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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8-01-12 23:09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8年1月12日 乔拥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明县供电公司诉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
    2018年1月12日

    乔拥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明县供电公司诉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包头一阳轮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宁源铸造过滤网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温学德、孙广爱、温树虎、临沂瑞诚三元催化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天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3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辰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市万兴食品有限公司、鞠文建、张广才: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们(2017)魯1302民初16498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殿伦、阎荣娜:本院受理原告冯晓娟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查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只楚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文成:本院受理原告姜利周诉你、海阳市凯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姜利周提供的全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阳市人民法院

    谢晓平、冯芳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们及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民初11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限被告谢晓平、冯芳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666.60元、利息、罚息共计1234.04元(暂计算至2016年1月26日),同时自2016年1月27日起至被告谢晓平、冯芳芳还清之日止仍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罚息给原告。二、确认原告对被告谢晓平抵押的鲁FYLO35号的小型轿车一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对被告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元,由被告谢晓平、冯芳芳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柠檬酸企业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本院受理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公司霞山经营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服本院(2014)芝商再重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你们无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芝商再重初字第2号民事上诉状及二审开庭传票。二审公告送达日为60日,上诉答辩期为15日,举证期为10日,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红星(身份证号:231023198007211412):本院受理原告李豫湘诉你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方返还原告股金8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福家:本院受理原告周兴德诉被告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上官老沟村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周兴德的申请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追加你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611执7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文书:1、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15)福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应在逾期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2、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本案抵押物鲁FZX112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及扣押财产清单。4、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评估、拍卖本案抵押物,并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选择评估机构日期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到本院技术室与申请执行人见证评估机构的选择。本公告自见报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日期遇节假日均顺延。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周言民、于淑芳:本院受理原告吴希香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2民初4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阳市人民法院

    王希群、李爱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新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2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中让、曾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应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中让、曾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杨京京:本院受理的原告魏利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兆斌:本院受理原告王士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凤学: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茹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红杰: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开发区大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赵红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赵红杰名下的位于菏泽市华英路336号农信社家属院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菏泽巨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俊强、李永占、吴庆龙: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恒坤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油保平、李粉霞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17)鲁1791民初199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加甜:本院受理原告苏随建诉你、菏泽市慧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国钢:本院受理原告张书睿、刘璐、陈扬、崔颂、周忠旺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282、1285、1287、1288、13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霍俊想: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开发区天振架杆租赁站诉你及菏泽盛世达建筑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贾锟:申请执行人刘景坤与你债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技286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对被执行人贾锟名下位于菏泽市长江路与和平路交叉口中达尚城0005幢01单元28003室(合同号20150430052)价值进行评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二下午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构选择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选择评估机构名称,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终结。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红阳:原告朱伟婧与赵化琨、袁红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技301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以《人体损伤伤残程度分级》为标准,对原告朱伟婧伤情的伤残等级(如构不成伤残则鉴定误工时间)、护理时间及人数进行鉴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二下午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构选择室参加选择鉴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鉴定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选择鉴定机构名称,直至鉴定终结。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东升、贾宝秀:本院受理原告侯晓战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闫德超、闫乃抗、李兰云:本院受理原告杨静与被告闫德超、闫乃抗、李兰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鲁1791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袁少峰、袁少勇:本院受理原告杨静与被告袁少峰、袁少勇、闫红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鲁1791民初1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国钢、菏泽市牡丹区传儒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李昌玲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91民初128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11月28日刊登的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7)鲁0704民初2480号公告中,第一行关于“张仁敏、尹荣荣”应更正为“张仁敏、尹荣英”。特此公告。


    临沂市万兴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宏华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相庆华、张广才: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们(2017)鲁1302民初1649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宏华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辰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市昶泓进出口有限公司、相庆华、鞠文建、张广才: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兰山区联拓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诉你们(2017)鲁1302民初16499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邦迪化学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绿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李文三、胡玉红、高建强、董娟、王钢锋、邢玫瑰、郭秀云、刘树海、东营市润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山东邦迪化学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绿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李文三、胡玉红、高建强、董娟、李宝成、王丽红、王钢锋、邢玫瑰、郭秀云、刘树海、东营市润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35号的民事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途安物流有限公司、吕敬民、李朝辉:本院受理上诉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被上诉人:青岛途安物流有限公司、吕敬民;原审被告:李朝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第1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中级人民法院

    庄须雷: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庄须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9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马云舒:本院受理张方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王明昌、魏淑娟:本院已受理原告王春德、孔凡宝、李悦强、王荣吉、陈爱学、秦杰、周东富、梁家天、杜兵、张作友分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等十案,案号分别为(2017)鲁1121民初3141号、3204号、3206号、3207号、3208号、3209号、3210号、3211号、3212号、32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十案的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并审理)、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宋宏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被告宋宏义、被告王莹、被告日照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高丽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与被告高丽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范开宾、张传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与被告范开宾、被告张传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为成:本院受理(2017)鲁1102民初7357号原告杨春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山东博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张兰凯: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被告山东博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日照博文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张兰凯、被告侯德州、被告张建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刘云丰:本院受理原告孙秀芹诉你与安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鸣文:本院受理马丽诉你和贺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成祥、单艳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790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你们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597949.38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2、由你们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3、确认原告对登记在成祥名下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和星海花园3号楼4号内2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由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付永薇、烟台隆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付永薇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787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付永薇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329429.28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2、由付永薇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3、确认原告对登记在付永薇名下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288号星河城14号楼1单元1602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由烟台隆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维胜、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芝民一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艳艳、毕可龙:本院执行的烟台广信典当有限公司与宋艳艳、毕可龙典当纠纷一案,本院(2011)芝商初字第4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受理。本院依法委托烟台力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宋艳艳所有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园城路82号内39号房产进行了评估。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力达评估(2017)SF03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2012)芝执字第831号之七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该房地产评估报告评估的房产价值为人民币530613元,执行裁定书的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宋艳艳所有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园城路82号内39号(房屋所有权证:烟房权证芝字第241697号、建筑面积:93.50平方米)的房产。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内以书面形式向院提出。逾期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通过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上述房产,不再另行公告,拍卖日期以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为准。若拍卖未成交,本院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不再另行通知。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文强、张福娜、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芝民一初字第186号判决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山东信息市场烟台实业发展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崇堂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02民初3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侯占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王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侯占光补偿款2344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86元、公告费56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王俊博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王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俊博抚养费3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56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寿高、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其开诉你与林守勤、林守国四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查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只楚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志英: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422 民初 2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冯炳俊、赵红莉、郭玉峰:上诉人郭尚山就(2017)鲁 1427 民初 48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请求:1依法撤销(2017)鲁 1427 民初484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三被上诉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2 涉及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士祥、刘芝合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为峰、刘士祥、刘芝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金桥、张光文、张因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金桥、张光文、张因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光文、张因捷、张金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光文、张因捷、张金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因捷、张光文、张金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因捷、张光文、张金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士祥、刘芝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士祥、刘芝合、刘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芝合、刘士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刘芝合、刘士祥、刘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7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振强:本院受理张秀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许士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从利与被告许士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传征:本院受理原告田吉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永尧、刘金娥 :本院受理原告雷朝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永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4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胡敬东、王东海、范传芳:原告张庆刚与被告胡敬东、王东海、范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5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光昌、高秀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庆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时吉风与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田永宽、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时吉风申请对公主岭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佳诚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号牌为:吉 C3B099 、吉 B5591 挂的挂车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2017年 10 月 24日评估机构出具的明信价(2017)XF10-17 号评估报告及我院作出的(2017)鲁 1427 执恢 1176 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辆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辉后:本院受理原告霍献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民初 7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中锋、谷利敏:本院受理原告张培云、王俊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15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汉坤 :本院受理田甜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 (2017)鲁 0983 民初 32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 4577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 60 日内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乔国君 :本院受理原告孙庆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多次送达一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许祥祥:本院受理李兰芳申请执行(2016)鲁0983 民初 2489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鲁三鑫房估字 T(2018)第 0103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有异议,请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肥城市人民法院

    吴玉忠、尚振英 :本院受理袁恒生申请执行(2011)岱民初字第 1730 民事判决书一案,肥城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随机选择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评估机构对你名下位于丰园小区 15-1-201 室(房产证号:S007134)进行了价值评估,做出了众合评(鉴)字 (2017)第 0529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予公告送达,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对该评估报告认可,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杨夫会:本院受理原告肥城市龙腾化工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兴龙申请执行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拟对已查封的被执行人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开卷纵剪切成套机组一套,10 吨单梁行车两架)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次日上午 9 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第 2 日上午 9 时进行标的物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戛表 :本院受理原告高东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 16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宋瑞德:本院受理原告于小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 16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董华山、吴桂芳、董小冬、马情情、董立勇、齐耀辉: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8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东、玄素花、候来爱、庞洪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 10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董立勇、齐耀辉、董华山、吴桂芳、董小冬、马情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7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韩成宗、王苗苗、韩建国、高俊英、韩其金、陈全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8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傲雄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巧太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曹振中、马海燕、卜庆利、张蕾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弘估字[2017]第 522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7)鲁 0791 执恢 18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估价报告。对估价报告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估价报告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同超、李丽霞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同超、李丽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求实评字[2017]第 B062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8)鲁 0791 执恢 16 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估价报告。对估价报告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估价报告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概念机械厂、潍坊潍佳机筛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利、张继花、王若萍、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被告潍坊新概念机械厂、潍坊潍佳机筛有限责任公司、朱文利、张继花、王若萍、王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174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智博海洋采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坚龙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李鑫、刘万学、潍坊润博机械有限公司、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791 民初 18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令涛、潘姗、潍坊立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91 民初 4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鑫:林凡喜与你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因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不服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鲁 0791民初 692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 年3 月 5 日 9时 30 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海春:本院受理的(2017)鲁 0786 民初 2292 号原告孙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毕龙本李爱梅:本院受理毕法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6民初 23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自翠:本院受理刘全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程序变更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董传宝、董京华:本院受理原告王跃庆诉董传宝、董京华劳务派遣合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吕琳 :本院受理原告秦继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联升置业有限公司、边宗坤、刘新红、边家富:原告夏栋梁诉青州联升置业有限公司、边宗坤、刘新红、边家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 民初 5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夏海庆:本院受理原告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夏海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冯世臣、刘宗可: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江诉冯世臣、刘宗可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武成华:本院受理原告田佳、刘振华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清机不服本院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百世汇通快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1 民初 41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永胜、齐宣英: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23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金倡、赵明兰: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23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陈丹、赵明兰:本院受理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6 民初 24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窦明涛:本院受理原告秦增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256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窦明涛:本院受理原告秦增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伟元:本院受理原告郝金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2791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商伟元:本院受理原告郝金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朱进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林诉你及杨兆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朱进之:本院受理原告于海林诉你及杨兆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 286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岳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304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岳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先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朗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及郎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3056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及郞 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建军、朗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源诉你们及郎彩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帅帅:本院受理原告薛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尹铜光、孙梅丽、雒占奎、尹春光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2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雒占奎、尹学媛、尹铜光、尹春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祝介海、祝万忠、孙友良、李为梅、张召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28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兴伟、刘玉文、齐光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30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郭云禄、张海、辛同清、郭亮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从富、张来全、郝德祥、张来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文国、郑华芬、王俊深、王政、王百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724 民初47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政、郑华芬、王俊深、王文国、王百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724 民初47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辛同清、张海、郭云禄、郭亮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4 民初 47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山东寿光腾翔蔬菜专业合作社、寿光市正信工贸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执 125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山东寿光腾翔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寿光市洛城街道牟西村村东北 14 个大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程显峰、高梅、刘春风、赵乐敏、寿光市富田物之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林辉蔬菜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8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林辉蔬菜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卧甲路西的29 个蔬菜大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程显峰、高梅、寿光市绿之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9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绿之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南邵一村 78 个蔬菜大棚(大棚证号:3707231000010、3707231000017)。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杜安之、刘爱兰、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6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下位于寿光市卧甲路东侧的蔬菜大棚 30 个以及位于寿光市卧甲路往北2 公里东的蔬菜大棚 28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爱兰、杜安之、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1255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鑫绿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寿光市卧甲路东侧的蔬菜大棚 30 个(他项权证号:T370723030049)以及位于寿光市卧甲路往北 2公里蔬菜大棚 28 个(他项权证号:T3707230300015)。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孟然、董玉芝、寿光市圣亚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振农蔬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市百信蔬菜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 执 1254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山东振农蔬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贾王南邵村南的育苗大棚 7 个、智能温室育苗大棚 1 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文军、宋爱丽、寿光市华达太阳能有限公司、寿光市欣益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83执 1237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 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寿光市欣益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所有的位于寿光市清水泊农场的畜禽舍[用地面积 95 亩,他项权证号:寿畜舍(2013)字第 3707834015)],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富吉包装有限公司、李树吉、王素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们及寿光市万丰纸业有限公司、李新章、李庆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就 (2017)鲁0783 民初 2612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海庆:本院受理原告庄国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3 民初 39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龙飞、魏翠霞:本院受理韩兴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丁培强:本院受理赵红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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