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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053182918609

时间:2018-03-26 22:2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关静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
    关静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宗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等;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建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等;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丛志豪: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杂费、滞纳金等;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松林、王永磊、付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王松林、王永磊偿还借款本金、逾期本金、利息、罚息、复利;2、被告王松林、王永磊承担本案律师费;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邮寄费由被告王松林、王永磊承担;4、原告对被告付强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付强对上述 1-3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时尚民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陈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燕明:原告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为 1.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向原告支付承租费103736.26 元;2.本案诉讼费及送达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曹衍云:孔宪起申请执行卢超、曹衍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2013)长民初字第 2102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对你购买的位于长清区恒大绿洲B 地块 18 号楼2单元9 层 2-901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以 103.97 万元拍卖成交。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执字第 608 号之七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华冠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志武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25 民初 1960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裁判要点为:驳回原告赵志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 元、公告费600 元,由原告赵志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魏传青、季得意、季方东、王兆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2092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魏传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9563.77 元;限被告魏传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 2016年 6 月 20 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 65069.85 元;由被告魏传青自 2016年 6 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49563.77 元为基数,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50% 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593 元,由被告魏传青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玉青:本院受理原告邢照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 民初 4173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准许原告邢照香与被告赵玉青离婚;驳回原告邢照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00元,由被告赵玉青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张建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昭秦、张建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洪娥、马朋朋、刘学民、郭广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学军与被上诉人陆广志及原审被告马洪娥、马朋朋、刘学民、郭广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 民终1658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连河: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功廷、济南澳楷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连河、山东万得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济南沐府汗蒸文化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 民终25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彧: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伟与被执行人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需评估被执行人你名下的位于济南市泺文路 5 号浩正商务旅馆(现旅馆名为锦江之星宾馆)内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清单)价值,现该案进入评估程序,需进行专业机构选择。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告书和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定于公告期满的第 10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泺文路 5 号浩正商务旅馆(现旅馆名为锦江之星宾馆)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不影响对专业机构的选择和勘验的进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安国、刘建新:本院受理原告赵学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 14 万元及利息(以 I4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 2015年9月 1 曰起暂计算至2017年 12 月 1 曰为75600元,后续利息按年利率 24% 计算直至还清为止),以上共计:2156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烟台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被执行人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烟台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并作出了(2015)鲁执恢字第 6-1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泺源大街 22 号西侧的中银大厦B 座 G 层 (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的全部房产,查封期限三年,自 2015年 3 月 26日起至 2018 年 3月 25 日止。现该案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给本院执行,本院于 2018年 3 月 22日作出了(2017)鲁 01 执恢 156 号执行裁定书,依法续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上述全部房产,查封期限三年,自 2018年 3 月 25 日起至2021年 3 月 24 日止。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 执恢 156 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查封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查封期限内不得买卖、抵押、过户、转让等异动手续,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顺青、司淑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 14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门海峰: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明、门海峰、门庆峰、门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0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魏其明、岳会东、谢加双、谢加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10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谢加清、魏其香、魏其明、谢加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10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文庆: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文庆、孙东、张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14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伟政: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洁与被告徐伟政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丰巧:本院受理周士国诉李丰巧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3 民初3629号民事判决书:“不准周士国与李丰巧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玉林、范正泉:本院受理原告秦承富诉被告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3 民初43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秦承富与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催交上诉材料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纪圆: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俄凯与被执行人你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对被执行人刘纪圆所有位于平阴县茂昌银座B 座东二单元 1204 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7)平阴县不动产权第 0005954)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现该案进入评估程序,需进行专业机构选择。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和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10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茂昌银座B 座东二单元 1204号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不影响对专业机构的选择和勘验的进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

    赵长才、孙丙峰、张传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31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赵长才偿还本金 99902.23 元;赵长才支付截至2016 年 7 月 21 日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共计133740.26 元,并按月利率 14.524995‰支付此后的逾期利息;赵长才按借款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的约定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支付至清偿为止的复利;孙丙峰、张传敏对本判决上述项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赵长才追偿;五、驳回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长治市金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诸城市益泰丰工贸有限公司、郭桂滋、郭慧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 民初7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金海湾伯爵会馆餐饮有限公司、潍坊滨城爱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海科化工有限公司、靳炜、徐大勇、汤宁宁、张磊:本院受理丁卫东、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终 5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立军、王子忠:本院受理的申请再审人高延会与史潍卿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 民再 1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8年 4 月 1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付发、郭连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1947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宝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蒙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50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10 点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冯向东、郑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1944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2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公彦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54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4 点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奕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新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68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3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庆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新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74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11 点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政委: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新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78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3 点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02民初 1981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世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新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 民初 1958 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10 点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黄进瑜、陈小红、优先权人、占有使用人或其他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张琦与被执行人黄进瑜、陈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鲁 1302 民初 2269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17)鲁 1302执6078 号拍卖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黄进瑜、陈小红名下的位于孟园村所租赁的厂房内的制作红包的设备(液压切纸机一台、烫金模切机一台、折叠机一台、其他机械设备两台),并委托临沂博尔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机械设备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 72600 元。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发出公告,对(2017)鲁 1302执 6078 号拍卖裁定书、山博价评字(2017)第 308 号机器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书、申请重新评估权利告知书一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如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资质有异议或认为评估程序违法,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并预交评估费,申请书应附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提出申请或交纳评估费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被执行人、其他权利人如提出其他异议或提出优先权等权利主张,应一并在上述期限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本院将径行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财产。另,被执行人、占有使用人须在上述期限内腾空并迁出上述房产,逾期本院将依法清理并在拍卖成交后交付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人自行承担。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克余、殷洪芳、优先权人、占有使用人或其他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张庆国与被执行人王克余、殷洪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临兰民一初字第 3192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07)临兰执字第 3963 号拍卖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克余、殷洪芳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曹家王庄居委 8 巷登记于杜豪之名下的房产(产权证号000088178号 ),并委托临沂坤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53.07 万元。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发出公告,对(2007)临兰执字第 3963 号拍卖裁定书、临沂坤源临评字(2017)1452 号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申请重新评估权利告知书一并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被执行人如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资质有异议或认为评估程序违法,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重新评估鉴定申请并预交评估费,申请书应附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提出申请或交纳评估费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被执行人、其他权利人如提出其他异议或提出优先权等权利主张,应一并在上述期限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本院将径行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上述财产。另,被执行人、占有使用人须在上述期限内腾空并迁出上述房产,逾期本院将依法清理并在拍卖成交后交付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人自行承担。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闫大凤、葛明巧、孙广普、王靖、刘维志、杨昌云、朱厚庭、唐丽、王新刚、赵爱玲、王白钰、王晓芳: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邹至会、烟台仙景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蓬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凌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孔宪刚、徐贵连:本院受理烟台市浦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17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庄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于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荆玉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姜乐婷、邢元超:本院受理原告杨修平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4 民初字第 7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二被告付给原告轮胎款 21000 元,并承担自2017年 3 月 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姜乐婷、邢元超:本院受理原告杨修平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4 民初字第 7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二被告付给原告轮胎款 4400 元,并承担自 2017年 3 月 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安芬、李顺元、常俊娥、林随英、李桂珍、吕佩良、崔振红、刘秀英、刘秋兰、位秀云、付树芳、李建军、赵国兰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十三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22 民初 253 号、(2018)鲁 0522 民初254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55 号、(2018)鲁 0522 民初256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57 号、(2018)鲁 0522 民初258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59 号、(2018)鲁 0522 民初260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61 号、(2018)鲁 0522 民初262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63 号、(2018)鲁 0522 民初264 号、(2018)鲁 0522 民初 2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牛清乾、单振芬、吴清淮、李占友、刘欣堂、张官柱、綦荣群、赵存良、张朝霞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九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522 民初 316 号、(2018)鲁0522 民初 317 号、(2018)鲁 0522 民初 319 号、(2018)鲁0522 民初 320 号、(2018)鲁 0522 民初 321 号、(2018)鲁0522 民初 322 号、(2018)鲁 0522 民初 323 号、(2018)鲁0522 民初 324 号、(2018)鲁 0522 民初 3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崔殿友:本院受理原告荆月青诉崔殿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崔殿友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899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崔殿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荆月青垫付款 11200 元。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保华:本院受理原告杨子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8 时 30(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赵启厂: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随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00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胡建叶、王战功:本院受理原告刘超学诉胡建叶、王战功、刘爱珍、扈洪国、盖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6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敬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敬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21 民初17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马驰川:本院受理的原告徐仁国与你、单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乳城民初字第 16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上诉人高庆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文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姜文静、威海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 民初 3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积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邹积鹏、威海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 民初 3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庆文: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乳山市夜明珠灯具城与原审被告乳山市白沙滩镇孔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孔庆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乳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八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市洛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八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83 民初43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均好: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明领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3 民初 45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小飞、王正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海萍诉王小飞、王正春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83 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应环:本院受理的刘全强诉李应环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83民初 46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仁梅:本院受理的徐敬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 29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国辉: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天)在本院冯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隋永刚:本院受理的原告付燕诉隋永刚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诸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崔继先: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新诉你与李玉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83 民初 25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潘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力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钟淑香、宋吉国、孙政善、孙龙善、钟喜友、孙世柱、刘仁修、钟静、孙少平、李言青、姜洪利、孙善太: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并在经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邓海岗、邓书丁、邓占强、邓占亭、邓玉春、邓书田、邓见、邓英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并在经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英才、邓英敏、邓占强、邓书田、邓见、邓占亭、邓书丁、邓玉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并在经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郑大、隋建峰:本院受理的乳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大、隋建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乳诸商初字第 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乳山华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振华诉你单位及乳山市久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 1083 民初 6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兰海、孙玲、孙宝忠、单海燕、王雨、任秀香、孙广:本院受理原告乳山天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兰海、孙玲、孙宝忠、单海燕、王雨、任秀香、孙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83 民初 17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鼎烨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王兰芝、王晓晨、刘凤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起诉威海市唐路服饰有限公司、威海爱迪贝尔贸易有限公司、王明怀、陈建国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梁传智、威海市城郊场站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起诉威海嘉润木业有限公司、曲爱民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双庆:本院受理原告刘镯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毕司龙、苏银霞:本院受理原告苗静与被告毕司龙、苏银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 82 73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峻峰、王研:本院受理原告于红光与被告孙峻峰、王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要求二被告给付借款 474 800 元及利息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戚科、荣秋红:本院受理原告李丹与被告戚科、荣秋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要求二被告给付借款 30 万元及利息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陈良、丛芹滋、陈威全、威海基弘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陈良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31 000 元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10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拂晓、刘桂宏、威海凯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丛拂晓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3 548元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毕圣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被告毕圣奎、威海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0 民初 3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华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华与被告乳山市久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李振华就(2017)鲁 1083 民初 620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红娇: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被告刘杰:本院受理原告赵曦波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92 民初2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震:本院受理原告许海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92民初 21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威海巴力阳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单俊杰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戈: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夏仲俭、夏仲胜、邢新春、王传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崮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92 民初 239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建波、王琳:本院受理刘芳芳诉董建波、王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邵正军、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中建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虹口大酒店有限公司诉被告邵正军,第三人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中建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天福办大风充绒器经销部:本院受理王光辉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文丽:本院受理原告曲增安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003 民初 40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进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文登市麦岛盐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进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李伟平于 2017年 10 月 24 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李伟平执行异议申请书、本院作出的(2017)鲁 1003 执异 78 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郭素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美霞、张美玲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6 月22日 10 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孙志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宗兆龙、张美霞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 09 时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于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于芳、周玉真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11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春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经福、王允修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6 月22 日 10 时 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罗本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2 民初 3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王巧燕:本院受理任红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明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冲、权恩杰:本院受理原告张言伟诉被告张冲、权恩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 1722 民初 45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范双才:本院受理原告赵宁诉你与李娟、李廷坤、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梁立秋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6 民初 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禹城市金凯家电有限公司 的申请于2017 年 8 月 25 日裁定受理(2017)鲁 1482 破1 号禹城市金凯家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17年 8月 25 日指定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为禹城市金凯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禹城市开拓路 189 号;邮政编码:251200 ;联系电话:0534-7755006、15689515828)。根据禹城市五金交电公司的申请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裁定受理禹城市五金交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17年 8 月25 日指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为禹城市五金交电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禹城市开拓路 189 号;邮政编码:251200;联系电话:0534-7566168、15689515358)。本院定于 2018年 5 月 4 日上午 9 时在禹城市五金交电公司一楼展厅召开上述两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禹城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山东禹王亭集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申请于 2018 年 3月 16 日裁定受理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18年 3 月 20日指定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南环路619 号;邮政编码:251200 ;联系电话:0534-7352786/156218297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禹王亭集团生物科研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禹王亭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18年 4月 25 日上午9 时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禹城市人民法院
    张雪梅:本院受理原告青特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4 民初 67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周相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蓝宇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214 民初 61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告青岛东亚轮胎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4 民初7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亭亭:原告青岛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14 民初 32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利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岩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全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全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全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保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朱全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杰、孙庆永: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王延祥与被申请人 (原审被告)宋杰、孙庆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 民再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暖苍:本院受理陈镭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董立志、丁娜:本院受理夏克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锡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杨绪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爱兵: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封常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敬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丽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千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穆丽:本院受理山东雅禾农业有限公司诉你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1 民初13442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旭:本院受理原告何水莲与被告王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1 民初 117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姜忠华与被告李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金环、薛长星:本院受理原告董红梅与被告薛金环、薛长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山东烨盛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喜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一海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单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猛、杨嫚华: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 12月 13 日受理了申请人杭州鼎牛机械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8年3月 4 日作出(2017)鲁 0211 民催45 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 32000051/24107535 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该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吴文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仲志、仲伟柱、李臣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85 民初 5077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 10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刁仁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嵇秀艳、苏德会、刁仁松、刁吉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5 民初470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 10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艳生、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丁志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285 民初 1121 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国东: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 民初 7009 号原告彭书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 民初 70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海龙、房晓霞:本院受理的(2018)鲁 0285 民初186 号原告李良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解华翔:本院受理的(2018)鲁 0285 民初10 号原告邴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显涛:本院受理的(2018)鲁 0285 民初 571 号原告赵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宝恒、青岛开来现代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修丛桂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85 民初 75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兆爱:本院受理原告戴金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5 民初840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日 10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春波:本院审理原告周英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2)西商初字第 7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德杰: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 民初 6325 号原告王明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磊、刘春花:本院受理的原告战益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285 民初 65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玉华、朱亚林 .张宏斌、青岛龙利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汉斯顿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过程中,李沧法院依法对涉案的第三人周玉华(被执行人朱亚林妻子)名下的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三泉村 32 号楼2 单元7 层西户、4 单元 3 层西户、4 单元 5 层西户、4 单元 7 层东户、4 单元8 层东户、4 单元 8 层西户号 6套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价格分别为 26.1 万元、23.07 万元、23.52 万元、26.1 万元、26.35 万元、24.28 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习房评字(2018)-F020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4)李执字第 372-4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限60 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本评估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沧口公司、青岛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青岛工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原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李沧区第二支行)与你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三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三公司公告送达 (2002)李执字第 1656 号之一及 (2002)李执字第165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案变更青岛州威之家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春夏、郭晓妮:本院受理原告平度市双庙水库管理所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会见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江先、赵尧芳: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南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83民初79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杜作俊、金永浩:本院受理原告王杰清、原告崔敏玉诉被告杜作俊、被告金永浩、被告刘芳、被告梁晶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3 民初 64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代晓刚:本院受理原告郝亚新与被告代晓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张戈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潍坊宏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文庆、柳爱延诉你单位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兄弟摩托集团有限公司、王海庆、丁瑞菊、李松刚、潘卫莉:在本院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追加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283 执异 38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合利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洪刚与被执行人青岛金合利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王洪刚去世,申请人梁秀兰、王诚驿、王良亭、刘希美申请变更、追加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追加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听证会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裁决团队参加听证会。逾期本院依法裁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三统万福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83 民初 101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忠常、王菊、郭平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白埠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 民初 89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蓼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隋颜平:本院受理原告孙健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7420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支付原告通关代理费 107337.14 元及利息等),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玉子、李万洙: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清松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位于青岛市北区绥宁路 17 号11 号楼 1 单元 1502 户房屋折价款一半即人民币约40 万元;2、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民一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维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郝云星、李永芹、青岛维尔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盛吉鑫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维尔国际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鑫宏佳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及郝云利、青岛昌盛泽隆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 6653 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 140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雯: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71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盛达建设集团绿岛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王健、尹志丽: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学美: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希华诉你、青岛荣豪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李学美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李学美返还原告购房款及定金共计30万元。3.判令被告李学美支付违约金 221200元。4.判令被告荣豪公司对 2、3 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6.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 30 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茹鹃:本院受理原告接夫华诉你、熊志文、张林业、青岛中康源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邢继勇:本院受理原告陶延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 84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郎会芳、苗佳玲、杨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秋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77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振雪、刘晓龙:本院受理原告王乐利与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203民初 1328 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 10: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孙焕萍宣告被申请人王美举死亡一案,经查王美举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王美举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谢卫造、黄井凤:本院受理原告王本光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10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原告王本光与被告谢卫造、黄井凤于 2014年12月26 日就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 239 号杨家群丽景苑 18 号楼 2 单元 101 户房屋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2.驳回原告王本光要求被告谢卫造、黄井凤腾还房屋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231 元,公告费900元,均由两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纪河:本院受理原告迟景民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三人刘秀英、陈淑华、陈淑珍、陈丽娜、陈进波、陈进涛、第三人青岛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行政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院区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作出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金伟:本院受理原告杨淑贤诉被告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王金伟、彭彬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行政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院区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作出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莉:本院受理的原告市南区玛格映画摄影会所诉被告张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39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被告张莉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求实智能网络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20 900 元、赔偿损失 2 978.25 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凌辉:本院受理原告盖淑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 68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0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傅元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0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柳英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唐杰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1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栾美玲: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10 时 1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海: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10 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 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玉清: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9时 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蔡振明: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10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 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伟: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 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闫平: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战丽娟: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明: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克惠: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秦贵文: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鑫: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单永: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延河: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牛胜光宣告被申请人牛景光死亡一案,经查牛景光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希望牛景光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钰杰:本院受理王维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66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葛冰、葛佰孔:本院受理郭淑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鲁0203 民初58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旗胜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苏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鲁0203 民初 70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春芝:本院受理王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71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其与你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 40976 元的合同解除赔偿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1905970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71449 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 218502 元;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30 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375840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3246 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43087 元;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 1 、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201400128673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978499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算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2017 年 4 月 1日,为190697 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 112176 元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 1 、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201400128687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374178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算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2017 年4月1日,为 72922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 42896 元等。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其与你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 112176 元的合同解除赔偿金、被告向原告返还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 3 号楼 10层 1003 户房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 )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1905970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71449 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 218502 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 3 号楼10 层 1001 户房屋;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2.判令被告按照逾期未付款1411804 元的日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75142 元及合同解除赔偿金 161851 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 3 号楼10 层 1004 户房屋;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15 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民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其与你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 112176 元的合同解除赔偿金、被告向原告返还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 17 号燕归堂 3 号楼 10层 1002 户房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 )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天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其与你签订的《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 112176 元的合同解除赔偿金、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 )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康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嘉合半岛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付购房款 417500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号丙 )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席睿泽:本院受理原告杨卫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67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鲍积财:本院受理原告孙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民初 40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董猛、尹雅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44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梅、黄松涛:本院受理原告周晓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79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增林:本院受理原告史新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 民初77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刘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鲁0203 民初59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董淑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59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理华、冯昱诚:本院受理彭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鲁0203 民初 59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乐通土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乐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赵少华、梁俊卿、纪玉超、谢春华、房晓雪、王金龙、常锋、赵秋华: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2018)鲁 02 民辖终 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9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 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晓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 18 号16 楼 504 户(原四流南路 18 号 16 栋 785 户,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这第房改 342353 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定金人民币 1 000 元归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250元,公告费人民币 900 元,共计人民币 2150元(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3 民初 647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 )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祥利:本院受理李开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纲:本院受理原告张敏、郑天宇、郑明书、孙淑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 民初 42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一凡: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诉青岛天立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葛昌艳、李志尧、李一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青岛天立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215711.55 元及相关费用;被告葛昌艳、李志尧、李一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 41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南常青:本院受理原告孙春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补缴前三年租金 24738 元,缴纳第四年租金 13606元;2、承担拖欠物业费 18300 元、水电费 500 元;3、承担违约金 2000 元;4、双方共同约定存放于青岛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保证金 1000 元归原告所有 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四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 号丙 )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斯明:本院受理王金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王金慧要求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富有:本院受理原告李兆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 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沃置业有限公司、金德龙: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防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海沃置业有限公司、金德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月汇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戚蕴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世园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理刚:本院受理原告王敦庄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12 民初 23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燕群、青岛海拓进出口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利达(青岛)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菜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朱建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泰聚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韩瑞、王群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佳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曹培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封常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杜金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寇明耀:原告田铭霞诉你与马淑静、青岛链家兴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泽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柳艳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付东玉、陈健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米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讯投资有限公司、张涛、李苏光:本院受理原告于坤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超:原告史景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2 民初 348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格兰威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日上午 9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泰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彭常丰诉你公司与第三人彭元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谭鸿伟:本院受理的(2018)鲁 0213 民初140 号原告宗京良与被告谭鸿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杨桂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立策、张雯雯、栾雷先:本院受理原告刘巧玲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82 民初76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江雪艳与被申请人展万旭、原审被告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82 民申 11 号民事裁定书、本院(2018)鲁 0282 民再 1 号案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勇、王曙光: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江雪艳与被申请人展万旭、原审被告王勇、王曙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 民申 1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2018)鲁 0282 民再 2 号案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葛秋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嘉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田炳区:本院受理吕锡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五日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即墨市建兴服务公司:原告乔培滋与被告即墨市建兴服务公司、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82 民初98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乔培滋与被告即墨市建兴服务公司、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82 民初98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世友:本院受理刘先光诉你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新世纪分理处执行异议之诉(2017)鲁 0282 民初8250 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夏学营、夏守强:本院受理原告韩培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 民初 77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2017)鲁 0282 民初 89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耿芬香、徐佳佳:本院受理原告华玉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282 民初8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陈玉福: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于红: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周少华: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宋文华:本院受理原告宋精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 民初 6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杨强泽:本院受理卢卫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赵杰本、张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兰孝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82 民初741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赵爱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江守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邵立洋:本院受理于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健、青岛海通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隋利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203 民初 635 号民事判决书(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 135 万元等),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同林:本院受理原告于克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 80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同林:本院受理原告霍秀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 80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徐绍华诉你及被告刘学帅、被告青岛迪生城市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3 民初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 22号 406 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德胜:本院受理原告王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8 万元、违约金 5 万元、利息 9 457.8 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1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茜茜、李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陈茜茜、李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 民初 59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志达、杨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谢志达、杨春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5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庆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许庆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60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边焕平、任其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边焕平、任其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5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姜竹花、王利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姜竹花、王利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7)鲁 0202 执 1853-1 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姜竹花名下已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即墨市黄河三路 117 号5 号楼 2单元 501 户房产;二、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 )东部(2018)房(估)SF 字第001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115.69 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庆波、李秀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孟庆波、李秀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5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边焕平、任其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被告边焕平、任其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5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新中、吴文虹、吴文清、吴培翔:关于申请执行人吴新国与你们继承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相友、高洪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被告任相友、被告高洪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2 民初 65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广泰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嘉纳可可制品有限公司、宫伟: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华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2民初 39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通顺电子机电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娟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依法判令 1,被告腾出原告的房产,位于青岛市曲阜路 8 号 14 户;2 ,赔偿非法占有房屋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20000 元;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航、王忠福、王忠军: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建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12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新泰市鑫昌经贸有限公司、尹训新、赵玉英、烟台海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 0202 民初 487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新泰市鑫昌经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2.尹训新、赵玉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烟台海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在质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海轮、任郁郁: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 江海轮偿还借款本金、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执行);2.任郁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青岛双微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青岛敖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双微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 3850000 元,并从 2012年 11月1 日开始以 385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支付利息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庆安:本院受理原告衣升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黄代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祥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13 民初 1872 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黄代华给付原告青岛市祥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4 年 10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日的物业费及电梯费共计 1561.50 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0 元、公告费1050 元,由被告黄代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马珍北申请宣告马卫良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马卫良,男,汉族,1982 年 3月 31 日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苇村,公民身份号码:370283198203311012,系申请人马珍北之子。被申请人马卫良于 2002 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满4 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 1 年。希望马卫良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曾焱:本院受理原告柳京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任增安:本院受理原告卢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任增安:本院受理原告张秀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市林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遥凯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平度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市林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遥凯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苏州璞信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变更、追加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追加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听证会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裁决团队参加听证会。逾期本院依法裁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宋建军:青岛泽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平度分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你位于平度市永安新村 9号房产的价值 30.50 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评估报告送达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利刚、邓洪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芷丽华、田学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半岛港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支付借款本金23 万元及相应利息;2、支付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明策、张鹏、梁光三、李秀菊、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元祝、孙建君、青岛园竹木业有限公司、萧维宏、王翠、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青岛旭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 民初 878 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晓梦、南文波:本院受理原告张作辉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 53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永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孙永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2 民初56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剑、周艳娟:本院受理原告秦雁、原告崔顺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202 民初 57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正大畜禽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202 民初62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祥臻、万乃忠:本院受理原告张梅、原告郭密亮、原告刘兰英诉你等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确认原告对青岛市市南区增城路7号 6 号楼701 户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及自 2011 年9月 19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本金 3660000元计算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 时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莱西北墅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伟哲、朱清媛:本院受理原告王昕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12 万元、利息、违约金;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律师费 1 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亚君、薛文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23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天信衡商贸有限公司、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宝怡明辉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宝怡明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天纪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晖、王晓东、邢明、赵星、牟旭晟、赵卫川、李国强、第三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支行、第三人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银钢烧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2、依法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涉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水木家园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家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支付劳务费。2、被告支付逾期滞纳金。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海平:本院受理原告魏建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京发包装有限公司、于春京、董家美:上诉人郭延荣就我院(2017)鲁 0202 民初 5144 号-1 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0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孝选、程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奇志、张清洁: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顾国华、陈丽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伟杰、李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45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延杰、刘砚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鹏、贾素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45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忠梓、高亚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丽、刘欲晓: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45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明申、许立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胜豪、孙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 民初45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永健、袁秀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202 民初 45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付晶、王凤霞。申请执行人梁立秋申请执行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拒不履行(2014)德城民初字第 1701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 2018 年 3 月5 日,在淘宝网拍卖你二人位于德城区东风西路运河名仕港 3 号楼2 单元 6 层 602号房产及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经多次竞价,申请执行人梁立秋以 396000 元竞得该房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你二人位于德城区东风西路运河名仕港 3 号楼 2 单元 6层 602 号房产的所有权及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申请执行人梁立秋所有。以上房产的所有权及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梁立秋时转移。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磊、王晓玲。本院立案执行的山东金溉投资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磊、王晓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地址不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402 执 255之 1 号执行通知(履行(2015)德城民初 2015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公告期满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吴晓红: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禹城东方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晓红合同纠纷一案的(2017)鲁 1482 民初 2574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向你公告(2018)鲁 1482 执 28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被执行人吴晓红对(2016)鲁 1482 民初 1085 号案件确定的尚欠原告禹城东方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并承担案件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查传忠、高玉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卢方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查传忠、高玉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执 775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查传忠、查玉鹏、张增霞: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卢方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查传忠、查玉鹏、张增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 执 774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弘盛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玉香、李玉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安市弘盛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911 执 397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代东、吴恩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代东、吴恩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11 执 724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琴、隋江涛、李成:本院受理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鲁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杨保合、刘金锋、杨恩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鲁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2 民初 47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宓飞范:本院受理原告贾庆习诉你与王连东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02 民初 75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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