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盛泰、于樱、芦翠美、范洲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奇:本院受理原告王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欠款3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车辆过户费;3、判令被告支付违章损失;4、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昌本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黄少琴、刘芳信: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一片天物资有限公司、陈冬英、叶海清: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同利祥钢铁有限公司、兰贤华、高建礼: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司福实业有限公司、孙玉花、宋卫宗: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贤实业有限公司、陈斌: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善钢物资有限公司、詹郑秦: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创灿物资有限公司、林芳德、张进雄: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巨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詹兴恕: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驰岳物资有限公司、周华禄: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硕鑫物资有限公司、周华瑞、郑美香: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焕然物资有限公司、邱智生、汤新月: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扩盛实业有限公司、李文英、连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琴钢物资有限公司、詹兴月: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青娟:本院受理原告李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源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娜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返还协调费及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宜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巴藤化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74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铮、青岛隆福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李铮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7359.87元及相应利息、律师代理费15200元;2、原告有权对被告李铮名下位于胶州市澳门路667号11号楼2单元601户房屋享有优先权;3、被告青岛隆福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德国:本院受理原告倪全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明兰、赵振龙:本院受理原告庄晓东诉被告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936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15年11月21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丽贝特纺织有限公司、巫建军、孙利: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成宝:本院受理原告范丽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玛可隆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航国际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福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捷联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笑: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中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月朋: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娜: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冬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学新: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辛若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京尧: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栾玉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阿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昆、徐云来、程国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利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佳俊:本院受理原告张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王义: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天津盛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盛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郭建涛:本院受理原告彭立明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城阳华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国润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51278.4元,违约金1131.95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欣伟、冯金海:上诉人青岛泰发置业有限公司就我院(2017)鲁0202民初153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演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阎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穆建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雪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晓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志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宪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进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司志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传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济南海利丰印务有限公司、刘建、刘海英、金桂杰、杨培珍、张庆来、济南青沃贸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济南海利丰印务有限公司、刘建、刘海英、金桂杰、杨培珍、张庆来、济南青沃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91执21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海利丰印务有限公司、刘建、刘海英、金桂杰、杨培珍: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市高新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济南海利丰印务有限公司、刘建、刘海英、金桂杰、杨培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91执2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志国、周辉: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华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阳阳:本院受理原告杨苗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杜焕芹:本院受理原告胡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远智市场管理有限公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郑新峰、丁琳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郑新峰、丁琳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鹏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茂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孙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爱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刘爱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高震: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及被告济南恒大绿洲置业有限公司(2017)鲁0112民初690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5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兴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112民初5009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刘兴荣向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25167.46元(其中代偿本金人民币24654.48元,代偿预期利息人民币507.33元,代偿罚息人民币5.65元);3、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刘兴荣向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费人民币1584.79元;4、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刘兴荣向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暂计算至2017年8月13日止的违约金人民币10847.18元(以25167.46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2017年8月14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5167.46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5、依法判令涉诉一二审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上诉材料,办理上诉手续。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廷:本院受理原告路俊辉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民四庭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延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彩石利民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告王延昌、田克亮、李延林租赁合同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锋:本院受理原告李家园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任年超(生于1990年1月16日):本院受理原告常婷诉你、刁立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令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伤残赔偿金68024元、护理费22860元、误工费55182元、营养费9200元、后续治疗费12000元、鉴定费3000元、医疗费1231.5元、公告费1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6045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18854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邱茂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雷雁诉你及第三人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东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被告王建民、周东升、费乐君、李永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58民事判决书,现因被告王建民不服判决书内容提出上诉,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权利。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周东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被告王建民、李永刚、费乐君、周东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王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济南农商行借款本金49997.96元;限王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支付截至 2017年3月21日的利息124984.19元;限王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农商行支付逾期利息(以本金49997.96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双方约定的月利率8.85‰加收50% 计算);由王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农商行按借款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支付复利;驳回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孔祥业、刘桂兰、孔芳芳: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85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受理原告崔建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高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高葳偿还原告借款29634.65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雷艳汁: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雷艳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雷艳汁偿还原告借款31793.3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徐俊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俊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俊杰偿还原告借款49033.5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徐宝: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宝偿还原告借款43907.51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恩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王恩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恩虎偿还原告借款56947.83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卢海、卢毅、曲学丽、王伟伟、威海丰泰茂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才敏与被告卢海、卢毅、曲学丽、王伟伟、威海丰泰茂源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云霞、孙元杰、赵小川、毕更胜、沈金男、宋京秀、艾淑霞、沈红梅、于红新、赵志玲、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翠区楼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翠区楼支行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宋和燕: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殷成龙、胡成志、胡有德、秦玉军、娄金平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69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殷成龙、宋和燕共同偿付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 734元及利息18 669.35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以上共计118403.3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2016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期间内,尚欠数额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另行计算;二、被告胡成志、秦玉军、胡有德、娄金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后有权向被告殷成龙、宋和燕追偿,或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案件受理费2 668元,减半收取计1 334元,由被告殷成龙、宋和燕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寿光丽天化工有限公司、寿光市海润塑料有限公司、李岐周、孙晓青、王志立、丁洪倩、孙明亮、刘秋: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潍坊华天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潍商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德秀、马士腾: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潍坊鸿翔电器经贸有限公司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鸿翔电器经贸有限公司、潍坊潍尔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呈祥标准件有限公司、潍坊隆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德江、韩钢琴、马同礼、马占胜、马占良: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德利源纺织有限公司、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张炳林、郭桂滋: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卫防:本院受理原告尹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保全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兖州区永丰建材城顺利达钢材销售处诉王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37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郭守君:本院受理原告张月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0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侯风成、王洁、姚军、高元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同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1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唐卫东、毕盛丽:本院受理原告李祥伟与被告唐卫东、毕盛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杨书亭:本院受理原告李建福与被告杨书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3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刘冰及原告王庆磊与被告张辉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3001号及(2017)鲁0812民初3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赵保玲、朱玉美: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文与被告赵保玲、朱玉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佰海、第三人:张凤玲:本院受理原告宋志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字第17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志会、刘荣坡、陈文生、刘广春、李建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体显、李位领、李宪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新国、满孝坤、吴传明、李新庄: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孟昭俊、孟杨、孟昭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史衍楼、史衍强、邹城市兴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文才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盛保岭:本院受理原告蒋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29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车文远:本院受理山东中岭律师事务所与你、山东天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山东中岭律师事务所、被告山东天成钢结构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7)鲁0811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魏强: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你、孙慧、魏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5)任执字第297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济宁市阜桥辖区双闸科技小区西区13号楼西3单元4层东户(证号:济宁市房权证阜字第015585号)房产一套的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归买受人王军(身份证号370827197009010037)所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楚遵友、济宁圣和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冯建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楚冬锋、山东省东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四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56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传锋: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宁市兖州区弘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永峰、李传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终3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连勤(曾用名王连芹):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宁恒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汶上县建辉建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王连勤(曾用名王连芹)、原审被告汶上县义桥镇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终4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张鲁京:本院受理(2017)鲁08民初229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曲阜支行诉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张鲁京、张鲁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万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万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浙江万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初209 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8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龙口市芦头镇芝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一案。申请人龙口市芦头镇芝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称,申请人村民于举棠于2016年4月19日因窦性心梗猝死,遗留有银行存款,因于举棠本人系孤子,无兄弟姐妹,无配偶子女,父母双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多年,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申请认定于举棠的银行存款为无主财产并判归申请人所有。凡认为对该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请认领,并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判决认定该财产无主,收归龙口市芦头镇芝泉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龙口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荣树平申请宣告李淑英死亡一案,经查,李淑英,女,1961年2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623196102104424,汉族,农民,原住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后店村336号,于1997年农历12月30日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李淑英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禹、龙口开元皮业有限公司、戴慧媛、张临胜:刘同毅申请执行王禹、龙口开元皮业有限公司、戴慧媛、张临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681执40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龙口开元皮业有限公司位于龙口经济开发区、三甲于家村的房屋(房产权证号: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101183、201101184、201101185号)及项下土地(土地证号:【龙国用(2003)第0083号】)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俊铭:卫志宏申请执行烟台宏领俊妮服饰有限公司、于宗龄及你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龙执字第30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4)龙龙民初字第49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张俊铭名下位于宏润花园二期21号楼2单元1702号楼房一栋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谭莉: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谭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11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谭莉位于东海黄金海岸东海名居F9-3-4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周宏霞: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周宏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15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170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周宏霞位于东海黄金海岸东海名居第D5-4-401号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徐锴: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锴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13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徐锴位于东海黄金海岸东海名居第D29-2-502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述民:龙口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述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681执145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5)龙新民初字第89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王述民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涛新都F区28号楼2单元602号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多根: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多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935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67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张多根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36-4-1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时丽楠: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时丽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933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6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时丽楠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22-1103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亭瑞: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亭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25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37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王亭瑞位于龙口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12-2-6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梁敏: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梁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27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36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梁敏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12-1-1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萍萍: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孙萍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23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孙萍萍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12-1-6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玲: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22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3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王玲位于东海黄金海岸海景壹号9-701室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县汇思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莲诉你与龙口市龙铸暖气片厂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龙口市龙铸暖气片厂对(2017)鲁0681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现对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军、王玉琳、姚喜奎:本院受理刘佐成诉被告吴帅、王玉琳,第三人王军、姚喜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对(2017)鲁0681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现对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禹:本院受理(2017)鲁0681民初6592号原告邹芳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何金明、翁芳娟:本院受理原告刘欣诉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曲延平、慕伟:本院受理孙菊萍诉你们及王桂霞、张百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哈尔滨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开敏诉被告江苏徐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维德:本院受理吕宜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维德:本院受理吕宜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吴昊:本院受理龙口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龙口柳海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与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8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龙口柳海矿业有限公司诉你与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8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苏伟华:本院受理龙口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7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吕敬伟、王晓燕:本院受理孙兆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黄伟、曲运广:本院受理李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黄伟:本院受理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仲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毕喜红:本院受理烟海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付尚:本院受理高运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7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韩秀英:本院受理山东南山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振华:本院受理王洪先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6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孙振华:本院受理张伟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6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任晓艳:龙口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任晓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681执1977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681民初539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任晓艳位于海涛新都B区海立方第23幢3单元6层3-601号商品房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徐先贵:本院受理张永兰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卢兆顺:本院受理徐桂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荣辉:本院受理苗晓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袁新宇:本院受理申诉人祝海涛与被申诉人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单县人民法院 王芬:本院受理原告孙伟与被告王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陈士彬:本院受理原告孙伟与被告陈士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勇、徐庆国:本院受理原告曹启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辉、邵明安、张亮、邵鸿: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安、张亮、宋正英: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宝平、邵明安: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邵辉、邵明安、宋正英、张亮:本院受理原告渠继峰诉你们、孙忠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睿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号码31300051/42675081、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出票日期2017年9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3月14日、出票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付款行枣庄银行)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伟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军、张玉洁、侯玉忠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超、殷召弟:本院受理原告徐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吴延伟、刘红利、刘磊:本院受理原告郑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6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营、李敏:本院受理原告韩建新等诉纪玉侠与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叶成朋、刘江红、董业坤、于纪荣、卜庆国、皮士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山、孙焕焕、孙晋步、李秀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赵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与被告赵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支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庆军、褚磊:本院受理原告王纪才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伟、时焱、崔荣军:本院受理原告褚福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林艳东、李侠、林楼: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90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杨传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市安顺房地产开发公司薛城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恒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清国:本院受理原告贺淑静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2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士友、郑士权: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双联钢管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超、孙法堂: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恩永、赵敏敏、刘陵芹、许慎伍: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单立同、李会霞、单成国、米爱侠: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晓见:本院受理原告奚传国诉你与枣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程锦辉: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崔继章、许西臣、陆俊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崔继章、许西臣、陆俊东就(2017)鲁0402民初2299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299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思文: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中区芒果服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东大电脑有限公司、枣庄市奥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爱民、任敏: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峰、丁燕:本院受理原告单长华、程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建英:本院受理原告段修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凡伟、陈怀花、程永贞、丁新平、冯东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390、2391、2392、2393、2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印涛、刘翠、刘建、刘晓宾、卢庆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395、2402、2404、2406、2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满爱萍、苗莹、任东华、邵长鸽、孙景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408、2409、2410、2411、2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洪文:本院受理原告孟凡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其立、李振:本院受理原告宋润峰诉你们、殷宪华、山东省枣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宋润峰在法定期限内就(2017)鲁0402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1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君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李君称,其妻孙忠焕自2011年2月24日从枣庄市市中区立交桥处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孙忠焕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孙忠焕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孙忠焕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下落不明人孙忠焕情况,向本院报告。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富勇: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伟与被告齐富勇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2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祁吉园:本院受理原告夏晓东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5民初36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靖西安、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顺诉被告靖西安、齐河兴齐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5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尚桐琳:本院受理原告王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5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尤卫起:本院受理原告赵春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东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嘉妮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年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旭成、孙秀菊、刘旭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郭尚保、石爱双、杨洪厂、葛士国、郭延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程善亮、杨金涛、杨兆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传如、周美章、王洪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周文芝、于登保、于佃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佃恒、周文芝、于登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佃恒、周文芝、于登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谭为水、谭为敬、谭为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谭为泉、谭为敬、谭为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谭为敬、谭为水、谭为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书峰、李士武、陈国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士武、李书峰、陈国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陈国状、李士武、李书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德伦:本院受理原告张际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盛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新涛: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传起、高翠玲、刘增力、裴春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鄄城县欧亚工艺品有限公司、鄄城县东翔羽绒服饰有限公司、刘厚玉、张喜格、谷建东、董如贤、曹桂香、孙振、李海梅、刘传起、高翠玲、刘增力、裴春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1468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杨丙全、杨连强、孙来仲:本院受理陶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贾勇:本院审理(2017)鲁17民初269号原告张保祥诉被告贾勇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贾军:本院受理的原告菏泽润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邢存方、青岛恒通顺物流有限公司、郑小三、郑净净、贾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4民初4620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于际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于际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大甲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国强、邓冠飞诉被告何小辉、山东大甲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田增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24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桑媛媛、管清得:本院受理的原告范铠瑞、马海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二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田丰: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正元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胜伟与你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邱呈祥、王洪艳、邱桂忠:本院受理原告付军勋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对(2015)临兰商初字第2040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付军勋的主要上诉请求为:对(2015)临兰商初字第2040号案件重新审理,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租赁费1037444.38元、2015年6月21日之后至返还租赁物之日止每天租赁费200元及违约金,返还租赁物一宗或支付折价赔偿款14302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飞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卢淑霞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渤海三路路口西华天商贸城B区3148、3149、3150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楼大厅1楼西侧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室(财务窗口对面)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爱云:本院受理原告杨贤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2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温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班纪伟: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班纪伟所有的位于临诉市经济区迪尚御园 25号楼-125、3-401室房产一处。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40.9万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鲁1302执 371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评估报告书、(2016)鲁1302执 371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付飞飞:本 院受理原告许杰 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 告送达 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由守江、王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孙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昊诉被执行人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2017)鲁 0911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