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3140005129899508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2017)鲁0681民催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责任编辑:fz001)龙口市人民法院 姜增结:本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姜祥厚、曲连英、姜鹏飞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姜祥厚、曲连英、姜鹏飞称,被申请人于2017年2月17日来到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船员,从事远海捕鱼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2017年10月3日二十二时许,被申请人在远海作业时,因风大浪高,不幸被海浪卷入海中,至今已经一个多月尸首不见。下落不明人姜增结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姜增结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姜增结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姜增结情况,向本院报告。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俊铭:本院受理慕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玉珍:本院受理战志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东海银泰克汽车零部件(烟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口市福利压铸厂诉被告东海银泰克汽车零部件(烟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任家坛:本院受理原告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许秀菊:本院受理韩伟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克直:本院受理原告吕木奎诉你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兰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徐云韬、郭晓娜、龙口市南山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陶生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赵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郑雪乔、龙口市南山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杨春艳、荣宪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宫素珍、武安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杨艳、张德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韩温杰:本院受理刘学东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良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烟台义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刁治葆:本院受理高运强诉你、于光祖、于渤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龙口市崇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6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马艳艳:本院受理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2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桂华:本院受理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隋广永:本院受理龙口市凯沥德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湖北鄂州(鲁班)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佳佳诉被告湖北鄂州(鲁班)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7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恒永: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曲涛、刘大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杜双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欣与被告崔波、孙芳成、郑跃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福庆:本院受理原告徐英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怀全:本院受理原告尹振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福强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伟、张元亮、杜继胜、张玉梅、陈明海、陈明霞:本院受理原 告 潍坊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 洋泊车 股份有限公司(统一 社会信 用代码:91370700732620918N)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邦德动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潍坊立峰机械有限公司、徐智勇、刘爱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70700051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民辖终500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秀水田园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潍坊市国洪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云全、丁志花、李学政、董玉梅、丁凯、丁静、张广文、董云清、翟洪: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70700051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郝维铭、李树梅、段美俊、许银、伦长学、徐诺诺: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各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南洋实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王省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潍坊江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孙志仁、胡秀梅、孙彬富、薛君:本院执行的(2018)鲁0702执139号刘鲁滨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鲁0702执1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7日内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金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朋:本院受理原告王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各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公方田:本院受理楼曙阳诉你与山东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月英: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建政:本院受理孔祥胜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泰尔立顿化肥(潍坊)有限公司、新美盛化工(青岛)有限公司、山东史得夫肥业有限公司、潍坊润丰肥业有限公司、李宁波、毛伟俊、雷云聪、马莉、李波、王金秀、李珂、王亚宇:本院受理申请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137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清林、魏金玲、李思佳、王丽华、王俊武、王蕾、潍坊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潍坊海铖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703民初11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珂、牟秀芳、李波、王金秀、王亚宇: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703民初12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亚林、王志玉、王志富、高敏敏: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703民初11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畅达资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巨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希涛、王伟霞、王文亮、孙治秀、王宽海、王信军、丁雪莉: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703民初12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芮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华瑞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潍坊同创商业设备有限公司、王海燕、王秀娟、李永、王继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703民初12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文阁、袁通、王龙玉: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敏、孙立龙、李焕标: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希林、吴兰松、吴兰森、王玉香: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大江、王素、李林、丁建香、潍坊海丰盐化有限公司、潍坊海泰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赵大江、王素、李林、丁建香、潍坊海丰盐化有限公司、潍坊海泰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潍坊市奎文区民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受让本案债权为由,请求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公开进行审查后作出(2017)鲁07执异99号执行裁定书,变更潍坊市奎文区民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环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王远云:本院受理原告黎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6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中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信约国证律师事务所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6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秀护理科技有限公司、冯希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潍创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4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3: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冯希波、山东华秀护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潍创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4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天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伟波:本院受理原告梁文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12月27日CN37-0010版2-3版中间法院公告刊登的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应为“在第七审判庭开庭”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12月18日CN37-0010版2-3版中间法院公告刊登的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应为“金融审判庭开庭”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山东众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志远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201710307547,执业证流水号10643515。现声明挂失作废。 石德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金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智勇、刘爱霞:原告李欣荣诉被告郎建军、徐智勇、刘爱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70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欣荣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朱宏伟、谭晓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税号:913707008654241879)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耿启升:本院受理原告丁洁、何国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毕思阁、孙玉清、栾立芹、陈树亮、张媛媛: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