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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82918609

时间:2018-01-05 21:18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8年1月5日 付刚、付少浩、倪福红、夏增顺、付廷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
    2018年1月5日

    付刚、付少浩、倪福红、夏增顺、付廷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24 民初 2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乐顺、李月军、张爱军、王成君、李爱亮、李军波、孙洪录、张仁民、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24 民初 28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李月军、李乐顺、张爱军、王成君、李爱亮、李军波、孙洪录、张仁民、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 28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孙洪录、李月军、李乐顺、张爱军、王成君、李爱亮、李军波、张仁民、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 28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成君、孙洪录、李月军、李乐顺、张爱军、李爱亮、李军波、张仁民、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 28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爱军、王成君、孙洪录、李月军、李乐顺、李爱亮、李军波、张仁民、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4民初 28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仁民、张爱军、王成君、孙洪录、李月军、李乐顺、李爱亮、李军波、李乐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24 民初 28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何娜、李秀峰、周艳东、常加会、曹云芳、莒南县豪龙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平邑县众诚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02民初884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玲芳、临沭县昌盛面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 民初 89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龙海、尹娟、李向蒙、苏孟国、尹海秀、王坤业、临沂龙兴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79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训田、潍坊易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荣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祥诉被告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9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供销社工业品公司、昌乐县供销社土产公司、昌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诉被告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涂志林、蔡小星、涂先寿:本院受理原告苑香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4059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徐塘、范聘、张涛、张家霞、张海洋、邱柏、范杰、徐先旭、王海燕、山东康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密市恒源工贸有限公司、潍坊光洋机械有限公司、高密市静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单波、刘世贞:本院受理原告荆月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5156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密市华星染料化工厂、杨鹏慧、李华初、杨瑞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双虹实业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5530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玉光、信雪云、高密市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4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东成、刘瑞萍: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原告孙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贾冠奎、王岚:本院受理孟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俊红:本院受理原告丁建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3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观亮、仉永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信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3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廷岳:本院受理原告孙强与被告王廷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被告王廷岳偿还原告孙强欠款302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3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郑龙海:本院受理原告张芳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33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城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寿光市人民法院

    孙汉祥、李淑英、刘金奎、陈庆云、孙在龙、纪丽丽、刘风平、麻连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寿光市人民法院

    洪光卫:本院受理原告王会英诉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长峰、朱伟章:本院受理原告朱敏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柳人民法庭领取(2017)鲁0783民初354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潘士福:本院受理原告于文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忠:本院受理原告王丰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欣: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欣:本院受理原告贺鹏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冯素娟诉张铁群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香兰:本院受理原告隋修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广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被告韩广旭、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662号民事裁定书和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怀全:本院受理原告尹振礼、于滨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尹振礼、于滨滨在于河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尹振礼、于滨滨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孟祥雷:本院受理付兴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柳敦富、刘永红、毕庆伟、王东培、王德娥: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05793120-1)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冯希波、陈雯:本院受理原告刘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黄兴忠、黄育英:本院执行的郭英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90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曾庆利、徐兆存: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369号张赟 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海峡金岸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海峡金岸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东昌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作营、官秀华、聂在林、李红云、李旭东、李美秀: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05793120-1)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东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机构代码(91370700732620918N)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红:申请执行人丰新旭与被执行人李建红(2014)寒民三初字第414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3执恢300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对你所有的鲁VR737Y 帕萨特车(登记车主:张冬梅)进行了评估、拍卖,第一次拍卖价为10500元因无人竞买,之后在10500元的基础上下降10%即9450元也因无人竞买致其第二次流拍,该拍卖程序已结束,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李建红所有的鲁VR737Y 帕萨特车以第二次流拍价抵偿(2014)寒民三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中的94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爱东、范春雨:本院受理潍坊宏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2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平、冯银行、肖兰军: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袁兆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执行过程中张寿贤对查封财产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已立案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执异1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赵春旭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证,证号:13702200610783014,流水号:10752537,不慎遗失,现声明挂失作废。

    乳山恒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始提单正本已遗失,提单号为:4352-0254-712.028,船名航次为:MARYMAERSK/751W ,箱号为:CAIU2414681,开航日为:2017年12月21日,声明作废。

    乳山恒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正本已遗失,证书号为:G173712100550044,特此声明作废。


    潍坊烨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华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昌乐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昌乐县双惠色母料有限公司、吴功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2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周永彬:本院已受理徐安磊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1188号、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周永彬:本院已受理刘院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1185号、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周永彬:本院已受理聂军省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1186号、1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牟振亮、程美花、孙相兴、赵瑞贞、张卫东、程美霞、张效英、张晓亮:本院受理原告董庆华诉被告牟振亮、程美花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何兰芳:本院受理原告王远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纵横: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军诉被告韩纵横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十二审判庭(乔官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雅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信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晋富能源经贸有限公司、刘员良、郭秀、戴成升、赵俊卿、石玉宾、高玉龙:本院受理申请人昌乐县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执1782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周大勇、潍坊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华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执异51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青岛玖琦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利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玲、牛永忠: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春霞与被执行人张玲、牛永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玲、牛永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履行,现依法裁定拍卖你们所有的军休所改造项目小区2号楼东单元4楼东户房产,现公告给你们送达(2017)鲁0725执367号执行裁定书,上述房产于2018年4月9日在网上公开拍卖。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潘跃平:原告李秀花与被告潘跃平、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民三初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兴仁: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庞玉珍与被执行人张兴仁追偿权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昌乐县城新城街1869号亿克拉小区3号楼1127号商铺进行价值评估。定于2018年3月6日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于2018年3月14日9时进行现场勘验。2018年4月4日9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2018年5月11日9时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国富:本院受理原告韩秀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2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德法、张翠平、张云利、夏翠萍、刘东、焦爱萍、张曰文、刘静、张云峰、王君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春磊、王振亮、丛士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多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王世林、刘小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冯国辉、冯建五、冯建伟、冯建功:本院受理原告周奉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6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振明:本院受理原告李云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肖全刚、陈小华:本院受理原告欧白山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于永志、王雪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国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28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波、王存芹:本院受理原告王瑞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波、王存芹、孙建:本院受理原告王瑞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戈家胜、单连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杜顺: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陈建江与原审被告李福金、张秀梅、李海铭、李付春、王玉芹、杜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爱华:本院受理原告宫凤敏与被告于同全、马爱华、马日君、高密市北方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潘洪堂、邱敦飞: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起诉你们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逄德旭、柴美香: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泉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玛纳斯舜泉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与宫丕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田立华:本院执行的(2008)高商初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书姚正金与你欠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执317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生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官宝江、王玲:原告刘守伟与被告官宝江、王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伟、高密市百盛客超市:本院受理原告伏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柏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燕书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0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才: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61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磊: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11 执666 号案件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变卖被执行人刘磊名下位于泰安市南关街道道路西侧 3-4 号北数第2 套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137518号、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06)第 0240号}一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 3 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 421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地产进行变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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