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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053182918609

时间:2018-03-15 20:27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朴生花: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被告借款本金
    朴生花: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被告借款本金 5.5万元;2、判令被告偿付相应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洪军: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 、判令偿还被告借款本金41666.67元;2、判令被告偿付相应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开刚: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 、判令偿还被告借款本金77777.78元;2、判令被告偿付相应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晓南: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偿还被告借款本金53333.33元;2、判令被告偿付相应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贤良、李晓琳:本院受理原告赵为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崇烨贸易有限公司、刘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佳信利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占群、王雷:本院受理原告刘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2、对被告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奋进路493号1单元402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滨、宋新红:本院受理原告殷国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矫学兆、陈淑敏、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青岛吉奥塑料有限公司:上诉人矫雷明就我院(2016)鲁0202民初42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玉华、李小娟、孙泽平、矫学兆、陈淑敏、青岛宣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诉人矫雷明就我院(2016)鲁0202民初423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泽平、韩玉华、李小娟、矫学兆、陈淑敏、青岛成晟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矫雷明就我院(2016)鲁0202民初423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济南乐豪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一、崔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京奕家居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乐豪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一、崔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2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庞利国、窦翠霞:本院受理原告朱首昌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26民初2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商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山东贵和显星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刘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淑国:本院受理上诉人边忠林与被上诉人杨淑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民终8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波、刘艳艳:本院受理原告杨振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2万元及逾期利息(自本案起诉至判决生效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6% 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美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李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海英、徐志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兴芳、张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被告马兴芳、张洪梅(2016)鲁0112民初407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凤秋(身份证号:370121196309044529):我院受理原告王丛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王丛山与被告王凤秋离婚。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王凤秋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焦飏 :本院受理原告华太林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200万元,利息 1269041 元;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伟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达克集团有限公司、张航、王清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573号原告乐陵市乐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2民初1267号原告济南市历下区总工会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荣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洋、徐法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顾天福:本院受理原告邢卫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141号上诉状,上诉内容为:1、请求依法撤销本案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两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董永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延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牛明金、邹平县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鸿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彭作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诉上述被告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唯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高传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91执458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鲁0191民初252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少波: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1427号李美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庆国: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日升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1509号原告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诉你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宪辉:本院受理原告张本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文龙、史广兰、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上诉人于文龙、史广兰、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指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767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光明、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上诉人张光明、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指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768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潘志龙、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上诉人潘志龙、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指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768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晓见、孙政原:我院受理的原告李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29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定:本案中止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立远、宋晓慧:本院受理原告颜士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8)鲁0112民初1277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王立远、宋晓慧向原告偿还本金69000元、利息230元,共计69230元;2、依法判令被告王立远、宋晓慧向原告支付以69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支付自2016年3月7日起至2018年2月6日起诉之日止的违约金共计31740元;3、依法判令被告王立远、宋晓慧支付以69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本案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4、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它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邓振、邓新生: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1327号】,原告要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归还借款250000元以及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卓尔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薛双东: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告王建丽与薛双东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王建丽负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方习勇:本院受理原告张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二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玉磊、张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孙玉磊、张春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广东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被告孙玉磊、张春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广东借期内利息12000元;被告孙玉磊、张春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刘广东罚息和违约金,以人民币1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3780元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洪祥、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孙洪祥、王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广东借款本金人民币227000元;被告孙洪祥、王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广东借期内利息12000元;被告孙洪祥、王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刘广东罚息和违约金,以人民币227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5160元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以盘、陶海霞: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38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们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金凤: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39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与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淑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洪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5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刘洪文与被告韩淑华离婚;二、原告刘洪文与被告韩淑华之子刘德枭随原告刘洪文生活,被告韩淑华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自2018年2月起至刘德枭独立生活时止。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刘洪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路宗爱:本院受理原告张景泽与被告路宗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岳吉友: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973号原告张念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世辰:本院受理原告李广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政军、贾伟敏:本院受理原告章立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光凯:本院受理原告蔡立杰诉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收、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332700元,利息216736元;以借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利息;你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直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徐富苓: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161272.19元、零售利息6570.45元、分期手续费8050.28元、违约金3394.94元,合计179287.86元(截至2017年11月9日),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风国、钱占绪、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初96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德波:本院受理原告胡玛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鲁0124民初5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15000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刘清燕:本院受理原告牛玲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8)鲁0102民初227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义堂:本院受理原告崔焕军诉你与袁华刚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限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津天鼎鲁(2017)文书鉴字第20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出具的津鼎发(2018)43号回复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田明刚、马丽翠、田明军、田明忠: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9263.85元及利息6364.10元,本息合计75627.95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8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马丽翠、田明军、田明忠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新疆刀郎枣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济南恒泰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112民初9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岳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马伟平诉你、张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孙丽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理赔款23975.02元、支付逾期保费2125.49元、赔偿违约金10333.23元(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按每日0.1% 计算),同时自2017年9月6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每日0.1% 计算违约金;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鞠永潭: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理赔本金10867.59元、利息169.81元、罚息 23.88元、支付逾期保费715.4元、赔偿违约金8627.79元(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按每日0.1%计算),同时自2017年9月5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每日0.1%计算违约金;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谦: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理赔本金13673.92元、利息299.2元、支付逾期保费3236.24元、赔偿违约金5617.19元(自2016年7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按每日0.1%计算),同时自2017年9月6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每日0.1% 计算违约金;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明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理赔本金24308.85元、利息644.02元、支付逾期保费2391.78元、赔偿违约金1815.78元(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按每日0.1%计算),同时自2017年9月6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每日0.1% 计算违约金;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牟岳迅:本院受理原告孙亚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0045号民事判决书:一、准予原告孙亚莉与被告牟岳迅离婚;二、婚生女牟俊颖由原告孙亚莉自行抚养教育。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孙亚莉自愿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杨倩倩: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8466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杨倩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40000元并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支付利息损失(以14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给原告。如被告杨倩倩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权利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被告杨倩倩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贾华军:本院受理原告李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孙月峰:本院受理原告曹福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安智勇、安智敏、东营市昌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立建与你们及董圣镯、东营市万方燃气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安智勇、东营市昌隆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立建起诉你们及张卫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赵猛:本院受理原告张树栓、孙运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983民初9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48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瓜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光金:本院受理龚华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71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李吉民:本院受理密春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晓峰、焦中上:本院受理原告万兆刚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国强、孙圣南、刘迪: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翟元朋:本院受理原告翟元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7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宫延军:本院受理原告焦绪贵、宫传恩诉你、李树庚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字2105号案件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宫延军:本院受理原告焦绪贵、宫传恩诉你、李树庚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字2105号案件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德广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你公司环保行政处罚一案,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行审44号行政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东平县人民法院

    程强、尚雪梅:本院受理原告吴万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43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庆玲:本院受理原告王美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庞国兵、王兴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喜诉你们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9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屈玉海、田义圣、曲克燕、李波、屈克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屈玉海、田义圣、曲克燕、李波、屈克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琳:本院受理郭然然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83民初4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石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魏明、汲海灵、李梅、李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明、汲海灵、李梅、李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7)鲁0983民初1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市国能电缆有限公司、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孙强、李丽、李明国、姜刚、冯传华、姜文贞、王伟、李剑峰、李雷、刘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泰安华盛通工贸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建、吕建初: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建与被上诉人吕建初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终288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长柏石材工程有限公司、韩长柏、徐秀春、徐秀娟: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延超因与被上诉人泰安市金典典当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泰安市长柏石材工程有限公司、韩长柏、徐秀春、徐秀娟、山东中铁地产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民终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庆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李宗利、安阳市安鑫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9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吴士奎、李伟、姜凤香、王久明:本院受理的泰安市岱岳区三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东岳大街分公司与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吴士奎、李伟、王清、杜召元、姜凤香、王久明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9民终94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连庄、西安正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西安正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04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贻民、李文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解培金、董家强、尹贻金及原审被告尹贻民、李文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冰、杜英水、肥城市汉唐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磊、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岱岳支公司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明、马国庆、张丽娟: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翟荣吉及被上诉人孙丽、周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3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余永忠、山东泰安岳重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程立宏、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马海泉: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宁阳县金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37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泰安市百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山东浩泽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3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启:本院受理的你与上诉人李强、夏明及被上诉人张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6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迎科、邹城市江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姜仔鸭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陈庆民与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7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森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迟永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森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冷晓发、吴大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骏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济南东润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徐敏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尉成振: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卫东因与被上诉人山东东平鑫海建工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尉成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0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公红军、公延苓、刘爱美、王久明、杜召元、王清、李伟、吴士奎: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因与被上诉人山东沃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公红军、公延苓、刘爱美、王久明、杜召元、王清、李伟、吴士奎及原审第三人聂立峰、吴伟、张志峰、王波、夏庆珍、吴钦波、耿传凤、刘丽、徐东田、冯丽华、王国良、安艳、刘东、罗巧玉、韩飞、夏庆录、孙洪剑、仉学利、王楠楠、张宗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民终2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天合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陈军:本院受理的你们与孙爱华、泰安市五岳经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福鑫建材有限公司、徐衍柱、邢庆生、东平县戴庙镇王庄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滕州市远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7)鲁0923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相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纪静与你扶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工业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新兴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局、泰安市房产管理局、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刘军及你方房产行政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行终102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帆: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西梅、李静:张丛与徐西梅及原审被告李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09民申5号民事裁定,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张丛撤回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磊、李晓娜、李岩、单洛:本院受理上诉人单经政诉被上诉人许文广、原审被告英灏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辖终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兰亭轩桃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孙绪亮、汪乐梅、冯桂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汪心文、孙衍成、张凤莲、孙绪海、李娜、孙桂芹、孙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60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山东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查传忠、张增霞: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衍涛、侯爱平与被上诉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胜国、高爱芹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8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镭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修波、宗淑群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原审被告泰安泰山茶博城管理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李修波、宗淑群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冀焕明:本院受理的你与被上诉人临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泰安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3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洪琴:本院受理的你与被上诉人万昌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50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刘洪琴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亮、张艳、张梅、曹刚、孔红亮: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富兰与被上诉人泰安华泰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新泰市德功商贸有限公司、新泰市鲁泉机械制修有限公司、张守军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5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张富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小星与被上诉人祝玉玲原审被告刘海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82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王宁、杨焕玉、李雪: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市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6)鲁0902民初2304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孙杰、孙维英、孙林、王雪梅: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方迎、张明成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5)肥商初字第851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李伟:本院受理上诉人泰安泰山大观医院与被上诉泰安开发区本云宾馆、贾永义及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泰安泰山大观医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容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作出(2018)鲁09执异14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由林岩变更为王勇。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卞梅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利芹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35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斌诉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益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邹平佰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邹平金丝生态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郑月强、李桂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18)鲁09民初17号民事裁定书、(2018)鲁09执保字第5号执行裁定书及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吴士奎、李伟、万力重汽股份有限公司、王清、杜召元、泰安三鑫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阴法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伏伟、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辖终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朋、李慧、李爱荣: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燕祥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5)岱民初字第1498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文笛、泰安市华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傅剑平、刘一、刘鲁青: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鹏:本院受理寇玉强、柳芳与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7)鲁09民终2496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晋:本院受理上诉人窦琳与被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及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窦琳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锦宪、杨俊芹:本院受理上诉人李连伟与被上诉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民终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上诉人李连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婷婷、王玉庆:本院受理的原告焦安国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军、吴连刚、吴珊、徐凯、吴昊:本院受理的复议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支行不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0902执异55号裁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鲁09执复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泰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0902执异55号裁定,发回泰山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本公告发出后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涛:本院受理原告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新泰山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省鲁岳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7)鲁0982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山东新泰山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新泰市人民法院

    山东天源煤炭发展有限公司、褚衍河、韩帮庆、巩宪臣、李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山东鲁实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煤炭发展有限公司、褚衍河、韩帮庆、巩宪臣、李杰、王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波、单超:本院受理原告张绪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侯飞:本院受理原告郑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其凤、邵中华、渐梅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杨其凤、邵中华、渐梅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庆玲、梁克合、梁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高庆玲、梁克合、梁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长水:本院受理原告扈文梅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郝茂全:本院受理原告孟宪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庄俊堂、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允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华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枣庄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城区七月鲜花店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马怀翠、临沂高利峰焦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勇(袁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徐祥银:本院受理原告岳喜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康尔医用产业有限公司枣庄市万东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贾程惠贾广玉王傢正贾继田贾程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恒生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昌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枣庄德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祥,王莉娜,王成,陈焕,张鹏,倪志芳,张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马怀翠、山东布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君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海:本院受理原告常洪磊、孙景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329号、(2017)鲁0402民初33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常磊、枣庄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恩元与常磊、枣庄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05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杨宁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枣庄市杨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依新诉你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连英、朱琳琳:本院受理原告李相东诉你们与李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457号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年6月21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燕: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及被告王明举民间借贷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2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清华、宋传美、王建军、刘伟、任森森、王娟娟、王吉全、王东、王得本、杨加英、杨威: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 2018年7月5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成军:本院受理原告朱广韬、沈继兰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法金、孔庆索、高同远:本院受理原告朱广韬、朱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3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淇:本院受理你诉被告张晗、尹尚广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蓝山渔港餐饮有限公司诉你们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9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亮、赵蕾、黄锦鹏、范晓璇、李全忠、刘雪梅、李兵团、马钢: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3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洪光、赵克华、李发财、王长龙、汪玉付、邢东梅、林海龙、杜兆运: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8年7月4日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冉:本院受理原告张宗军诉被告季爱玲、李茂爽及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建奎、李良花、刘建斌、黄海兰、王东、任洋洋、王娟娟、唐茂金、王光侠、韩邦鹏、晁冰、王龙、王成泉: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稳:本院受理陈发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6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龙启秀:本院受理原告刘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一审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5民初400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龙启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刘梅借款28585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09元被告龙启秀承担558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李立峰、曹秀斋等人与被告王相敏、郓城县牛鲜生水果洋行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7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现因原告均为原郓城县面粉厂职工,面粉厂破产后部分职工无法联系,目前原告人数尚不确定,故我院特发出公告,公告期30日,凡未参加诉讼的原郓城县面粉厂职工均可在公告期内向我院登记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后,我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郓城县人民法院

    田钟银、宋秀粉、李传英、侯仰飞:本院受理原告谭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博文:本院受理原告巫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7日上午9时在单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穴秀娥: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宋金昌、王宁:本院受理原告勾传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们偿还借款28000元及约定利息,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城镇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高俊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宋玉行、路长泉、宋金宝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友存:本院受理原告李波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关连华:本院受理原告唐建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敦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本春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梁建志:本院受理原告齐朝阳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超、马星星:本院受理原告霍书江诉你们与杨清周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庆三、冯海棠、王壮三、于清路、刘宝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新平:本院受理原告陈书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艳滨、万彩霞、王俊章、王俊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李飞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尹富强、安登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尹景涛、尹海坤、安登海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风堂:本院受理原告孙峰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峰诉你与赵传寿、薛秀兰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洪来: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刚、王辰蕊与被告王洪来、张瑞、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2018)鲁1422民初24号及民事裁定书(2018)鲁1422民初2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许克旺:本院受理的原告温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4民初1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郭建军:原告秦月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起诉你立即偿还借款十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一切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李忠良:本院受理原告杨晓磊诉被告李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决如下:李忠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杨晓磊借款1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9月1日起按照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1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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