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全军、李爱芹:本院受理原告周汝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21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潍坊亿润商贸有限公司、韩强: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1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冶建工管理有限公司、王保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托埔迈拓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立敬:本院受理原告方怡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 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冯建: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 民初 15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冯建:本院受理原告李付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15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旗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杜祖国:本院受理原告冯祯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4 民初 11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许聪、赵芹芹、陈炳伟、陈秀文、许坚、程香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8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兆奇、李吉友、李兆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民初 9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吉友、李兆奇、李兆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民初 9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盛雷、曹银红、秦恒飞、王孝香、徐昊、李元兰: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6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法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六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法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26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董欣:本院受理原告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2780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程雪萍: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十六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程雪萍: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292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被告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董欣:本院受理原告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郝奉瑶、刘前进:本院受理原告王永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辰和物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广易物资有限公司、杨惠中、葛晓东、杨林森、王新荣、陈莉、姜莉莉、陈军、王桂莲、张文翠: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山东益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姜翔武、柳艳、王德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友营:本院受理原告谭书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4 民初 2081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崔志磊、王春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1 民初33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谭陆军、王明洋:本院受理原告韩宗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2民初 9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柴永华、王晓颖、柴青青、潍坊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凯、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02执1049 号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成延俊、潍坊晟昌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 0702 执 778 号吕怀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华:陈典杰与你及潍坊国脉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潍坊国脉石化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 0702 民初 1784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 3 月 5 日08 时 45 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静静:本院受理原告闫震因、王忠心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03 民初 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褚效正、陈玉彬、于建涛、王芯雪、于贵龙、赵爱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3 民初 14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明波、刘晓红、王照辉、贺维玲、张东胜、王鸿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民初 26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涛、孙丽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大矿用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宏建橡塑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92民初 2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兆林: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被告李红、李静、李兆林、李兆水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蕉叶商贸有限公司、李帅、李智敏、陈桂荣、李鑫: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开元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5766 号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智博、罗维广诉你单位及山东大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传票及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第一被告向原告刘智博支付货款16500 元,并自2007 年12 月 23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 16500 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暂截至立案2017年7月7 日的利息为9933.02 元;2、第一被告向原告罗维广支付货款 13500 元,并自2007年 12月 2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 13500 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暂截至立案 2017年 7 月 7 日的利息为 8127.03 元;3、第二被告在未付第一被告工程款范围内向两原告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高云中、宰娌娜、杨忠民、林翠杰、高书林、李清芳、高云亮、王燕: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高云中、宰娌娜、杨忠民、林翠杰、高书林、李清芳、高云亮、王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 民初 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方帅、王志娟、方庆利、李萍、毕明明、李媛媛、贾旺、李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方帅、王志娟、方庆利、李萍、毕明明、李媛媛、贾旺、李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忠良、杨爱国、杜兴国、仙小利、杜忠元、高步芹、蔡延花、张丙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杜忠良、杨爱国、杜兴国、仙小利、杜忠元、高步芹、蔡延花、张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子昌、方庆甲、郑子美、张运河、郑子芳、王辉、郑伶伶、郑子福、郑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郑子昌、方庆甲、郑子美、张运河、郑子芳、王辉、郑伶伶、郑子福、郑秀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馨成、王宪睿、刘长青: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馨成、王宪睿、刘长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91执 964 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 0191 民初1137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 (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 (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莲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沃飞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生涛、王振国、江红莉、李天永、贾辉、金凯: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济南莲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沃飞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生涛、王振国、江红莉、李天永、贾辉、金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 963 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 0191 民初 141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 (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 (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乾宁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山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姚强、马红、姚军、李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鸿栋:本院受理原告金鸿林、金鸿芬、金鸿卫、金洪勤、金洪鑫诉你共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37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蕉叶商贸有限公司、李帅、李智敏、陈桂荣: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明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 民初 5772 号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旅科印务有限公司、程艳彬、吴晶:本院受理原告孙艳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 60 万元及至 2016年 1 月3 日的利息18 万元(600000×年利率12% ×3 年-已经支付 36000=18 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下午二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永平、孙海生:本院受理原告索俊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2民初 348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驳回原告索俊山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邵珠峰、孟建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与邵珠峰、孟建华、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字第 61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或涉港澳台为 3 个月,或涉外为 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桂雄、张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与杨桂雄、张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 民初字第 62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 3 个月,或涉外为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卢士容、付玉、吴吉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2 民初 39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卢士容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 6 万元。二、被告卢士容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 2017年 4月 20 日的利息 55037.64元,自 2017 年 4 月21 日的逾期利息,以 6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7.08‰上浮 5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被告付玉、吴吉禄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6 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卢士容追偿。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孟祥伟、王玉全: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镇与你们和王学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1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孟祥伟、王学光、王玉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居间报酬 30000 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 594 元由孟祥伟、王学光、王玉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琨:本院受理原告王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4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殿臣、李秀青: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李殿臣(372426197007194817)、李秀青(37242619730102484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54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铄、魏丽、山东赛尔包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卓艺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斌、第三人朱铄、魏丽、杨杰、张爱萍、山东赛尔包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卓艺包装有限公司、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已经作出(2016)鲁 0103 民初 343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斌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龙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郭书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奥科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被告济南奥科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陈长安:本院受理原告孙家新诉被告陈长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于伟、淄博汇隆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永春诉被告于伟、淄博汇隆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宋业双:本院受理原告王昌玲诉晋传兰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晋传兰不服本院作出的(2017)鲁 0126 民初 125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 12月 1 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商河县人民法院 尹宁: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22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尹宁、尹延坤、徐述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刚借款本金 111000 元;限被告尹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刚借款本金 50000 元;驳回原告王刚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600 元,由原告王刚负担 30 元,由被告尹宁、尹延坤、徐述珍负担 2520 元,被告尹宁负担 1050 元;诉讼保全费 1345 元,由尹宁、尹延坤、徐述珍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娄树民:本院受理原告王盼盼诉被告娄树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田磊、吴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田磊、吴红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受理原告李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91民初 139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翟慎华:本院受理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受理原告林敏诉你、徐秋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91 民初 139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木文、王银燕: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启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302 执1915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2016)鲁 0302 民初 40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执行标的 67760 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陈木文名下坐落于淄川区张博路洄村段西侧的商业房,不动产权证号 04-0020841。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十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与装备管理局选择评估机构,三十日内领取评估报告,四十五日内选择拍卖机构参加拍卖,逾期则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山东朗法博粉末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市红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淄博森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朗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朗法博涂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胡业锋、李丽华、宋迪: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被告山东朗法博粉末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市红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淄博森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朗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朗法博涂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方学、于津、胡业锋、李丽华、宋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 民初 2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6)鲁 03 民初 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波、张桂敏、山东圣高包装有限公司:上诉人徐春林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及原审被告淄博蕴成经贸有限公司、付开强、续翠翠、齐芳、杨卫斌、李波、张桂敏、山东圣高包装有限公司、刘海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3 民终 22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师小平:本院受理申请人刘辉与你、梁衍静民间借贷一案,拟对被执行人师小平名下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创业路 19 号楼3 单元 502 室房产一套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2018年 2 月 26 日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峰格汇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海诉你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 15 日内。此外,拟对泰安市岱岳区高铁南街华新新干线小区 2 号楼2 单元 401 室 2015 年装修价格进行司法评估,定于 2018 年3月 7 日上午9 时在本院三楼技术室选取鉴定机构(遇节假日顺延),并于选择鉴定机构后的第 6 日上午 9 时进行现场勘验(遇节假日顺延),届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定于4月 11 日上午 9 时在我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我们将依法缺席审理。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晨光节能产品研发有限公司、张金涛:本院受理青海天天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11 执140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届满之日起 3 日内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1953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福赛墙体节能保温有限公司、刘建平:本院受理高廷安申请执行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11 执153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届满之日起 3 日内履行(2016)鲁0911 民初 2759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沈阳智成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华申请执行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11 执160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届满之日起3 日内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2373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帅君沛、刘正娟:本院受理何文修申请执行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11执 162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届满之日起3 日内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3564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尚建民:本院受理吴乃凯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11 执 165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届满之日起 3 日内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2752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娄焕刚:本院受理王玉杰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911执 1804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届满之日起3 日内履行(2016)鲁 0911 民初 1297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何作山:本院受理史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52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陈学朋:本院受理徐衍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511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周广祥、王金霞:本院受理蒋桂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522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胡公正:本院受理原告代仁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02 民初 27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 14日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借款人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世锐经贸有限公司潍坊世锐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号3701012014000765337010120140007651370101201400075943701012015000896337010120150008025370101201500077563701012015000428737010120150001029370101201500010283701012015000027337010120150000254370101201400112833701012014000951637010120140009515370101201400081693701012014000793337010120140006920370101201400060063701012014000596237010120140005905370101201400052813701012014000489237010120140004837370101201400048273701012014000461537010120140004613370101201400036463701012014000364637010120140003397370101201400033973701012014000339737010120140003396370101201400033963701012014000339637010520130000108370105201300000553701052013000005537010520130000055370101201400077773701012014000777337010120150005156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2000000.008000000.008000000.0016000000.0030000000.0014000000.0027000000.0025800000.007000000.0010000000.0020000000.003000000.001000000.0019000000.0020000000.0021000000.008000000.007000000.009000000.0010000000.003800000.0010000000.008000000.0010000000.00363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6800000.0010000000.002700000.002300000.005400000.007300000.0017000000.0020000000.0038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7900000.0029000000.00 利息 410755.49 2140415.88 1645392.63 1317535.20 2684651.83 1349988.24 3581182.68 2635216.52 714981.18 1071059.68 2641875.49 320177.99 120918.44 2297821.49 2142333.85 2789100.28 1112457.81 1014898.27 1306532.18 1512633.39 564920.75 1568099.20 1209726.21 1570066.04 553521.12 1524851.64 1587638.73 1587638.73 1132700.97 1665736.70 449748.91 383119.46 899497.81 1215987.79 2056203.26 2774288.45 4994928.16 1368626.19 227748.08 1799209.85 3954539.08 担保合同号 37100120140107994/37100120140146844 37100120140107992/37100120150039544 37100120140107276/37100120140146842 37100120150116312\37100620150002441 37100120150105077\37100120150105078 37100120150102577\37100120150102581 37100220150044952 37100120150020465 37100120150020460 37100120150006822 37100120150006310 37100120140146423\37100220140118914 37100220140104202 37100620120008312 37100120140113363\37100220140089663\ 201409190001 37100120140110753\37100120150015449 37100120140097938\37100220140077217 37100120150015450 37100220140066140 37100120140083749 37100120150015451 37100120140072948 37100120150015453 37100120140072326 37100120150015452 37100120150015454 37100120150015455\201404240001 37100120150015455\201404240001 37100120140053226 37100120140053226 37100120140053226 37100120140053225 37100120140053225 37100120140053225 37100120130130323\37100220130101591\ 37100220130101592\37100220130101593\ 37100220130101594\37100220130101595 37100120130085453\37100220130066542 37100120130085453\37100220130066542 37100120130085453\37100220130066542 37100620140006370\201409090003\201409090006 37100620140006368\201409090001\201409090004 3710012015007068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农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17年12月14日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76239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43-8175213 住所地:山东省邹平县于祖山庄西北角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债务人山东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邹平县力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邹平鑫利商贸有限公司福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邹平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华诚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华诚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华诚化纤有限公司邹平县明集棉花仓储有限公司邹平县明集棉花仓储有限公司邹平科赛勒板业有限公司邹平科赛勒板业有限公司邹平县群鑫棉业有限公司山东昊丰力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友家具有限公司山东国友家具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金海物资有限公司邹平县烨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邹平县凯临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邹平县凯临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万利洋煤业有限公司邹平巨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盛通实业有限公司山东菇仙园蕈菌餐饮有限公司山东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弘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华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生焊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生焊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顺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博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博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邹平泰北同创蓄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邹平煜霖木业有限公司邹平煜霖木业有限公司邹平煜霖木业有限公司邹平久泰鸭业有限公司邹平久泰鸭业有限公司山东盛远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盛远工贸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龙盛啤酒有限公司,山东麦迪啤酒有限公司 邹平县力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邹平衡源管业有限公司 邹平东日砖业有限公司,邹平县弘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邹平县巨龙棉油有限公司,山东浒山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澳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金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黛溪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邹平县永佳地毯有限公司 邹平县永佳地毯有限公司 邹平县永佳地毯有限公司 邹平县永佳地毯有限公司 邹平县永佳地毯有限公司 邹平县金海物资有限公司,山东邹平春祥布艺有限公司 邹平东日砖业有限公司 邹平齐鑫纺织有限公司 邹平县友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邹平县金海物资有限公司 邹平县金海物资有限公司 邹平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国友家具有限公司 邹平县长山弘博金属配套有限公司 山东联谊机械有限公司,邹平鲁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联谊机械有限公司,邹平鲁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金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邹平宏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汇兴家具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会仙桥日用品批发大市场有限公司 邹平宏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邹平金鑫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牛食品有限公司,邹平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菇仙园蕈菌餐饮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宝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春祥布艺有限公司,邹平县鑫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山东傲美雅家私有限公司,山东金德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邹平县天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傲美雅家私有限公司,山东金德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邹平富瑞特牧业有限公司邹平富瑞特牧业有限公司 山东爱娃伊服饰有限公司 邹平县三宝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圣亚经贸有限公司 邹平县三宝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邹平金骏煤炭有限公司 山东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 邹平盛强贸易有限公司邹平景致利农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鑫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邹平久泰鸭业有限公司 邹平久泰鸭业有限公司,邹平巨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久泰鸭业有限公司 邹平众康饲料有限公司,邹平煜霖木业有限公司 邹平众康饲料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昶鑫实业有限公司,邹平德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邹平福业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邹平昶鑫实业有限公司 本金4,999,749.113,300,000.002,000,000.009,000,000.009,000,000.002,500,000.006,000,000.007,900,000.004,500,000.003,799,999.908,000,000.002,100,000.00700,000.002,285,500.002,400,000.001,200,000.002,200,000.006,000,000.002,100,000.002,900,000.00600,000.003,400,000.005,000,000.003,600,000.004,000,000.009,000,000.007,000,000.007,000,000.002,000,000.001,999,999.901,500,000.002,989,900.006,100,000.0014,990,000.005,800,000.003,000,000.003,000,000.002,500,000.002,000,000.00999,919.803,5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2,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0月31(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0月3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清单所列示的所有贷款,债务人原贷款行均为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曹永光:本院受理的曹顺兰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本院(2016)鲁0214民初63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委托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177号2号楼1单元1602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101.04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青习房评字【2017】-F13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本院(2016)鲁0214执78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出。逾期既不履行义务又不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对该房屋予以拍卖。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飞五、孙晓丽: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流亭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飞五、孙晓丽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5)城商初字第15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委托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你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200号5号楼1单元1402户房产(证号201097401)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121.15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青习房评字[2017]-F1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估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选定拍卖机构对上述财产予以拍卖。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焦禄敏、张俊义、冯淑芳:本院受理原告赵洪启、吕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彩芹诉你、被告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4民初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祁训波、曲妮娜:本院受理原告郝近硕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允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亭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永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守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尚尚:本院受理原告宝龙集团(青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斯瑞爱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艳丽与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4执231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0214民初623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韩承德:本院受理原告肖相江诉被告韩承德、被告肖慧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2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奢己包装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天利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孟祥峰:本院受理原告崔东洋诉你合伙企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5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辛兆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易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秦世峰、秦泽帅:本院受理原告周泽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庚: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众和恒业蜂窝纸板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南渠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拍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焦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6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式海:本院受理原告袁欣荣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4民初1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峰俊: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丽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49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爱美:本院受理原告刘赞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徐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4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苟斌书: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韩平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韩平德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就(2016)鲁0214民初458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苟清书: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苟清书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就(2016)鲁0214民初458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赵红:本院受理原告刘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刘扬在上诉期限内就(2016)鲁0214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玖尚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海丰源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巨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22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丰集团空调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青岛大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田野江宇:本院受理的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81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在强、崔杰:本院受理姜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冷藏厂、青岛市黄岛进出口总公司、青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本院受理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世纪晶华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佳杰海润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3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亚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950号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支付设备安装款260880元、违约金13044元;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德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新芬诉被告张德英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0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古镇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暖苍、丁志勇:本院受理陈镭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尹静、薛海龙:本院审理的原告赵金云与你们以及被告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9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尹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赵金云借款本金2万元、支付自2017年4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6日止的利息300元;二、薛海龙、徐红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尹静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08元,公告费1050元,共计1358元,由尹静负担,薛海龙、徐红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华爱、郝爱芬、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青岛海之子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之子酒业有限公司、刘华爱、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尹静、薛海龙、徐红:本院受理原告逄丽花诉被告尹静、薛海龙、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志勇:本院受理徐猛、王廷诉你及第三人王勇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冲: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稳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9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葛炳兴、盖希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怡然诉被告葛炳兴、盖希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赓达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2011民初8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战风霞、青岛牛牛花园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丁明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黄民初字第2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同梅、刘顺静:本院受理原告徐世玉与被告薛同梅、刘顺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乐文: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静诉你、顾义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培红: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少诉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王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211民初10523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武德亮:本院受理原告李瑞红与被告武德亮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龙海:本院受理原告王军与被告马龙海、孟潇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龙海:本院受理原告王军与被告马龙海、孟潇潇、青岛海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龙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龙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家仕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吉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克亮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棒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环亚太商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龙驰船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飞洋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玛雅巅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照强、青岛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摩玛博莱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联合华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保税区福沃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仓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荣伟、李贤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万佳鸿运物流有限公司、刘丽建: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被告殷增瀚、王翠萍、朱霄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即(2016)鲁0211民初18183号已判决结案。在上诉期内被告殷增瀚、王翠萍通过本院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殷增瀚、王翠萍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万佳鸿运物流有限公司、刘丽建: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被告殷增瀚、王翠萍、朱霄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即(2016)鲁0211民初18183号已判决结案。在上诉期内被告朱霄峰通过本院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朱霄峰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益源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审查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喜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审查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2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喜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审查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2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建洪、徐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其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晶恒: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4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雪梅、刘加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4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逄晓:本院受理原告李大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4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298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管思兰:本院受理李树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宏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素芬、青岛锦华服装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冷辉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绪江诉你(2016)鲁0281民初1158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侯春芳、孙相平、孙元康、孙元杰、刘志胜、孙本乾: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李哥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相平、侯春芳:本院受理原告庄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2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相平、侯春芳:本院受理原告赵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韩锡真、刘明山、刘明江、周玉巧、刘雪、刘进达、刘清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欣诉你们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森、张玉森:本院受理的匡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6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袁秀燕、孙永健:我院受理原告张树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韩文林:本院受理的张会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守水:我院受理原告曹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静: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程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齐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石业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宋锡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59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廷:本院受理原告范狮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景之:本院受理原告王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3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荣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荣宝源工贸有限公司、孙建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山东荣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商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源路南侧(证号:商国用2010第062号)土地、位于济南市商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源路南侧(证号:城014628、城014629、城014630)房产。现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请求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为保证本案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本院将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如对此有异议或者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相关权益人欲主张优先权或其他权益,均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或申请,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淑芬: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李淑芬给付原告山东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分公司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共计1171.98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50元,由被告李淑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孙凯军: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行审59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静玉: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行审5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参来康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纪飞、青岛波塞登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跃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二审管辖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健、赵永刚:本院受理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青岛金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87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宝生经贸公司、青岛市四方区庄稼院饭庄、青岛市市南区庄稼院饭庄、青岛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原修青:本院受理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宝生经贸公司、原修青:本院受理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宝生经贸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雯: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炯强、王慧洁、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董婷与被告王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毛建平:本院受理曲显卓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已审结。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工时费60000元,并自2015年2月18日起,以6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梓萌、王焱: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85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训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吴振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隆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培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博孝:本院受理原告胡诚绪与你及于明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214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云星、李永芹、青岛维尔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盛吉鑫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维尔国际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鑫宏佳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美林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及青岛维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郝云利、青岛昌盛泽隆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653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1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金喜: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益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金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告王金喜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居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东升诉被告张居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告张居虎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兰卡威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赵鑫: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点睛文化演出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71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2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嘉林众邦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卓宝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2、判令你方支付保证金20万元及利息;3、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你方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素萍:本院受理隋建平诉你、曾庆财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志刚、滕飞:本院受理孙丽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先明:本院受理王桂云诉你、第三人青岛市喜盈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静、王陈:本院受理刘杨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秋韵风美容保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红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资金1492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震、李超:本院受理原告汪恩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现金10万元;2、请求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原告10万元资金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7年15日的利息10307.5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接志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彩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漫: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文超、毛思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超客运班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文超、毛思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返还车牌为鲁BH11Y5号车辆;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车辆租金137800元违约金10000元,共计1478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牛梦娟、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井阳、乔培青诉被告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被告牛梦娟、被告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青岛市东海路52号兴源花园3-1-601户的产权登记手续;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二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被告青岛颐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602元;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瑞、王加美、刘玉莹:本院受理原告周甬诉被告刘瑞、被告王加美、被告刘玉莹、被告璩存忠、被告诸城市子钧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09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冷延梅、林兆东、王香美、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冷延梅、被告尹香萍、被告林兆东、被告王香美、被告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艺丹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都红刚与被告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确认劳动关系等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0202民初699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都红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艺、徐元双、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抵押类)》;2、判令被告张晓艺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257.6元,利息2639.84元、滞纳金8596.86元(截至2017年6月8日);3、判令被告张晓艺支付原告自2017年6月9日起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4、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张晓艺设定抵押的财产享有抵押权并对处置该财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徐元双、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丕连、宋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共同偿还截至2017年6月3日的借款本金454271.15元、利息36168.83元以及自2017年6月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利息;2、判令两被告承担律师费20000元;3、判令原告对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101号11号楼1单元302房产享有抵押权,对该房产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红霞、梁治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田红霞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47172.73元,以及自逾期还款之日(2016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复利;3、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田红霞名下位于胶州市寺门首路小区6号楼8单元5层西侧及附房享有抵押权,并就上述房屋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4、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巩超、秦仕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贷款本金442827.14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利息47129.27元,逾期利息37332.67元(截至2017年7月18日止),并支付自2017年7月19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489956.4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 计付;3、判令如两被告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金钱义务,原告有权就巩超所有的牌号为鲁B988PY,发动机号为CJT132499的凯宴B5牌小型越野客车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两被告继续清偿;4、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秀荣、栾效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陈秀荣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600000元,利息5918.55元及罚息12430.54元(截至2017年8月28日)及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栾效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德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贷款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偿还贷款本息266596.58元(暂计至2017年8月5日以及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2017年8月6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5730元;4、判令原告对被告车牌为鲁B0T29S的汽车享有抵押权并对该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林玖号资产管理中心、青岛东方盛林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玖汇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艺峰、郑海蓉:本院受理原告张森诉你退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原告退出被告一,合伙协议解除;2、被告一、二、三返还投资款及利润、逾期利息;3、被告四、五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淼、胡德伦、林兰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胡淼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49320.43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9月21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胡德伦、林兰英设定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胡淼承担原告为实现该笔债权支付的律师费20059元;4、判令被告胡德伦、林兰英对被告胡淼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与本案有关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浩、赵晓蕾: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贷款本金306342.88元,利息27008.26元、逾期利息22792.09元(截至2017年7月13日止)2.对车牌号为鲁B979WK 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金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连刚、吴克香: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61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依法申报财产,逾期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青岛金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设定抵押的位于胶州市里岔镇赵家庄村东南的房屋(房他证胶监字第064695号)和位于胶州市张应镇物流园内规划纬二路北的土地使用权(胶他项2015第428号),以抵偿债务。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志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志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7)第13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李志伟名下位于胶州市澳门路667号10号楼2单元201户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00.5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唐丽给付原告山东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分公司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共计3571.78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50元,由被告唐丽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三统万福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马书锡:本院受理原告邢文英与被告马书锡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赵梦楚:本院受理原告张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同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董建冬:原告石晓梅与被告董建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姜平:原告时立香与被告姜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韩山国、姜平:原告卢宝刚与被告韩山国、姜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陈丰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5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忠、孙正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鲁滨:本院受理原告王发光与被告李鲁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53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崔存宪: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崔存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趋晨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宋建军诉你姓名权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宋建军的申请,委托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就你公司设立时文件中“宋建军”的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签进行鉴定,该所出具津天鼎[2017]文书鉴字第12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对该鉴定意见书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于异议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传贵:本院受理的原告曾庆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柏永娥就(2016)鲁0191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青年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青年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万邦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志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济南万邦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5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济南万邦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陈正军、刘捷、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陈正军、刘捷、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杨涛、单丹丹、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杨涛、单丹丹、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侯恩来、徐丽君、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被告侯恩来、徐丽君、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双成、杨炳荣、杨本所: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283号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丰飞、王爱萍: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289号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六艺星空(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寰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03民初76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民事裁定书(保全)、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二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振浩、王登云、许万强、江秀霞、赵善利、陈文伟: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8039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一杨: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0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云锋: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浩、刘寒英: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顺成:本院受理原告高洪祥诉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崇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民币4276.55元,偿还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利息损失以人民币4276.55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研究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亚萍、时飞:本院受理原告裴宪红诉被告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你们两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汇统房地产有限公司就(2016)鲁0103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卜庆照:本院受理申请人李宪明与被执行人卜庆照(身份证号:370826197910133252)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宁儒商鲁仁价格评估公司(鲁仁评估【2017】88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微山县人民法院 郭飞、史秀虹、张利贤: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东锋:本院受理原告彭永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闫海涛、曹长彦:本院受理原告岳喜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石礼海:本院受理原告朱增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纪明、刘甲:本院受理原告钟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纪明:本院受理原告钟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韩乐:本院受理原告尹光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96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朱思龙、朱思利: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博恒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魏刚、刘美、魏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文昌阁支行与你们及被告孙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11民初499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巡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崔绍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共青团路支行与你及被告尹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11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巡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如国、郭金丽:本院受理原告王亚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煤工矿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宁恒盛饲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万常锋、朱世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长浩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91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薄士强:本院受理段成林诉你和陈小来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出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业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财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济鲁0891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邢国栋、丰深圳、魏健、刘明:本院受理原告孟凡茂与被告邢国栋、丰深圳、魏健、刘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曲阜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新沃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房瑞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万通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新沃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房瑞伟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勇马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勇马重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1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新利:本院受理原告孔昭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息陬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宋怀新:本院受理原告丛祥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息陬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楚洪伟、孔凡兰: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诉楚洪伟、孔凡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刘峰、韦节红: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诉刘峰、韦节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祥涛、李静: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诉孔祥涛、李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山东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李辉、屈雪梅:本院受理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许霞、孔德发、曲阜绿城衍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曲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黄秀华、李效兰、山东省济宁市泰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济宁鸿鹄煤业有限公司、济宁龙腾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市绎龙经贸有限公司、黄秀国、杨美玲、曾蓓、付林、刘葵葵、宋艳美、梁永军、黄印、王开玲: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圣泰农村合作银行诉被上诉人黄秀华、李效兰、原审被告山东省济宁市泰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济宁鸿鹄煤业有限公司、济宁龙腾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市绎龙经贸有限公司、黄秀国、杨美玲、曾蓓、付林、刘葵葵、宋艳美、梁永军、黄印、王开玲金融借款合同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李辉、李景、曲阜凯伦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支行诉被告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李辉、李景、曲阜凯伦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2018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李辉、李景、曲阜凯伦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支行诉被告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李辉、李景、曲阜凯伦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支行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并递交答辩状,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静、黄洪生:本院受理济宁市兖州区茂昌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29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2017年12月8日刊登的单县人民法院的公告中,应诉通知书应改为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时间2017年3月6日应改为2018年3月6日。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泰安海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投保车险,因保管不善,致鲁J17570车辆的交强险内置标志17000370011140、鲁J17683的交强险内置标志17000370011339、鲁J17382的交强险内置标志170003700111338遗失,声明作废。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利德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刘颖超、泰安市洋泉商贸有限公司、韩磊、玄令香、张序晓、张莉、陈国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道祥、陶惠、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尹卯田、董梅、泰安金蓝工贸有限公司、郭文杰、张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鸿飞、李金花、济南奥来恩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虎、王莉、济南庆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迅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精鲁机械有限公司、济南华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济南大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孟虎、王莉、田琦、济南庆尚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迅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精鲁机械有限公司、济南华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济南大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田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晓楠、朱建蕊、青州市圣博珠宝有限公司、王峥威、王琼、济南钻立方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成实控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左武兵: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高新开发区中旺建筑机械工具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玲(身份证号:370123197808010523)、裘宗沪(身份证号:370103200603090098):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梅诉你们及裘甫洪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丽、柳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388号原告周盛岳与被告周丽、柳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北京伊博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伊博视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晓玲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0103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杨:本院受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邴德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周珍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限期申报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以及《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回赎通知书、限期腾出房产通知书各一份。以上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济南锦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金贤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 年 12月 14 日 附件2: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汇总)基准日:2017年 8 月 15日 单位:元 担保人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李秀娥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李秀娥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李秀娥本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追加保证担保本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追加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追加保证担保山东金江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市世纪盛达经贸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本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三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山东三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本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刘玉华、石承志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追加保证担保本公司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潍坊市世纪盛达有限公司追加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土地抵押担保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玉华、石承志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玉华、石承志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潍坊宏港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本公司在建房地产抵押\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本公司在建房地产抵押\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本公司在建房地产抵押\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本公司在建房地产抵押\潍坊开发区华裕实业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徐超个人房产抵押;刘强、王晓丽、刘玉华、石承志保证担保 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房产抵押;刘强、 王晓丽、刘玉华、石承志保证担保山东美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责任编辑:fz001) |