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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053182918609

时间:2018-01-02 17:2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于卫:本院受理原告于梓滢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
    于卫:本院受理原告于梓滢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安联合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解丕军: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金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921民初229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安联合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解丕军: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金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921民初22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泰安联合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解丕军: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金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921民初229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阳县人民法院

    陈硕明、山东三龙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张伟青、山东三龙实业有限公司、庄革、张维民、山东兴和进出口有限公司、陈兴旺:本院受理的你们与冯建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12日作出(2016)鲁09民初361号民事判决。冯建平对本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启刚: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东平鑫海建工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张卫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山东东平鑫海建工有限公司不服东平县人民法院(2014)东商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广彬、陈艾英、尹燕海、新泰市广通达油脂化工厂: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庆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永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董仲山诉被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及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董仲山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芳: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现代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安市泰山区泰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马晓刚、丁玉水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肥城市锦鹏物流有限公司、孙国旺、张素伟、孙国强、葛素芳、孔祥华、李蕾、王克东、张钦涛、秦洪燕、赵冲、张慧: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城市盛世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肥城市三联家电有限公司、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富强养殖有限公司、肥城市锦鹏物流有限公司、孙国旺、张素伟、孙国强、葛素芳、孔祥华、李蕾、王克东、张钦涛、秦洪燕、赵冲、张慧: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伟:本院受理的刘滨与潘浩淼、徐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广群: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庞玲与被上诉人周芳、原审被告董广群、吴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再23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兴涛:本院受理的申诉人赵玉水与被申诉人李顺安、原审被告胡兴涛、倪培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再35号民事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建忠:本院受理的你与吕兆森、吕建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4日作出(2017)鲁09民终111号之一民事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兆忠:上诉人泰安市鲁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泰安市岱岳区粥店五星建筑器材租赁站、原审被告张兆忠、山东光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富伟、刘丽: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倩、被上诉人宗士玉、原审被告姜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建国、孙兆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建玉与被上诉人段云燕、原审被告周建国、孙兆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正国、朱莉晶: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衍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83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其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观芹、被上诉人赵立强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0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联达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张雪: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中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泰安市锻压设备厂、泰安联达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张雪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2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成珠、泰安市盛华特钢工贸有限公司、王建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君与被上诉人刘成珠、泰安市盛华特钢工贸有限公司、王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5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泰山大观医院、被上诉人赵霞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6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泰市鲁泉机械制修有限公司、新泰市德功商贸有限公司、张艳、张梅:上诉人张亮因与被上诉人张萍、原审被告新泰市鲁泉机械制修有限公司、新泰市德功商贸有限公司、张守军、张富兰、张艳、张梅、曹刚、原审第三人泰安华泰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62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其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观芹、被上诉人郑广国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其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观芹、被上诉人冯厚军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8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红红火火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泰安市红红火火餐饮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贾宪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民终19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安泉:上诉人宁阳县同兴商务信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安泉、邹元文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振江:上诉人泰安市堰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善利、宋振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3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庆印与被上诉人刘汉青、原审被告张庆新、赵山利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42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元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纪华、被上诉人梁继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元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纪华、上诉人王振铭、被上诉人梁继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4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同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白马石村民委员会与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294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准许上诉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白马石村民委员会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祥秋、温盛云: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玉风、被上诉人温贯一、许寿英、温圣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传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与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王家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文祥、被上诉人侯国防与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孝平、安刚:本院受理被上诉人郑庆棋与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玉亭、刘秀兰、张桂枝:本院受理刘合运上诉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玉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聊城兴兴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聊城新星铸造有限公司立即归还所欠原告借款本息32021306.99元。二、请求判令被告聊城兴兴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香嘟嘟美食广场、李宝石:原告张永山诉聊城市东昌府区香嘟嘟美食广场、李宝石、朱武强租赁合同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香嘟嘟美食广场、李宝石:原告王素军、王文占诉聊城市东昌府区香嘟嘟美食广场、李宝石、朱武强租赁合同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王作青、郝立燕:本院受理的原告潘陆远诉被告王作青、郝立燕、王叶青(2017)鲁1121民初176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潘陆远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五莲县人民法院高泽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善田:本院受理的冯启权诉你、李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冯启权依法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再1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桂梅(身份证号码:370624197201202645):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萍与被执行人王桂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因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处置你所有的位于日照市济南路聚贤佳苑005幢1单元301号(产权证号:20120625038)。并定于本公告限定自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第25日来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节假日顺延);如有异议,收到报告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院将依法公开对其进行拍变卖处理,并迁出室内人员和物品。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黄蕾、刘志鹏:本院受理原告秦强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3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黄蕾、刘志鹏:本院受理原告秦强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3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周立平、许崇梅:本院受理原告丁始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刘家芹、卢梅:本院受理原告秦洪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波、潘华琳:本院受理原告马先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邹纯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17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资总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威海市丰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申请追加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资总公司异议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执异14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成才、林立珠、朱方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小微企业互助发展促进会起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2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靖永翠、苏军: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唐路服饰有限公司、威海彤晨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靖永翠、苏军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宋晶: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宋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梁可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梁可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慕林学: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慕林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梧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刘梧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包伟凯: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包伟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飞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刘飞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波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赵波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王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梁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梁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开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王文良:本院受理原告姜云伟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群: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跃民与被执行人赵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威高民初字第2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限被执行人赵群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期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赵群所有的、位于威海市金猴金色家园10号楼703室房屋(威房权证字第2008005880)。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军武: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宫云霞与被执行人王军武、申请执行人倪楠与被执行人王军武民间借贷纠纷二案,本院分别作出的(2016)鲁1091民初1015号民事调解书、(2016)鲁1091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王军武至今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王军武名下、坐落于威海市古寨东路-348号-606室的房产进行了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37.9万元。限被执行人王军武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到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王军武名下位于威海市古寨东路-348号-606室的房产。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群利、许义静、周江涛:本院受理原告韩慎成、王建美诉被告张群利、许义静、周江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山东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9月12日作出(2017)鲁05民破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营市挪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选定东营天正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18年2月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管理人接受申报的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283号挪亚公司,联系电话:0546-5580189,18954002236。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时在垦利区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康红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高佑长与被执行人康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07)东民初字第32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8)东执字第113-4号执行裁定书、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宝聚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郭绍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金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宝聚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郭绍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4)东商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执字第115-2号执行裁定书、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任殿武:本院受理原告林建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30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关红: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金源钢材销售处诉被告关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玉刚: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区英峰建材租赁站诉潍坊商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时金平、王丽:本院受理原告林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许华忠:本院受理申请人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华忠行政处罚决定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行审3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崔国利:本院受理申请人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国利行政处罚决定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行审3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许福伟、徐彩虹、许福泉、李秀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任振川、郑莎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传道、朱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毛金祥、宋小玲、王玉环、李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燕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春迎、薛欣玲、管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春迎、薛欣玲、管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春迎、薛欣玲、管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2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侯智水、李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解立燕、刘义宝: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延树明,王彦明,宋景荣,徐淑亮,高爱风,广饶县海盛源橡塑有限公司,广饶县金源橡胶水胎有限公司,东营铭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泰安监狱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仲基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成林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诉北京运特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山东成林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冻结被申请人北京运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仲基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额2000000元的股权,我院已做出裁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591财保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洋:本院受理原告黄清慧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红胜:本院受理原告张绍景诉你及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武庆国、聂兰英: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贾杰:本院受理原告李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明亮: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州诉被告张明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48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江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田治堂、卜秀珍: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广饶县恒利工贸有限公司、姜守远、潍坊市正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王淑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3316号、3316号之二、3316号之三、3316号之四、331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江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田治堂、卜秀珍: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广饶县恒利工贸有限公司、姜守远、潍坊市正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王淑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广饶县建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饶县煜立化工有限公司、徐呈欣、宋丽萍、朱新民、朱晓燕、宋永孝、孙美莲: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贝特里戴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福泰尔轮胎有限公司、广饶县建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饶县煜立化工有限公司、徐呈欣、宋丽萍、朱新民、朱晓燕、宋永孝、孙美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华帘集团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张桂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与被告山东华帘集团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张桂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正顺车轮有限公司、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王金鉴、张象芬、张强、王玲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被告山东正顺车轮有限公司、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王金鉴、张象芬、张强、王玲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翠霞、闫志刚: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正艳与被上诉人刘翠霞、闫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1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恩兵: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济南云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恩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辽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李辽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文军:本院受理原告郭庆香与被告张文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艳飞、朱海丹、高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油建支行与被告赵艳飞、朱海丹、高海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长沙首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正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首煊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龙起:原告王利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令你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给原告王利霞货款1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志超、王萍:本院受理原告王志芳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仍伦:本院受理原告耿仁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本院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李京辉、刘英英: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双蕾石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2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李秀江、薛红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秀江、薛红成等五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26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刘光明:本院受理原告王君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卜伟朋: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市津房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卜伟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18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1180号之一,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烟台市津房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卜伟朋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8号12号楼2单元23层12-2-2303号房屋(产权证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72883号)和土地使用权]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评估价为554500元,拍卖保留价为38815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汨良: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市津房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汨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18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金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烟台市一路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州诉你与被告烟台奔盈石材有限公司、第三人威海港域粉煤灰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冯宗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军、张言文、董洪军、李圣喜、丁德主、武长征、刘万里、李广斌、夏来贤、张自泉、邱永德、孙春艳诉你与被告烟台市莱山区健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黄妍:本院受理原告梅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陶日成、付静、烟台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永泰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龙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郑敏、董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与被告姜胜厚、姜少洁、董学强、陈首珍、高日志、曹善英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十五日和十日,并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乔学辉、盖伟伟、烟台市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乔学辉、盖伟伟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801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乔学辉、盖伟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128343.4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2、由乔学辉、盖伟伟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3、确认原告对乔学辉名下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华新小区137号东3单元1层02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由烟台市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叶敏、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叶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08888元、利息4257.23元、手续费9779.2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叶敏应向原告偿付的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3230元,由原告负担519元,叶敏负担2711元,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叶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2711元。同时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甘玉铎、聂云飞、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甘玉铎、聂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46888.23元、利息9052.38元、手续费8983.26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甘玉铎、聂云飞应向原告偿付的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4284元,由原告负担737元,甘玉铎、聂云飞负担3547元,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甘玉铎、聂云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3547元。同时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冯卫军、吴梅卿、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冯卫军、吴梅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452774元、利息75858.63元、手续费47980.95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同时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冯卫军、吴梅卿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0225元,由冯卫军、吴梅卿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冯卫军、吴梅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宁宁、烟台勤能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烟台勤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791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张宁宁偿还欠款本息365110.53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之后至实际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由张宁宁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3、请求对登记在张宁宁名下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林门路99号金华家园6号楼3单元502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由烟台勤能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丽丽、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7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孙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588054.41元、利息97274.95元、手续费61600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并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孙丽丽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2090元,由孙丽丽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孙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锋、蔡红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7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与王锋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二、限你二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余额1227533.29元、利息62334.79元、罚息3483.53元(自2015年9月10日计算至2016年7月28日,其中含利息罚息2617.99元、本金罚息865.54元),并自2016年7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及罚息;三、确认原告对登记在王锋名下的坐落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29-1号楼内610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6890元,由原告负担629元,由你们负担16261元。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16261元。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桂瑭、冯典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890000元、利息143661.6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并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二、确认原告对冯典娥名下的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银和怡海山庄10号楼120号(房产证号:烟房权证莱私字第10909440号,建筑面积:296.54平方米)的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31069元、保全费5000元,由你们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柳启贵: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晓静、史佃波: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伟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冯志涛、冯晶晶: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世忠、隋少云、陈洪金、陈淑晶、烟台市全实国际贸易公司、烟台市全实食品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3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平宝华、荆健: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福林、刘岌宇: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郝智:本院受理原告傅宇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3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高明、杨爱霞:本院受理原告高秀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3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建波、李美香:本院受理原告张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爱宾、衣翠玲:本院受理栖霞市万家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烟台昊峰肥料有限公司、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烟台泉华工贸有限公司、栖霞市强发商贸有限公司、隋春霞、芦磊、郝进亭、蒋香英、林京芹: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栖霞玉旺铜业有限公司、隋建旺、李桂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强发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昊峰肥料有限公司、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烟台泉华工贸有限公司、隋春霞、芦磊、郝进亭、蒋香英、林京芹: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栖霞玉旺铜业有限公司、隋建旺、李桂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烟台泉华工贸有限公司、烟台昊峰肥料有限公司、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栖霞市强发商贸有限公司、隋春霞、芦磊、郝进亭、蒋香英、林京芹: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栖霞玉旺铜业有限公司、隋建旺、李桂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烟台昊峰肥料有限公司、栖霞市强发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泉华工贸有限公司、隋春霞、芦磊、郝进亭、蒋香英、林京芹: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栖霞玉旺铜业有限公司、隋建旺、李桂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烟台昊峰肥料有限公司、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栖霞市强发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泉华工贸有限公司、隋春霞、芦磊、郝进亭、蒋香英、林京芹: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及烟台市栖霞玉旺铜业有限公司、隋建旺、李桂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6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赵学玉、卢明东、芦磊、栖霞市佰旺果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你们借款纠纷一案,因你们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本院将对赵学玉所有的位于栖霞市西城镇笏山村的房地产一套(房产证号:栖城房字第00057504号、土地证号:栖国用2013第281169号)的现在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栖霞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六日(遇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如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并通知你们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第二十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送达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对该房地产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依法拍卖。

    栖霞市人民法院

    隋振军:上诉人朱妮妮就(2017)鲁0684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隋振军:上诉人朱妮妮就(2017)鲁0684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金石岩:本院受理原告李浩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赔偿994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韩欢熙:本院受理原告邢汝荣诉你、李孟兰、韩乐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本金345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朱相进(身份证号:370611198407050010):本院受理原告王文英诉你与初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金延强:本院受理被告人王卫丽交通肇事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刑初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廷福(身份证37061119631101151X)、孙德惠(身份证370611196408050346)、烟台德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借款本金91311.74元,律师费5000元,利息4346.94元,共计100658.68元。被告烟台德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至房产抵押登记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13元,保全费1070元,公告费用860元,共计4243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大伟(身份证号:370285198110182015):本院受理原告初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方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吕玉亭(身份证号370602196706151326)、邓观旗(身份证号370602196603060018):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郭亚男:本院受理原告丁雪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门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彩云(身份证号:370624197601103021):本院受理原告霍永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培强、隋翠杰: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你二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421288.09元,承担诉讼费、公告费共11099元。原告对被告孙培强所抵押的位于福山区福海路康庄小区住宅03-1-5号房屋所有权经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陈国刚(身份证号:239005197108012033)、张红庆(身份证号:340803196912302123):本院受理原告张汉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欣波:本院受理原告于青诉孙欣波、崔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门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刘金桂:本院受理原告周淑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矫成刚(身份证号:370631198012066515):本院受理原告刘宇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范红利、石玉凤、石红波、许小霞: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民兴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6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楼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序号1

    借款人

    (单位)徐汝明借款合同编号

    (诸合行)个高保借字(2 012 )年第0921006号

    借款本金余额448809.14贷出日2013.4.1到期日2014.1.30

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程戈庄支行(原山东诸城农村合作银行)签订的《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或《农村合作银行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按期还本金或利息(单位:人民币元),现予以公告,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程戈庄支行

    2017年12月23日担保人

    郑芝军、王绪奎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济宁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即与我公司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济宁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8年1月2日

催收公告老合同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71082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60722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10044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81258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60774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20164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20128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60866号英特力个贷第2013050196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30268号英特力个贷第2013040181号英特力个贷第2014060767号2015010011020150100061英特力(A)个贷第2013050215号英特力个贷第2013120996号英特力个贷第2013121005号2015040095620150100065201502004052015020040820150400728201501001812015040068920150300458201503005162015040107220150501139201504010282015010021520150501212201505012272015060184320150601527201506017502015060187420150601730CZ201507102020150501329201506018502015060166020150501355201505013632015050144720150601822201505013732015060160820150601811英特力个贷第2013040138号英特力个贷第2013010020号英特力(A)个贷第2013060242号英特力(B)个贷第2013060007号客户姓名刘庆辉刘兴伟

  张庆财卢冰胡建刘玉充李洪龙何海军陈祥贵

  高贞来

  张灯莹李文明李承强王可超王树亭蒋贝贝程文城赵守丽王衍尚李宗允姜德朋胡国梁商爱习李澄邵鸿力王秀魏林韩新成周宾宾郭小社井泉陈成燕郭爱军辛海安张峰李平王燕军马魁徐灿于国栋张印涛朱东霞吴雨娥姜超李作云于祥冯保丽孔祥国田瑞改秦余宝高先杰康玉良签约日期2014-7-302014-6-122014-1-132014-8-212014-6-232014-2-282014-2-122014-6-302013-5-142014-4-32013-4-282014-6-192015-1-202015-1-142013-5-242014-1-32014-1-32015-4-222015-1-152015-2-122015-2-112015-4-92015-1-242015-4-32015-3-62015-3-212015-4-292015-5-72015-4-272015-1-262015-5-122015-5-122015-6-272015-6-22015-6-172015-6-302015-6-162015-6-302015-5-202015-6-292015-6-112015-5-222015-5-222015-5-282015-6-272015-5-232015-6-152015-6-252013-4-22013-1-172013-6-92013-6-9到期日2016-1-302016-6-122016-1-132016-2-212016-6-232016-2-282016-2-122016-6-302016-5-142016-1-32016-1-32016-4-222016-1-152016-2-122016-2-11

2016-5-72016-4-272016-1-262016-5-122016-5-122016-6-27

2016-6-22016-6-172016-6-302016-6-162016-6-302016-5-202016-6-292016-6-112016-5-222016-5-222016-5-282016-6-272016-5-232016-6-152016-6-25

2014-4-22014-1-172014-6-92014-6-9贷款金额50,000.0030,000.0030,000.00120,000.0050,000.0030,000.0030,000.0025,000.0040,000.00

30,000.0050,000.002016-4-32016-4-282016-6-1920,000.002016-1-2024,036.002016-1-1450,000.002016-5-2430,000.00

30,000.00

50,000.0084,126.0036,054.0036,054.0036,054.00

60,090.0024,036.002016-4-92016-1-242016-4-3

60,090.002016-3-624,036.002016-3-2136,054.002016-4-2996,144.00

48,072.0036,054.0036,054.0036,054.0036,054.0036,054.0036,054.0036,054.0036,054.0024,036.0020,000.0036,054.0072,108.0024,036.0060,090.0048,072.0036,054.0036,054.0024,036.0036,054.0072,108.00

8000050000

3000070000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债权行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山东惠民长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泰华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泰华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泰华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泰华金属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泰华金属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惠民众友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军邦商贸有限公司惠民县龙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彬彬绳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顺福德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利华绳网加工有限公司山东惠民永丰面粉有限公司山东惠民明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丰益粮棉油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惠民丰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华鑫面粉有限公司惠民县志伟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惠民县志伟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滨州金祥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联谊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紫薇星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博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博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荣昌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惠民荣昌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惠民荣昌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鲁华民族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惠民星海金属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山东惠民星海金属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山东给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给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滨州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惠民金英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

  山东省惠民县顺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惠民县鲁星棉业有限公司滨州恒泰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远航化纤绳网有限公司滨州恒泰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动产抵押滨州恒泰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滨州恒泰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惠民县忠谊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惠民紫金煤业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顺裕混凝土有限公司邹平县华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鲁星棉业有限公司,高建动产质押,房屋所有权惠民县龙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惠民县军邦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利华绳网加工有限公司惠民县勇拓牧业有限公司,山东惠民丰益粮棉油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华凯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利德孚纸制品有限公司

    滨州市天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九羿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动产质押,房屋所有权美孚德食品(山东)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同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勇拓牧业有限公司惠民县勇拓牧业有限公司,山东惠民丰益粮棉油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利华绳网加工有限公司

  山东滨州安通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滨州金禾油脂有限公司

  山东滨州庆瑞工贸有限公司滨州金禾油脂有限公司惠民县国科棉业有限公司,惠民县丰源棉业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润怡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县三金门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扬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惠民县蓝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惠民县蓝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洪贵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东岳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中旺牧业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众和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康惠油脂有限公司蔡英堂滨州博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颐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惠民正信织业有限责任公司/动产抵押

  山东惠民长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鑫力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惠民长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滨州圣丰工贸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山东给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县联众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给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惠民县联众汽贸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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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本金13,500,000.006,800,000.002,890,000.006,750,000.002,200,000.006,000,000.005,355,842.632,000,000.006,000,000.002,784,688.000.004,514,151.928,000,000.003,200,000.001,760,691.004,959,323.893,000,000.002,526,297.793,850,000.004,200,000.001,512,602.51630,000.005,096,100.005,000,000.003,500,000.005,000,000.005,450,000.004,000,000.004,650,000.002,000,000.003,500,000.004,150,000.001,000,000.002,000,000.002,000,000.002,000,000.009,000,000.004,645,100.003,000,000.005,000,000.001,000,000.008,000,000.006,000,000.003,000,000.007,600,000.003,000,000.002,000,000.004,500,000.00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立即向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76239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3365号

    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43-5357018

    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开源街12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2(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1月22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马仁卫、于俊洁:本院受理原告李成祥与被告马仁卫、于俊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直接、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马仁卫、被告于俊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成祥450000元;二、被告马仁卫、被告于俊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成祥逾期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按6%计算逾期利息,自2016年9月2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李成祥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50元,保全费3020元,均由马仁卫、于俊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家才: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才、范洪波诉你、被告普利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永浩然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和禾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2月16日签定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欠付租金15090.41元(实际计算至租赁合同解除之日),水费696元、电费34368元、卫生费600元,上述各项共计50754.41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勋:原告黄彐成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60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696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王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兰兴: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与被告吴琼、杜晓通、吴成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81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予原告刘广东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旺源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凌艳诉被告山东旺源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生:本院受理原告刘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军借款6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付生:本院受理原告李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家训借款3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薛龙德:本院受理原告庄延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鲁A519LN 号捷达轿车(发动机号:ATK167344,车架号:LFVAA11G623004583)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原告庄延明予以协助;2.驳回原告庄延明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波:本院受理原告张乐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6861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以本金3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3年7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振超:本院受理原告王超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裁判内容如下:限被告刘振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超勤防水人工费6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送达费560元,由被告刘振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泰山大力重工有限公司、泰安海威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李建峰、边淼淼、张志强、时亨菊: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玉平(身份证号:370831198308102870):我院受理原告范庆丽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王玉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范庆丽办理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69-1号万象新天小区A 区10号楼1-2504号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二、驳回原告范庆丽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2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丹、范汝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鑫宇申请执行(2016)鲁0102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执1297号执行通知和责令履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和责令履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吴丹所有的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中十三区9-1号楼3-502.602.703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你们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立磊:本院受理原告刘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6800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宋立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以借款本金5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标准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宋立磊赔偿原告律师费5000元;3、判令被告张成勇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周岱兵:本院执行的王赛赛与你及张艳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材料:一、本院(2016)鲁0103执恢1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2014)市民初字第309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二、本院委托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林祥南街5号院2号楼8-4室房产(房产证号:中103245)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依照该评估报告书,上述房地产的评估总价值为2455198.00元,大写金额:贰佰肆拾伍万伍仟壹佰玖拾捌元;评估单价为23660.00元/平方米,大写:每平方米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陆拾元;三、本院(2016)鲁0103执恢119号执行裁定书一份,该裁定书载明:拍卖你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林祥南街5号院2号楼8-4室房产(房产证号:中103245)。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天津利贝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济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70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邓秀江:本院受理原告邓淑莉、邓淑芬、邓淑毓与你及被告邓江茶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原告邓淑莉、邓淑芬、邓淑毓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60元,由原告邓淑莉、邓淑芬、邓淑毓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彦: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文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李宝文要求判令你方偿还516001.83元并承担评估费3万元)、房地产估价报告、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南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丙各,张丙朝,田秀芬,刘焕芹,张培庆,李文玲,李现亭,田秀霞,田书刚,刘秋玲,侯长安,王建洪:本院受理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0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誉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贤胜:本院受理原告胡荣森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恩臣:本院受理原告仇勋刚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09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限被告赵恩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仇勋刚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4115.85元。二、驳回原告仇勋刚的其他诉讼请求。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冯健、葛新峰、赵锋、邵卫、黄鑫、冯宾、冯双双、济南千里马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生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晟隆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杨殿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赵锋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路33号3-102室房产(证号为中151429号)和葛新峰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88号3-301室房产(证号为中165267号)房产两套,依法委托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作出鲁新评字[2017]法093号、0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总值分别为1422766元和3207168元,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6)鲁0103执恢12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确定底价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明杰(身份证号:370111196609200439):我院受理原告魏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4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12民初5007号),现因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送达地址无法向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布尔古德、杨晓风、徐冬梅、济南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召朋诉被告布尔古德、杨晓风、赵嘉嘉、徐冬梅、济南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博格达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布尔古德在上诉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志、杨立娟:我院受理原告山东石方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航: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山东伟诺集团有限公司、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安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唐武英、吕港、朱积才、金旭霞、山东朱氏家具有限公司、济南君易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济南市长清区北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第三人济南安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唐武英、吕港、朱积才、金旭霞、山东朱氏家具有限公司、济南君易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瑞食品有限公司、郓城县森鹏木业有限公司、郓城县鑫盛钢球有限公司、吴延栋、李娅、秦清海、俞雪云,杨作文、马爱平: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441号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瑞虎、杨立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与你们及被告齐河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赵瑞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货物损失255000元;被告杨立孟、被告齐河开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货物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25元,由被告杨立孟、被告赵瑞虎、被告齐河开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洁达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西安鸿谷管业有限公司、黄山天迈管业有限公司、济南万通塑胶有限公司、阴法军、王秀芳:本院执行的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你们至今未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民初字第9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交院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交鉴字[2017]第213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和本院(2016)鲁0191执50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报告载明,对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鲁A52N76海马牌HMC7185A3汽车评估价值为10000元;鲁AAE713五菱牌LZW6432KF车辆评估价值为16000 元;鲁AVN 309长安牌SC6399D4Y 车辆评估价值未9000元。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花: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聪、李亚棠、张旭、聂素文:本院受理原告王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2017)鲁03民辖终61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吉军:原告刘祥民诉你及被告济南恒锐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定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平阴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振:原告房金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准予原告房金凤与被告李振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房金凤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振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鼎传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坤诉被告周村区人民政府永安街街道办事处西塘村村民委员会、山东鼎传置业有限公司、刘顺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蔡红莲:本院受理原告王新利诉被告蔡红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宋红梅: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宋红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6147.15元、逾期保费4102.19元、违约金(自2017年2月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6147.15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祥兰:本院受理原告王堃金诉被告平阴县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行初47号行政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奕斌(身份证号码:370631197502084519)、张道贤(身份证号码:230703197407070329)、孙君先(身份证号码:370631196308060594):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314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邯郸市宝峰建材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44524863、出票日期2017年4月28日、出票人山东利钻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丘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0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2月2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邯郸市宝峰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030005144524863、出票金额伍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邯郸市宝峰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青岛克拉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2 27383994、出票日期2017年4月28日、出票人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千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拾万贰仟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0月28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2月2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青岛克拉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227383994、出票金额壹拾万贰仟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青岛克拉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沈阳澳思琳商贸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沈阳澳思琳商贸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00051 23377090、出票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迈特力重机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迈特力机械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7月25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1月25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光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洪权诉你及被告张建荧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6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河县人民法院

    杨艺城: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5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临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乐陵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城邦投资有限公司、马建伟、姬军、马勇、姚丽莉、姚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兴鲁爆破有限公司、董传涛、张学科、费克国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朗法博粉末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红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李翠红、耿佃武、李方学、于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淄博绿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高坤: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学振、上诉人刘玉全诉被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及原审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84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高坤: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学振、上诉人刘玉全诉被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及原审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85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金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保云、周玉芳: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4民初4249号原告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诉张保云、周玉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诉求:1.解除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与张保云、周玉芳就济南恒大雅苑9-2-1004房屋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2.张保云、周玉芳协助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房屋的注销合同备案、撤销网签手续;3.张保云、周玉芳所交款项224842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4.诉讼费用由张保云、周玉芳承担。]、(2017)鲁0104民初4249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西客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苏路英:本院受理原告段俊岚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12民初7027号),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决唐冶街道合二村187号院内平房北屋一间、厨房一间、厕所属原告所有;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2005年9月历城区民政局夫妻离婚协议书侵权部分内容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赵乾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4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李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赵乾桂借款本金49800元。二、限被告李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借款利息(以498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三、驳回原告赵乾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6元,由被告李志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黄振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李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黄振海借款本金36000元。二、限被告李志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借款利息(以36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三、驳回原告黄振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李志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琦、黄秋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延代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112民初4117号),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济南三和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增加后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李延代医疗费91772.54元、误工费16773.04、护理费8479.38、住院伙食补助费3100元、交通费500元、营养费3000元、残疾赔偿金68024元、鉴定费2000元,上述费用共计193648.96元。2、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旭晨:我院受理原告李翠芝诉你及黎明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黎明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淄博盈源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胡晓雪、陈继法、张忠英、唐时拓、唐志文、温州霸力锁具有限公司、绿神(北京)乳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诉上列单位和个人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3民初283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克利:本院受理原告鹿继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1456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湖州博盈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恒久聚氨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1725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腾海霞: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胡兵、李娜: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士成、王翠英: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莲香: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任波、李慧琴:本院受理原告桓台邮储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何志勇: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执行人)曲连亮与被执行人何志勇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91执异56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天营经贸有限公司、周德新、济南庚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陈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樊凯、贾晓杨、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市房屋置业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陈传和: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传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37 990.22元、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的利息754.14元、滞纳金1 684.73元及自2017年5月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沈广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广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52 433.04元、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的利息7 020.78元、滞纳金3 156.32元及自2017年5月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59 986.57元、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的利息30247.96元、滞纳金3509.20元及自2017年5月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建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建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59 967.59元、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的利息49966.58元、滞纳金3460.68元及自2017年5月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刘文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娟与被告刘文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1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时玉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舜尧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原告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冯中华、冯志善、王加栋: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武诉被告冯中华、冯志善、王加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冯中华偿还原告张建武借款本金17万元;二、被告冯中华支付原告张建武利息损失,分别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5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1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冯中华支付原告张建武律师代理费4000元。以上一、二、三条所判款项,均限被告冯中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日付清。四、驳回原告张建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8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冯中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宁:本院受理原告刘传伟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0104民初4522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西客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延东:本院受理原告邓连华与你、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不服本院作出的(2017)鲁0112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上诉称:一、请求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0112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青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青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翟德明、张雷:本院受理原告薛林诉被告翟德明、张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所欠材料款11138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鲁0104民初4282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西客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冯义:本院受理原告高恒星诉被告冯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41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庄延国、林伟:本院受理原告陈文平诉被告庄延国、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6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建伟、陈莹: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王建伟、陈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3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文良、刘珍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文良、刘珍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郑朝霞、张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朝霞、张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斌:本院受理原告曹方九与被告刘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7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崔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崔若凯诉你(2017)鲁0102民初3830号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夏刚、田立花:本院受理原告刘园园与被告夏刚、田立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学义、李法芹:本院受理原告孙凯与被告赵学义、李法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帅、刘传华、孔宇、齐河尚古宜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禄与被告刘帅、刘传华、孔宇、齐河尚古宜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73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逸辰实业有限公司、王猛:本院受理原告郑新与被告济南逸辰实业有限公司、王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方平、周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被告方平、周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索雷: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被告索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道保:本院受理史兆超诉你及贾伟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112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被告王道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史兆超借款42200元。二、限被告王道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史兆超利息,以422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史兆超的其他讼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信息。案件受理费855元,公告费300元,均由被告王道保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延莲、李冠芳: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韩延莲、李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恒红:我院受理的原告田军辉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3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田军辉与被告王恒红2017年1月14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于2017年10月18日解除。二、被告王恒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田军辉购房款118000元。三、被告王恒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田军辉双倍定金32万元。四、被告王恒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田军辉律师费25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驳回原告田军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80元,保全费4040元,均由被告王恒红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景振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和汪世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商初字第1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巨野浙龙耀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巨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们所有的钢结构厂房1674.25平方米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技第1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程先生联系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梁杰:申请执行人魏玉宁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22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所有的位于济宁圣德滨湖花园复式别墅2号楼东五单元三、四层西户房产(房产证号:2014002900号)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技第2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9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程先生联系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大元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平平申请执行你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3)巨民初字第12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公司名下的位于巨野县万福路7幢13号、25号、26号房产三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技第023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9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程先生联系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元敏:本院受理原告赵东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金丰、闫云俊:本院受理原告许允臣诉你们与刘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姚伟卓、褚宏杰、李楠翔:本院受理原告郭承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文起、王文发:本院受理原告菏泽润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文起、王文发、青岛捷力通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东春:本院受理原告杨爱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健、田崇东、李兵: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宝密、高香秀: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民初17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单县天祥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支公司、陈秀林、刘玉龙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7日依法作出(2017)鲁17民终2587号民事判决。你作为原审被告,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武县永康酒厂有限公司:我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县支行诉朱启柱、成武县永康酒厂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成武县永康酒厂有限公司抵押的原酒、房地产[成国用(2012)第58号、成房权证成武字第白浮-G-26号]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1723技353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整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选择本次价值评估的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结束。

    成武县人民法院

    李真涛:本院受理的原告程玉祥与被告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张发强、张发钢、李真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北丈八丘村村民委员会房产行政登记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行初15-1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东远型钢有限公司、莱芜市友华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昊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金鼎矿业有限公司、王文华、张宝玲、王奉华、毕妍科、李斌、任新平:本院受理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85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3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尚绪强、莱芜市钢城区尚宏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1203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尚绪强、孙秀美、莱芜市钢城区尚宏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敏借款34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敏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士友: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鸿与被上诉人金东辉及你本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12民终434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民终4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岱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与被上诉人莱芜市德鸿商贸有限公司、李伟、宋春媚,原审被告谷有绪及你本人反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12民终514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民终5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百大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建腾建材经销处诉你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1202民初3038号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祥、吴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祥、吴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德水、许英菊:本院已受理原告薛学恒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正军:本院已受理原告张玉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吕刚、亓秀宾:本院受理(2017)鲁1202民初4824号原告魏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军、亓振莲:本院受理原告邹衍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陶善磊、贺成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陶善纯、许庆芝、胥常明、李军玲、陶务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19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单继斌、李翠芳、王栋彬、陈桂玲、朱秀玲、李德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莱芜市分行有限公司诉单继斌、李翠芳、王栋彬、陈桂玲、朱秀玲、李德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1202民初4507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魏锋、刘英奎:本院受理的原告狄元兆、吕济芹诉你们及被告钱加瑞、魏翠珍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奎实、郇小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金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凯、宁云双: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陈克友、李学花、吕务元、王秀美、陈克瑞、朱秀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森茂物资有限公司、唐立、莱芜市仁和无纺织造有限公司、杨光珍、张敦甫、亓洪明、亓梅: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3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瑞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莱芜市亿星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莱芜银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谢飞、谷秋花、李华、陈云、王磊、朱玉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纪刚(370919197004141252)、赵小菊:(370919196903151249):原告贺成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宝:本院受理李永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洪庆、赵清兰:我院受理执行的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宁津县人民法院(2016)鲁1422执恢8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自本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你所有的位于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路南的楼房进行拍卖。

    宁津县人民法院

    贾振山、张杰:本院受理原告赵金兴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玉岐、房福元:本院受理原告刘子和、赵秀梅、张书芳、刘雅琪、刘明阳诉你们与李玉刚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邱国峰:本院受理原告陈秀娟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重庆旭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山金润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谭泽忠、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殷文涛、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梁平占、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朱长虹、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顾志明、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李昌健、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赵辉、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孙召松、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韩俊武、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姜超、乐陵市芳纶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康昌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与康昌文、康玺坤(又名康勇)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灵敏:本院受理原告齐国强诉你与李富荣、李秀梅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房长凯:本院受理原告范志红诉你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国冬:本院受理原告刘波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恩忠: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刚诉你与张俊海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合明:本院受理原告张胜利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永:本院受理原告刘大荣诉你与被告谢普华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军通: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西安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佳鑫、张建康: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汇洋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安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佳鑫、张建康、追加被告陕西鑫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2110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陈玉贞:本院受理原告李传来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孙加伟、孙兴民、孙立波:本院受理原告张虎田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勇、张秀峰:本院受理原告张虎田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光豹:本院受理原告张虎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勇、张英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强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3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坤:本院受理原告王长泉、周桂英诉你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24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光洪涛:本院受理上诉人宰令路与被上诉人宰德平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民终19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红治:本院受理刘安良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郭圣民: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振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最后分配已完结,且已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终结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因山东豆博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最后分配已完结,且已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终结山东豆博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张廷金:本院受理原告范龙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字29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庞洪英:本院受理原告焦德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字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继胜:本院受理郑云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6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魏树涛、陈强:本院受理原告张卫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26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峰、山东东平龙峰商砼有限公司、王红芳:本院受理原告李润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兴涛、山东天德堂阿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芳诉被告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师清丽:本院受理原告董秀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29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震:本院受理原告王庆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传敬:本院受理原告石儒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侯军、李海侠:本院受理原告卢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岳勇:本院受理原告林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吕玉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式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东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东平县盐业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健、宫风芝、张传河:本院受理原告林怀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传旗:本院受理原告刘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展长伟:本院受理原告李西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蔚成振:本院受理原告李西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洋龙、刘培金: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洋彬、刘培金: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孟国: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安家厂: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作林: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玉文:本院受理原告廖飞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焦忠强、邓礼英:本院受理原告史龙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于庆芳:本院受理原告崔衍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林海涛、王尚敏:本院受理原告吴万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吕衍合:本院受理原告宋恩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永新:本院受理原告武中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雷、陈亭、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春华、柳仁章、韩光兵、范芳华、东平县东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衍材、张中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召中、郑树云、泰安金瑞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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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宁刚、徐丽、东平县立志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云会、梁吉芬、泰安金瑞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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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存银、刘春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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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宪伟、林立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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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振蒙、贾金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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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峰、李玉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广喜、谢培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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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奈尔皮具厂、邹斌斌:本院受理原告东方洁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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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吉生:本院受理原告袁玉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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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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