诸由钻机配件厂:本院受理仲伟政诉龙口市宏达有限公司、龙口市诸由钻机配件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李玉涛、龙口市龙口宏通火锅店:本院受理袁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237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681民初22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禹:本院受理邹芳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大杰:曲述远申请执行你其他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681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执30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1095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490.00元,申请执行费:1602.00元,鉴定费:1500.00。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侯全晟:王永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龙龙民初字第7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执165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60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15.00元,申请执行费:820.00元。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学义: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蓬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蓬卫医罚[20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4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守军:原告阎波、闫浩诉你与孙淑芝、刘守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温俊禹、赵海燕:本院受理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2014)蓬商初字第93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蓬执字第9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及查封、拍卖温俊禹房 产证号为蓬房权证公字第20071051-1、2号两处房产的(2015)蓬执字第937-1号、(2015)蓬执字第937-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敬军:本院受理的原告蓬莱市南王富海常压锅炉厂诉你、傅运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振磊:本院受理原告韩孟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6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马心乾、马远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集支行诉被告马远军、沙福芹、马心乾、马远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02民初48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牡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宋金昌、马元元:本院受理原告赵华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城镇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洪坡:本院受理原告曹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城镇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石建英、董志发:本院受理原告于志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鲁权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王岩:本院受理原告王立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玉城:本院受理原告米文利诉你与被告耿玉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彭全喜:本院受理原告李兆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康文涛、邱丽梅、王凯: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之日起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美驰车桥有限公司、山东海诺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盛琳电炉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孙延红:本院受理原告宋传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马克浩、赵德平、肖英新:本院受理原告钱承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长岭县长岭镇农民乐庄稼医院及经营者谢俊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22民初212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广西耐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耐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422民初211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志峰、郭立英:本院受理原告邢立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422民初5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马伟强,马晓岚,山东东平戴村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申请执行 (2017)鲁0911 民初 1970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 执 245 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宝菲特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山东腾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91 民初 139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执 300 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于学乾,李元秀: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文申请执行(2016)鲁 0991 民初 31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 执 908 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侯翠珍、王芳: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 (2012)岱商初字第 14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2)岱执字第 863 号。本院审理中查封了王芳名下位于泰安市海普嘉园 B3 幢 1 单元 502 室的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142844 号)一处。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95.87 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拍卖)裁定书、房地产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 日内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执行( 拍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限你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我院技术室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不提交视为认可该评估报告。公告及异议期满后,本院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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